岳飛冤案的起因與經過,兼談岳飛之死(最新修訂)
從總體上看,自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以來,直到岳飛遇害之前的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之間的軍事力量對比在逐步朝著有利于南宋的方向轉變。南宋由弱變強,金國由盛轉衰。
公元1129年(南宋建炎三年,金國天會七年)到公元1130年(南宋建炎四年,金國天會八年),金軍再次大舉南下攻宋。金軍突破宋軍的長江防線并渡江作戰,金軍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攻入江南地區,南宋小朝廷逃亡海上,這是金軍軍事勝利的巔峰,卻也物極必反。
“滄海橫流,方顯英雄本色”,在當時的嚴峻形勢下,南宋的一些杰出軍事將領不斷涌現,經過血與火的洗禮,各路新興宋軍在重組重建中得到了鍛煉,實力明顯增強,宋軍開始扭轉敗局。此后,金軍由盛轉衰,宋軍由弱變強。
公元1129年(南宋建炎三年,金國天會七年)到公元1130年(南宋建炎四年,金國天會八年),金軍逐漸奪占宋朝東、西、南、北四京,以及河北、河東和京東路的全部,京西和陜西各路的大部。金軍一下占領如此廣闊的地域,一時難以消化。北方地區廣大民眾不屈不撓的反抗斗爭,使金人不得安寧。
建炎四年(1130年),宋金戰爭形勢發生轉變,金軍大舉進犯江南地區,長途奔襲,戰線過長,兵力不足;而在渡過長江以后,金軍又接連遭到南宋各路軍民的頑強抵抗,金軍傷亡慘重,而占領的地區又不能鞏固,無法立足;此外,江南地區密布的河湖,不利女真騎兵的縱橫馳騁,卑濕的地氣,又造成自北方而來的女真兵的水土不服;而韓世忠、岳飛等人率領的新興抗金勁旅又開始阻斷金軍歸路。于是,金軍被迫從江南撤軍。
而在金軍主力進攻江南的時候,中原淪陷區內的原宋朝軍民也紛紛聚眾抗金,“江北之民,誓不從敵,自為寨柵,群聚以守者甚眾”。在北方的廣大地區,依然是烽火連天,義幟遍地。在北方大地,原北宋的民眾紛紛奮起反抗金國女真貴族的壓迫奴役,各路義軍的抗金活動如火如荼地展開,嚴重地威脅著金軍的后方。
由于種種跡象表明單純靠軍事手段是不可能滅亡南宋的,于是在江南戰事結束之后,金國女真統治者開始采取“以和議佐攻戰,以僭逆誘叛黨”的新策略(《大金國志》卷7)。金國女真人企圖通過這一新策略,來達到他們在戰場上不可能實現的目標。
金人所謂的 “和議”其實是一種煙幕彈,是想誘惑南宋王朝放松警惕,喪失斗志,最后乘機一舉而滅之,所以“和議”僅僅是金國侵宋戰爭的一種輔助手段,是為了輔助“攻戰”。
公元1130年(南宋建炎四年,金國天會八年)秋,金國女真統治者在扶立劉豫偽齊政權的同時,又放縱奸細秦檜歸宋。
金國扶植劉豫傀儡政權和派遣奸細秦檜打入南宋朝廷內部,幾乎是同時發動的政治攻勢。前者雖一時頗有聲勢,其實不過是抗金事業的疥癬之疾;后者一時并無成效,卻最終成為斷送南宋抗金斗爭的心腹之患。
公元1130年(南宋建炎四年,金國天會八年)十月,在金軍攻破楚州后不久,金軍統帥完顏撻懶(昌)就暗中將豢養三四年的奸細秦檜放歸南宋。這是金人為實施“以和議佐攻戰”政策而下的賭注(《三朝北盟會編》卷142、卷220、卷222,《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38建炎四年十月辛未,《宋史》卷473《秦檜傳》,《盤洲文集》卷74《先君述》)。
在秦檜歸宋之前,南宋朝廷雖多次派使者與金國談判,但仍是一邊防守,一邊議和。而一味奉行屈膝求和政策,甚至不惜大肆出賣國家領土主權,通過割地稱臣納貢,不惜一切代價地向金國奉行屈膝投降政策,實際是從秦檜為相開始的。因為秦檜在金國時,首倡和議,所以他南歸后,就成為金國女真貴族在南宋的代理人。
而正是由于宋金戰爭形勢發生轉變,金國統治者認識到單純靠軍事手段,是不可能滅亡南宋的,所以金國女真統治者開始采取“以和議佐攻戰,以僭逆誘叛黨”的新策略,他們想派一個得力的奸細混入南宋朝廷,進而作為他們的代理人,來為他們服務。這才有了秦檜的歸宋奸計!
公元1140年(南宋紹興十年,金國天眷三年)前后,由于北方人民的反抗斗爭以及金國女真統治集團的內訌,加上連年侵宋,金國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金軍將士厭戰,士氣低落,軍力日弱。
而在侵宋戰爭中,金軍又接連被宋軍擊敗,金國統治區內的各地漢人紛紛起兵反抗女真人的壓迫,加之來自北方蒙古的威脅,使兵老氣衰的金國無力繼續打下去。
在經歷了公元1140年和公元1141年幾次大戰的挫敗之后,作為向來驕橫的金國好戰分子,把持金國軍政大權的金國都元帥完顏兀術(宗弼)也不得不承認南宋『近年軍勢雄銳,有心爭戰』(《三朝北盟會編》卷215《征蒙記》)。
完顏兀術(宗弼)的心腹、悍將韓常對人坦白說:『今之南軍,其勇銳乃昔之我軍;今之我軍,其怯懦乃昔之南軍』(《三朝北盟會編》卷178;《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3紹興九年冬)。
金國主戰派的銳氣遭挫,于是,金國統帥完顏宗弼(兀術)就改變策略,重新提出要與南宋講和,再開“始講和,而南北無事矣”。很顯然,如果金兵能在戰場上取勝,那么向來輕視南宋的金國統治集團是不會與南宋講和的。
由此可見,宋金盡快地達成和議,既是茍且偷安、疑忌武將的南宋皇帝宋高宗趙構和賣國求榮的權奸秦檜的愿望,也是金國女真統治者的需要。
意識到宋金雙方戰略態勢已經發生逆轉之后,金國統帥完顏宗弼(兀術)采取的策略是,一邊虛聲恫嚇,一邊放出允許和談的信息。
紹興十年(1140年)秋,完顏兀術(宗弼)正式寫信給秦檜說:『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后和可成也』。
金國統帥完顏兀術(宗弼)提出了以殺岳飛作為和議的條件,秦檜自然是惟命是從。然而,事情的關鍵則在于宋高宗趙構本人對此講和條件持何種態度。
岳飛是戰功赫赫的將帥,又是身為執政的高官,而宋朝向來特別優待臣僚,照理來說是不能隨便殺戮的。
按照宋太祖秘密誓約的規定:『不殺大臣及言事官,違者不祥』,宋太祖誓約在宋朝歷代執行得相當嚴格,如北宋大臣盧多遜和丁謂被指控圖謀篡奪皇位,也僅流放了事,并沒有遭到殺害。岳飛的生命當然也受宋太祖誓約的保護。岳飛的含冤遇害決不是宋朝政治的慣例,而是絕無僅有的特例。
早在宋高宗趙構即位之初,罷免愛國名臣李綱,寵信權奸黃潛善和汪伯彥,太學生陳東和士人歐陽澈上書反對。陳東指責宋高宗不該登基即位,如宋欽宗回來如何自處?歐陽澈『語侵宮掖』,涉及宮闈丑聞。宋高宗趙構惱羞成怒,將他們處斬。但是,年輕的皇帝很快后悔,他給兩位死者贈官,派人祭墓,說:『朕初即位,昧于治體,聽用非人,至今痛恨之。雖已贈官推恩,猶未足以稱朕悔過之意』。宋高宗的彌補措施已無濟于事,偽齊劉豫公開為陳東和歐陽澈在應天府立廟,以彰其過。
十五年前,宋高宗趙構殺害上書言事的太學生陳東和士人歐陽澈,結果只是極大地提高了犧牲者的聲譽,而使自己背負難以洗刷的惡名。以后,宋高宗一直引以為訓,不敢輕易開殺戒。秦檜對胡銓恨之入骨,在自己的一德格天閣中寫上胡銓等人的姓名,『必欲殺之而后已』(《宋史》卷473《秦檜傳》)。然而在宋太祖秘密誓約的約束下,只要宋高宗未予首肯,秦檜始終無法殺害官卑職小而又遭貶黜流放的胡銓。
盡管岳飛的生命也受宋太祖誓約的保護,但是,由于岳飛個性耿直倔強,不搞韜晦之計,不知明哲保身,甚至為了國事,常常將個人安危置之度外,『議論持正,不挫于人』(《宋史》卷365《岳飛傳》),既得罪了以秦檜為代表的南宋投降派,也遭到宋高宗趙構的猜忌。
自建炎四年(1130年)到紹興七年(1137年),金國主戰派執政,宋高宗趙構乞和不成,為了自己的性命和皇冠,不得不破格提拔抗金將帥。岳飛戰功卓著,升遷最快,由一個地位不高的下級統制官,后來居上,成為與韓世忠、張俊、劉光世、吳玠并列的統軍大帥,而岳飛的才能和聲望又在他人之上。岳飛一時成了皇帝最器重的武將,岳飛在《乞出師札子》中說:『陛下錄臣微勞,擢自布衣,曾未十年,官至太尉,品秩比三公,恩數視二府,又增重使名,宣撫諸路。臣一介賤微,寵榮超躐,有逾涯分』。
岳飛感激宋高宗趙構的賞識和提拔,更渴望抗金功成,以為報答。在這期間,宋高宗和岳飛還沒有大的矛盾。兩人關系的轉折發生在紹興七年(1137年)春。
南宋紹興七年(1137年)春,在聽到親生父親宋徽宗趙佶在金國被糟蹋致死的消息后,宋高宗趙構十分悲痛,一時沖動,心中動了報仇雪恨的念頭。在召見戰功卓著的新興抗金名將岳飛時,宋高宗表示要將全國大約七分之五的兵力授予岳飛一人指揮和節制,這在宋朝尚無此先例,岳飛頓時欣喜若狂。
向來力主抗金的愛國將領岳飛非常感激皇帝的恩遇,更渴望抗金大業早日功成。當時各路宋軍由好幾個大將分散指揮,不能協同配合作戰,這是一個嚴重的戰略弱點。在過去的宋金戰事中,特別是在紹興六年的戰事中,已經暴露無遺。宋高宗本人也承認,岳飛『素志殄虜,常苦諸軍難合』。只有讓智勇兼備而又具有戰略眼光的杰出統帥岳飛負責統一指揮調度各路抗金武裝,才能彌補和克服宋軍的這種弱點,此外別無良策。
然而,岳飛萬萬沒有想到,這件事情很快就泡湯了。宋高宗趙構雖然在其《御札》當中寫有『兵家之事勢合則雄』之類話語,然而在他的內心深處,仍然深恐武將們事權過高,兵馬過于雄壯,擔心會出現尾大不掉、威脅皇權的問題。
于是,在嫉賢妒能的文臣張浚與內奸秦檜等人的勸阻之下,宋高宗趙構很快就中途變卦,取消成命,出爾反爾,讓此事不了了之。這讓岳飛十分失望,倔強的岳飛,一怒之下,憤慨辭職,不經宋高宗批準,就擅自去廬山為亡母守孝。這種脫離古代臣規的舉動,引起皇帝很深的疑忌。宋高宗趙構非常震怒,他儆戒岳飛『犯吾劍者,唯有劍耳』,其中已經隱含殺機。幾個月之前,岳飛一度是宋高宗趙構最賞識的大帥,如今卻成了皇帝最猜忌的武將。
早在建炎三年(1129年),向來畏懼金兵的宋將劉光世不戰而逃,致使金兵在順利渡過淮河,接著,金國騎兵奔襲南宋小朝廷所在的揚州。當時,年僅22歲的宋高宗趙構正在行宮淫樂,內侍突然密報金兵即將殺到揚州,宋高宗趙構頓時嚇成了陽痿,喪失生育能力。后來,宋高宗僅有的一個幼子又很快夭亡。
此后,身為宋太宗后代的宋高宗趙構不得不接受隆祜皇太后和一些臣僚的建議,選立宋太祖(宋太宗兄長)的七世孫趙伯琮,改名趙瑗(即后來的宋孝宗),養育在宮中。但正當壯年的宋高宗卻又不甘心于不能生子,他千方百計,求醫問藥,祈禱神靈,而不愿盡早確立趙瑗的皇儲地位。
到了紹興七年(1137年)秋,岳飛聽探子密報金國女真人打算扶立宋欽宗兒子當傀儡以破壞南宋的抗金斗爭。為了不讓金人的陰謀得逞,岳飛上奏宋高宗趙構,建議已經喪失生育能力的宋高宗趙構設立皇儲。時年三十一歲宋高宗趙構立即駁回,訓斥道:『卿言雖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當預也』。此事又加深了宋高宗對岳飛的猜忌。
紹興八年(1138年),南宋正在奸相秦檜的主持下與金國議和,岳飛卻在這時要求增添兵力,以圖北伐收復失地。宋高宗趙構的回答是『寧與減地分,不可添兵』,『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古人所戒』。此后圍繞著對金國是戰還是降,南北統一還是分裂,雙方矛盾日益尖銳。
早在公元1127年,宋高宗趙構登基不久,就不斷遣使去金國,卑辭厚禮,一意求和。但金國最初兵力強盛,一心想吞滅南宋,根本就不肯承認南宋的重新立國。 面對金軍的武力威脅,宋高宗乞和不成,為了自己的性命和皇冠,不得不破格提拔抗金將帥。
然而,對武將的猜忌和防范,卻一直是趙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規。宋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點,就是實行重文輕武、以文制武,打壓武將的事權,使武將受制于文官。只要出現武將功大、官高、兵多、權重的情況,就會被宋朝統治者視為對皇權的巨大潛在威脅。
很顯然,只要戰爭繼續下去,南宋朝廷就不得不倚重武將,這與宋朝對武將的猜忌與防范的傳統國策相抵觸。
南宋初年外敵入侵、戰亂不斷的特定歷史條件使武將事權增重、地位和威望提高,與宋朝以文制武的傳統國策發生了沖突。宋朝以文制武的傳統國策與武將權力增重之間的矛盾,在南宋初年始終存在。這個矛盾隨著抗金形勢的變化而升降。
到后來,以宋高宗趙構為首的南宋朝廷出于對武將的防范與猜忌,急于收回諸大將的兵權,甚至不惜放棄收復失地,曲膝求和、偏安江南。
紹興十一年(1141年)前后的宋高宗趙構,已經當了十五年的皇帝。在經歷了南宋初期的這段艱險曲折歷程之后,宋高宗趙構早已由深宮的花花太歲轉變為深通機謀權術、極其狡猾陰險的獨夫。
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月,即殺害岳飛的兩個月之前,宋高宗趙構儆戒眾臣說:『人主之權,在乎獨斷!』
在專制集權時代,統治者的個人素質對一個國家具有十分重大的影響,當然,也在相當程度上決定著那些杰出臣僚能否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能否建功立業。
宋高宗趙構不是圣 明的 君主,他沒有雄才大略,但他也并非昏庸無能之輩。宋高宗趙構處置軍國大事,雖沒有大智大勇,卻不乏小聰明和小伎倆。
對于像岳飛那樣德才兼備而又卓爾不群的杰出將帥,宋高宗趙構感到自己的能力和威望比不上他,而且對于能否駕馭控制他,也沒有信心。所以,在具有防范武將的傳統的宋朝,宋高宗趙構不僅在潛意識里畏懼岳飛,而且還將其視為皇權的潛在威脅。
盡管岳飛素以忠君愛國著稱,岳家軍將領、幕僚為宋高宗趙構在江南建國立下了汗馬功勞,卻仍不免成為宋朝抑武政策打壓的對象。
在專制集權時代,岳飛只能埋怨自己生不逢時,沒有遇到像漢武帝劉徹、漢光武帝劉秀、唐太宗李世民那樣具有雄才大略的英明帝王。
南宋初年,迫于金軍侵犯的嚴峻形勢,南宋朝廷不得不提高武將的權力和地位。這在宋高宗和南宋文臣們(既有投降派,也有抗戰派)看來,僅僅只是權宜之計,他們一直抱著且用且疑的態度。而宋高宗當初聽從張浚和秦檜勸告,收回岳飛統率大部兵力的成命,其奧秘即在不容許名將岳飛立蓋世之功,挾震主之威。
岳飛抗金心切,要求增兵,提議建儲等等,恰好都觸犯宋高宗趙構的深忌。甚至岳飛勤奮好學、留意翰墨、禮賢下士、結交文士、儲備幕僚,也會使皇帝疑神疑鬼。
盡管岳飛一再真誠地表示要功成身退,準備在“恢復兩河之地為漢家江山”之后,到廬山東林寺看經念佛,以度余年,然而宋高宗趙構是根本不信的。
岳飛是武將,李綱和宗澤是文官,這種差別在具體研究宋史時,尤其不容忽視。例如,同樣是提議建皇儲,文臣算是忠心,武將便成了別有用心。
同時,在抗金過程中,岳飛屢立戰功、威高望重,治軍嚴明、秋毫無犯,深得軍心民心,不僅得到岳家軍將士的愛戴擁護,而且也受到南宋廣大民眾的尊崇。
宋高宗趙構擔心岳飛會有功高震主之威,對岳飛的疑忌愈來愈深。宋高宗趙構最忌恨的,其實正是岳飛能力出眾而又深得軍心和民心。
在專制政體的官場中,向來都是功大而謗興,德高而毀至。岳飛這個卓爾不群的真君子的存在,既引起了一幫卑鄙陰險的無恥小人的仇恨,也招到了某些嫉賢妒 能的偽 君子的排擠。岳飛所有的優秀品格,從猜忌的角度來看,正好被那些整天疑神疑鬼的專制政權的統治者看作是野心勃勃。
宋代的最高統治者鑒于歷代竊國篡權的經驗教訓,公然要求『佐命功臣多積金錢,愿自娛樂以多置歌兒舞女,日飯食相對,以終天年』。
宋高宗時常縱容功臣大將們貪財,用意在使功臣大將們腐化而喪失上進的志趣,一個守財奴自不會有什么野心。宋代官紳士大夫、文武大臣愛錢、斂財成風,這在南宋初年表現尤其顯著。秦檜、張俊、劉光世之流就是其中的典型人物。
秦檜是宋朝的特大貪污犯。根據紹興十一年(1141年)達成的宋金和議,南宋收三大將兵權,金國明確要求南宋不得罷免秦檜的相位。有了金國主子撐腰,秦檜當上了宋高宗趙構無法罷免的終身宰相,此后秦檜權勢如日中天。秦檜在高宗朝,兩踞相位,前后專權長達19年。這19年間,秦檜公開賣官鬻爵、敞開大門納賄,以至在秦檜臨死的時候,秦家『富敵于國』。
在與金國達成和議之后,為收刮民脂民膏以奉敵國,宋高宗、秦檜下令各地官吏進行獻助。名義上是各地官吏以“羨余”獻助中央,實際上連宋高宗也知道,這些收刮而得的財物除了供奉給金國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檜的私有財產。
在專權期間,秦檜公開賣官鬻爵、敞開大門納賄。秦檜將很多官位立價出售,當時如果想要當地方官,必須先給秦檜送幾萬貫錢,買官價格“必數萬貫,乃得差遣”(《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9)(附注:以購買力估算,宋朝幾萬貫錢大約相當于現在幾百萬人民幣)。
南宋史學家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9記載:秦檜“貪墨無厭”,“喜贓吏,惡廉士”,故在秦檜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貪宮污吏。由于秦檜大量任用貪官污吏,將清廉的官吏盡數驅逐排擠出朝廷,致使貪官污吏充斥官場。
秦檜用人,盡用貪官污吏,如果那些投靠秦檜的貪官因贓污不法被舉訟,秦檜就出面保他們無事,“檜復力保之”,那些貪官污吏們為了媚事秦檜,便以盤剝百姓為急務,“涪斂以待過往,科率以奉權貴”(《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55),其結果是,“贓吏恣橫,百姓愈困。”(參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9)。當時南宋老百姓評論說:“自秦太師講和,民間一日不如一日”(《 胡澹庵 先生文集》卷14《與虞并甫》)
在秦檜專權的十幾年間,南宋全國各地的大小官員平時要向秦檜進獻財物。每逢秦檜生日,各地大小官員還爭先恐后地進獻大批財寶,給秦檜祝壽,“四方競獻奇寶,金玉勸盞,為不足道”(《三朝北盟會編》卷220《中興遺史》)。據不完全統計,每年各地官員給秦檜進貢的生日禮品至少價值幾十萬貫錢,“臘月生日,州縣獻香送物為壽,歲數十萬”(《續資治通鑒》)。按照購買力估算,每年各地官員作為“生日禮物”送給秦檜的錢財大概相當于現在的幾千萬人民幣。
在專權期間,權勢如日中天的奸相秦檜貪污受賄、敲詐勒索、巧取豪奪、廣置家產。秦檜飛揚跋扈,到處霸占田產,秦檜所建的相府園宅在他死后被用作宋高宗退位當太上皇的居所德壽宮,足見其規格之高,現在德壽宮已被考古發掘。
南宋臣民都知道,秦檜家的財富比南宋朝廷的左藏庫(國庫)還要多過數倍。由于長期不間斷地大量收受賄賂,加上不斷侵吞國家與私人的財產,以至秦檜家的府庫財富,超過了南宋朝廷的“左藏數倍”,當時凡是南宋宮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檜家都應有盡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9)。秦檜家財寶堆積如山,號稱“富敵于國”(《宋史》卷473《秦檜傳》)。
據《宋史》卷473《秦檜傳》記載:“(秦檜)開門受賂,富敵于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人謂熺自檜秉政無日不鍛酒具,治書畫,特其細爾”。秦檜兩踞相位,前后獨掌大權達19年。在專權期間,秦檜公開賣官鬻爵、敞開大門納賄,以致富可敵國。秦檜之子秦熺,幾乎每天都要請人打造金、銀酒器,或搜集古董字畫。這都是耗費巨資的事,秦熺卻當成日常功課,秦檜家日常生活的奢侈程度可想而知。
在南宋諸大將中,論戰功,張俊浪得虛名,論撈錢,張俊首屈一指,論享福作樂,張俊第一。張俊最貪財,并且以貪財和富有而聞名于世。紹興十二年,張俊被解除兵權,之后被封為清河郡王,敕建府第。通過賜予和兼并,張俊占有了巨額田產,成為古往今來罕見的大地主,號稱『占田遍天下,而家積巨萬』;張俊家共有良田一百多萬畝,每年收租米六十萬石以上,相當于南宋最富庶的紹興府全年財政收入的兩倍以上;通過巧取豪奪,張俊還占有了大批園苑、宅第,僅所收房租一項,每年就多達七萬三千貫錢,在南宋諸將帥中“最多貲”;張俊在世時,家里的銀子堆積如山,為了防止被偷,張俊命人將那些銀子鑄成千兩一個的大銀球,名叫『沒奈何』,意思是小偷搬不走它們,全都拿它們沒辦法(《夷堅志》卷23)。
紹興二十一年,宋高宗趙構駕臨張俊家,張俊接駕供宴,張俊的這次家宴,堪稱是中國“史上豪宴”冠軍。為了討好宋高宗趙構,張俊進奉上等酒食果子幾百種,進獻金器三千兩、珠子六萬九千多顆、瑪瑙碗三十件,還進獻 各種精細玉器四十多件,綾羅緞綿一千匹以及一大批名貴古玩、書畫等。為此,曾有南宋詩人寫詩諷刺道:『多蓄多藏凱足論,有誰還議濟王孫? 朝爭暮競歸何處?盡入權門與幸門!』。
南宋初年,戰事頻繁,岳飛、韓世忠都遠戍在外,與士卒同甘共苦,而張俊一軍卻經常逗留在臨安。張俊從軍中挑選高大的英俊士卒,命令他們全身刺滿錦繡花紋(人稱“花腿軍”),然后短打出游,縱民圍觀,士兵苦不堪言,百姓搖頭嘆氣;張俊還役使他的部下為皇帝營造宮殿,為自己修建豪宅,還蓋了一座名叫“太平樓”的酒肆,賺錢營私;眾軍士編歌謠唱到:『張家寨里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二圣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軍中還戲稱『張太尉鐵臉』,意指張俊無廉恥,不要臉,臉皮好像鐵打的一樣。這樣一個貪鄙之人,卻能夠得到宋高宗趙構的寵信和青睞。
在南宋諸將中,張俊最得皇帝歡。宋高宗趙構經常袒護張俊,對張俊十分寵信愛護,一再給張俊加官晉爵,甚至在張俊老病而死的時候,宋高宗趙構親自去吊唁,還當眾嚎啕大哭,須知當初宋高宗趙構的原配王妃、五個女兒以及宋高宗趙構的父母、兄弟姐妹被金軍擄掠而去,并遭到女真貴族的凌辱蹂躪的時候,宋高宗也沒有如此傷心。
再看看公而忘私的岳飛,不肯營造華宅,不肯納妾,與士卒同甘共苦,長子岳云隨軍征戰、屢立戰功,岳飛卻經常不報,然而岳飛最后卻遭皇帝猜忌而被奸佞之徒陷害致死,真令人感慨世事的不公!
出身官宦世家的劉光世是皇帝的嫡系,他主要靠著資歷老、與皇帝關系親近且會奉承而忝為大帥。劉光世養尊處優、膽小怕死,向來害怕金兵,作戰時又大多不敢親臨前線,而是坐守后方,以便必要時逃跑;每逢詔令移駐前線,大多拒不奉詔而設法退避;劉光世治軍不嚴,不少流寇、叛軍樂于投附為其部屬,他的手下多是些驕兵悍將,打起仗來不行,欺侮百姓、騷擾地方卻很兇;劉光世經常虛報軍額,多占軍費;劉光世貪財好利,以經營田產而致『金錢巨億』『置歌兒舞女』。
劉光世還霸占良田,與民爭利。劉光世在浙江青田霸占了大片良田,又在淮東一帶占據膏腴水田三萬畝。大臣們對劉光世深為不滿。但是這樣的一個貪財好利的庸將懦夫卻能得到皇帝的青睞,宋高宗不僅對他一再遷就姑息,還不斷給他加官進爵。劉光世賦閑的時候,皇帝『以玩好物數種賜之,光世大喜,秉燭夜觀,幾至四更』(《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0)。顯然,大將玩物喪志、貪圖享樂,反而使宋高宗十分放心。
當時貪財成為風氣,就是名將韓世忠也未能免俗。韓世忠曾經議買新淦官田,宋高宗趙構聞之大喜,下令把那一大塊良田免費賞賜給他。當時宋高宗趙構頗疑諸將有野心,及知韓世忠也是一個求田問舍的人,所以喜歡起來。
韓世忠也許是效仿昔人買占田宅以自污的故智,但岳飛卻是絕對不肯自污的。
對當時官僚士大夫的貪財愛錢之風,岳飛深感痛切。岳飛曾經提出『文臣不愛錢,武將不惜命』的著名口號,希望能夠改變這一社會陋習(《朱子語類》卷112;《金佗稡編》卷9《遺事》;《金佗續編》卷28《吳拯編鄂王事》;《齊東野語》卷13《秦會之收諸將兵柄》)。
岳飛身居高位多年,俸祿高,戰功顯赫,得到的賞賜多,收入當然豐厚,但是卻一直堅持過簡樸的生活,以『奉身儉簿』著稱于世;岳飛『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己,不求華巧』;出兵在外,岳飛都是身著戎衣,在家時卻穿普普通通的麻布,不著綢緞,而且要求家人也是如此;岳飛平常吃的食物也很粗陋,大多只是粗糧咸菜,加一盤煎豬肉和幾樣面食,基本上沒有兩樣葷菜;宋高宗曾經打算在臨安府(今杭州)為岳飛營造宅第,岳飛引用漢朝霍去病的話力辭:『北虜未滅,臣何以家為!』。
岳飛不僅清正廉潔,而且還經常化私為公,用自己的私家財產去補助軍用。岳飛平生『一錢不私藏』,『雖上賜累巨萬,毫發不以為己私』;岳飛還經常化私為公,『樂施財,不殖資產,不計生事有無。所得錫賚,率以激犒將士,兵食不給,則資糧于私廩』。有一次,岳飛將自己家“宅庫”里的物品變賣,交付軍匠,造良弓兩千張以供軍用。
岳飛含冤遇害后,秦檜派其黨羽去抄岳飛家,家中根本就沒有金玉珠寶,除了幾千卷書之外,剩下的主要是三千多匹麻布和絲絹、五千多斛米麥,顯然還是準備補貼軍用的(《說郛》卷29《岳王卒葬》)。岳飛是手握重兵的著名大帥,帶兵多年,家產只有這么一點,再看看與岳飛同時的其他將帥,金銀財寶充滿堂寢,田園占幾縣。兩者相比,真有天淵之別!
對于岳飛的清廉,南宋著名史學家李心傳在其著述《建炎以來朝野遺記》中慨嘆良多,李心傳說:『飛握重兵許久,家無余財,自是賢矣!』。
后來,岳飛冤案平反昭雪,南宋朝廷在給岳飛定謚號的公文《武穆謚議》中對岳飛清正廉潔的作風贊譽有加:『嗚乎!為將而顧望畏避,保安富貴,養寇以自豐者多矣。公(岳飛)獨不然,平居潔廉,不殖貨產,雖賜金已俸,散予莫嗇,則不知有其家!』。
南宋初年諸將,少有不貪財的,更少有不好色的,宋高宗不僅以諸將貪財為可喜,還覺得諸將好色也是可喜的。貪財的人已不足畏,貪財而又好色,就更不足畏了。
負責川陜軍務的南宋大將吳玠晚年『頗荒淫』,『多嗜欲,使人漁色于成都,喜餌丹石,故得咯血疾以死』(《宋史》卷366《吳玠傳》);
劉光世妻妾成群,『沈酣酒色,不恤國事』(《宋史》卷369《劉光世傳》);
張俊比較好色,妻妾很多,還經常到外面嫖妓。張俊曾納杭州一個色藝天下無雙的名妓為妾。早在建炎二年(1128年),宋高宗寵臣王淵與張俊為搶奪一個周姓妓女而殺害宗室趙叔近,之后又將此妓女轉送韓世忠(《揮麈三錄》卷2,《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6建炎二年六月乙丑);
韓世忠不僅納妾多人,還喜好調戲部將妻女,到部將家中宴會時,更常令部將的妻女出來侑酒,后來竟迫使部將呼延通自殺。
當時南宋諸將無不姬侍眾多,唯獨岳飛與眾不同,岳飛家里并無姬待侍。岳飛一生只結過二次婚。
靖康元年(1126年) ,24歲的岳飛背井離鄉、從軍報國,將妻子劉氏留在家鄉相州湯陰(今河南湯陰)照顧老母姚氏和兩個幼子。然而,岳飛的第一任妻子劉氏不能守節,不愿忍受艱苦,先后兩次改嫁,劉氏撇下岳母姚氏和岳云、岳雷兩個幼子,使一家老小陷于顛連無告的困境。
岳飛的故鄉相州湯陰淪陷后,有同鄉前來尋找岳飛,告訴他姚氏和兩個幼子的消息,并轉達了姚氏的反復叮囑:『為我語五郎,勉事圣天子,無以老媼為念也。』(《金佗稡編》卷9《遺事》)。
岳飛憤恨劉氏的背信棄義,而老母姚氏和兩個幼子的凄慘境地,更使岳飛憂心忡忡、寢食難安。岳飛派人潛回湯陰,前后十八次,方才將老母姚氏和兩個幼子接到自己的軍營。
建炎四年(1130年)春,28歲的岳飛在宜興(今江蘇宜興)另取漁家女李娃為妻。李娃孝順姚氏,也愛撫岳云和岳雷,是典型的賢妻良母。此后,岳飛一直沒有納妾蓄姬。岳飛與李娃感情的很融洽,后來,岳飛含冤遇害之時,腰間還系著李娃給他的玉環。
南宋大將吳玠生性高傲,向來看不起某些靠著資歷老、與皇帝關系親近而身居高位的將帥,但是吳玠卻很佩服岳飛。『吳玠素服飛,愿與交歡,飾名姝遺之』,吳玠曾以二千貫錢在四川買了一個年青美貌的士族女子『飾以金珠寶玉,資奩巨萬』,派人送給岳飛為妾,但被岳飛婉拒退回,『飛曰:「主上宵旰,豈大將安樂時?」卻不受』。這在當時算是駭俗驚世之舉。見到岳飛退回女子,吳玠更加敬佩岳飛,認為自己比不上岳飛,『見女歸,益敬服,以為不可及』(《宋史》卷365《岳飛傳》)。
岳飛既不貪財,也不好色,一向廉潔奉公,一心只想著如何報效國家,收復失地。美人金屋,絲毫不能打動岳飛,其志趣之高遠,可以想見。但是,一個不貪財、不好色而又志趣高遠的名將,卻越發使整天疑神疑鬼的宋高宗趙構感覺到難以駕馭。
而最讓宋高宗趙構惱火的則是,岳飛的抗金態度十分堅定,一直反對和金國議和。例如,紹興九年(1139年)正月,南宋公布喪權辱國的和約,對金國稱臣納貢,宋金第一次議和正式完成。之后,宋高宗、秦檜為安定民心,也為了粉飾太平,宣布“大赦天下”,而且為了拉攏朝臣,還命百官進慶賀表,并給大臣們加官進爵。岳飛被授予正一品的“開府儀同三司”,但是岳飛卻多次上琉,力辭不受,并沉痛地指出:『今日之事,可憂而不可賀』,『不可論功行賞,取笑敵人』(《宋史》卷365《岳飛傳》)。
果然不出岳飛所料,紹興十年(1140年)五月上旬,一向主戰的金國統帥完顏宗弼(兀術)撕毀和約,再次興兵大舉攻宋。宋金第一次議和之后,僅僅一年半的時間,就再次開戰。
金國統帥完顏宗弼(兀術)過去輕視南宋的軍力,認為用武力可以滅宋,所以他才『銳意敗盟,舉兵南征』(《大金國志》卷27)。但南侵的結果卻是,金軍『敗于順昌,敗于郾城,敗于柘皋』,金軍一敗再敗,使兀術看到金國在軍事上已失去了優勢,想用武力亡宋是不可能的了(《大金國志》卷27)。
于是,當時把持金國軍政大權的完顏宗弼(兀術)就開始改變策略,再開『始講和,而南北無事矣』(《大金國志》卷27)。兀術三次致書宋廷,表明議和的意圖,進而想通過宋金和議來撈取金軍在戰場上得不到的東西。
金國統帥完顏宗弼(兀術)要講和,這當然是宋高宗、秦檜求之不得的。但宋高宗、秦檜卻又感到議和的最大障礙是來自那些握有重兵的宋軍大將們。
宋高宗、秦檜通過改組南宋朝廷的御史臺,嚴密地控制了輿論,還貶逐了許多主張抗戰的朝臣,在文官中要掀起像紹興八年(1138年)那股洶涌澎湃的反議和潮流,已是不大可能的了。唯獨武將還握有兵權,岳飛、韓世忠等人的抗金態度又非常堅決,他們要是擁兵抗命,議和就難以成事。因此,要使議和成功,就必須想辦法解除諸大將的兵權。
宋高宗、秦檜明白,收回宋軍諸大將兵權和與金國議和這兩件事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只有與金人媾和,才能沒有后顧之憂地解除諸大將的兵權;而只有收回諸大將的兵權,才能確保與金國議和的順利進行。
宋高宗趙構要解除宋軍諸大將的兵權,不僅是為要議和,而且更是出于對武將的猜忌和防范。而防范武將做大是趙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規。宋朝歷來就重文輕武,推行以文制武的國策。
在南宋初年,由于金軍進犯,宋高宗趙構狼狽逃竄,在國破家亡的非常時期,南宋小朝廷不得不提高武將的權位,允許他們“便宜從事”,但這只是權宜之計。尤其是,宋高宗趙構對于發生在南宋建炎三年的苗(傅)、劉(正彥)兵變事件,始終耿耿于懷。
早在建炎三年(1129年)三月,御前軍統制苗傅和副統制劉正彥在臨安(今浙江杭州)發動了兵變,殺死了宋高宗趙構的寵臣、作惡多端的御營都統制王淵,并派兵包圍了宦官康履的家,殺死內侍多人。苗、劉還在臨安城內張貼榜文歷數宋高宗趙構的罪狀:重用黃潛善、汪伯彥等權奸,寵信宦官,以致『奸臣誤國,內侍弄權』,貪污腐化,禍國殃民,老百姓災難重重,痛苦無邊,『數路生靈,無罪而就死地,數百萬之金帛,悉皆委棄,社稷存亡,懸于金人之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1)。
當時,宋高宗趙構親自召見了苗、劉。他倆見到宋高宗時,又當著文武百官的面,厲聲指責宋高宗任用奸佞、賞罰不公、誤國誤民,說將士有功者得不到獎賞,而宦官沒有功勞卻得到美官。黃潛善、汪伯彥『誤國至此,猶未遠竄』,王淵『遇敵不戰,因交康履,乃除樞密院』。苗、劉對宋高宗表示極大的失望和不滿,并公然宣稱:『上不當即大位,將來淵圣(宋欽宗)皇帝來歸,不知何以處』(《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1)。
接著,苗、劉迫使宋高宗趙構退位,另立宋高宗趙構三歲的兒子為帝,由孟太后垂簾聽政。
苗、劉兵變發生不久,南宋大臣張浚、呂頤浩等隨即命令韓世忠、張俊、劉光世、辛道宗等將領,帶兵前去“勤王”。苗、劉兵敗被殺。宋高宗趙構這才恢復了帝位。
這件事雖已相隔十多年,但宋高宗趙構一想起來還是心有余悸,正如王夫之在《宋論》中所說:『高宗懲苗劉之難,心惴惴然』。何況而今與建炎時期相比,南宋將帥們的兵權和威望變得更大了。所以,宋高宗趙構更是時刻擔心武將做大將會威脅朝廷。
有一次,宋高宗問張俊:你讀過郭子儀傳嗎?張俊說:沒有。宋高宗又諭示他說:郭子儀『雖總重兵處外,而心尊朝廷,或有詔至,即日就道……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子儀,則非特身享福,子孫昌盛亦如之;若持兵權之寸,而輕視朝廷,有命不即稟,非特子孫不享福,身亦有不測之禍,卿宜戒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9)。
宋高宗趙構的這番話,雖是說給張俊聽的,其實既是對那些手握重兵的大將的警告,也是宋高宗趙構一向猜忌武將的心理反映。
秦檜當然深知宋高宗趙構有猜忌武將的心思。當時南宋軍民有這種習慣,以各將領的姓為軍號,如南宋軍民私下稱呼張俊統領的軍隊為張家軍,韓世忠統領的軍隊為韓家軍,岳飛統領的軍隊為岳家軍。對此,秦檜便『乘間密奏,以為諸軍但知有將軍,不知有天子,跋扈有萌,不可不慮』(《鶴林玉露》卷5《格天閣》)。
秦檜說這些話,是針對宋高宗最敏感的問題而發的,因而立即觸動了宋高宗趙構的內心世界,『上為之動』(《鶴林玉露》卷5《格天閣》),促使宋高宗趙構下決心要盡快收回兵權。
早在紹興八年(1138)五月,宋高宗趙構就對南宋大臣張戒說過,他想用提升各軍裨將使其獨立成軍的辦法,來分割各大將的兵權,并打算在一、二年內解決這個問題,但因當時與金國還未達成和議,要是一下子分兵,又怕造成軍隊力弱勢孤,抵擋不住金兵的進攻,維護不了偏安的南宋政權,因而事情才被暫時擱置。
在金國敗盟之后,宋軍取得了空前的勝利,這標志著金強宋弱的形勢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這一點連向來畏敵如虎的宋高宗趙構也看得清清楚楚。如紹興十一年(1141)初金兵再犯淮西時,宋高宗趙構就認為:『中外議論紛然,以敵逼江為憂,殊不知今日之勢與建炎不同。建炎之間,我軍皆退保江南。杜充書生,遣偏將輕與敵戰,故敵得乘間猖撅。今韓世忠屯淮東,劉锜屯淮西,岳飛屯上流,張俊方自建康進兵,前渡江窺敵,則我兵皆乘其后。今虛鎮江一路,以檄呼敵渡江,亦不敢來』(《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9)。
正因宋金對立的形勢發生了這樣的根本轉變,趙宋政權偏安江南已經有十足的把握,解除諸大將兵權的時機也已成熟。所以,宋高宗趙構就把他這一心思告訴了秦檜,『乃密與檜謀削尾大之勢』(《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6)。
秦檜為要替其金國主子女真貴族效勞,為要適應兀術“乃始講和”的策略,更是『力主和議,恐諸將難制,欲盡收其兵權』(《宋史紀事本末》卷72《秦檜主和》)。因而,宋高宗的主意,正中秦檜的下懷。
于是,秦檜便積極地與他的黨羽參知政事王次翁、給事中直學士院范同密謀。經過反覆的策劃后,范同向秦檜獻計說:把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都調入朝廷任樞密使和副使,明升其官職,實『罷其兵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0)。
王夫之《宋論》卷10指出:『高宗之為計也,以解兵權而急于和;而檜之為計也,則以欲堅和議而必解諸將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盡快與金國達成和議與解除南宋大將們的兵權,成了宋高宗趙構和秦檜的當務之急;而岳飛在這兩個問題上,都成了首當其沖的人物。
當然,僅僅從對金國妥協求和以及解除大將兵權這兩個問題著眼,岳飛也可以僅僅罷官賦閑,得到與韓世忠一樣的善終結局。
畢竟,岳飛當時已經被解除了兵權,后來又被罷官,不可能再對宋高宗和秦檜的賣國求和政策構成阻礙,更不可能威脅南宋皇權。
況且,威名遠播的抗金名將岳飛曾經是南宋的重要軍事支柱,金人十分畏懼他。被扣押在金國的宋使洪皓曾經在給南宋朝廷的密信中寫道:『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
早在紹興八年(1138年)年底,宋金達成第一次和議。但是僅僅過了一年半,到了紹興十年(1140年)五月上旬,金國統帥完顏兀術(宗弼)就突然撕毀和約,大舉攻宋,宋高宗當時無奈地說:『夷狄之人,不知信義』(《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5)。所以,在紹興十一年(1141年)第二次達成議和之后,金人會不會很快變卦,還是一個未知數。
很顯然,假如南宋留著岳飛不殺,即使暫時不用岳飛,而只是讓他呆在家里賦閑,或者把他軟禁起來,也可以在無形中震懾那些貪婪狡詐、反復無常的金國女真統治者,使金人不敢輕易違約敗盟。
但是,有兩件事卻直接導致了岳飛的遇害。《鄂國金佗稡編》卷8《鄂王行實編年》的記載:『查龠嘗謂人曰:「虜自叛河南之盟,岳飛深入不已,檜私于金人,勸上班師。金人謂檜曰:‘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后和可成也。’」檜于是殺先臣以為信。』而據《鄂國金佗稡編》卷20《吁天辨誣通敘》,“金人謂檜”即是“兀術遺檜書”。
岳家軍在紹興十年(公元1140)七月潁昌大戰時,重創金軍,并殺死金國統帥完顏兀術(宗弼)女婿,即金軍中的夏姓統軍使、金吾衛上將軍,而與金國統帥完顏兀術(宗弼)結下深仇。
再者,岳飛不僅具有杰出的軍事才能,而且善于帶兵、練兵。岳飛帶出的軍隊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和巨大的戰斗力,堪稱無不“以一當十”。尤其是岳飛曾經組建強大的騎兵部隊,能夠在野戰中與金國倚為支柱的女真騎兵爭雄較長。
并且,在南宋初年的諸大將中,只有岳飛是進攻型的將帥。南宋的其他將領中,吳玠、劉锜是防御型的將帥,守則有余,攻則不足。韓世忠的抗金意志很堅定,但是軍事成就不僅比不上岳飛,而且也不及吳玠、劉锜。而劉光世、張俊等人其實都是些養尊處優、貪圖享樂、畏敵怯戰的庸將懦夫,主要靠著與皇帝關系親近、會奉承且資歷老而忝為大帥。
此外,岳飛抗金意志十分堅定,向來主張積極備戰進攻,反對消極防守。岳飛提出了“連結河朔”的高明軍事策略,還堅持“以仁為本”的軍事觀,向來治軍嚴明,是宋朝最得軍心和民心的將帥。
在南宋初年,具備光復失地的決心和能力的宋軍統帥,惟有岳飛一人。所以,岳飛的存在對金國具有很大的潛在威脅,金國當權者必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安。
當時執掌金國軍政大權的金國都元帥完顏兀術(宗弼)提出了以殺害岳飛作為宋金議和的條件,這是由于金人深知,岳飛能征善戰、威名遠播、功高望重,并且還是進攻型的將帥,不僅向來抗金意志堅定,而且還具備光復失地能力。岳飛即使被南宋朝廷罷官免職,也猶如『猛虎在山』,『飛雖不掌兵,亦足以強國』。這對于兵老氣衰的金國來說,仍是一個很大的潛在威脅。
兀術的密信,就像給秦檜下了一道不可違抗的圣旨,秦檜當然會千方百計地去執行。而宋高宗為了向金國表示求和的誠意,也決意要殺害岳飛。
據著名歷史學家、宋史研究泰斗王曾瑜的考證,負責掌管南宋朝廷文獻的官員查龠曾經揭發金國統帥完顏兀術(宗弼)給南宋的信件,兀術在信中要求一定要殺害岳飛,然后才可以達成和議,金國才能歸還宋高宗趙構的親生母親韋太后。兀術的信對于岳飛的遇害,無疑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
兀術的密信可能是給南宋朝廷的(宰相秦檜當然能看到),也可能是給秦檜的,當然還可能既有給南宋朝廷的,也有給秦檜的。
著名歷史學家、宋史研究泰斗王曾瑜認為,兀術的密信早在紹興十年(1140年)七月中旬的穎昌之戰結束后就已經發出,當時派人秘密送給內奸秦檜。著名歷史學者 鄧廣銘 先生則認為,查籥所揭發的密信,應該即是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再次議和之時,金國統帥兀朮口授給南宋使臣魏良臣,讓魏良臣捎帶給南宋朝廷的話。
還有一件事不容忽視。即早在公元1127年發生的靖康之變中,宋高宗趙構的親生母親韋賢妃也被金人擄到北方,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金議和之時,韋賢妃還被扣留在金國。
宋高宗趙構即位后,母子情深,十分掛念自己的親生母親韋賢妃,于是就遙尊韋賢妃為宣和皇后,封他的外祖父韋安道為郡王,恩澤所及,韋家有三十多人被授予官職。并且只要一有使節去金國,宋高宗趙構就讓他們去打聽韋賢妃的消息。
宋高宗趙構的親生父親宋徽宗趙佶飽受金人的凌辱折磨,已于紹興五年(1135年)死在金國的五國城。到了紹興七年(1137年),宋徽宗、鄭皇后在金國去世的消息方才傳到南宋,宋高宗趙構知道后十分悲痛,號慟不已。
宋徽宗、鄭皇后的接連去世,對宋高宗趙構的震動實在很大,宋高宗馬上就想起了他的親生母親韋賢妃,十分擔心她在金國的境遇。宋高宗趙構對大臣們說:『宣和皇后(指韋賢妃)春秋高,朕思之不遑寧處,屈己請和,正為此耳』(《宋史》卷243《韋賢妃傳》)。不久,宋高宗下詔,遙尊韋賢妃為皇太后。
早在紹興七年(1137年)春,宋高宗趙構就派王倫去向金國統帥撻懶乞求,表示:只要金人肯答應他的講和要求并能放韋太后回歸南宋,其他一切條件都好商量。『帝以后久未歸,每顰蹙曰:「金人若從朕請,余皆非所問也」』(《宋史》卷243《韋賢妃傳》)。
不久,金國發生政變,女真統治集團中的主和派當權,準備與南宋議和。紹興七年(1137年)年底,出使金國歸來的宋使王倫還告訴宋高宗:金國女真人準備議和,并愿意歸還宋徽宗梓棺(棺材,宋徽宗當時早已死在金國)、韋太后(宋高宗生母)以及“河南諸州”。宋高宗聽后喜出望外。
紹興八年(1138年)七月,南宋朝廷派王倫趕赴金國迎接宋徽宗梓宮,以及進一步向金國求和。宋高宗當時十分悲痛地對大臣們說:『先帝梓宮,果有還期,雖待二三年尚庶幾。惟是太后春秋高,朕旦夕思念,欲早相見,此所以不憚屈己,冀和議之速成也』(《宋史》卷473《秦檜傳》)。并且在南宋使臣出使金國的時候,宋高宗趙構都要叮囑他們:只要金人能夠放他的親生母親韋太后回歸南宋,那么他愿意答應金國提出的任何條件!
紹興八年(1138年)十月,金國派張通古為江南詔諭使,蕭哲為明威將軍,攜帶金熙宗的詔書來南宋和談。張通古、蕭哲一行一路耀武揚威,來到南宋朝廷的行在臨安(今杭州)。張通古、蕭哲拍著胸脯對宋高宗保證,韋太后在金國安然無恙,只要宋高宗答應金人的議和條件,金人就可以放韋太后歸宋。宋高宗欣喜若狂,趕緊命令籌建慈寧宮,以供韋太后歸宋后居住。
不久,南宋稱臣納貢,與金國達成了第一次紹興和議。然而,金人口惠而實不至,一直拖到紹興十年(1140年),韋太后仍然滯留金國未歸。
紹興十年(1140年)五月,金國單方面撕毀和約,再次大舉南侵攻宋。但是,這一次金國遭到了慘敗。各路宋軍不僅挫敗了金軍的進攻,而且岳家軍還向金軍發起了大規模反攻。這些都標志著金國在軍事上的優勢已經喪失。
金國主戰派的銳氣遭挫,于是,金國統帥完顏宗弼(兀術)就改變策略,準備再次與南宋講和,再開“始講和,而南北無事矣”(《大金國志》卷27)。
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當時被女真人扣留在金國的南宋使臣洪皓得到了韋太后的一封書信,派人送回南宋朝廷。宋高宗大喜過望說:『朕不知太后寧否幾二十年,雖遣使百輩,不如此一書』(《宋史》卷243《韋賢妃傳》)。
紹興十一年(1141年)七月,岳飛回到南宋朝廷的行在臨安(今杭州),隨即上奏辭職。此后,岳飛和韓世忠一樣,留在臨安,居虛位而無實職,南宋朝廷最高軍事機構樞密院的事務全由張俊負責處置。
紹興十一年(1141年)八月,岳飛被罷官。然后,按著事先設下的圈套,南宋朝廷又發出命令,讓當時負責岳家軍軍務的岳飛愛將張憲趕往鎮江的樞密行院,去參見主管全國軍務的樞密使張俊。張憲于 九月一日 由岳家軍在鄂州(即今武漢三鎮之一的武昌)出發,前往鎮江(今江蘇鎮江)。張憲一到鎮江,就被張俊逮捕并嚴刑拷打。然后,由曾任張憲部下的奸佞小人王俊出面誣告張憲,再上報南宋朝廷,進而牽連岳飛,于是宋高宗下令給岳飛等人舉辦詔獄。
紹興十一年(1141年) 十月十三日 ,岳飛下獄。當岳飛被投進冤獄時,宋金議和的書信、使者往來十分頻繁,雙方秘密地就宋金兩國再次議和之事進行討價還價。金人提出了條件,要想讓韋太后回歸南宋,除了割地稱臣納貢之外,還必須殺掉岳飛。再加上奸相秦檜的慫恿,于是宋高宗趙構不僅要解除岳飛的兵權,而且還下決心謀殺岳飛。
紹興十一年(1141)十一月初,金國使臣來到南宋行在臨安(今杭州)臨安,宋金之間達成了第二次和議,南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第二個紹興和約。
在接見金國使者時,宋高宗對金國使者說:『朕已得天下,卻不能贍養雙親,徽宗皇帝已經駕崩,太后年逾六十,風燭殘年,來日無多,朕每念及此痛徹心肺!今天在這里立下誓言,金國當明言歸我太后,朕不恥講和,否則,朕將用兵到底』﹛原文: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太后,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宋史》卷243《韋賢妃傳》)。
而當金國使者辭行北歸之時,宋高宗又是懇求又是恐嚇地對金國使者說:“為太后之故,我朝決定割讓唐、鄧二州,其余疆土以淮水為界。若太后今年得以從金國歸還,朕當謹守誓約;如若太后今年不歸,誓約便是一紙空文。”
所以,宋高宗為了對金媾和成功以迎回親生母親韋太后,加之對岳飛的忌恨,故在秦檜的慫恿下,必須下決心殺害岳飛。
紹興十一年的淮西會戰時,宋高宗一方面褒獎岳飛:『見苦寒嗽,乃能勉為朕行,國爾忘身,誰如卿者』,另一方面,卻已與秦檜進行罪惡的謀劃。故罷岳飛兵權,僅是完成了第一個步驟。
秦檜為人陰險歹毒、暴戾苛酷,在秦檜專政期間,淫刑毒罰之濫,在宋朝是沒有先例的。不用說抗戰派,即使是秦檜的黨羽,秦檜也動輒反目成仇。
秦檜與岳飛在和戰問題上,自然是勢不兩立的。早在紹興八年(1138年),在秦檜的主持下,宋金達成第一次紹興和議,南宋向金國稱臣納貢。就在這一年的秋天,岳飛到臨安(今杭州)朝見宋高宗,岳飛不但痛陳『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而且還指責秦檜『謀國不臧,恐詬譏于后世』(《宋史》卷365《岳飛傳》)。于是,秦檜懷恨在心,伺機報復,圖謀陷害岳飛。
紹興九年歲末,宋高宗趙構御筆書寫歷史上曹操、諸葛亮、羊祜屯田足食的故事,頒賜岳飛。宋高宗將屯田列為保守半壁江山重要措施。岳飛雖然擁護加強屯田,但不贊成以此作為對金求和的資本。
紹興十年正月初一日,岳飛寫跋文回答皇帝。在回答皇帝的跋文中,岳飛指責曹操『酷虐變詐』,隱含指責秦檜之意。岳飛還認為諸葛亮、羊祜『德過于操遠矣』,隱約將自己比作諸葛亮、羊祜,希望宋高宗能讓他施展才能,恢復故疆。睚眥必報的秦檜知道后更加痛恨岳飛。
不出岳飛所料,紹興十年五月,一向主戰的金國統帥完顏宗弼(兀術)撕毀和約,再次興兵大舉攻宋。宋金第一次議和之后,僅僅一年半的時間,就再次開戰。一手操辦和議的奸相秦檜當時的處境尤其狼狽不堪,因他做盡了壞事,不但民怨很深,而且朝臣也義憤填膺。
不久,秦檜的親信張巨山為秦檜出謀劃策,讓秦檜引用『德無常師,主善為師』(《朱子語類》卷131《中興至今日人物》)之類的話語來為自己過去的誤國行為辯解。
岳飛看到秦檜奏章中所引“德無常師,主善為師”之語,認為此言“飾奸罔上”,氣憤地說:『君臣大倫,比之天性,大臣秉國政,忍面謾其主耶!』于是岳飛和秦檜之間的仇隙更深(《金佗粹編》卷8《行實編年》卷5)。
然而,秦檜對韓世忠的憎惡,卻不亞于岳飛。紹興八、九年間,韓世忠曾命部屬假扮紅巾軍,企圖襲殺金使張通古,進而破壞宋金和議,雖因部將告密而未成功,卻使秦檜切齒痛恨。按秦檜的盤算,是一不做,二不休,先害韓世忠,后殺岳飛,這兩人正是他的主要政敵。
紹興十一年(1141年)四月,秦檜采納其黨羽范同的建議,密奏宋高宗,以酬賞拓皋之捷為名,召張俊、韓世忠、岳飛等南宋三大將并赴行在臨安,論功行賞,趁機解除三大將的兵權。宋高宗完全同意。
南宋三大將中,張俊、韓世忠路近先到,岳飛路遠晚到了六七天,秦檜卻“憂之甚”。秦檜知道岳飛手握重兵、能征善戰,萬一明白了南宋朝廷“論功行賞”的真實意圖,并起而反抗,后果不堪設想。
不過,秦檜內心雖憂心仲忡,但外表仍故作鎮靜,天天在西子湖上擺設盛宴,裝出要熱心款待三大將的樣子。秦檜黨羽王次翁參與了這一密謀,神經更為緊張,『外示閑暇,而終夕未嘗交睫』,甚至還做好了“滅族”的準備(《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0)。
張俊、韓世忠先到朝廷,被任命為樞密使,岳飛后到,被任命為樞密副使。同時,宋高宗還假惺惺地對他們說:『朕昔付卿等以一路宣撫之權尚小,今付卿等以樞府本兵之權甚大,卿等宜共為一心,勿分彼此,則兵力全而莫之能御,顧如烏珠(兀術),何足掃除乎』(《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0)。
宋高宗的這些話,說得冠冕堂皇,為要抗金,好像是宋高宗對三大將無比榮寵,不但給他們升了官,而且還把樞密府掌兵的大權都交給了他們。但實際上,宋高宗是要把三大將控制在南宋朝廷,讓他們當有職無權的高官,而把他們的實際帶兵權都解除了。
接著,宋高宗、秦檜又立即撤消三大宣撫司的機構,宣布各宣撫司統制宮都要加“御前軍”的頭銜,各路宋軍都要由南宋朝廷的“三省樞密院”直接指揮。事到如今,三大將只好受命了。不過,各人的態度,并不一樣。
張俊自抗金以來,情緒不高,擁兵自重,畏敵怯戰,而且貪圖享樂,張俊『貪,可以利動』。因而秦檜看中了張俊,極力拉攏張俊,『約俊主和議』。張俊也樂意投靠秦檜,『與檜意合,故力贊議和』(《三朝北盟會編》卷219《林泉野記》)。
在要解除三大將兵權時,秦檜也答應張俊,『盡罷諸大將,悉以兵權歸俊』,也即在解除岳飛、韓世忠的兵權之后,張俊能夠得到全國各軍的最高指揮權。見利忘義的張俊當然求之不得,所以張俊『力助其謀』。因而,張俊任樞密使后,立即就上奏章表示愿意交出他所統率的全部兵馬,表示對解除兵權的絕對擁護。『秦檜約俊主和議,盡罷諸大將,悉以兵權歸俊,故俊力助其謀』(《三朝北盟會編》卷219《林泉野記》)。
韓世忠和岳飛也明白宋高宗、秦檜的意圖,他們其實并不貪戀個人的兵權,但他們與金軍浴血奮戰,馳騁疆場,過了半生的戎馬生涯,使他們深深地懂得南宋朝廷解除他們的兵權,無異是自毀國防力量,后果不堪設想。雖是君命難違,無可奈何,但他們眼看宋高宗、秦檜做出這種親痛仇快的蠢事,內心的憤懣卻難以抑制,各以不同的方式來表示抗議。
韓世忠特地做了一條“一字巾”,進入樞密院衙門時,把它裹在頭上。岳飛『披襟作雍容狀』。由于他們以悠閑自在、雍容之狀的行為來表示坑議,『檜頗不喜』, 『檜亦忌之』,秦檜視他們為大敵(《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0)。
宋高宗和秦檜雖解除了三大將的兵權,但這只是完成了降金的第一步。岳、韓的手腳雖被捆住,但他們的軍隊還是原封未動,軍事力量還沒有被摧毀。尤其是,岳、韓多年來與將士們一起抗金,并肩戰斗,同生死,共患難,他們在廣大將士中不但享有崇高的威望,而且許多將士對他們都『有念舊而不能忘者』的深厚感情(《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0)。這個問題如果不及時解決,宋高宗、秦檜要降金還會遇到嚴重的障礙。于是,他們就利用三大將之間的矛盾,實行各個擊破的策略。
岳飛在三大將中年紀最輕,由于十多年來的東征西討,屢立戰功,功勛卓著,使他從一名普通士兵成長為一員聲名顯赫的大將,得以與資歷比較老的張、韓并列,而功勞和威望更在張、韓之上。張、韓都為此心懷不平。岳飛也覺察到這一點,但岳飛以抗金大局為重,謙虛謹慎,以長輩之禮對待張、韓,并經常寫信向張、韓問候和贈送一些戰利品,以表敬意。后來,韓世忠為岳飛的謙遜態度和團結精神所感動,在抗金事業上又志同道合,所以很快地就消除了嫌怨。然而,張俊是個貪功忌賢的卑鄙小人,張俊不但不體察岳飛這一片心意,反而認為岳飛是在炫耀戰功,于是更加忌恨岳飛。
因而,宋高宗、秦檜就利用三大將之間的這些矛盾,使其互相殘害,圖謀先利用張俊和岳飛陷害韓世忠,然后利用張俊謀害岳飛,最后再找借口把張俊也干掉。
秦檜心狠手辣,極善耍弄機謀權術,不用說岳飛和韓世忠,就是張俊也決非其親愛者,打算一并除掉。
秦檜對付三大將的手法,大致可歸納為三條:第一,利用部屬誣告,牽連主帥。第二,誣害的罪名都是謀反,因為武將謀反,最犯趙宋大忌。第三,利用三大將的矛盾使其自相殘害,即先利用張俊和岳飛陷害韓世忠,再利用張俊陷害岳飛,最后,再找借口把張俊也干掉。
紹興十一年(1141年)五月,秦檜以朝廷的名義派遣樞密使張俊、樞密副使岳飛出使楚州,去檢閱原來由韓世忠統率的軍隊。臨行前,秦檜對張俊和岳飛說:你們此行的任務,是『捃摭世忠軍事』,即以檢閱為名,搜集韓世忠的過錯,網羅罪狀,然后吞并韓世忠的軍隊。秦檜還叮囑他們,此去『且戒令備反側』。表面上似乎很關心他們,要他們小心從事,以防發生韓世忠的軍隊發生兵變,但實際上又暗示他們:要『激其軍,使為變,因得以罪世忠耳!』(《金佗續編》卷21章穎《鄂王傳》之5)。秦檜還直言不諱地告訴他們:這些都是宋高宗趙構的旨意。
剛直的岳飛聽了秦檜的話后,非常氣憤,立即反駁說:韓世忠已經回到朝廷,『楚之軍則朝廷軍也』。也就是說,韓世忠的軍隊已歸朝廷直接指揮,即使出問題,也不能由韓世忠負責。岳飛還責問秦檜:『公相命飛以自衛果何為者?』這就戳穿了秦檜所謂“備反側”的罪惡陰謀。岳飛還義正詞嚴地告訴秦檜:『若使飛捃摭同列之私,尤非所望于公相者』,岳飛表示絕不與秦檜同流合污,不愿做任何對不起同僚的事情(《金佗續編》卷21章穎《鄂王傳》)。
秦檜見岳飛不肯附和,就更加痛恨岳飛。張俊與韓世忠是雙重的兒女親家,但是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見利忘義的卑鄙小人張俊卻秉承了宋高宗、秦檜的旨意,竭力地去執行秦檜的陰謀。
張俊、岳飛先到達鎮江,檢閱了韓世忠的親隨背嵬軍。 張俊雖找不出什么岔子,但他為要實現高宗、秦檜蓄意破壞韓家軍的計謀,便提出要『與飛分其背嵬軍』。岳飛不肯茍從,岳飛說:現在國家所賴以維護和收復故土的大將,只有我們三四個人了,萬一主上仍要韓世忠領兵,我們有什么臉去見韓世忠呢?岳飛光明磊落,使張俊十分不高興,『俊大不悅』(《宋史》卷365《岳飛傳》)。
紹興十一年(1141年)六月,張俊、岳飛到達楚州(今江蘇淮安),又檢閱了韓家軍的全部人馬。檢閱的結果,張俊挑不出任何毛病,但張俊仍不死心,又無事生非地認為楚州城殘破不堪,要趕緊把城墻修筑起來,以便防守。這是責備韓世忠治軍不善,在這里駐屯多年,連一座城池都沒有修好的意思。當然,岳飛也聽懂了張俊的言下之意,岳飛據理反駁說:應當努力向前進取,以收復故土,不能不思進取,更不可只圖保守。
張俊見到岳飛不但不附和自己,反而處處為韓世忠辯護,心中非常惱怒。張俊回朝后,就歪曲岳飛的原話,向宋高宗、秦檜告狀,存心陷害岳飛。正是由于岳飛的剛正不阿,才使宋高宗、秦檜一伙要陷害韓世忠和收拾韓家軍的罪惡活動,受到重大的阻礙。
按照秦檜的預謀,唆使韓世忠的老部下淮東總領胡紡出面,誣告韓世忠親將耿著,『謂著倡言以撼軍心,圖叛逆,且謀還世忠掌兵柄,將遂以左證上逮世忠』(《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1)。
岳飛到達楚州,得知秦檜、張俊唆使韓世忠的老部下誣告韓世忠一事之后,就立即寫信派人飛報韓世忠。
韓世忠接到岳飛的信后,又驚又急,馬上求見宋高宗趙構,大哭大鬧,伏地表述自己的心跡。由于過去苗、劉兵變時,韓世忠救駕有功,加上韓世忠原本就是宋高宗的嫡系,而且宋太祖立有“不得殺大臣”的誓約,同時,陷害韓世忠的陰謀已經被岳飛及時揭穿,要是再蠻干下去,可能會產生嚴重惡果,宋高宗趙構不得不考慮這些問題。
所以,他聽了韓世忠的話后,便若無其事地說:有這樣的事嗎?第二天,『詰檜,且促具著獄』。宋高宗趙構既然沒點頭要殺害韓世忠,秦檜自然不敢自作主張。結果,耿著免死,以刺配流放了事,韓世忠隨即逃過一劫。
張俊與韓世忠是雙重兒女親家,然而張俊陷害韓世忠,卻毫不手軟。張俊才能雖低,但野心不小。張俊企圖以一軍的指揮權,來換取對全國軍隊的指揮權。但是,張俊機關算盡,也不過充當宋高宗和秦檜手心里的斧頭柄。執柯伐柯,一旦斫伐任務完成,這個斧頭柄也隨之扔棄。后來,在岳飛遇害之后,秦檜立即唆使黨羽江邈彈劾張俊,說張俊圖謀篡奪皇位。宋高宗趙構出面擔保張俊『無謀反之事』,放了張俊一馬,卻又乘機將張俊罷官賦閑,『由是中外大權,盡歸秦檜』(《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7,紹興十二年十一月癸巳)。
由此可見,秦檜對三大將的圖謀未能完全實現,岳飛對韓世忠的關照固然起了作用,而宋高宗趙構也不想殺兩位苗劉之變時的救駕功臣。
《朱子語類》卷131提到:『張與韓較與高宗密,故二人得全;岳飛較疏,高宗又忌之,遂為秦檜所誅』。
盡管岳飛反對,張俊仍然憑借著自己的正職地位和朝廷的支持,一意孤行。張俊下令拆毀位于淮北的海州城(今江蘇連云港),其實是準備割讓金國,強迫當地居民遷移鎮江府,『人不樂遷,莫不垂涕』。韓世忠曾經統率的淮東軍也按南宋朝廷的原計劃,自楚州(今江蘇淮安)后撤鎮江府(今江蘇鎮江),精銳的原韓世忠背嵬親軍,則抽調至臨安府(今浙江杭州)屯駐(《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0)。
由于岳飛反對秦檜和張俊謀害韓世忠和破壞韓家軍,張俊懷恨在心。岳飛雖對韓世忠盡了救援之責,卻因為他是副職,故未能制止張俊拆散韓家軍,將大本營后撤至鎮江的一系列行為,岳飛心中憤憤不平。
紹興十一年(1141)七月初,岳飛從楚州回到臨安。便憤慨地提出辭呈,請求宋高宗罷免自己的樞密副使,『別選異能,同張俊措置戰守』。
宋高宗和秦檜為對付三大將,事實上采用了利用嫌隙,使之互攻,以坐收漁利的方針。在大致解決韓世忠的問題后,緊接著就準備對岳飛下毒手,更何況岳飛出使時的所作所為,完全拂逆了朝廷的旨意。盡管如此,宋高宗仍然耍弄帝王權術,不僅不允許岳飛辭職,而且還含糊其辭地把責任推到岳飛頭上。宋高宗再也沒有強令岳飛去行使“措置之責”,前沿的軍務全部由張俊設在鎮江府的樞密行府包攬,岳飛和韓世忠一樣,留在南宋行朝臨安,有虛位而無實權(《三朝北盟會編》卷206;《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1)。
得知執掌金國軍政大權的金國都元帥完顏兀術(宗弼)再次明確表示愿意媾和,倔強的岳飛仍不肯沉默保身,他明知皇帝的主意毫無挽回余地,卻依然上奏,犯顏直諫。他說『金虜無故約和,必探我國之虛實』『今日兀術見我班師,有何懼而來約和?豈不偽詐。據臣所見,見為害,不見為利也』(《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岳侯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1)。
當初秦檜密謀羅織罪名陷害韓世忠的時候,岳飛曾經通風報信,救了韓世忠一命。張俊卻把岳飛派人送信給韓世忠之事告知秦檜,秦檜知道后勃然大怒,更加憎恨岳飛。秦檜便把岳飛作為下一個陷害的目標,必欲置之于死地。
張俊還編造謠言陷害岳飛,誣陷岳飛主張放棄山陽(楚州)城。秦檜立即抓住張俊所捏造的這個謠言,作為“罪狀”,指使他的黨羽右諫議大夫萬俟卨彈劾岳飛,要求朝廷罷免岳飛樞密副使的職務。
萬俟卨曾做過湖北路轉運判官和提點刑獄,岳飛當時任湖北京西宣撫使,“宣撫荊湖”,是荊湖一帶的最高軍政領導。岳飛深知萬俟卨為人奸詐卑鄙,故『遇卨不以禮』(《宋史》卷474《萬俟卨傳》)。萬俟卨于是積怨在心,伺機報復。
后來,秦檜再次當宰相,萬俟卨靠著阿諛奉承而得到秦檜的賞識。萬俟卨巴結上秦檜之后,就乘晉見宋高宗之機,依“秦檜意”誣告岳飛(《宋史》卷474《萬俟卨傳》)。于是秦檜更加器重他,把他留在朝廷做監察御史。現在秦檜又要他出來告發岳飛,他當然是“愿效鷹犬”了。
秦檜想利用宋高宗加罪岳飛之時,大造輿論,搞臭岳飛,使朝臣無法為岳飛申辯。果然,秦檜的黨羽聞風而起,御史中丞何鑄、殿中御史羅汝楫等人,紛紛上章彈劾岳飛。他們除了重彈萬俟卨誣陷岳飛的老調外,還加上了一個新罪名,說岳飛『妄自尊大,略無忌憚』,對樞密副使的職務不滿,要求宋高宗『速賜處分,俾就閑祠,以為不忠之戒』。
由于對岳飛援淮西的問題,張俊等人不斷地制造謠言誣陷、散布流言蜚語,有人曾勸岳飛與張俊進行“廷辨”,岳飛卻說:『吾所無愧者,此心耳,何必辨。』
岳飛胸襟坦蕩,認為不辨自明,然而在事實上,援淮西之謗,卻漸至眾口鑠金、積毀銷骨的地步。
宋高宗也把握時機,親自出面配合秦檜、張俊之流的誣陷,他說:『飛于眾中倡言:楚不可守,城安用修。蓋將士戍山陽厭久,欲棄而之他,飛意在附下以要譽,故其言如此,朕何賴焉!』秦檜連忙幫腔說:『飛對人之言乃至是,中外或未知也。』
岳飛蒙受這些不白之冤,悲憤交加,決然上章請求辭職。這正中宋高宗、秦檜的下懷。
岳飛在辭職奏章中沉痛地說『臣性識疏暗,昧于事機,立功無毫發之微,論罪有丘山之積』『豈惟曠職之可虞,抑亦妨賢之是懼,冀保全于終始,宜遠引于山林』。岳飛通過韓世忠部屬耿著的冤獄事件,更體察到了秦檜、張俊之流的陰險歹毒和心狠手辣,他深知自己的退閑,決不意味著秦檜、張俊之流就會善罷甘休。故岳飛擺脫宋代辭職奏的常規,特別強調“保全于終始”的問題(《金佗稡編》卷15《乞解樞柄第二札子》;《乞解樞柄第三札子》)。
紹興十一年(1141) 八月九日 ,宋高宗不失時機地解除岳飛樞密副使的職務,為岳飛保留少保的官階,又“特授”他原來的武勝、定國軍兩鎮節度使,充萬壽觀使的閑職,還假惺惺地表示要『保功臣之終』(《金佗續編》卷2《武勝定國軍節度使萬壽觀使奉朝請制》)。岳云也和父親一起被免職。從此之后,岳飛也和韓世忠一樣,罷官賦閑。不久,岳飛告假,回到江州(今江西九江)私邸暫住。
岳飛罷官賦閑之后,既脫離軍隊,也沒有兵權,不僅對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動無權干預,而且對皇帝的寶座也沒有威脅。如宋高宗真要“保功臣之終”,完全可以就此住手。
但是宋高宗趙構為了對金國媾和成功以迎回親生母親韋太后,加之對岳飛的忌恨,在秦檜的慫恿下,決定對岳飛下毒手。罷官僅是完成了陷害岳飛的第二步驟。
幾個月以來,秦檜和張俊一直在原岳家軍中尋覓代理人。張俊利用宋軍諸統制官“各以職次高下,輪替入見”的規定,命鄂州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王貴第一個來鎮江府的樞密行府參見,趁機進行威脅和利誘。
岳家軍二號人物王貴在紹興十年七月中旬的潁昌大戰中一度怯戰,岳家軍統帥岳飛曾準備施行軍法,將他斬首,因眾將懇請求情,方將他赦免。此外,有一次民居失火,王貴中軍的部卒乘機竊取民家的蘆筏,岳飛偶然發現后,立即處斬,并且責打王貴一百軍棍。
秦檜和張俊原以為王貴一定怨恨岳飛,可以引誘上鉤。然而王貴卻說:『相公為大將,寧免以賞罰用人,茍以為怨,將不勝其怨矣!』最后,張俊等人又以王貴家的陰私,進行脅持,王貴為了保全自己的身家性命,被迫屈從 (《宋史》卷368《張憲傳》)。
張憲的前軍副統制王俊,綽號稱“王雕兒”,擅長坑害無辜,無情無義,就如雕捕食鳥獸一般。自紹興五年被編入岳家軍后,王俊沒有立下什么功勞,得不到提升,還屢次因奸貪而受到岳家軍三號人物張憲的制裁,因此王俊懷恨在心。
秦檜的黨羽林大聲到鄂州(今湖北武昌,原本是岳家軍大本營)就任湖、廣總領,按照秦檜和張俊交給他的特殊使命,他物色了王俊,還串通了姚政、傅選和龐榮三個統制。
秦檜和張俊費盡心機,也不過在原岳家軍將近三百名將官之中,收買到四名敗類。
紹興十一年(1141)八月末,王貴自鎮江府返回鄂州。接著,鄂州駐扎御前諸軍副都統制張憲又于 九月一日 啟程,前往鎮江府的樞密行府,以參見樞密使張俊。
紹興十一年(1141) 九月八日 ,王俊便正式向王貴投呈誣告狀,誣陷張憲得知岳飛罷官賦閑后,召見王俊,圖謀裹脅鄂州大軍前去襄陽府,以威逼朝廷將軍權交還岳飛。而狀詞完全是一派拙劣的謊言。作為上司,張憲既然與王俊“同軍而處,反目如仇”,卻居然能夠在下屬王俊“反覆不從”的情況下,將自己謀反叛逆的全部計劃“吐露無隱”。任何稍有頭腦的人,都能明顯地看出狀詞中的破綻,實屬誣告無疑(《金佗稡編》卷24《張憲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揮麈錄余話》卷2)。
王俊最初將狀紙投送荊湖北路轉運判官榮薿,榮薿拒不接受。王貴也明知王俊誣告,卻只能違心地將狀紙轉交秦檜黨羽林大聲,林大聲又以急遞發往鎮江府的張俊樞密行府。王俊誣告的時間顯然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張憲雖然早七天啟程,但沿途須晝行夜宿,而林大聲發出的急遞卻是晝夜兼程,反而得以早到。張憲到達鎮江府,恰好是自投羅網。
張俊等候王俊的誣告狀到手,就立即逮捕來鎮江府參謁的張憲。按宋時法規,樞密院無權開設刑堂,所以樞密院的小吏職級嚴師孟和令史劉興仁拒絕“推勘”, 『恐壞亂祖宗之制』(《宋史》卷368《張憲傳》)。
喪心病狂而又逼供心切的張俊,哪里顧得列祖列宗這些規矩,張俊命令親信王應求“推勘”,又“親行鞫煉”,將張憲拷打得體無完膚,死去活來。張俊嚴刑逼供,妄圖逼迫張憲招認,他這次之所以“欲劫諸軍為亂”乃是由于岳云先寫了一封信給他,唆使他這樣做的。因為沒有實物為證,于是張俊繼續編造謊言,聲稱岳云寫給張憲的書信,早已被張憲燒掉了(《三朝北盟會編》卷206)。
同秦檜、張俊等人的預謀相反,張憲并沒有屈服于毒刑拷打,他堅決不肯招承(《宋史》卷368《張憲傳》)。張俊于是便派人編造了樞密“行府鍛煉之案”,上報秦檜。
王俊在誣告狀中捏造,張憲曾對他說:『我相公處有人來,教我救他。』但王俊做賊心虛,又在狀紙所附的“小貼子”中補充說:『俊即不曾見有人來,亦不曾見張太尉使人去相公處。張太尉發此言,故要激怒眾人背叛朝廷』(《三朝北盟會編》卷206;《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然而,陰險歹毒的卑鄙小人張俊卻不顧連誣告者本人也已否認的事實,上奏說:“張憲供通,為收岳飛處文字后謀反,(樞密)行府已有供到文狀。”
秦檜急忙接著上奏,要求將張憲和岳云押送大理寺獄“根勘”,并請求宋高宗下令召岳飛至大理寺,一并審訊,宋高宗立即予以批準。
在罷官之后,岳飛回到江州(今江西九江)私邸暫住。原岳家軍的一個級別較低的將校蔣世雄,乘著改授福州地方小官的機會,自鄂州(今湖北武昌)飛馬順道急奔江州(今江西九江)。
蔣世雄告訴岳飛,說自己從進奏官王處仁那里,得知王俊誣告張憲“反叛”的消息(《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岳飛至此方才明白,秦檜、張俊等人陷害韓世忠的故伎又重演了。幾個月前是秦檜、張俊指使胡紡誣告韓世忠親將耿著,企圖牽連韓世忠,如今是秦檜、張俊指使王俊誣陷張憲,陰謀加害于自己,如出一轍。
岳飛在江州(今江西九江)居留,沒多久,就接到南宋朝廷命令,召他回“行在”臨安府(今浙江杭州)。岳飛深知此行吉兇難卜。
岳飛深悉秦檜的奸險,然而他畢竟是皇帝一手提拔起來的武將,況且在他的罷官制詞中,宋高宗趙構早已聲言要“全終始之宜”“盡君臣之契”(《金佗續編》卷2《武勝定國軍節度使萬壽觀使奉朝請制》),真假是非,應能分辨清楚,韓世忠在見到皇帝之后,不是已經逢兇化吉了嗎?
岳飛即刻上路,岳云、岳雷等隨同前往。一天夜里,他們在某縣驛舍投宿,已有一位巡檢官借住于此,聽說岳少保到來,急忙搬了出來。岳飛見附近并無旅店,就命他在門房暫宿。夜闌更深,堂上依舊點燃蠟燭,岳飛和隨行者環坐,不能安臥。岳云、岳雷和一些親從都覺得此去兇多吉少,他們上前稟事,細聲密語,力勸岳飛中止此行。岳飛嚴肅地說:『只得前邁!』連勸三次,應答如初。巡檢官從墻縫中窺見此情此景,頗感困惑不解。事后,人們方知岳飛此去“非赴嘉召”,卻仍保持著一種“趨死如歸”的堂堂正氣(《金佗續編》卷28《鄂武穆王岳公真贊》)。
岳飛到達臨安府(今浙江杭州)之后,原鄂州大軍的進奏官王處仁又冒著風險,再次向岳飛報告了王俊誣告的事。王處仁還懇切地勸岳飛上奏自辯,岳飛感慨地說:“上蒼有眼,就不會陷忠臣于不義。否則,又能往哪里逃呢?”倔強的岳飛不愿效法韓世忠,去找皇帝哭訴,因為他知道宋高宗并不缺乏辨別真偽的能力,故沒有辯白的必要(岳飛原話:『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義;萬一不幸,亦何所逃?』) ﹛參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秦檜和張俊選中了心腹楊沂中,命令他去拘捕岳飛。十月十三日,楊沂中應召來見秦檜,秦檜并未接見,只是派三省的值班官轉交一份“堂牒”,并且轉達了秦檜的一句話:『要活底岳飛來。』
紹興十一年(1141) 十月十三日 ,岳飛被逮捕入獄。按著宋高宗的詔旨,特設詔獄審訊岳飛。南宋朝廷還特地將岳飛“逮系詔獄”的事,公開“榜示”朝野。御史中丞何鑄和大理卿周三畏被特命為正、副主審官,『奉圣旨,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看到“盡忠報國”四個大字深嵌于岳飛后背的肌膚,主審官何鑄不由不收斂起嚴酷的面孔。何鑄原本是秦檜的黨羽,在兩三個月前曾參與彈劾岳飛,現在終于天良發現,幡然悔悟了。
何鑄不忍心再為此喪天害理的勾當,便親自去見秦檜,力辯岳飛無辜。秦檜張口結舌,難以對答,就向何鑄透露底細說:『此上意也!』
何鑄仍不退讓,說:『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強敵未滅,無故戮一大將,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長計。』
秦檜理屈詞窮,遂上奏宋高宗,改命萬俟卨為御史中丞,任主審官(《宋史》卷380《何鑄傳》)。
萬俟卨是一個卑鄙無恥、陰險歹毒的小人。萬俟卨過去擔任荊湖北路轉運判官和提點刑獄時,岳飛知道他人品很壞,予以鄙視,故萬俟卨一直懷恨在心。后來,萬俟卨趁入覲的機會,投靠秦檜,在宋高宗面前對岳飛大肆誣陷譖毀,從此就被秦檜留在南宋朝廷,官運亨通(《宋史》卷474《萬俟卨傳》)。萬俟卨接辦岳飛獄案,正好乘機挾私報復。
岳飛雖然自幼受盡貧困生活的煎熬,卻從未品嘗過囹圄的苦痛。在岳飛生陷絕境的兩個半月中,各種各樣的慘酷刑罰,實際上是給岳飛上人生的最后一課。
陰險歹毒的萬俟卨的惟一目標,就是要想方設法地強迫岳飛自誣;岳飛也以倔強的性格,頑韌的意志,進行不屈不撓的抗爭,他決不自誣。
當萬俟卨等奸佞之徒審判岳飛的時候,岳飛曾經對他們說:『皇天后土,可表飛心!』『對天明誓,吾無負于國家!汝等既掌正法,且不可損陷忠臣!吾到冥府,與汝等面對不休!』『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參見《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岳侯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岳飛還曾經通過絕食來表示反抗,『飛久不伏,因不食求死,命其子閣門祗候雷視之』﹛參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 1l 《岳少保誣證斷案》﹜。
當岳飛被投進冤獄時,宋金議和的書信、使者往來十分頻繁,雙方秘密地就宋金兩國再次議和之事繼續進行討價還價。
宋金議和期間,金人提出了條件,要想讓韋太后回歸南宋,除了割地稱臣納貢之外,還必須殺掉岳飛。
宋高宗趙構和奸相秦檜原以為大興岳飛冤獄,宋金就可以簽訂和約,就可以偷安于東南了。宋高宗對秦檜說:『邊事既息,可以彌兵,卿為相,亦當效曹參之清靜也』(《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但南宋軍民并沒有被壓服,他們既反對謀害岳飛,也反對向金投降。韓世忠就堅持『不以和議為然』。當魏良臣要出使金國時,韓世忠上書勸諫宋高宗說:淪陷區的臣民,都延頸以望中興,收復故土,如果長期與金國議和,『人情銷弱,國勢委靡,誰復振乎?』他請求在金使來時,自己『要與之面議』,但宋高宗不許(《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韓世忠又上奏宋高宗,反對秦檜議和,『力陳秦檜誤國,詞意剴切。檜由是深怨世忠』,唆使其黨羽彈劾韓世忠(《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韓世忠看到宋高宗的態度與秦檜的陰謀,怕自己重蹈岳飛的覆轍,不得已也辭去了樞密使之職。
當時,會稽(今浙江紹興)人民對于宋高宗、秦檜的賣國投降行徑,更是憤恨,紛紛反對。但宋高宗、秦檜把人民的正義呼聲,看為是『乘時誹訕,罪不可赦』。秦檜更把這種情況歸罪于被罷了官的參知政事李光,認為他是『陰懷怨望,鼓唱萬端』,不讓他繼續留在紹興府,請宋高宗把他貶到『籐州安置』(《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同時,秦檜還使用其一貫的兩面派手法,派其黨羽蓋諒到福州去拉攏抗戰派文臣張浚,『使附其議,當引為樞密使』。張浚不但以嚴詞拒絕了他,而且也反對和議,他說:『敵不可縱,和不可成』(《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南宋軍民雖然紛紛反對議和,但宋高宗、秦檜卻置若罔聞。派宋使魏良臣帶著他們擬好的投降條款,實際上是去金國請求批準,經過『再三叩頭,哀求甚切』(《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紹興十一年十一月辛丑注《紹興講和錄》) ,最后才得到當時執掌金國軍政大權的金國都元帥完顏宗弼(兀術)的同意,紹興十一年(1141)十一月,金使肖毅和魏良臣一起來臨安簽訂和約。
金國使者蕭毅等人為了侮辱南宋,把一面寫著“江南撫諭”的旗子插在船上。知鎮江府劉子羽見狀大怒,連夜派人換了一面旗子。第二天,南宋使臣魏良臣『見旗有異』,怕得罪金使,有礙和議,『大懼,力索之』,還用惡言威脅劉子羽,要他把旗子交還。劉子羽毫不退讓,寧死不屈,他說:在我管轄的地區內要掛上這面旗子,『則吾有死而已』,一直到他們出了鎮江府境,他才把旗子交還他們(《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金國使者再次來到臨安(今浙江杭州),宋高宗趙構、秦檜卑躬屈膝地簽訂了喪權辱國的第二次紹興和約:
(一)、南宋向金國稱臣,金國冊封宋康王趙構為南宋皇帝;
(二)、南宋每年向金國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三)、重新劃定宋金疆界,秦嶺-淮河以北的原北宋轄區全部歸金國所有。南宋與金國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陜西寶雞西南)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州)二州及商(今陜西商縣)、秦(今甘肅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
(四)、金國放回宋高宗生母韋太后,歸還宋徽宗和鄭皇后的梓棺。
秦檜還怕金人不稱心如意,因在紹興九年簽訂第一次紹興和議時,宋高宗在赦文中曾說『大金報許和之約,割河南之境土,歸我輿圖,戢宇內之干戈,用全民命』。兀術看后很不高興,斥責說寫此赦文『不德其國』。
所以這次訂立和約,秦檜『懼當制者之不能悅虜』,就特派其養子秦熺及其黨羽程克俊來寫。在赦文中不但要對金國統治者歌功頌德,而且還要對金國感恩戴德(《桯史》卷5《劉觀堂讀赦詩》)。在寫誓書時,要按金人提出的要求,一切『必欲如其所要者』(《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宋高宗趙構在給金國皇帝的《進誓表》(《宋史》不載,需參見《金史》)中,更厚顏無恥地自稱“臣構”上言:
既蒙上國的恩造,允許我建立屬國,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皇帝(金國皇帝)生辰并正旦,當遣使臣祝賀不絕。每年貢納銀、絹二十五萬兩、匹,從壬戌年(紹興十二年,即1142年)開始,每年春季到泗州繳納。
最后,宋高宗趙構還在給金國皇帝的《進誓表》的結尾發誓:如果違反這個盟約,一定會受到神靈的處罰,一定會亡命、毀家、滅國。
宋高宗以“臣構”的名義向金國敬獻誓表說:『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有渝此盟,明神是殛』(參見《金史》卷77《宗弼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
金國統治者依據誓表,冊封康王趙構為南宋皇帝,『冊康王為宋帝』。辦完當臣仆的手續后,宋高宗趙構方才稱心如意,高枕無憂。
通過簽訂第二次紹興和約,金國獲得了在戰場上得不到的大片土地。岳家軍當年攻克的商、虢、唐、鄧等州,已經北伐中收復的很多失地,加上吳磷等部所收復的陜西州縣,以至吳玠當年堅守的和尚原要塞,都被宋高宗和秦檜割讓給金國。邵隆堅決反對割讓商州,被秦檜貶官后毒死(《三朝北盟會編》卷208,卷214;《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6紹興十二年八月,卷153紹興十五年四月庚寅)。
為了壓抑南宋臣民的抗金情緒,宋高宗還下旨:『大金已遣使通和,自今官司文字,并稱大金,不得指斥』(《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紹興十一年十一月壬子) 。
屈辱降金的第二個紹興和約的簽訂,不僅捆住了南宋抗金軍民手腳,讓抗金大業和收復失地的宏圖成為泡影,而且還使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持續了一百多年。
當初,岳飛入獄的消息傳開后,南宋朝野震驚。一些正直人士不顧宋高宗和秦檜的專制淫威,紛紛設法營救岳飛。
趙宋皇朝宗室齊安郡王趙士褭曾因朝拜趙宋八陵,對岳飛盡忠國事,印象極深。趙士褭身為宋高宗趙構的“皇叔”,是宋朝宗室中德高望重的一位。
趙士褭向宋高宗進諫說:『中原未靖,禍及忠義,是忘二圣,不欲復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飛無罪』(《三朝北盟會編》卷206;《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2;《宋史》卷247《趙士褭傳》)。
文士智浹、布衣劉允升、南劍州(今福建南平市)布衣范澄之等,也分別上書為岳飛鳴冤叫屈。
范澄之在上書中尖銳指出,『宰輔之臣媚虜急和』,『胡虜未滅,飛之力尚能戡定』,『是豈可令將帥相屠,自為逆賊報仇哉!』范澄之引用南北朝時宋文帝殺害名將檀道濟,以致自毀長城的鑒戒,懇切希望宋高宗回心轉意。范澄之還強調說:『臣之與飛,素無半面之雅,亦未嘗漫刺其門而受一飯之德,獨為陛下重惜朝廷之體耳』{《金佗稡編》卷20《吁天辨誣通敘》;《金佗續編》卷30范澄之《南劍州布衣上皇帝書》;《三朝北盟會編》卷208;《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4}。
參加審訊或詔獄結案的大理寺左斷刑少卿薛仁輔,與大理寺丞何彥猷、李若樸,也力排眾議,企圖保全岳飛的性命(《宋會要》職官63之14)。
韓世忠當時已被罷去樞密使,改任醴泉觀使的閑職,之后『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以躲避秦檜的迫害。但是,因為岳飛的深冤,韓世忠仍鼓起勇氣,不計個人安危,前去質問秦檜。
秦檜冷冰冰地回答:『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艴然變色』,憤憤不平地說:『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參見《金佗稡編》卷24《張憲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琬琰集刪存》卷1 韓世忠神道碑;《江蘇金石志》卷12《韓蘄王碑》;《宋史》卷364《韓世忠傳》;《中興小記》卷29引《野史》)。
然而,宋金雖然以及簽訂了紹興和約,但當時執掌金國軍政大權的金軍統帥完顏兀術(宗弼)原先提出的殺害岳飛的要求還未實現。
宋高宗、秦檜害怕金國以此作為翻臉變卦的借口來破壞和約。加之,宋高宗的親生母親韋太后在靖康之變中也被金人擄到北方,當時還在金國,宋高宗非常思念他的親生母親,而金人曾經提出條件,要想讓韋太后回歸南宋,必須殺掉岳飛。于是宋高宗最終決定狠下毒手,冤殺岳飛。
作為卑鄙無恥、陰險歹毒的小人,擔任主審官的秦檜黨羽萬俟卨千方百計搜剔罪名,不擇手段地誣陷岳飛,卻拿不出任何真憑實據,他所列舉的“罪名”全都牽強附會,缺少實證。關于這一點,宋高宗和秦檜是十分清楚的。
秦檜、張俊、萬俟卨等人誣加給岳飛的罪名,既缺少人證,又沒有物證,要定岳飛謀反罪,沒有真憑實據。于是,秦檜就絞盡腦汁,懸賞招誘證人,但是人證仍然不足,以至『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因為人們都為岳飛冤案感到不平,都不相信岳飛有罪。
宋朝有『國朝著令,劾輕罪,因得重罪,原之,蓋不欲求情于事外也』的傳統慣例。擔任主審官的萬俟卨等人卻是在罪名“無驗”的情況下,不斷地橫生枝節,輾轉推求,羅織新罪名(《宋史》卷474《萬俟卨傳》)。
由于岳飛非殺不可,什么太祖誓約,什么“國朝著令”,什么罪狀“無驗”,全都棄之不顧。
自張憲被捕之日起,岳飛的冤獄已經拖延了約三個多月,仍未結案。萬俟卨最后也憂心忡忡,擔心找不到足夠的理由來殺害岳飛,『懼無辭以竟其獄』。眼看已到歲末,宋高宗和秦檜為辭舊迎新,向金國女真統治者獻媚,再也等不及了。
紹興十一年 農歷十二月二十九日 ,萬俟卨等通過秦檜,匆匆上報一個奏狀,提出將岳飛處斬刑,張憲處絞刑,岳云處徒刑,說『今奉圣旨根勘,合取旨裁斷』。
宋高宗當即下旨:『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
當日,岳飛在獄中被賜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岳飛無限悲痛地向天空仰視了一陣,接著就拿過筆來在供狀上寫了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按照規定,岳飛的尸體應當草草地埋葬在大理寺的墻角下。好心的獄卒隗順含悲忍痛,冒險背負岳飛的尸身,走出臨安城西北的錢塘門,偷偷埋葬于九曲叢祠附近北山山麓的平地上,墳前種兩棵橘樹,作為標記,假稱“賈宜人墓”。
遇害之時,岳飛隨身還帶著一個玉環,是他妻子李娃給他的信物,陪伴岳飛長眠地下。岳飛死時年僅三十九歲。
張憲和岳云被綁赴臨安城的鬧市,不僅楊沂中當場監斬,連張俊也按捺不住狂喜,親臨刑場。臨安城的各個城門都派重兵把守,禁衛森嚴,以防民眾鬧事。岳云死時年僅二十三歲。
岳飛和張憲的家屬被流放到嶺南和福建,宋高宗親自下旨規定,『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他們的『家業籍沒入官』。然而在漫長的流放途中,卻不斷有素不相識的人,含淚向岳飛和張憲的家屬慰問致哀(參見《金佗續編》卷21《鄂王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12《岳少保誣證斷案》;《夷堅丙志》卷15《岳侍郎換骨》)。
紹興十一年除夕 (即公元1142年1月27日),三位獻身于抗金戰場,出入槍林箭雨,矢志不渝地盡忠報國的愛國將領,終于犧牲在南宋投降派的屠刀之下。
岳飛、岳云、張憲三位愛國將領遇害的那幾天,臨安(今浙江杭州)城內凄風苦雨,連綿不絕。
岳飛的悲劇既是他自己的悲劇,更是那個時代的悲劇。那個時代的悲劇,通過岳飛個人的悲劇,得到了很強烈、很集中的表現。
岳飛之死,標志著南北分裂,標志著北方人民遭受金國女真貴族壓迫奴役的長久化。
宋高宗、秦檜冤殺岳飛以后,南宋的許多朝臣和軍民百姓都為這一冤案鳴不平。
為了壓制輿論,秦檜指使尚書省,『乞以飛獄案,令刑部鏤板,偏牒諸路』,大搞欺騙宣傳。對于那些不肯屈從他們辦理岳飛冤案的人,實行“違者刑”的高壓政策。
參與審理岳飛案的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曾認為『飛無罪』,『飛不應死』,并據理『固與卨爭』,萬俟卨就彈劾他們,誣告他“黨庇”岳飛,將他們罷官。
大理少卿薛仁輔曾認為岳飛的案是冤案,就被萬俟卨誣為『持心不平、用法反覆』,也被罷官。
任過岳飛冤案主審官的何鑄,由于良心發現,堅持公道,不肯茍從宋高宗、秦檜的旨意,由是『檜銜鑄』。后來,何鑄被罷了官,秦檜還想把他『竄諸嶺表』,因其謀未得逞,后被貶謫徽州。
在岳飛入獄時為他伸冤或要求釋放他的人,一個個都受到株連。身為宋高宗趙構的“皇叔”宗室齊安郡王趙士褭曾經面諫宋高宗趙構,說愿以全家百口性命作保,擔保岳飛無罪。秦檜恨之入骨,『使言者論頃岳飛進兵陳、蔡之間,乃密通書于士褭,敘其悃幅,蹤跡詭秘。范同頃為浙東憲,與士褭通家往還』,指控趙士褭『在外則交結將帥,在內則交結執政』,請宋高宗趙構『罷其宗司職事』。結果,趙士褭被罷去“宗司職事”,提舉西京崇山崇福宮。岳飛被害后,秦檜黨羽萬俟卨又彈劾趙士褭『朋比奸邪』,居住在『衢州,賓客日盈其門,談論之間,無不詆訕時政』“”,因而又再次被貶,『竄死建州』。
布衣范澄之為伸張正義,曾請求宋高宗“特赦”岳飛,并斥責秦檜『媚虜急和』,『令將帥相屠』,實『自為逆賊報仇』,當時他就料到自己一定會遭到滅頂之災,果然也被“竄死”,在流放地含悲辭世。
另一位布衣劉允升曾上書『訟飛冤』,也被『下棘寺以死』,被關進大理寺獄,慘遭殺害。
韓世忠為岳飛的冤案抱不平,曾當面指責過秦檜,『攖檜怒』。韓世忠又『抵排和議,觸檜尤多』。當時,有人勸韓世忠不可得罪秦檜,但韓世忠錚錚鐵骨,公然表示自己決不『畏禍茍同』秦檜。由于秦檜的權勢顯赫,大將『多曲徇檜茍全』,韓世忠卻不理會他,除『一揖外,未嘗與談』, 秦檜一直很恨他。他雖沒有象岳飛那樣被投進監牢,但也被『解兵罷政,臥家十幾年』。
岳飛自二十歲從軍到三十九歲被殺害,在抗金斗爭中始終赤膽忠心,英勇善戰,屢立戰功,無愧是一個民族英雄。他為保衛各族人民免遭金兵的屠掠,為保衛南宋發達的經濟文化事業,為收復中原失地和保住南宋政權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貢獻,受到了人民的敬重。
當南宋廣大人民群眾知道岳飛被殺害的消息時,『天下冤之』,『皆為流涕』,人們都為岳飛的冤案鳴冤叫屈,為岳飛的冤死而感到悲痛。(參見《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卷144;《老學庵筆記》卷1﹜
宋高宗,秦檜殺害岳飛的罪惡行徑,激起了南宋軍民的無比憤慨。在封建時代,宋高宗是皇帝,由于當時避諱,人們不能公開責罵他,但對于權奸秦檜,上自朝臣,『下至三尺童子,亦怨秦檜』。全國男女老少,對秦檜無不切齒痛恨!
岳飛死后,南宋朝廷『以飛獄案令刑部鏤板,遍牒諸路』,企圖一手遮掩天下耳目,將無辜的受難者,誣蔑成十惡不赦之徒,妄圖為南宋投降派殘害忠良的罪行辯護。然而這種倒行逆施,只能更加激發南宋民眾對愛國英雄的深摯悲悼和哀思。
《三朝北盟會編》卷207記載:『飛死于獄中,梟其首。市人聞之,凄愴有墮淚者。』
《三朝北盟會編》卷208《林泉野記》記載:『云、憲坐斬,并賜飛死,年三十九,妻子徙嶺外,天下冤之。飛略知書傳,禮士恤民,所至秋毫無犯,民不知兵。』
《三朝北盟會編》卷220《中興姓氏錄》記載:『(秦檜)忌岳飛忠勇,亦與張俊不協,罷其政。又誣其反,殺之于大理寺,天下怨之,三軍解體。』
《三朝北盟會編》卷207《岳侯傳》記載:『侯中毒而死,葬于臨安菜園內。天下聞者無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檜云。』
《中興小紀》卷29記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癸巳),詔賜飛死,斬憲、云于市,令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蒞其刑,家屬立徙廣南,且籍其家貲。……飛知書而得士,且濟人之貧,用兵秋毫無犯,民間安堵,不知有軍。先計后戰,屢勝強敵,號為良將。其死也,天下冤之。』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43記載:『(紹興十一年十二月) 癸巳,詔飛賜死,命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沂中蒞其刑,誅憲、云于都市。……仍籍其貲,流家屬于嶺南。天下冤之。飛死年三十九,……飛知書,善待士,且濟人之貧,用兵秋毫無犯,民皆安堵,不知有軍。至今號為賢將。』
《金佗續編》卷21章穎著《鄂王傳》記載:『送兩家(指岳飛和張憲兩家)之孥,徙之遠方。行路之人見者,為之隕涕。』
《忠文王紀事實錄》卷4記載:『先是,王薨一年前后年此日,諸將復之武昌騎戲,又一下卒忠義所激,自題一詩云:「自古忠臣帝主疑,全忠全義不全尸。武昌門外千株柳,不見楊花撲面飛。」聞者為之悲泣,罷游。』
《金佗續編》卷27《孫迪編鄂王事》記載:『湖之南,江之西,比屋繪像,事王如生。』
﹛注:在岳飛冤案昭雪之后,南宋朝廷于嘉泰四年追封岳飛為鄂王,此后世人也以“岳王”代指岳飛﹜
南宋愛國詩人陸游在其著述《老學庵筆記》卷1中寫道:『張德遠(張浚字德遠)誅范瓊于建康獄中,都人皆鼓舞;秦會之(秦檜字會之)殺岳飛于臨安獄中,都人皆涕泣。是非之公如此。』﹛注:岳飛遇害那年,陸游年方17歲﹜
中國人民是多情的,但中國人民的眼淚又是寶貴的,這是一個淺顯的真理。在悠遠的古代,盡管人民覺悟程度很低,這個真理同樣是客觀存在的。
金國女真人最畏服岳飛,平日往往不直呼其名,當他們得知岳飛死耗,個個歡天喜地,酌酒相慶。被扣押在金國的宋使洪皓,目擊此情此景,心如刀割,只能吞聲抽泣!洪皓在給南宋朝廷的密信中寫道:『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而當南宋使臣洪皓從金國回歸南宋之時岳飛已經遇害,『忠宣(洪皓的謚)還,因奏事,論至公(岳飛)死,不覺為慟』,談到岳飛之死時,洪皓竟然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以致當著宋高宗趙構的面為岳飛遇害而失聲痛哭,可見洪皓對岳飛的深厚感情。
然而事實上,洪皓長期被金國扣留,終其一生都沒有機會見到岳飛,他對岳飛的感情,無疑是來自于金人對岳飛的高度敬畏。正因為這一段屈辱的經歷,使洪皓更懂得一位使敵人敬畏的愛國將領對于國家的重要意義。
南宋紹興十一年除夕(公元1142年1月27日),岳飛遇害。
南宋紹興十二年正月(公元1142年2月),南宋使臣帶著南宋朝廷的正式照函從岳飛遇害地臨安(今浙江杭州)去金國囚禁宋欽宗和宋高宗生母韋太后的五國城(今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五國城村)接人。
紹興十二年夏四月丁卯(公元1142年5月1日),宋高宗生母韋太后自五國城啟程歸宋。“皇太后偕梓宮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劉祹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
接著,韋太后一行自北方南歸,穿越燕山一路南行,來到東平府(今山東東平),再向南行。經過幾個月的長途跋涉,韋太后一行終于到達宋金交界處的楚州(今江蘇淮安)。
紹興十二年七月,宋高宗趙構親自到臨平鎮迎接韋太后。為了表示隆重,宋高宗下詔用半副鑾駕接韋太后,僅儀仗隊就有二千四百八十三人之多。這是當時的最高禮遇。
自北宋亡國之后,金國以禮送回人質,這還是第一次。宋高宗趙構雖然割地賠款,但是畢竟爭回了面子,因而興高采烈。
﹛原文:『帝親至臨平奉迎,普安郡王、宰執、兩省、三衙管軍皆從。帝初見太后,喜極而泣。』﹜(《宋史》卷243《韋賢妃傳》)。
南宋宰相秦檜、大將張俊、韓世忠等人都在帷幄外拜見韋太后。
韋太后對韓世忠說:“這位就是韓將軍嗎?我在北方之時就久聞大名了!”韓世忠也慰問了一番,這才欠身而退。
韋太后又問:“為何見不到大小眼將軍?”﹛注:據說,岳飛兩眼一大一小,所以時人稱之為“大小眼將軍”﹜
一個大臣悄悄地告訴她說:“岳飛已經死在獄中了!”
韋太后聽過之后,臉色立變。韋太后轉身斥責宋高宗趙構,她說:“岳飛是國家的棟梁,威名遠播,打得金人望風而逃!你為什么要置他于死地?”
韋太后說完之后就憤憤然地表示要出家。
慌得宋高宗趙構趕緊跪在地上請罪,群臣也都跪倒一片,一起勸慰,韋太后這才消了怒氣。
被金軍擄到北方的時候,韋太后只有四十多歲,從金國回歸南宋之時,已經年逾六十。宋高宗十分孝順韋太后,韋太后在南宋過上了安定愉快的晚年生活,一直活到八十歲。
后來,韋太后得知正是岳飛的死換來了她的回歸,她感到十分歉疚。據說,韋太后此后終身都要穿道士服裝,以表示對含冤遇害的愛國將領岳飛的悼念和歉意。
自古忠孝難以兩全,宋高宗趙構既然當了君主,就應當擔當得起君主的責任,御臨天下,為社稷蒼生著想,但是他卻選擇了做“孝子”,甚至不惜舍棄國家民眾的利益。
宋高宗趙構的“圣孝”是建立在蒼生百姓的苦痛和國家的長久分裂的基礎上的,是狹隘自私的“孝”,所以得不到后人的稱頌!
紹興十二年八月,宋高宗生母韋太后和金國使臣劉祹一行到達臨安。宋高宗為表演自己的“圣孝”,大事張羅一出“皇太后回鑾”的鬧劇。
不料金國使者劉祹竟向南宋官員發問:『岳飛以何罪而死?』
接伴的南宋官員無言以對,含含糊糊地回答:『意欲謀叛,為部將所告,以此抵誅。』
劉祹嘲諷道:『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岳飛,所至紀律甚嚴,秋毫無所犯。「所謂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為我擒」。如飛者,無亦江南之范增乎?!』
殘害忠良、媚敵求和者到底還是受到了毫不客氣的奚落。
﹛上述記載見于《說郛》卷18葉寘《坦齋筆衡》,以及趙葵《行營雜錄>》﹜
《宋史》卷473《秦檜傳》記載: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殺岳飛。
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
鑄、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臺,獄遂上。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受詔不救淮西罪,賜死獄中。子云及張憲殺于都市。
天下冤之,聞者流涕。飛之死,張俊有力焉。』
《宋史》卷369《張俊傳》記載:
『俊力贊和議,與秦檜意合,言無不從。…………初,檜以俊助和議,德之,故盡罷諸將,以兵權付俊。歲余,俊無去意,故檜使邈攻之。尋進封清河郡王,奉朝請。…………
南渡后,俊握兵最早,屢立戰功,與韓世忠、劉锜、岳飛并為名將,世稱張、韓、劉、岳。
然濠、壽之役,俊與锜有隙,獨以楊沂中為腹心,故有濠梁之劫。
岳飛冤獄,韓世忠救之,俊獨助檜成其事,心術之殊也,遠哉!
帝于諸將中眷俊特厚,然警敕之者不絕口。自淮西入見,則教其讀《郭子儀傳》;召入禁中,戒以毋與民爭利,毋興土木。』
《宋史》卷474《萬俟卨傳》記載:
『時檜謀收諸將兵權,禼力助之,…………。張俊歸自楚州,與檜合謀擠飛,令禼劾飛對將佐言山陽不可守。
命中丞何鑄治飛獄,鑄明其無辜。檜怒,以禼代治,遂誣飛與其子云致書張憲令虛申警報以動朝廷,及令憲措置使還飛軍;獄不成,又誣以淮西逗遛之事。
飛父子與憲俱死,天下冤之。』
《宋史》編者在《高宗本紀》結尾評論說:
『岳飛父子竟死于大功垂成之秋。一時有志之士,為之扼腕切齒。帝(指宋高宗)方偷安忍恥,匿怨忘親,卒不免于來世之誚,悲夫!』
《宋史》編者在《岳飛傳》的結尾評論說:
『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飛者,一代豈多見哉。
史稱關云長通《春秋左氏》學,然未嘗見其文章。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詔班師,飛自為表答詔,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于秦檜之手。
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仇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
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冤哉!嗚呼冤哉!』
在岳飛遇害之后,不到二十年,即南宋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顏亮再次發起攻宋戰爭,金軍中還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岳飛不死,大金滅矣!』
﹛原文『逆亮(完顏亮)南寇,胡人自為「岳飛不死,大金滅矣」之語』,相關記載可見于《浪語集》卷22《與汪參政明遠論岳侯恩數》﹜。
而根據《三朝北盟會編》記載:『紹興三十一年,北虜犯邊,連年大舉,上(指宋高宗)思曰:「岳飛若在,虜軍豈容至此。」即時下令修廟宇云。』
而在岳飛遇害六十多年之后,金國皇帝在詔書中則直接承認了岳飛戰功卓著、威名遠播。
金國泰和六年(南宋開禧二年,公元1206年),金章宗在招誘南宋大將吳曦叛變的詔書中寫到:
『且卿自視翼贊之功孰與岳飛?飛之威名戰功,暴于南北,一旦見忌,遂被參夷之誅,可不畏哉!』
﹛相關記載可見于《金史》卷98《完顏綱傳》。意思是說,況且你(指吳曦)自己評價一下自己的功勞能否比得上岳飛?岳飛戰功卓著、威名遠播,南宋北金之人全都知曉;結果有朝一日被宋廷猜忌,就被誅殺且連累親族,難道這還不可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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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名歷史學家鄧廣銘指出:『有些人認為岳飛的被害,是因為他經常叫喊“迎還二圣”(徽欽二帝)的口號,深為趙構所忌之故。明代的文征明在《滿江紅》詞中所說的“念徽欽若返,此身何屬?”以及“笑區區一檜有何能,逢其 (按指趙構)欲”等句,到今天也還有人加以援引。而其實,這樣的解釋也是不符臺歷史實際的。
“迎二圣,歸京闕 ”的口號。在南宋政權建立之初,的確是每個主張武力抗金的人都經常叫喊的,岳飛也的確是其中的一人。但是,到ll35年以后,宋微宗已經死在金的五國城,而這時女真貴族卻又常常聲言,要把宋欽宗或其子趙諾送回開封,重新把他冊立為宋的皇帝,借以向偽齊的劉豫和南宋的趙構進行一箭雙雕的恫嚇。在這種情況下,如仍舊強調迎還欽宗的主張,那就無異于作敵人的應聲蟲,并且以行動與敵人互相配合了,這當然是岳飛所萬萬不肯為的。
所以,從1136 年起,不論在任何場合,岳飛都不再提起迎還宋欽宗的事情。例如,他在1137年春間寫給趙構的一道奏章中就只說道:“異時迎還太上皇帝、寧德皇后梓宮,奉邀天眷以歸故園,使宗廟再安,萬姓同歡,陛下高枕無北顧之憂,臣之志愿畢矣。”在同年秋季的一道奏章中,岳飛更向趙構建議,把宗室子趙伯琮(即后來的宋孝宗)立為皇子以沮敵人之謀。此事雖在趙構面前碰了釘子,但在岳飛此后的所有奏章中,也還是只能看到“復仇報國”、“收地兩河”、“此正是陛下中興之機,乃金成必亡之日”等類話語,再不見所謂“淵圣’(當時以此稱宋欽宗)云云的字樣了。
所以,以為岳飛因主張迎還欽宗而遭趙構毒手之說,是完全昧于史實者的一種無稽之談。
岳飛之死,乃是南宋政府中抗戰派與投降派尖銳斗爭的又一回合的悲劇結局。岳飛的殺身之禍,如我在上文所說,只是因為他堅持以武力抗擊金人,堅決反對賣國投降的所謂“講和”而招惹了來的,是秦檜和趙構共同對他下的毒手。
也正是因為岳飛始終一貫地堅持收復失地、報仇雪恥,特別是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叛賣國家和民族的罪行,雖遭受到投降派的君相的忌恨而不稍改變,且終至以身殉之,所以他才能夠成為我們歷史上最偉大的民族英雄之一。岳飛為此而生,為此而死,他的死,大義凜然,重于泰山.』
(2)著名歷史學 家王曾瑜 先生指出:『明朝文人文徵明的《滿江紅》詞中寫道:“豈不念,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夸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笑區區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很多人誤以為,宋高宗趙構殺岳飛,是因為岳飛要“迎二圣”,而“徽欽既返”,宋高宗就當不成皇帝了。其實,宋高宗在自己的即位詔書說:“同徯兩宮之復”。可見“迎二圣”的口號是宋高宗自己首先提出來的。
岳飛在紹興五年(1135年)的《乞宮祠札子》等文中,也說要“奉迎二圣”。自紹興七年(1137年)始,情況卻發生變化。
紹興七年(1137年),宋徽宗死耗傳到南宋,金朝不斷揚言,要扶立宋欽宗或其兒子當傀儡,以對抗南宋。如廢偽齊時,就對開封百姓說:“請爾舊主人來此坐,教爾懣快活。”因此,岳飛在紹興七年春《乞出師札子》中相應作了改變:“異時迎還太上皇帝、寧德皇后梓宮,奉邀天眷歸國,使宗廟再安,萬姓同歡,陛下高枕無北顧憂,臣之志愿畢矣。”
此后,岳飛絕口不提宋欽宗,只統稱“天眷”,北伐成功,是為擁護宋高宗“高枕”無憂地當皇帝,而不是擁護宋欽宗復辟,這是很明確的。
宋高宗并不昏庸,而頗為聰明。他必須提出迎還二圣,又不肯真正實施。但是,中國歷史上唐玄宗和肅宗,明正統和景泰的事例證明,即使宋欽宗回來,也未必威脅宋高宗的寶座。
紹興八年(公元1138),宋高宗大搞求和活動的借口之一,正是迎還宋欽宗。宋高宗當時說:“朕以梓宮及皇太后、淵圣皇帝(宋欽宗)未還,曉夜憂懼,未嘗去心,若敵人能從朕所求,其余一切非所較也。”經過談判,金朝同意“許還梓宮、母、兄、親族”。
宋高宗決定讓宋欽宗回來優養賦閑,“詔淵圣皇帝宮殿令臨安府計度修建”。一時都以為宋欽宗南歸在即,故岳飛的辭職奏說:“今講好已定,兩宮天眷不日可還,偃武休兵,可期歲月,臣之所請,無避事之謗。”
后因金國統帥完顏兀術發動政變,事情才發生變卦。紹興十一年再次和談,完顏兀術決計不放宋欽宗,以備萬一日后軍事失利,讓宋欽宗“安坐汴京,其禮無有弟與兄爭”。宋高宗當然也并不力爭。』
(3)靖康二年(1127年)1月初,因為昏庸無能的北 宋 君臣指揮不當,加之江湖術士郭京誤國,北宋都城東京汴梁被金國女真兵攻破。金兵大肆燒殺搶劫搜刮,將當時世界的著名大都會東京汴梁洗劫一空。
同年四月初,金兵押著徽、欽二帝以及宋朝后妃、皇子、宗室、貴戚、王公大臣等3000多人北返,北宋朝廷被金軍徹底摧毀。被金國女真兵押走的還有東京城內的教坊樂工、技藝工匠等數千人以及平民百姓男女不下10萬人,其中女性尤多,金兵還帶走了北宋朝廷的大量文籍輿圖以及寶器法物,北宋宣告滅亡。史稱“靖康之變”或“靖康之恥”。
公元1127年五月初一日,康王趙構在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將靖康二年改為建炎元年,成了南宋的開 國 君主,后來的廟號稱為宋高宗。
很顯然,北宋朝廷的王公大臣,尤其是宋徽宗、宋欽宗的親信大臣以及其在朝中培養扶植起來的勢力,全都在“靖康之變”被金軍摧毀破壞。
在重建南宋之后,宋高宗趙構在朝廷中重新培植自己的勢力,南宋的文武大臣主要是經過宋高宗一手提拔培育起來的,他們顯然屬于宋高宗的親信。
南宋文武大臣中的絕大部分人,甚至都沒有見過宋徽宗、宋欽宗,他們不是宋徽宗、宋欽宗一系的,顯然與宋徽宗、宋欽宗關系較疏遠。
南宋紹興五年(1135年),宋徽宗在金國被糟蹋致死。紹興七年(1137年),宋徽宗的死耗傳到南宋。
姑且不說宋徽宗早在紹興五年(1135年)就死了,即使宋欽宗能夠回到南宋,他原先的親信勢力也沒有了,而南宋朝廷中的文武大臣基本上都是宋高宗新培育扶植起來的,屬于宋高宗的親黨,讓他們去支持一個與他們素昧平生的人,讓那個素昧平生的人去取代一手扶植提拔他們的皇帝,這簡直不可思議!
所以著名歷史學 家王曾瑜 先生認為“中國歷史上唐玄宗和肅宗,明正統和景泰的事例證明,即使宋欽宗回來,也未必威脅宋高宗的寶座”,其實唐肅宗取代唐玄宗的時候,唐玄宗在朝中的勢力還是有一些的,明代宗取代明英宗的時候,明英宗在朝中的勢力也是有的。
但是宋欽宗要是回到南宋,南宋朝廷中可沒有他的勢力,因為滿朝文武基本上都是宋高宗新培育扶植起來的,宋欽宗勢單力薄、形單影只,更不可能直接威脅宋高宗的皇位!
故所謂“宋高宗殺岳飛,是因為岳飛要迎二圣,而徽欽既返,宋高宗就當不成皇帝”之說,其實純屬想當然的臆斷,不僅缺少真憑實據,而且與史實不符!
(4)所謂“宋高宗殺岳飛,是因為岳飛要迎二圣,而徽欽既返,宋高宗就當不成皇帝”之說,其實純屬想當然的臆斷,不僅缺少真憑實據,而且與史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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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趙構是殺害岳飛的主謀(秦檜、張俊之流是同謀和幫兇)不假,但其動機卻值得商榷:
第一,宋高宗趙構下命令殺害岳飛,發生在紹興十一年年底(公元紀年已是1142年),而此前宋徽宗趙佶已于紹興五年(1135年)死于五國城,剩下一個宋欽宗趙桓與宋高宗趙構是同輩,按封建禮數宋高宗趙構沒有讓位的義務。
第二,宋欽宗趙桓于宣和七年(1125年)十月登基,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被擄,在位期間毫無建樹,反倒被金兵兩次圍攻京城,最后與整個皇族同擄北方。在金國期間,宋欽宗趙桓過著豬狗不如的奴隸生活,十幾年來,受盡凌辱、鞭笞、呵斥,茍且偷生,人性尊嚴喪失殆盡,有何面目重登九五,再撫群臣?
第三,宋徽宗、宋欽宗的親信大臣以及其在朝中培養扶植起來的勢力,全都在“靖康之變”被金軍摧毀破壞。在重建南宋之后,宋高宗在朝廷中重新培植自己的勢力,南宋的文武大臣主要是經過宋高宗重新培育起來的。
宋欽宗趙桓在南宋國內沒有任何政治基礎和可依恃的勢力,縱使南歸,又豈能與宋高宗趙構一爭?即便真的對帝位構成威脅,趙構也只需在打敗金國之際,將他謀害了事。
第四,當時岳飛早已經班師南歸,北伐早在一年前(紹興十年七月底)就已經停止了,而且紹興十一年四月岳飛被解除兵權,之后岳飛既脫離軍隊,也沒有帶兵權,不僅對南宋朝廷的降金乞和活動無權干預,而且更不可能再率軍北伐。
況且岳飛遇害之前的紹興十一年秋宋金兩國已經達成了第二次紹興和議,宋高宗趙構怎會還因擔心岳飛北伐成功而殺害他呢?
第五,被金軍嚇出精神病的宋高宗趙構,在其心目中金國更是強大無比,怎會因擔心金國失敗而殺害岳飛呢?
第六,宋高宗趙構積極要與金國媾和,岳飛正是他談判的一個重要籌碼,宋高宗趙構雖然懦弱,但決不昏憒,豈能輕易自挖墻腳?
第七,宋太祖遺訓有“誓不殺大臣及言事者”,在以孝治天下的封建社會,宋高宗趙構殺岳飛就是“違憲”行為,是要承擔相當政治風險和心理壓力的,非不得以,不會出此下策。
第八,宋高宗趙構與金國議和就有送還宋欽宗的條款,并且正式達成協議,只是金人變卦,宋欽宗才未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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