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六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四
○岳飛子云
岳飛,字鵬舉,相州湯陰人。世力農,父和,能節食以濟饑者。有耕侵其地,割而與之;貰其財者不責償。
飛生時,有大禽若鵠,飛鳴室上,因以為名。未彌月,河決內黃,水暴至,母姚抱飛坐甕中,沖濤及岸得免,人異之。
少負氣節,沈厚寡言,家貧力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生有神力,未冠,挽弓三百斤,弩八石。
學射于周同,盡其術,能左右射。同死,朔望設祭于其冢。父義之,曰:「汝為時用,其徇國死義乎!」
宣和四年,真定宣撫劉韐募敢戰士,飛應募。相有劇賊陶俊、賈進和,飛請百騎滅之。遣卒偽為商入賊境,賊掠以充部伍。飛遣百人伏山下,自領數十騎逼賊壘。賊出戰,飛陽北,賊來追之,伏兵起,先所遣卒擒俊及進和以歸。
康王至相,飛因劉浩見,命招賊吉倩,倩以眾三百八十人降。補承信郎。以鐵騎三百往李固渡嘗敵,敗之。
從浩解東京圍,與敵相持于滑南,領百騎習兵河上。敵猝至,飛麾其徒曰:「敵雖眾,未知吾虛實,當及其未定擊之。」乃獨馳迎敵。有梟將舞刀而前,飛斬之,敵大敗。
遷秉義郎,隸留守宗澤。戰開德、曹州皆有功,澤大奇之,曰:「爾勇智才藝,古良將不能過,然好野戰,非萬全計。」因授以陣圖。飛曰:「陣而后戰,兵法之常,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澤是其言。
康王即位,飛上書數千言,大略謂:「陛下已登大寶,社稷有主,已足伐敵之謀,而勤王之師日集,彼方謂吾素弱,宜乘其怠擊之。黃潛善、汪伯彥輩不能承圣意恢復,奉車駕日益南,恐不足系中原之望。臣愿陛下乘敵穴未固,親率六軍北渡,則將士作氣,中原可復。」書聞,以越職奪官歸。
詣河北招討使張所,所待以國士,借補修武郎,充中軍統領。所問曰:「汝能敵幾何?」飛曰:「勇不足恃,用兵在先定謀,欒枝曳柴以敗荊,莫敖采樵以致絞,皆謀定也。」所矍然曰:「君殆非行伍中人。」飛因說之曰:「國家都汴,恃河北以為固。茍馮據要沖,峙列重鎮,一城受圍,則諸城或撓或救,金人不能窺河南,而京師根本之地固矣。招撫誠能提兵壓境,飛唯命是從。」所大喜,借補武經郎。
命從王彥渡河,至新鄉,金兵盛,彥不敢進。飛獨引所部鏖戰,奪其纛而舞,諸軍爭奮,遂拔新鄉。翌日,戰侯兆川,身被十余創,士皆死戰,又敗之。
夜屯石門山下,或傳金兵復至,一軍皆驚,飛堅臥不動,金兵卒不來。食盡,走彥壁乞糧,彥不許。
飛引兵益北,戰于太行山,擒金將拓跋耶烏。居數日,復遇敵,飛單騎持丈八鐵槍,刺殺黑風大王,敵眾敗走。
飛自知與彥有隙,復歸宗澤,為留守司統制。澤卒,杜充代之,飛居故職。
二年,戰胙城,又戰黑龍潭,皆大捷。從閭勍保護陵寢,大戰汜水關,射殪金將,大破其眾。駐軍竹蘆渡,與敵相持,選精銳三百伏前山下,令各以薪芻交縛兩束,夜半,爇四端而舉之。金人疑援兵至,驚潰。
三年,賊王善、曹成、孔彥舟等合眾五十萬,薄南薰門。飛所部僅八百,眾懼不敵,飛曰:「吾為 諸 君破之。」左挾弓,右運矛,橫沖其陣,賊亂,大敗之。又擒賊杜叔五、孫海于東明。借補英州刺史。王善圍陳州,飛戰于清河,擒其將孫勝、孫清,授真刺史。
杜充將還建康,飛曰:「中原地尺寸不可棄,今一舉足,此地非我有,他日欲復取之,非數十萬眾不可。」充不聽,遂與俱歸。
師次鐵路步,遇賊張用,至六合遇李成,與戰,皆敗之。成遣輕騎劫憲臣犒軍銀帛,飛進兵掩擊之,成奔江西。
時命充守建康,金人與成合寇烏江,充閉門不出。飛泣諫請視師,充竟不出。
金人遂由馬家渡渡江,充遣飛等迎戰,王燮先遁,諸將皆潰,獨飛力戰。
會充已降金,諸將多行剽掠,惟飛軍秋毫無所犯。
兀術趨杭州,飛要擊至廣德境中,六戰皆捷,擒其將王權,俘簽軍首領四十余。察其可用者,結以恩遣還,令夜斫營縱火,飛乘亂縱擊,大敗之。
駐軍鐘村,軍無見糧,將士忍饑,不敢擾民。金所籍兵相謂曰:「此岳爺爺軍。」爭來降附。
四年,兀術攻常州,宜興令迎飛移屯焉。盜郭吉聞飛來,遁入湖,飛遣王貴、傅慶追破之,又遣辯士馬皋、林聚盡降其眾。有張威武者不從,飛單騎入其營,斬之。避地者賴以免,圖飛像祠之。
金人再攻常州,飛四戰皆捷;尾襲于鎮江東,又捷;戰于清水亭,又大捷,橫尸十五里。
兀術趨建康,飛設伏牛頭山待之。夜,令百人黑衣混金營中擾之,金兵驚,自相攻擊。兀術次龍灣,飛以騎三百、步兵二千馳至新城,大破之。
兀術奔淮西,遂復建康。飛奏:「建康為要害之地,宜選兵固守,仍益兵守淮,拱護腹心。」帝嘉納。兀術歸,飛邀擊于靜安,敗之。
詔討戚方,飛以三千人營于苦嶺。方遁,俄益兵來,飛自領兵千人,戰數十合,皆捷。會張俊兵至,方遂降。
范宗尹言張俊自浙西來,盛稱飛可用,遷通、泰鎮撫使兼知泰州。飛辭,乞淮南東路一重難任使,收復本路州郡,乘機漸進,使山東、河北、河東、京畿等路次第而復。
會金攻楚急,詔張俊援之。俊辭,乃遣飛行,而命劉光世出兵援飛。飛屯三墩為楚援,尋抵承州,三戰三捷,殺高太保,俘酋長七十余人。
光世等皆不敢前,飛師孤力寡,楚遂陷。詔飛還守通、泰,有旨可守即守,如不可,但以沙洲保護百姓,伺便掩擊。
飛以泰無險可恃,退保柴墟,戰于南霸橋,金大敗。渡百姓于沙上,飛以精騎二百殿,金兵不敢近。飛以泰州失守待罪。
紹興元年,張俊請飛同討李成。時成將馬進犯洪州,連營西山。飛曰:「賊貪而不慮后,若以騎兵自上流絕生米渡,出其不意,破之必矣。」飛請自為先鋒,俊大喜。
飛重鎧躍馬,潛出賊右,突其陣,所部從之。進大敗,走筠州。飛抵城東,賊出城,布陣十五里,飛設伏,以紅羅為幟,上刺「岳」字,選騎二百隨幟而前。賊易其少,薄之,伏發,賊敗走。飛使人呼曰:「不從賊者坐,吾不汝殺。」坐而降者八萬余人。
進以余卒奔成于南康。飛夜引兵至朱家山,又斬其將趙萬。成聞進敗,自引兵十余萬來。飛與遇于樓子莊,大破成軍,追斬進。成走蘄州,降偽齊。
張用寇江西,用亦相人,飛以書諭之曰:「吾與汝同里,南薰門、鐵路步之戰,皆汝所悉。今吾在此,欲戰則出,不戰則降。」用得書曰:「果吾父也。」遂降。
江、淮平,俊奏飛功第一,加神武右軍副統制,留洪州,彈壓盜賊,授親衛大夫、建州觀察使。
建寇范汝為陷邵武,江西安撫李回檄飛分兵保建昌軍及撫州,飛遣人以「岳」字幟植城門,賊望見,相戒勿犯。賊黨姚達、饒青逼建昌,飛遣王萬、徐慶討擒之。升神武副軍都統制。
二年,賊曹成擁眾十余萬,由江西歷湖湘,據道、賀二州。命飛權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都總管,付金字牌、黃旗招成。成聞飛將至,驚曰:「岳家軍來矣。」即分道而遁。
飛至茶陵,奉詔招之,成不從。飛奏:「比年多命招安,故盜力強則肆暴,力屈則就招,茍不略加剿除,蜂起之眾未可遽殄。」許之。
飛入賀州境,得成諜者,縛之帳下。飛出帳調兵食,吏曰:「糧盡矣,奈何?」飛陽曰:「姑反茶陵。」已而顧諜若失意狀,頓足而入,陰令逸之。諜歸告成,成大喜,期翌日來追。飛命士蓐食,潛趨繞嶺,未明,已至太平場,破其砦。
成據險拒飛,飛麾兵掩擊,賊大潰。成走據北藏嶺、上梧關,遣將迎戰,飛不陣而鼓,士爭奮,奪二隘據之。成又自桂嶺置砦至北藏嶺,連控隘道,親以眾十余萬守蓬頭嶺。飛部才八千,一鼓登嶺,破其眾,成奔連州。
飛謂張憲等曰:「成黨散去,追而殺之,則脅從者可憫,縱之則復聚為盜。今遣若等誅其酋而撫其眾,慎勿妄殺,累主上保民之仁。」于是憲自賀、連,徐慶自邵、道,王貴自郴、桂,招降者二萬,與飛會連州。進兵追成,成走宣撫司降。
時以盛夏行師瘴地,撫循有方,士無一人死癘者,嶺表平。授武安軍承宣使,屯江州。甫入境,安撫李回檄飛捕劇賊馬友、郝通、劉忠、李通、李宗亮、張式,皆平之。
三年春,召赴行在。江西宣諭劉大中奏:「飛兵有紀律,人恃以安,今赴行在,恐盜復起。」不果行。
時虔、吉盜連兵寇掠循、梅、廣、惠、英、韶、南雄、南安、建昌、汀、邵武諸郡,帝乃專命飛平之。
飛至虔州,固石洞賊彭友悉眾至雩都迎戰,躍馬馳突,飛麾兵即馬上擒之,余酋退保固石洞。洞高峻環水,止一徑可入。飛列騎山下,令皆持滿,黎明,遣死士疾馳登山,賊眾亂,棄山而下,騎兵圍之。賊呼丐命,飛令勿殺,受其降。授徐慶等方略,捕諸郡余賊,皆破降之。
初,以隆祐震驚之故,密旨令飛屠虔城。飛請誅首惡而赦脅從,不許;請至三四,帝乃曲赦。人感其德,繪像祠之。余寇高聚、張成犯袁州,飛遣王貴平之。
秋,入見,帝手書「精忠岳飛」字,制旗以賜之。授鎮南軍承宣使、江南西路沿江制置使,又改神武后軍都統制,仍制置使,李山、吳全、吳錫、李橫、牛皋皆隸焉。
偽齊遣李成挾金人入侵,破襄陽、唐、鄧、隨、郢諸州及信陽軍,湖寇楊么亦與偽齊通,欲順流而下,李成又欲自江西陸行,趨兩浙與么會。帝命飛為之備。
四年,除兼荊南、鄂岳州制置使。飛奏:「襄陽等六郡為恢復中原基本,今當先取六郡,以除心膂之病。李成遠遁,然后加兵湖湘,以殄群盜。」帝以諭趙鼎,鼎曰:「知上流利害,無如飛者。」遂授黃復州、漢陽軍、德安府制置使。
飛渡江中流,顧幕屬曰:「飛不擒賊,不涉此江。」抵郢州城下,偽將京超號「萬人敵」,乘城拒飛。飛鼓眾而登,超投崖死,復郢州,遣張憲、徐慶復隨州。
飛趣襄陽,李成迎戰,左臨襄江,飛笑曰:「步兵利險阻,騎兵利平曠。成左列騎江岸,右列步平地,雖眾十萬何能為。」舉鞭指王貴曰:「爾以長槍步卒擊其騎兵。」指牛皋曰:「爾以騎兵擊其步卒。」合戰,馬應槍而斃,后騎皆擁入江,步卒死者無數,成夜遁,復襄陽。劉豫益成兵屯新野,飛與王萬夾擊之,連破其眾。
飛奏:「金賊所愛惟子女金帛,志已驕惰;劉豫僭偽,人心終不忘宋。如以精兵二十萬,直搗中原,恢復故疆,誠易為力。襄陽、隨、郢地皆膏腴,茍行營田,其利為厚。臣候糧足,即過江北剿戮敵兵。」時方重深入之舉,而營田之議自是興矣。
進兵鄧州,成與金將劉合孛堇列砦拒飛。飛遣王貴、張憲掩擊,賊眾大潰,劉合孛堇僅以身免。賊黨高仲退保鄧城,飛引兵一鼓拔之,擒高仲,復鄧州。帝聞之,喜曰:「朕素聞岳飛行軍有紀律,未知能破敵如此。」又復唐州、信陽軍。
襄漢平,飛辭制置使,乞委重臣經畫荊襄,不許。趙鼎奏:「湖北鄂、岳最為上流要害,乞令飛屯鄂、岳,不惟江西藉其聲勢,湖、廣、江、浙亦獲安妥。」乃以隨、郢、唐、鄧、信陽并為襄陽府路隸飛,飛移屯鄂,授清遠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封武昌縣開國子。
兀術、劉豫合兵圍廬州,帝手札命飛解圍,提兵趨廬,偽齊已驅甲騎五千逼城。飛張「岳」字旗與「精忠」旗,金兵一戰而潰,廬州平。飛奏:「襄陽等六郡人戶闕牛、糧,乞量給官錢,免官私逋負,州縣官以招集流亡為殿最。」
五年,入覲, 封母國 夫人;授飛鎮寧、崇信軍節度使,湖北路、荊襄潭州制置使,進封武昌郡開國侯;又除荊湖南北、襄陽路制置使,神武后軍都統制,命招捕楊幺。
飛所部皆西北人,不習水戰,飛曰:「兵何常,顧用之何如耳。」先遣使招諭之。賊黨黃佐曰:「岳節使號令如山,若與之敵,萬無生理,不如往降。節使誠信,必善遇我。」遂降。飛表授佐武義大夫,單騎按其部,拊佐背曰:「子知逆順者。果能立功,封侯豈足道?欲復遣子至湖中,視其可乘者擒之,可勸者招之,如何?」佐感泣,誓以死報。
時張浚以都督軍事至潭,參政席益與浚語,疑飛玩寇,欲以聞。浚曰:「岳侯,忠孝人也,兵有深機,胡可易言?」益慚而止。
黃佐襲周倫砦,殺倫,擒其統制陳貴等。飛上其功,遷武經大夫。統制任士安不稟王燮令,軍以此無功。飛鞭士安使餌賊,曰:「三日賊不平,斬汝。」士安宣言:「岳太尉兵二十萬至矣。」賊見止士安軍,并力攻之。飛設伏,士安戰急,伏四起擊賊,賊走。
會召浚還防秋,飛袖小圖示浚,浚欲俟來年議之。飛曰:「已有定畫,都督能少留,不八日可破賊。」浚曰:「何言之易?」飛曰:「王四廂以王師攻水寇則難,飛以水寇攻水寇則易。水戰我短彼長,以所短攻所長,所以難。若因敵將用敵兵,奪其手足之助,離其腹心之托,使孤立,而后以王師乘之,八日之內,當俘諸酋。」浚許之。
飛遂如鼎州。黃佐招楊欽來降,飛喜曰:「楊欽驍悍,既降,賊腹心潰矣。」表授欽武義大夫,禮遇甚厚,乃復遣歸湖中。兩日,欽說余端、劉詵等降,飛詭罵欽曰:「賊不盡降,何來也?」杖之,復令入湖。是夜,掩賊營,降其眾數萬。
幺負固不服,方浮舟湖中,以輪激水,其行如飛,旁置撞竿,官舟迎之輒碎。飛伐君山木為巨筏,塞諸港氵義,又以腐木亂草浮上流而下,擇水淺處,遣善罵者挑之,且行且罵。賊怒來追,則草木壅積,舟輪礙不行。
飛亟遣兵擊之,賊奔港中,為筏所拒。官軍乘筏,張牛革以蔽矢石,舉巨木撞其舟,盡壞。
幺投水,牛皋擒斬之。飛入賊壘,余酋驚曰:「何神也!」俱降。飛親行諸砦慰撫之,縱老弱歸田,籍少壯為軍,果八日而賊平。浚嘆曰:「岳侯神算也。」
初,賊恃其險曰:「欲犯我者,除是飛來。」至是,人以其言為讖。
獲賊舟千余,鄂渚水軍為沿江之冠。詔兼蘄、黃制置使,飛以目疾乞辭軍事,不許,加檢校少保,進封公。還軍鄂州,除荊湖南北、襄陽路招討使。
六年,太行山忠義社梁興等百余人,慕飛義率眾來歸。飛入覲,面陳:「襄陽自收復后,未置監司,州縣無以按察。」帝從之,以李若虛為京西南路提舉兼轉運、提刑,又令湖北、襄陽府路自知州、通判以下賢否,許飛得自黜陟。
張浚至江上會諸大帥,獨稱飛與韓世忠可倚大事,命飛屯襄陽,以窺中原,曰:「此君素志也。」飛移軍京西,改武勝、定國軍節度使,除宣撫副使,置司襄陽。命往武昌調軍。
居母憂,降制起復,飛扶櫬還廬山,連表乞終喪,不許,累詔趣起,乃就軍。又命宣撫河東,節制河北路。
首遣王貴等攻虢州,下之,獲糧十五萬石,降其眾數萬。張浚曰:「飛措畫甚大,令已至伊、洛,則太行一帶山砦,必有應者。」飛遣楊再興進兵至長水縣,再戰皆捷,中原響應。又遣人焚蔡州糧。
九月,劉豫遣子麟、侄猊分道寇淮西,劉光世欲舍廬州,張俊欲棄盱眙,同奏召飛以兵東下,欲使飛當其鋒,而己得退保。張浚謂:「岳飛一動,則襄漢何所制?」力沮其議。
帝慮俊、光世不足任,命飛東下。飛自破曹成、平楊么,凡六年,皆盛夏行師,致目疾,至是,甚;聞詔即日啟行,未至,麟敗。
飛奏至,帝語趙鼎曰:「劉麟敗北不足喜,諸將知尊朝廷為可喜。」遂賜札,言:「敵兵已去淮,卿不須進發,其或襄、鄧、陳、蔡有機可乘,從長措置。」
飛乃還軍。時偽齊屯兵窺唐州,飛遣王貴、董先等攻破之,焚其營。奏圖蔡以取中原,不許。飛召貴等還。
七年,入見,帝從容問曰:「卿得良馬否?」飛曰:「臣有二馬,日啖芻豆數斗,飲泉一斛,然非精潔則不受。介而馳,初不甚疾,比行百里始奮迅,自午至酉,猶可二百里。褫鞍甲而不息不汗,若無事然。此其受大而不茍取,力裕而不求逞,致遠之材也。不幸相繼以死。今所乘者,日不過數升,而秣不擇粟,飲不擇泉,攬轡未安,踴踴疾驅,甫百里,力竭汗喘,殆欲斃然。此其寡取易盈,好逞易窮,駑鈍之材也。」帝稱善,曰:「卿今議論極進。」
拜太尉,繼除宣撫使兼營田大使。從幸建康,以王德、酈瓊兵隸飛,詔諭德等曰:「聽飛號令,如朕親行。」
飛數見帝,論恢復之略。又手疏言:「金人所以立劉豫于河南,蓋欲荼毒中原,以中國攻中國,粘罕因得休兵觀釁。臣欲陛下假臣月日,便則提兵趨京、洛,據河陽、陜府、潼關,以號召五路叛將。叛將既還,遣王師前進,彼必棄汴而走河北,京畿、陜右可以盡復。然后分兵浚、滑,經略兩河,如此則劉豫成擒,金人可滅,社稷長久之計,實在此舉。」
帝答曰:「有臣如此,顧復何憂,進止之機,朕不中制。」又召至寢閣命之曰:「中興之事,一以委卿。」命節制光州。
飛方圖大舉,會秦檜主和,遂不以德、瓊兵隸飛。詔詣都督府與張浚議事,浚謂飛曰:「王德淮西軍所服,浚欲以為都統,而命呂祉以督府參謀領之,如何?」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則必爭。呂尚書不習軍旅,恐不足服眾。」浚曰:「張宣撫如何?」飛曰:「暴而寡謀,尤瓊所不服。」浚曰:「然則楊沂中爾?」飛曰:「沂中視德等爾,豈能馭此軍?」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飛曰:「都督以正問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耶?」即日上章乞解兵柄,終喪服,以張憲攝軍事,步歸,廬母墓側。浚怒,奏以張宗元為宣撫判官,監其軍。
帝累詔趣飛還職,飛力辭,詔幕屬造廬以死請,凡六日,飛趨朝待罪,帝尉遣之。宗元還言:「將和士銳,人懷忠孝,皆飛訓養所致。」帝大悅。飛奏:「比者寢閣之命,咸謂圣斷已堅,何至今尚未決?臣愿提兵進討,順天道,固人心,以曲直為老壯,以逆順為強弱,萬全之效可必。」又奏:「錢塘僻在海隅,非用武地。愿陛下建都上游,用漢光武故事,親率六軍,往來督戰。庶將士知圣意所向,人人用命。」未報而酈瓊叛,浚始悔。飛復奏:「愿進屯淮甸,伺便擊瓊,期于破滅。」不許,詔駐師江州為淮、浙援。
飛知劉豫結粘罕,而兀術惡劉豫,可以間而動。會軍中得兀術諜者,飛陽責之曰:「汝非吾軍中人張斌耶?吾向遣汝至齊,約誘至四太子,汝往不復來。吾繼遣人問,齊已許我,今冬以會合寇江為名,致四太子于清河。汝所持書竟不至,何背我耶?」諜冀緩死,即詭服。乃作蠟書,言與劉豫同謀誅兀術事,因謂諜曰:「吾今貸汝。」復遣至齊,問舉兵期,刲股納書,戒勿泄。諜歸,以書示兀術,兀術大驚,馳白其主,遂廢豫。飛奏:「宜乘廢豫之際,搗其不備,長驅以取中原。」不報。
八年,還軍鄂州。王庶視師江、淮,飛與庶書:「今歲若不舉兵,當納節請閑。」庶甚壯之。
秋,召赴行在,命詣資善堂見皇太子。飛退而喜曰:「社稷得人矣,中興基業,其在是乎?」
會金遣使將歸河南地,飛言:「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后世譏」檜銜之。
九年,以復河南,大赦。飛表謝,寓和議不便之意,有「唾手燕云,復仇報國」之語。
授開府儀同三司,飛力辭,謂:「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可訓兵飭士,謹備不虞,而不可論功行賞,取笑敵人。」三詔不受,帝溫言獎諭,乃受。
會遣士亻褭謁諸陵,飛請以輕騎從灑埽,實欲觀釁以伐謀。又奏:「金人無事請和,此必有肘腋之虞,名以地歸我,實寄之也。」檜白帝止其行。
十年,金人攻拱、亳,劉锜告急,命飛馳援,飛遣張憲、姚政赴之。帝賜札曰:「設施之方,一以委卿,朕不遙度。」
飛乃遣王貴、牛皋、董先、楊再興、孟邦杰、李寶等,分布經略西京、汝、鄭、潁昌、陳、曹、光、蔡諸郡;又命梁興渡河,糾合忠義社,取河東、北州縣。又遣兵東援劉锜,西援郭浩,自以其軍長驅以闞中原。
將發,密奏言:「先正國本以安人心,然后不常厥居,以示無忘復仇之意。」帝得奏,大褒其忠,授少保,河南府路、陜西、河東北路招討使,尋改河南、北諸路招討使。
未幾,所遣諸將相繼奏捷。大軍在潁昌,諸將分道出戰,飛自以輕騎駐郾城,兵勢甚銳。
兀術大懼,會龍虎大王議,以為諸帥易與,獨飛不可當,欲誘致其師,并力一戰。中外聞之,大懼,詔飛審處自固。飛曰:「金人伎窮矣。」乃日出挑戰,且罵之。
兀術怒,合龍虎大王、蓋天大王與韓常之兵逼郾城。飛遣子云領騎兵直貫其陣,戒之曰:「不勝,先斬汝!」鏖戰數十合,賊尸布野。
初,兀術有勁軍,皆重鎧,貫以韋索,三人為聯,號「拐子馬」,官軍不能當。是役也,以萬五千騎來,飛戒步卒以麻札刀入陣,勿仰視,第斫馬足。拐子馬相連,一馬仆,二馬不能行,官軍奮擊,遂大敗之。兀術大慟曰:「自海上起兵,皆以此勝,今已矣!」
兀術益兵來,部將王剛以五十騎覘敵,遇之,奮斬其將。飛時出視戰地,望見黃塵蔽天,自以四十騎突戰,敗之。
方郾城再捷,飛謂云曰:「賊屢敗,必還攻潁昌,汝宜速援王貴。」既而兀術果至,貴將游奕、云將背嵬戰于城西。云以騎兵八百挺前決戰,步軍張左右翼繼之,殺兀術婿夏金吾、副統軍粘罕索孛堇,兀術遁去。
梁興會太行忠義及兩河豪杰等,累戰皆捷,中原大震。飛奏:「興等過河,人心愿歸朝廷。金兵累敗,兀術等皆令老少北去,正中興之機。」
飛進軍朱仙鎮,距汴京四十五里,與兀術對壘而陣,遣驍將以背嵬騎五百奮擊,大破之,兀術遁還汴京。飛檄陵臺令行視諸陵,葺治之。
先是,紹興五年,飛遣梁興等布德意,招結兩河豪杰,山砦韋銓、孫謀等斂兵固堡,以待王師,李通、胡清、李寶、李興、張恩、孫琪等舉眾來歸。金人動息,山川險要,一時皆得其實。
盡磁、相、開德、澤、潞、晉、絳、汾、隰之境,皆期日興兵,與官軍會。其所揭旗以「岳」為號,父老百姓爭挽車牽牛,載糗糧以饋義軍,頂盆焚香迎候者,充滿道路。
自燕以南,金號令不行,兀術欲簽軍以抗飛,河北無一人從者。乃嘆曰:「自我起北方以來,未有如今日之挫衄。」金帥烏陵思謀素號桀黠,亦不能制其下,但諭之曰:「毋輕動,俟岳家軍來即降。」
金統制王鎮、統領崔慶、將官李覬、崔虎、華旺等皆率所部降,以至禁衛龍虎大王下忔查千戶高勇之屬,皆密受飛旗榜,自北方來降。金將軍韓常欲以五萬眾內附。飛大喜,語其下曰:「直抵黃龍府,與 諸 君痛飲爾!」
方指日渡河,而檜欲畫淮以北棄之,風臺臣請班師。飛奏:「金人銳氣沮喪,盡棄輜重,疾走渡河,豪杰向風,士卒用命,時不再來,機難輕失。」
檜知飛志銳不可回,乃先請張俊、楊沂中等歸,而后言飛孤軍不可久留,乞令班師。一日奉十二金字牌,飛憤惋泣下,東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廢于一旦。」
飛班師,民遮馬慟哭,訴曰:「我等戴香盆、運糧草以迎官軍,金人悉知之。相公去,我輩無噍類矣。」飛亦悲泣,取詔示之曰:「吾不得擅留。」哭聲震野,飛留五日以待其徙,從而南者如市,亟奏以漢上六郡閑田處之。
方兀術棄汴去,有書生叩馬曰:「太子毋走,岳少保且退矣。」兀術曰:「岳少保以五百騎破吾十萬,京城日夜望其來,何謂可守?」生曰:「自古未有權臣在內,而大將能立功于外者,岳少保且不免,況欲成功乎?」兀術悟,遂留。
飛既歸,所得州縣,旋復失之。飛力請解兵柄,不許,自廬入覲,帝問之,飛拜謝而已。
十一年,諜報金分道渡淮,飛請合諸帥之兵破敵。兀術、韓常與龍虎大王疾驅至廬,帝趣飛應援,凡十七札。飛策金人舉國南來,巢穴必虛,若長驅京、洛以搗之,彼必奔命,可坐而敝。
時飛方苦寒嗽,力疾而行。又恐帝急于退敵,乃奏:「臣如搗虛,勢必得利,若以為敵方在近,未暇遠圖,欲乞親至蘄、黃,以議攻卻。」帝得奏大喜,賜札曰:「卿苦寒疾,乃為朕行,國爾忘身,誰如卿者?」
師至廬州,金兵望風而遁。飛還兵于舒以俟命,帝又賜札,以飛小心恭謹、不專進退為得體。
兀術破濠州,張俊駐軍黃連鎮,不敢進;楊沂中遇伏而敗,帝命飛救之。金人聞飛至,又遁。
時和議既決,檜患飛異己,乃密奏召三大將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已至,飛獨后,檜又用參政王次翁計,俟之六七日。既至,授樞密副使,位參知政事上,飛固請還兵柄。五月,詔同俊往楚州措置邊防,總韓世忠軍還駐鎮江。
初,飛在諸將中年最少,以列校拔起,累立顯功,世忠、俊不能平,飛屈己下之,幕中輕銳教飛勿苦降意。金人攻淮西,俊分地也,俊始不敢行,師卒無功。飛聞命即行,遂解廬州圍,帝授飛兩鎮節,俊益恥。楊幺平,飛獻俊、世忠樓船各一,兵械畢備,世忠大悅,俊反忌之。
淮西之役,俊以前途糧乏訹飛,飛不為止,帝賜札褒諭,有曰:「轉餉艱阻,卿不復顧。」俊疑飛漏言,還朝,反倡言飛逗遛不進,以乏餉為辭。
至視世忠軍,俊知世忠忤檜,欲與飛分其背嵬軍,飛議不肯,俊大不悅。及同行楚州城,俊欲修城為備,飛曰:「當戮力以圖恢復,豈可為退保計?」俊變色。
會世忠軍吏景著與總領胡紡言:「二樞密若分世忠軍,恐至生事。」紡上之朝,檜捕著下大理寺,將以扇搖誣世忠。飛馳書告以檜意,世忠見帝自明。俊于是大憾飛,遂倡言飛議棄山陽,且密以飛報世忠事告檜,檜大怒。
初,檜逐趙鼎,飛每對客嘆息,又以恢復為己任,不肯附和議。讀檜奏,至「德無常師,主善為師」之語,惡其欺罔,恚曰:「君臣大倫,根于天性,大臣而忍面謾其主耶!」
兀術遺檜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檜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以諫議大夫萬俟禼與飛有怨,風禼劾飛,又風中丞何鑄、侍御史羅汝楫交章彈論,大率謂:「今春金人攻淮西,飛略至舒、蘄而不進,比與俊按兵淮上,又欲棄山陽而不守。」
飛累章請罷樞柄,尋還兩鎮節,充萬壽觀使、奉朝請。檜志未伸也,又諭張俊令劫王貴、誘王俊誣告張憲謀還飛兵。
檜遣使捕飛父子證張憲事,使者至,飛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
初命何鑄鞠之,飛裂裳以背示鑄,有「盡忠報國」四大字,深入膚理。既而閱實無左驗,鑄明其無辜。改命萬俟禼。禼誣:飛與憲書,令虛申探報以動朝廷,云與憲書,令措置使飛還軍;且言其書已焚。
飛坐系兩月,無可證者。或教禼以臺章所指淮西事為言,禼喜白檜,簿錄飛家,取當時御札藏之以滅跡。又逼孫革等證飛受詔逗遛,命評事元龜年取行軍時日雜定之,附會其獄。
歲暮,獄不成,檜手書小紙付獄,即報飛死,時年三十九。云棄市。籍家貲,徙家嶺南。幕屬于鵬等從坐者六人。
初,飛在獄,大理寺丞李若樸何彥猷、大理卿薛仁輔并言飛無罪,禼俱劾去。宗正卿士亻褭請以百口保飛,禼亦劾之,竄死建州。布衣劉允升上書訟飛冤,下棘寺以死。凡傅成其獄者,皆遷轉有差。
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時洪皓在金國中,蠟書馳奏,以為金人所畏服者惟飛,至以父呼之,諸酋聞其死,酌酒相賀。
飛至孝,母留河北,遣人求訪,迎歸。母有痼疾,藥餌必親。母卒,水漿不入口者三日。
家無姬侍。吳玠素服飛,愿與交歡,飾名姝遺之。飛曰:「主上宵旰,豈大將安樂時?」卻不受,玠益敬服。
少豪飲,帝戒之曰:「卿異時到河朔,乃可飲。」遂絕不飲。
帝初為飛營第,飛辭曰:「敵未滅,何以家為?」或問天下何時太平,飛曰:「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
師每休舍,課將士注坡跳壕,皆重鎧習之。子云嘗習注坡,馬躓,怒而鞭之。卒有取民麻一縷以束芻者,立斬以徇。卒夜宿,民開門愿納,無敢入者。軍號「凍死不拆屋,餓死不鹵掠。」
卒有疾,躬為調藥;諸將遠戍,遣妻問勞其家;死事者哭之而育其孤,或以子婚其女。凡有頒犒,均給軍吏,秋毫不私。
善以少擊眾。欲有所舉,盡召諸統制與謀,謀定而后戰,故有勝無敗。猝遇敵不動,故敵為之語曰:「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張俊嘗問用兵之術,曰:「仁、智、信、勇、嚴,闕一不可。」
調軍食,必蹙額曰:「東南民力,耗敝極矣。」荊湖平,募民營田,又為屯田,歲省漕運之半。帝手書曹操、諸葛亮、羊祜三事賜之。飛跋其后,獨指操為奸賊而鄙之,尤檜所惡也。
張所死,飛感舊恩,鞠其子宗本,奏以官。李寶自楚來歸,韓世忠留之,寶痛哭愿歸飛,世忠以書來諗,飛復曰:「均為國家,何分彼此?」世忠嘆服。襄陽之役,詔光世為援,六郡既復,光世始至,飛奏先賞光世軍。
好賢禮士,覽經史,雅歌投壺,恂恂如書生。每辭官,必曰:「將士效力,飛何功之有?」然忠憤激烈,議論持正,不挫于人,卒以此得禍。
檜死,議復飛官。萬俟禼謂金方愿和,一旦錄故將,疑天下心,不可。及紹興末,金益猖獗,太學生程宏圖上書訟飛冤,詔飛家自便。
初,檜惡岳州同飛姓,改為純州,至是仍舊。中丞汪澈宣撫荊、襄,故部曲合辭訟之,哭聲雷震。
孝宗詔復飛官,以禮改葬,賜錢百萬,求其后悉官之。建廟于鄂,號忠烈。淳熙六年,謚武穆。嘉定四年,追封鄂王。
五子:云、雷、霖、震、霆。
云,飛養子。年十二,從張憲戰,多得其力,軍中呼曰「贏官人」。飛征伐,未嘗不與,數立奇功,飛輒隱之。每戰,以手握兩鐵椎,重八十斤,先諸軍登城。攻下隨州,又攻破鄧州,襄漢平,功在第一,飛不言。逾年,銓曹辯之,始遷武翼郎、楊幺平,功亦第一,又不上。張浚廉得其實,曰:「岳侯避寵榮,廉則廉矣,未得為公也。」奏乞推異數,飛力辭不受。嘗以特旨遷三資,飛辭曰:「士卒冒矢石立奇功,始升一級,男云遽躐崇資,何以服眾?」累表不受。
潁昌大戰,無慮十數,出入行陣,體被百余創,甲裳為赤。以功遷忠州防御使,飛又辭;命帶御器械,飛又力辭之。終左武大夫、提舉醴泉觀。死年二十三。孝宗初,與飛同復元官,以禮祔葬,贈安遠軍承宣使。
雷,忠訓郎、閣門祗候,贈武略郎。霖,朝散大夫、敷文閣待制,贈太中大夫。
初,飛下獄,檜令親黨王會搜其家,得御札數篋,束之左藏南庫,霖請于孝宗,還之。
霖子珂,以淮西十五御札辯驗匯次,凡出師應援之先后皆可考。嘉定間,為《吁天辯誣集》五卷、《天定錄》二卷上之。
震,朝奉大夫、提舉江南東路茶鹽公事。霆,修武郎、閣門祗候。
論曰: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并施如宋岳飛者,一代豈多見哉。
史稱關云長通《春秋左氏》學,然未嘗見其文章。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詔班師,飛自為表答詔,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于秦檜之手。
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仇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
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冤哉!嗚呼冤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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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宋史》卷365《岳飛傳》的取材:
元人編修《宋史》卷365《岳飛傳》,大致是照抄南宋官修《國史》中的《岳飛傳》,而南宋官修《國史》中的《岳飛傳》大致是取材于南宋史官章穎所著《皇宋中興四將傳》卷2《岳飛傳》。
南宋史官章穎認為,岳飛、劉锜、李顯忠和魏勝這四員抗金名將的遭遇都很不幸,為了讓后世能了解他們的生平事跡,于是就為他們各寫一部傳記,合編為《皇宋中興四將傳》一書。
經南宋史館審訂之后,南宋史官章穎將岳珂呈送上來的岳飛傳記書稿(包括《鄂王行實編年》)加以刪簡潤色,并更正了岳珂書稿中的某些錯訛之處,還增加了對秦檜事跡的概述,進而編撰成《岳飛傳》(也即《皇宋中興四將傳》卷2《岳飛傳》)。
章穎還將《皇宋中興四將傳》送呈南宋朝廷察閱,再送交南宋史館保存,以備修撰南宋國史時參考。
后來元朝史官修史,基本上沿襲了前朝史官的記述,但是關于岳飛的資料實在太多,篇幅很大,不可能全文轉錄,于是他們刪繁就簡,把十萬字左右的傳記精簡到一萬字左右。這就是《宋史》卷365《岳飛傳》的由來。
據宋史泰斗王曾瑜先生考證,南宋官修《國史》中的《岳飛傳》其實是以章穎所著《皇宋中興四將傳》卷2《岳飛傳》為藍本刪簡而成,其中比章穎原著增加了“何鑄審訊時,岳飛露出背部刺‘盡忠報國’四字”這一內容。這應該是南宋史官撰寫《國史》時,依據南宋原大理寺卿(大概相當于現在的最高法院主審官)何鑄的子孫所上報的行狀、墓志之類的文件資料而增補的。
岳飛等南宋愛國將領的生平事跡能夠被正史(《宋史》)詳盡記載并流傳后世,南宋史官章穎功不可沒。
附件二:
南宋史官章穎簡介:
章穎(1141-1218),字茂獻,南宋臨江軍(今江西清江)人。章穎曾經當過南宋朝廷的諫官和史官,為人剛直不阿。
宋孝宗時期,章穎曾當過太學博士、太常博士。宋寧宗即位后,章穎被授予侍御史兼侍講的官職,還擔任代理兵部侍郎。
宋寧宗在位前期,權臣韓侘胄忌恨宰相趙汝愚,指使其黨羽誣告趙汝愚,宋寧宗聽信韓侘胄黨羽之言,準備把趙汝愚免職、流放。南宋大臣畏懼韓侘胄的權勢,都不敢替趙汝愚說公道話。但是剛直不阿的章穎卻直言進諫,奏請宋寧宗,希望朝廷留用趙汝愚。結果,章穎得罪了權臣韓侘胄,很快就遭到韓侘胄黨羽的彈劾,被朝廷罷官。此后,章穎長期居家不出,其間雖曾當過地方官,但是也屢次被罷免。
在韓侂胄死后,章穎被調回朝廷,擔任集英殿修撰官,后來又升任刑部侍郎兼翰林侍講。在殿對時,宋寧宗對章穎說:“卿為權臣沮抑甚久。”章穎上書朝廷請求修改《甲寅龍飛事跡》中的誣筆,得到批準。
后來,章穎先后升任吏部侍郎、禮部尚書,奉詔考訂辨誣,從實上報。章穎去世后,朝廷追贈他為光祿大夫,謚文肅。
章穎為人剛直不阿,不畏權貴。《宋史》卷404《章穎傳》稱章穎“操履端直,生平風節不為窮達所移。雖仕多偃蹇,而清議與之。”
附件三:
《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簡介:
《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保存了不少關于岳飛的原始史料,具有重要的史學價值,是研究岳飛以及南宋的重要資料之一。
《鄂國金陀粹編》(以下簡稱《金陀粹編》)卷一至卷三《高宗宸翰》和《續編》卷一《高宗宸翰摭遺》,共計四卷,匯集了宋高宗給岳飛的親筆手詔八十六份,另加《書屯田三事詔》和《御賜舞劍賦》,共計八十八份詔書。
《金陀粹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是岳飛的傳記,前五卷編年敘事,最后一卷有《遺事》,介紹岳飛的品格道德、治軍風范等等,《楚國夫人李氏遺事》、《諸子遺事》簡略介紹岳飛后妻李娃和五個兒子的情況。《昭雪廟謚》介紹宋朝廷為岳飛平反和追謚的經過,最后有岳珂的自敘,說明寫作經過。
《金陀粹編》卷十至十九《家集》共十卷,將岳霖父子兩代人發費數十年精力搜集到的岳飛的部分奏議、公文、詩詞、題記等共一百六十七篇匯集在一起,其中《南京上呈幣書田吾》、《乞移都奏略》、《論虜情奏略》、《乞定儲嗣奏略》、《乞上班師詔奏略》、《乞出京洛奏略》、《乞出蘄黃奏略》七篇原件已佚,只有概略。
《金陀粹編》卷二十至二十五是《吁天辨誣錄》,前一卷是“通敘”,后五卷就岳飛遭誹謗和誣蔑的五個問題分別作了《建儲辨》、《淮西辨》、《山陽辨》、《張憲辨》、《承楚辨》。
《金陀粹編》卷二十六至二十八是《天定錄》、《金陀粹編》卷十三至十六《天定別錄》,共計七卷,收集為岳飛平反、定謚、追封、改謚的文件,其中有些如《忠愍謚議》、《武穆謚議》、《武穆覆議》等等,也記述了岳飛的家世和某些歷史片斷。
《鄂國金陀續編》(以下簡稱《金陀續編》)卷二至十二《絲綸傳信錄》共十一卷,搜集了一批宋朝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札,反映岳飛生前朝廷對他的戰功、軍紀等所給予的極高評價。
《金陀續編》卷十七至三十《百氏昭忠錄》共十四卷,刊載別人表彰岳飛的文字記載。基本照抄了章穎所撰寫的《鄂王集》五卷,另有劉光祖的《襄陽石刻事跡》三卷,《楊玄事跡》兩卷。
《金陀續編》的最后四卷包括了南宋時人黃元振、孫逋、吳拯等關于岳飛事跡的記載,以及奏疏等。如孫迪編鄂王事,有關于岳飛早期抗金的記載。黃元振追記其父黃縱擔任岳飛幕僚時的見聞,表現了岳飛的許多可貴品格。
值得一提的是,《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之中收錄的宋高宗給岳飛的八十八份親筆手詔、岳飛寫下的奏議、公文、詩詞、題記,宋朝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札等原始文件,以及南宋時人黃元振、孫逋、吳拯、孫迪等關于岳飛事跡的記載,加上南宋時人有關岳飛的見聞的記述,都是與岳飛相關的極其珍貴的原始史料,被歷代研究岳飛的史學家所看重。
事實上,《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編》(簡稱《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其實是岳珂將所收集到的與岳飛相關的各種文獻資料匯集而成的兩個文集,而非兩部傳記。
《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之中收錄的既有宋高宗給岳飛的八十八份親筆手詔、岳飛寫下的奏議、公文、詩詞、題記,又有南宋朝廷給岳飛的制詔和省札以及為岳飛平反、定謚、追封、改謚的文件等原始史料,還有南宋時人黃元振、孫逋、吳拯、孫迪等關于岳飛事跡的記載,以及南宋時人有關岳飛的見聞的記述。
以上這些原始文獻資料都不是岳飛孫子岳珂創造出來的,岳霖岳珂父子兩代人所做的僅僅搜集這些資料,然后整理出來,再送交南宋朝廷及史官審核,之后匯集成書,并刻印出版!
當然,《金陀粹編》共有二十八卷,而其中所收錄的《鄂王行實編年》(也即《金陀粹編》的卷四至卷九)是一部關于岳飛的傳記,是岳珂最終定稿的,其中所收錄的《吁天辨誣錄》(也即《金陀粹編》的卷二十至卷二十五),是岳珂就岳飛遭誹謗和誣蔑的五個問題分別所作的辯駁,也即《建儲辨》、《淮西辨》、《山陽辨》、《張憲辨》、《承楚辨》。
南宋國子博士顧杞同情岳飛冤案,故顧杞也幫岳霖收集了不少與岳飛相關的資料,并且顧杞還整理出一份岳飛傳記的草稿。《鄂王行實編年》的底本其實是岳霖(岳飛之子,岳珂之父)委托南宋國子博士顧杞整理出來的那份岳飛傳記的草稿。
關于《鄂王行實編年》一書的史料價值,著名歷史學家王曾瑜先生在其力作《鄂國金佗稡續編校注》一書的前言中明確指出:
『《鄂王行實編年》作為一本關于岳飛的較詳細的傳記,恢復了部分歷史真相,提供了有價值的記載,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然而,凡是涉及宋高宗與岳飛之間矛盾的史實,書中卻一律采取回避態度,或故作曲筆,當然也存在不少虛美、錯訛和疏漏之處。但其中也應有沿襲顧杞草稿錯誤的成份,未必全屬岳珂本人的杜撰。
由于年深日久,其父岳霖「考于聞見,訪于遺卒」而得的傳聞,未必全部確實可靠,而岳珂照抄顧杞草稿,就不免以訛傳訛。
此外,岳珂寫作這份傳記所依據的資料,有一部分并未轉載于《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例如顧杞草稿、《野史》、宋朝的某些檔案和官史等等,今已失傳。
故《鄂王行實編年》中的某些缺乏旁證的記述,例如朱仙鎮之戰,兀術向秦檜提出的「必殺岳飛,而后和可成」的書信等等,雖然引起人們的爭論,卻似乎難以判斷為出自岳珂的偽造,而必無所據。』
研究歷史問題,最注重客觀嚴謹,作出的論斷都要有充分的依據,一部史書的某些記述出現謬誤并不代表這部史書的其他記述也有問題,其中的某些記載不可信并不能否定整部書的史料價值。關于這些,古往今來的很多史家學者都曾指出。
岳飛孫子岳珂所著《鄂王行實編年》一書,確實存在不少錯訛之處以及虛妄失實之處,但是《鄂王行實編年》一書記載的事件大部分是有據可依的,尤其是其中所記述的基本歷史事件框架,更是真實可信的。關于這些,著名歷史學家王曾瑜先生早已在其力作《鄂國金佗稡續編校注》一書中用客觀全面的考證以及嚴謹的分析來證明了。
《鄂國金佗稡續編校注》是著名歷史學家王曾瑜先生的心血之作,幾乎將其他史籍(尤其是宋朝時期的)中有關岳飛的資料搜羅窮盡,除非考古有重大發現,否則,有關岳飛的史料也都在此一編之中,如果還有什么疑問缺漏,只能通過推演和想象來補充了。
宋史泰斗王曾瑜先生治學十分嚴謹,他在《鄂國金佗稡續編校注》一書中旁征博引,通過與南宋時期其他諸多提及岳飛的史書(大約有一百好幾十種)中的記載的對比分析,對岳珂《金陀粹編》和《金陀續編》兩書(尤其是《金陀粹編》卷四至卷九《鄂王行實編年》)中的記述作了全面系統嚴謹的考證,肯定了其中真實合理可信的記述,同時又指正了其中存在的虛妄、錯訛、失實之處。
很顯然,在研究歷史問題、考辨史書記述的真偽的過程中,真正的歷史學家不是在以偏概全地隨意下結論,更不是在想當然地臆斷,而是要找出真憑實據來,是要用實實在在的全面考證以及嚴謹分析來說話。這才是真正客觀嚴謹的治史態度,這樣得出的考證結果才能讓人真正信服。
事實上,你要懷疑一部史書中的某些記述有問題,你就必須進行充分嚴謹的考辨,即使你通過旁征博引的考究,證明了其中的某些記述有誤,那也僅僅只能說明你考辨過的那些具體記述存在問題,卻絕對不可能代表其它那些沒有經過你深入考辨的其它記載也有問題。
你要宣稱某部史書完全不可信,那么你就必須對這部史書進行全面深入充分細致的考辨,用鐵的證據來徹底推翻它。
假如按著某些居心叵測的黑岳丑類們的說法,只要某一本史書中出現部分錯訛之處,那么整部書就不可信,從而整部史書就徹底失去史料價值的話,只要你下功夫不斷挖掘、考證,則幾乎所有的史書都存在程度不同的錯訛之處,那么接下來就是所有的史書都不可信、都要被完全否定,那么所有的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就全都沒了記載憑據,那么就不存在什么歷史了,那么人們就會被那些居心叵測之徒帶入懷疑一起、否定一切的歷史虛無主義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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