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大秦帝國》創作理念答十年批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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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這是我為上海文學報寫的一篇文章,已以整三版的篇幅全文發表,也發在這里,
供常來的朋友們瀏覽。
我的《大秦帝國》問世以來,褒揚與批評俱在。
自2001年《大秦帝國》第一部問世,到2008年4月全套11卷出齊,至今已經10年。十年來,包括網絡批評在內,許多媒體都曾經發布過批評文章,包括近來集中出現的一些激情批評文章。所有這些批評意見,都表明了一種趨勢:當下社會對中國文明史基本問題的關注與審視,正在繼續深化,實在是一件好事。這種深化的可能性之一,是走向理性地思考與評判,并由此漸漸建立我們這個民族接近于真理性的文明價值評判體系。
對于這樣一種趨勢,我深感欣慰。
從基本面說,十年來的批評意見,集中于對作品歷史觀與作者創作理念的批評。這些批評意見,主要集中于五個方面的問題:
其一,作者的歷史觀問題,核心是文明價值評判的尺度問題。
其二,《大秦帝國》頌揚專制主義,頌揚暴政。
其三,《大秦帝國》無限拔高秦始皇形象,歌頌暴君。
其四,《大秦帝國》反儒,貶儒,不尊圣賢。
其五,《大秦帝國》抬高商鞅變法的歷史地位,無限拔高商鞅形象。
這些,都是創作理念問題,也都是中國文明史的基本問題。我曾經在多次的答記者問中,不同程度地作了回答。雖然基本觀點都說到了,但卻不是系統性的。這里,我愿意做一次相對系統地梳理,做一次完整地基礎性的回答。
一 理清中國文明史的根基在哪里
我的創作理念與批評群之間的岔道,是文明價值標尺的不同。
自1840年以來,理清中國文明史的艱苦努力,已經歷經了160余年。可是,立足高端文明視野的我們,依然對中國文明史的根基所在莫衷一是。中國統一文明的正源在哪里,中國文明流變的關鍵轉折在哪里,中國文明的基本優勢在哪里,中國文明的內在缺失在哪里;凡此等等基本問題,我們面對世界民族之林,都呈現出文明話語權的缺失。所以如此,根本點就是我們沒有社會共識性的文明價值評判標尺。我們對幾乎每一個歷史事件與歷史人物,都有著種種截然不同的歷史評價;我們沒有共同認可的文明發展的歷史坐標,我們沒有共同認可的統一文明奠基時代,我們沒有共同認可的文明發展歷史階段;我們只有無窮無盡的問題人物,我們只有無窮無盡的問題事件。在全世界創造了各自文明形態的所有民族中,只有我們這個東方族群,對自己的文明根基保持著如此混亂的爭執狀態。這種狀態,不是健康的多元爭鳴,而是文明價值觀在基本方面的分裂失衡。
沒有共同認可的文明價值標尺,任何民族都無法理清自己的文明歷史。
理清中國文明史的根基所在,就是確立共同的文明價值評判體系。
我在創作中所堅持的,是歷史主義的文明價值標尺。
什么是歷史主義?就是以歷史發展的階段性為根基,以歷史發展的實踐性為尺度,去審視中國文明歷史的遺產,去分辨其中的良莠,去確立值得當代的我們繼承發揚的東西。這一文明價值評判體系,其具體的展開方式是:依據特定時代的主流性社會需求,依據當時的社會實踐結果,依據歷史元素在后續發展中所呈現的文明輻射力,去綜合衡量該時代所有構成元素(事件、人物、思想等)的文明價值,并確立它們的歷史地位。
據此,一宗歷史事件,一個歷史人物,一種歷史思想,融入了當時的社會潮流,推動了當時的社會發展,給當時的國家與人民帶來了利益,且在后世具有持續激發民族生命狀態的歷史輻射力;這樣的歷史元素,就具有正面的文明價值,就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其融入當時社會的程度愈深,對當時社會的推動作用愈大,其歷史輻射力愈強,其文明史的地位就愈高。
反之,一宗歷史事件,一個歷史人物,一種歷史思想,隔膜或脫離于當時的社會潮流,沒有推動當時社會的發展,甚或直接間接地帶來了社會破壞,帶來了歷史倒退,給當時的國家與人民帶來了程度不同的利益流失;這樣的歷史元素,就不具有正面的文明價值,不具有正面的歷史意義。它們所留下的,是我們稱之為歷史教訓的那種東西
這一文明價值評判體系,是基于歷史實踐原則而確立的。
什么是歷史實踐原則?就是依據已經被歷史發展證明了的社會實踐結果,去檢驗任何一個歷史事件與歷史人物,去評判他們的文明價值,去確立他們的歷史地位。這里,某種史書的既定評判,某種泛化古今的絕對道德理念,某種舶來的絕對目標理念,都不足以成為我們的文明價值標尺。對歷史事件、歷史人物、歷史思想做出價值評判,我們的標尺只有一個——歷史實踐的檢驗結果。任何一個當代人,只要他對歷史元素在進行價值評判,無論他引用了多少名家的結論,都不足以抹去歷史實踐的檢驗結果。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關于這一命題,當代中國曾經進行過一場最為廣泛的大討論。這一討論,曾經幫助我們廓清了許多莫名煙霧,幫助我們中止了許多無端爭論,使我們能夠心無旁騖地投身到變革與建設的新洪流中去。應當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不獨是適用于當下社會的價值標尺,同樣也是適用于歷史評判的文明價值標尺。以歷史實踐原則為根基,形成我們民族的文明價值評判體系,是妥當而堅實的。如果脫離了歷史實踐,或者忽視了歷史實踐,對歷史元素的文明價值評判,必然陷進空泛的概念化的泥沼。
歷史主義的價值評判體系,有它的認識論根基。
這一認識論是:承認人類文明的生命根基是社會實踐;承認人類的精神活動所產生的思想成果,并不具有絕對真理的意義;承認人類文明歷史的發展是階段性的,而不是囫圇化的,不存在具有永恒意義的文明價值標尺;承認國家活動的正義選擇,在每個時代都是相對性的,不存在永遠具有正義性的絕對價值標準。其中,最為關鍵的是兩個支柱:承認文明發展的階段性,承認歷史發展的實踐性。承認文明發展的階段性,我們才能接近歷史的真實,才能發掘民族文明在不同時期的合理內涵,歷史活動的創造性才會展現出復雜宏闊的總體前進性;承認歷史發展的實踐性,我們才能超越個體意識的評判,最大限度地接近特定歷史活動的普遍本質,從最為廣闊的視角去審視文明歷史遺產的真實價值。
文明價值評判,是歷史研究在歷史哲學意義上的終端體現。這種研究與評判,如果不承認文明發展的階段性,不承認歷史發展的實踐性,其研究成果,其評判結論,則必將對現實社會失去任何啟迪意義,只能墮入一種空泛的絕對化的學術囈語。因為,面對絕對學術化的絕對精神標尺,任何時代的任何人群,包括我們自己,都將無所適從,都將無法選擇自己的行動方式。
二以絕對精神為標尺 歷史發展將陷入不可知困境
歷史主義標尺的對立面,是絕對精神的價值標尺。
這種絕對精神的價值標尺,就當下社會而論,通常的形式是兩種:一種是絕對人道理念,一種是絕對目標理念。前者,主要表現為以人道主義為永恒不變的絕對標準,去評判歷史人物與歷史事件。后者,主要表現為以民主制度為永恒至上的絕對目標,去評判中國歷史上的政治文明。他們好像上帝的代言人,總是教導我們用超越歷史階段的天國標尺,去評判歷史,去對待當下。
歷史上,曾經涌現過許多自以為永恒的絕對精神標尺。
譬如王道理念,譬如道德理念,譬如仁政理念,譬如人道主義,譬如人權主義,譬如民主至上等等。就這些理念產生的根源而言,就這些理念的合理內涵而言,它們本身都具有相對的真理性。這是無疑的。如果將這些理念作為一種高遠的目標,從而使人類在歷史活動中能夠自覺關照自己的缺失,這當然是有意義的。但是,當這些理念被絕對化,被當做超越時空的絕對精神,被當做超越歷史階段并脫離歷史實踐的絕對價值觀念,并以其作為實際標準,作為唯一尺度,去衡量具有無比豐富性的人類社會實踐的發展時,它們本身立地顯得非常蒼白。從本質上說,這是將某種絕對精神作為唯一標準,去檢驗歷史的真理,去評判社會的實踐。其結果,必然使社會發展的階段性,使人類歷史的實踐性,使文明價值的相對性,使真理的相對性,盡皆蕩然無存。
絕對精神的泡沫在恣意飛揚,泡沫下面卻是一片廢墟。
譬如,歷史上的基本現象之一:某個時代某個國家的政府,為了抗擊外敵侵略,領導人民奮起反擊,民族為之付出了巨大的犧牲;一個國家要發展國防,要修建大型國防工程,國家耗費了很大的財力,工程也死傷了很多民眾。對于此類基本的歷史元素,作為對其文明價值的評判,絕對人道理念者們會作出嚴厲地指斥:這是不人道的,是人民的累累白骨成就了元首與將軍的勛章,是無數的生命犧牲撐起了這些宏大工程;這樣的元首是殘暴的,這樣的統帥是屠殺者!如果這樣的元首或統帥恰恰死于非常之禍,則絕對人道理念者一定會寫下激情宣判——他們該死,他們的死沒有價值!在如此指斥之下,絕對人道者們甚至會為歷史憑空添彩——編一個故事,讓一個服徭役丈夫的女人哭倒長城,以顯示絕對人道者的指斥是有根據的。故事流傳久了,似乎就變成了真正的歷史。
可是,要放棄抵抗呢,要放棄戰備呢,要滅亡了國家,滅亡了民族呢?果真如此,這些絕對人道者們會有更加強力的說辭,去斥責那些元首與統帥,去斥責當時的政府,去彰顯自己的正義。至于人類在國家時代選擇行動方式的價值評估的相對性,至于國家正義的階段性,絕對人道者們是從來不予考慮的。填充他們頭腦的,只有他們的絕對精神;為了證明這種絕對標尺的正確性,他們大可以施展春秋筆法刪削史書,小可以玩弄幾個民間故事作為培養基,使這些故事成長為歷史。至少,春秋戰國秦帝國以來的近三千年,這種頗見滑稽的手法太多了。孟子為了證明“以至仁伐至不仁”的輕松性,為了掩蓋歷史革命的殘酷性,大膽地刪去了武王伐紂中的“血流漂杵”的記載,昂昂然宣布:“以至仁伐至不仁,何能血流漂杵!”
這就是他們的大腦,只有鞋子的標尺,從來沒有長在自己身上的腳。
曾經有一個時期,我們民族歷史上的許許多多的愛國主義者,許許多多的抗御外侮英雄,都被這種空泛的絕對理念否定了。歷史上的愛國主義者是偏狹的,歷史上的反侵略戰爭是沒有意義的。屈原不再是愛國主義者了,岳飛也不再是民族英雄了。凡此等等,皆見空泛理念的泡沫災難。以如此絕對精神為標尺,當今國家的變革圖強,會在轉瞬之間變得毫無意義;包括我們這一代人在內的任何一代人的發奮努力,也都會在轉瞬之間變得毫無意義。
這,不是一種灰色的、幻滅的價值標尺嗎?
但是,它卻以高揚的泡沫,肆意吹撒度量著我們偉大的文明史。
在這種虛幻的泡沫價值觀下,除了泡沫吹撒者們所尊奉的絕對精神,除了歷史上的泡沫吹撒者同人,所有的人類文明成果,所有人類歷史實踐,都是沒有價值的。歷史實踐算什么,只要某一時代死過許多人,流過許多血,你這個時代就沒有價值。泡沫吹撒者們的絕對精神邏輯,實際上就是這樣的。客觀地說,沒有任何人贊成無端流血,贊成無端犧牲。我們要強調的是:當民族存亡、國家危難之際,或社會發展的急難時刻,需要一個族群付出一定犧牲時,這種犧牲就是壯烈而有價值的,就是有延續文明生存的巨大歷史意義的;無論是作為組織者的領袖,還是戰場與工程犧牲的人民,都是有價值的,有歷史地位的;以同情人民犧牲為絕對標尺,指斥當時的領袖與當時的英雄,這是一種很荒誕的絕對精神標尺,也是一種玷污當時人民選擇正義性的不正當評價;其對人民的同情,最終也只能陷于空泛的自我道德表白。
假如,美國社會因為人民流血而否定了獨立戰爭,否定了華盛頓,那一定是非常滑稽的一樁世界文明丑聞。可是,此類現象發生在我們這個民族身上,我們竟絲毫不覺其丑。何謂“常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寧非如此哉!
任何文明,都是歷史在階段發展中積累起來的文明。沒有永恒的絕對價值,沒有永恒的歷史標尺。對于我們的文明歷史遺產,要做出具有相對真理性的評判,就要以歷史主義為堅實根基,以文明發展的階段性為相對標尺,以歷史實踐的相對真理性為依據,去評判歷史元素的歷史價值。只有這樣,我們這個民族的文明價值評判體系,才能在深重漫長的歷史煙霧中真正地建立起來。也只有這樣,我們對自己的文明歷史,才能真正說得清楚。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長期淹沒于某種絕對精神的煙霧里不能自拔,那是一種魔障,那是一種夢魘。這種絕對精神,為我們樹立起了絕對價值的標尺,然后以消解歷史實踐真理性的方式,消解我們的實踐探索勇氣;以否定最偉大文明遺產的方式,否定任何時代的創造力;以漠視豐功偉績而崇尚一切生命的方式,弱化我們民族為正義生存而敢于付出犧牲的強勢生存精神。凡此等等彌漫開來,以至年深月久,最終,我們將在絕對精神的漫天泡沫中,浸漬出彬彬有禮而華彩四溢的軟骨癥;面對世界競爭,我們只有團團作揖了。
在這樣的意義上,我反對文明價值評判中的絕對精神。
我們民族的實踐精神猶存,我們必將破除這一夢魘魔障。
秦帝國創建中央集權制,是發生在多元分治時代的革命性事變。
戰國時代,多元分治已經發展到空前嚴重的程度。也就是在這樣的時刻,歷史開始出現了內在的轉折——華夏世界在兼并融合中發展為七大板塊結構,這就是七大戰國的裂土分治。這一過程表現出鮮明的歷史趨勢——強力融合,多極簡化,走向統一。所以如此,根本性的原因是:歷經五百余年諸侯分治的震蕩,多元裂土的種種致命弊端,都已經徹底無遺地充分暴露出來;對多元分治的危害,當時的華夏世界已經有了痛切透徹的感知,有了深刻理性的思考。
天下向一,因此而成為歷史的大潮。
當此轉折,秦帝國實現了歷史大潮的指向目標,既統一了中國的疆域,又統一了中國的文明。關于秦帝國的統一,歷來的提法只是籠統地說秦統一中國;對秦統一中國文明,則沒有自覺的歷史定位。我的文明價值理念,將秦的統一歸整為兩個基本方面:一是秦統一了中國的疆域,二是秦統一了中國文明。疆域統一,是硬件統一,同一時代的羅馬帝國也做到了。文明統一,是軟件統一,同時代的羅馬帝國根本沒有意識。在這兩個統一中,秦統一中國文明是根本。
關于秦統一中國文明的價值判斷,軸心所在是秦帝國政權的性質。
激情批評者們認為:秦帝國政權是專制主義,是沒有文明價值的,是必須否定的。《大秦帝國》非但肯定秦帝國的專制主義政權,且過度抬高,這是對專制主義的頌揚。網絡批評的極端語言是:《大秦帝國》為法西斯主義唱贊歌。
明確地說,這種激情批評,我不能認同。
專制主義理論,是一種舶來理論。以此解釋并評判中國的古典政治文明史,導致了中國文明價值評判的極大混亂。客觀地說,自從西方政治理論體系傳入中國,并構成中國近現代人文理論體系的基礎框架之后,西方政治學說與中國歷史現實之間,就一直存在著內在錯位的巨大缺失。所謂內在錯位,其實際表現是這樣一種現象:運用西方理論解釋中國的歷史發展,或分析中國的社會現實,總是很難接近真相,更談不上揭示實質;無論是西方理論家,還是中國的西方理念信奉者,他們對中國歷史的評判,對中國現實的預測,基本上都是脫離實際的,都是不得要領的。西方人對中國問題的“測不準”現象,自近代史以來,已經越來越成為普遍事實;其直接原因,就是這種內在的錯位缺失。
這里的根本原因,則是更為深刻的文明整體評判的錯位。
什么是文明整體評判的錯位?就是西方學說對中國文明的整體評判,是西方文明本位,而僅僅將中國文明看做一種具有局部特殊性的文明現象。這就是最大的錯位。因為,中國文明是一種獨立的文明形態,其民族生存方式,其社會生活方式,其價值觀念體系,其以文字為核心的所有的文化呈現形式,等等基本方面,都與西方文明有著另一元的整體特質;中國文明,絕不是基本面同一于西方文明而只具有局部特殊性的東方文明。全面而客觀的文明評判立場,應該是多元本位,將中國文明看做整體上的一種獨立文明形態,以中國文明價值觀分析中國,而不是以西方文明價值觀分析中國,才能真實地理解中國。果真如此,諸多四不像式的研究結論,至少可以大大減少。
由于這種文明評判的整體錯位,西方人針對中國歷史作出的分析與評判,基本上牛頭不對馬嘴。西方政治學說被中國人硬生生搬來作為研究理念,則其成果絕大多數都遠離真相,都似是而非。關于前者的典型例子是,對于中國古典社會的政權性質,西方理論家將大禹治水后開始的國家政權,一直到明清時代的國家政權,都一律籠統地定性為“東方專制主義”。如此囫圇化、簡單化的論斷,居然是西方理論家的東方學名著。關于后者的典型例子是,以“封建社會”這個翻譯出來的范疇,去定性秦帝國之后的整個中國古典社會,其與歷史真實的距離之大,令人哭笑莫名。
激情批評者們將秦帝國創建的中央集權制,定性為專制主義,也是上述囫圇評判的例證之一。他們所依據的西方政治學說的簡單邏輯是:民主制之外的一切政權形式,都是專制主義;中國自大禹治水建立夏政權,一直到明清政權,都是專制主義;秦帝國的中央集權制,自然是鐵定的專制主義。
果真如此,人類國家時代的政治文明的發展,也太臉譜化了。
既然是依據西方政治學說,我們就先來看看西方人的權威說法。在《大不列顛百科全書》中,對專制主義的定義是:“一種政治理論和實踐,指不受限制的中央集權和專制統治,特別是君主政體。這種制度的本質是,統治權不受任何其他機構(無論是司法、立法、宗教、經濟或選舉機構)的監督。法國的路易十四對此作了最有名的解釋,他說‘朕即國家’。”之后,是對專制主義在近代歐洲表現形式的分析,通篇沒有提到中國。依據這一定義,一個政權是否專制主義,其本質界限,不在于它是君主制還是共和制,也不在于它是中央集權制還是另外形式的專制統治,而在于這個政權是否“不受任何其他機構的監督”。顯然,這一定義非常清楚地揭示了專制主義的本質。
根據這一定義,秦帝國的中央集權制,似乎還有很大距離。
其一,秦帝國創建的中央集權制,是一個有監督制約的權力體系。
權力監督之一,秦帝國有“凡事皆有法式”的體系化的秦法,舉國上下有尊奉法制的傳統,執法之嚴明歷史罕見,始皇帝遠遠不能隨心所欲地決定一切。依據上述定義,這是來自司法、立法兩方面的監督。
權力監督之二,秦帝國中央權力系統中有專門的監察機構——御史大夫府。就地位說,它位列三公,幾乎與丞相同爵;就權力說,它享有監督皇室、稽查大臣的實際政務監督權,并非虛設。依據上述定義,這似乎還是列舉形式之外的一種國家權力監督。
權力監督之三,公議制度的監督。秦帝國時代,朝臣公議是一種議事制度。秦史大家馬非百先生的《秦始皇帝傳》中,專門有“取消議事制度”一節。也就是說,秦帝國創制的前期,若干重大創意的推行,秦始皇都下令群臣公議;創制后期,則因為議論“以古非今”而助長分封制復辟思潮,所以下令取消。以絕對精神的價值標尺說,無論以何種理由取消議事制度,都是專制主義的。但是,依據當時的歷史實踐,為了維護新的政治文明,取締“以古非今”的制度根基,不能說沒有任何合理性;更不能因為議事制度的取消,就判定中央權力失去了所有的監督。
其二,秦帝國所創建的中央集權制,具有最為深厚的時代根基。
任何制度的創立,其是否具有歷史合理性,根基是其在多大程度上吸納了當時社會的利益需求,在多大程度上體現了特定政治文明的內在需求。從社會利益的需求說,秦之中央集權制,是在五百余年裂土分治的歷史背景下創建的。五百余年的歷史實踐,已經充分證明:同一文明根基的華夏世界的裂土分治,只能帶來深重的社會災難;除了分治時代的既得利益集團,廣大的社會意識對繼續保持分治狀態是深惡痛絕的,要求治權統一,是最為主流的社會利益需求。
從政治文明的內在需求說,華夏政治哲學具有深厚的“尚一”理念。“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是尚一理念的最經典表述。也就是說,中國族群的社會實踐價值觀,從來都是崇尚“事權歸一”的。民諺謂之,龍多主旱。由于生存環境的險惡,華夏族群從遠古時代起,就有諸多族群結成一體,在統一號令下協力生存的傳統。可以說,從黃帝炎帝時代最初創立族群最高聯盟政權開始,“尚一”理念,就牢牢扎根于我們的文明基因了。及至春秋戰國五百余年分治,中國實際上進入了創造新的“尚一”形式的歷史道路,也就是說,從聯邦諸侯制的舊的松散“尚一”形式,跨越到中央集權制的新的緊密化的“尚一”形式。這當然是政治文明的一次歷史性跨越。從根本上說,秦帝國統一中國疆域,創建中央集權制,是完全符合華夏族群的政治文明價值觀的,并不是憑空飛躍的。
歷史的實踐已經證明:秦帝國的中央集權制,有效地結束了華夏世界范圍內的區域相互封鎖,有效地結束了分治時代的連綿戰爭,使華夏世界獲得了統一治權條件下的空前廣闊的發展空間。這種基于強大歷史需求而產生的政體,這種已經被歷史實踐證明其強大功效與偉大貢獻的政權形式,不是簡單地將其冠名為專制主義,便可以否定其文明史地位的。
其三,秦帝國的中央集權制,與后世的皇權制是兩回事。
評判一個特定歷史階段的政治文明,不能以后世的流變為根基,不能囫圇化。秦帝國之后百余年,漢武帝拋棄了華夏世界的多元文化傳統,建立了一元特質的意識形態,中央集權制由此埋下了蛻變的種子,漸漸走向了徹底板結。
這個板結過程是:皇權日益覆蓋全部中央權力,并漸漸以皇權制取代了秦帝國開創的中央集權制。其具體表現是:以丞相府為首的中央政府系統的權力,日漸分解,日漸縮小;直至清代,丞相直接淪落為皇帝上書房的“行走”;監察系統與言官系統的權力,也迅速縮小,迅速虛化;皇帝直轄獨斷的權力,則日漸增大;唐宋之后,皇帝權力已經接近于基本沒有限制,是為皇權制。這種不斷沉淪的變化,是歷史的事實。這里的要害是,皇權制與秦帝國時代的中央集權制,不是一回事,不能歸結為一體作囫圇化評判。
從總體上說,秦帝國首創的中央集權制,是一種以皇帝為軸心的整個中央權力系統行使最高治權的集權政體;西漢之后漸漸流變成的皇權制,則是皇權系統幾乎完全取代中央行政系統的決策權力,走向專制主義的趨勢明顯化。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判定,中央集權制在創造階段就是專制主義。應當說,在遵奉法治的秦帝國時代,其中央集權制是具有巨大進步意義的政治文明創造。這是歷史實踐的展現過程,不是任何理論評判所能改變的。
秦帝國的中央集權制,不需要以西方學說定性。
中央集權制本身,就是一個定性秦帝國政權的最適當的范疇。
歷史的發展已經表明:古今中外的政權形式,不僅僅是專制與民主兩種形式,還存在著許多形式的第三形態甚或第四形態的政權;它們既非民主制政權,也非專制主義政權;它們本身,就是一種具有獨立政治文明形態的政權形式。如果一定要用民主與專制這樣的絕對標尺,劃分紛繁復雜的政治文明實踐,我們必然失之于簡單化囫圇化,無助于我們接近歷史與現實世界的真實性。
真理跨越一步,就是謬誤。雖然,中央集權制與君主制,是最可能產生專制主義的兩種政權形式。但是,畢竟不能等同。否則,日本國有天皇制,英國有國王制,它們究竟是民主制政權,還是專制主義政權?從本質上說,秦帝國的中央集權制,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已經實現了相對的制約平衡,無論從哪個時代的標準說,它與專制主義政權都不是一回事。
秦帝國暴政,秦始皇暴君,這兩句政治咒語,早已經失靈了。
失靈的根本原因,是歷史實踐的真相已經不斷被發掘出來。
秦帝國之后,秦政秦皇備受攻訐兩千余年。這其中,也包括了對秦政奠基者商鞅與商鞅變法的攻訐。秦始皇是暴君,秦帝國是暴政;年深月久,終成咒語。鳥瞰兩千余年對秦政秦皇的攻訐史,其基本狀況是:攻訐言辭猛烈,事實舉證薄弱;唐代之后,淪入基本不舉證而只管念叨咒語的模式,咒語初步練成;宋明清時代,秦皇與暴君等同,秦政與暴政等同,升級為可以無條件引用的歷史定式,咒語終于大成。期間,偶有肯定秦皇秦政之異聲,會立即被咒語浪潮窒息淹沒。近代史以來救亡圖存,風雷激蕩,正面肯定秦政秦皇者不斷發聲,不斷突破,咒語開始失靈,暴政暴君的定式開始流產。
及至當下,社會精神日趨多元,不再盲目追隨知識分子階層起舞。社會歷史意識對秦政秦皇的評價,日漸趨于靜默,開始進入了真正的思索狀態。與此同時,對中國文明史已經開始了相對深入觀察的世界目光,也在越來越多的各種形式作品中,將秦始皇作為中國古典文明的真實核心了;那種僅僅以儒家為坐標評判中國文明史的外國人,已經越來越少了。雖然,古老的政治咒語還遠遠沒有在中國遁跡。但是,咒語信奉者們的用語已經日漸枯竭,理論已經日見蒼白,其攻訐水準已經遠遠落后于古代了。
兩千多年來,對秦政秦皇的攻訐,以西漢時期為最高水準。
雖然,西漢學者們列舉的基本事實,大都經不起歷史主義的分析。但是,他們畢竟還自覺注意到了批評者的舉證責任。其后任何時期的攻訐,都因為不承擔舉證責任,不得不淪入咒語境地。頗有意思的是,兩千余年來,除了秦末六國貴族的政治謊言,除了董仲舒等人臆斷式的批秦之論,除了焚書坑儒等幾則兩千余年不斷翻炒的案例,對秦政秦皇的攻訐,竟然一直未能出現系統展示歷史事實的真正有力的論證篇章。客觀地說,兩千余年的批秦作文,絕大部分論斷都是缺乏事實支持的。在他們的文章與言論中,既沒有田野發掘重大事實的支持,也沒有史書明載的基本事實的系統舉證。
對于這個古老的問題,我愿提供一個論證方向,以資批評者考慮。
什么是暴政?當時的政治家們很清楚。商鞅的著名論斷是:殺人不為暴,賞人不為仁者,國法明也。這就是說:依法處決罪犯,不是暴政;無視法律,濫殺無辜臣民,才是暴政。法律之外濫行賞賜,不是仁政;依法賞賜,才是仁政。這一論斷,無論從歷史實踐看,還是從當代文明理念看,都是成立的,都是難以推翻的。但是,以某種當代法學理念,這一論斷潛藏著一個隱隱的縫隙——法有惡法、良法之分;所謂惡法,就是將國家統治方式推向罪惡行為的法律;譬如希特勒的種族歧視法,導致了整個國家機器的種族滅絕罪行,就是惡法。如此理念之下,若能系統研究秦法,大量舉證秦法的惡法律條,從基本方面證明:秦法是惡法,將秦帝國的統治方式與秦始皇本人的政治行為,推向了罪惡實踐,出現了若干數量的大屠殺,導致了社會大倒退。倘能如此,無疑是暴政成立的最根本證據了。在此條件下,再去搜尋秦始皇的暴行,也許會容易一些。
至少,這是治學的正當路徑,其力量遠遠大于概念化批評。
儒家問題,是一個同樣古老的問題。
任何涉及春秋戰國秦帝國的任何形式的作品,都不能繞開儒家。在這個問題上,我的態度是嚴肅的,慎重的。除了《大秦帝國》中的形象敘述,我寫過《遭遇儒家》、《文化霸權和文明衰落》兩篇專門談儒家的文章,還在答媒體采訪中多次談及儒家問題。
我的基本理念是:儒家是先秦諸子百家的一家,是保守主義的學說體系;在春秋戰國崇尚思想多元化的健康文明環境下,儒家在整個文明形態的制約平衡發展中,有過客觀的歷史作用;但是,儒家的最大缺陷,是反對變革與創造,是主張中庸之道,所以只是中國古典思想的一個特定側面,遠非主流,更不是代表;因此,拋棄多元思想體系而獨尊儒家,是中國文明的悲劇;從當代文明跨越的歷史需求看,應該清理并重建先秦時代的多元思想體系,分析研究各家的優勢與缺陷,將所有的優勢思想綜合起來,作為中國古典文明的優秀傳統;其中的儒家,只是中國古典思想的構成部分之一;若將儒家作為中國古典思想體系的唯一代表,覆蓋具有創造性的其他思想體系,甚或仍然主張獨尊儒家,我們這個民族將再度陷入文明發展的悲劇。
在儒家問題上,我所以遭到激情批評,在于中國當代仍然存在這樣一個雖然已經日漸稀薄的文化氣場:儒家等于中國傳統文明,儒家圣賢是完人,不能表現他們在生身時代的尷尬,更不能展現他們落后于時代的一面;否則,就是丑化儒家,就是反儒貶儒。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儒家忽然重新變得不能觸摸了。
戰國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孟子大師。這位夫子很雄辯,但論戰作風卻很差。他以很刻毒的語言,幾乎罵遍了當時的主要學派。在春秋戰國各個學派的所有大師中,沒有一人如此失態。動輒誅心,攻人而不對事,也是儒家曾經的重大缺陷之一。孔子誅殺少正卯的判詞,首句就是“心逆而險”,根本沒有事實舉證。論戰之道,當時的“稷下之風”是優良傳統;所謂百家爭鳴,正是稷下學宮的歷史盛況。
這些,都是歷史的事實。《大秦帝國》展現了這一類場景,也讓張儀“反罵”了孟子一場。但是,張儀駁斥孟子的言論中,沒有一句類似于孟子罵縱橫家那樣的狠毒粗口。于是,《大秦帝國》就被戴上了丑化孟子、貶低儒家、反儒等等的帽子。激情批評者們的基本理由是:孟子有浩然之氣,如此一個大師,絕不會那樣表現。沒有一個批評者提到,孟子愛罵人是實,儒家要好好反思,認真改改這一風氣。
歷史地看,思想獨尊,從來都是宗教世界才有的法則,其實質就是思想專制。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奉行宗教式的思想獨尊,無異于全面扼殺這個民族的精神活動創造力。反思這種作為歷史遺產的思想獨尊的危害,對于我們這個民族,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更重要的是,我們指出儒家的歷史缺陷,不是刻意貶低儒家,更不是主張從華夏古典思想體系中剔除儒家;而是要恢復儒家思想的保守主義本質,將它從絕對神圣、不能評點的高臺上請下來,與所有健康的積極的光明的向上的思想體系組合起來,共同構成我們民族的良性文明遺產。
我相信,儒家絕對神圣的時代,已經永遠地過去了。
對《大秦帝國》的創作理念,無論是褒揚,還是批評,其本身都必然會直接地深入到中國文明史的價值評判討論之中。思想,總是在相互碰撞中一步步接近真理性的。自1840年以來,對中國古典文明的新價值評判思潮,已經以種種形式彌漫了160余年。這風雷激蕩的160余年,我們打破了不知多少藩籬,卻仍然沒有獲得普遍性的文明價值共識。但是,只要我們努力,只要我們認真,我們必然會繼續接近真理的境界。
歷史的煙霧,不會永遠地遮蔽一個智慧勇敢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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