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強調:持續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面對依然嚴峻復雜的形勢,反腐敗絕對不能回頭、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須永遠吹沖鋒號。
“不能慈悲”,筆者深有同感。尤其是對涉案過億的巨貪大鱷,必須像建國初期處決劉青山、張子善一樣果斷處決。
偉大領袖毛主席對貪污腐敗深惡痛絕,他在《毛澤東文集》第六卷第195頁強調:大貪污犯是人民的敵人,他們已經不是我們的同志或朋友,故應堅決徹底干凈全部地將他們肅清,而不應有絲毫的留念或同情。因此建國初期當劉青山、張子善兩人的貪腐案件呈報給他批示時,毛主席經過深思熟慮果斷批示槍決。
嚴懲劉青山、張子善的決定的果斷作出,實際上是用行動向全社會表明,我們黨決不會做李自成!決不會放任腐敗現象滋長下去!決不會讓千千萬萬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江山改變顏色!
貪污腐敗,是社會的毒瘤,是每個國家都要面臨的一大挑戰,我們國家也不例外。從近年來查處的貪污腐敗案件來看,貪污腐敗現象仍然嚴重,而且呈現出“億元貪官”越來越多的趨勢。雖然我國刑法明確規定,貪污受賄數額巨大的,應當判處死刑;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于種種原因,很多貪官并沒有被判處死刑。
有人認為“國際社會”主流已經廢除了死刑,“廢除死刑”是大勢所趨,是 “對人權的尊重”,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剝奪罪犯及貪官的生命是對社會文明的傷害;我們應該與國際接軌,逐步減少死刑,直至消滅死刑制度,尊重人權。
對于與國際接軌的說法,本人不敢茍同。當今世界的所謂國際慣例是以美國等西方國家所主導的,作為具有遠大發展前途的社會主義中國為何要與腐朽沒落的資本主義國家所主導的國際慣例接軌?我們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何在?我們又如何提供獨有的中國智慧、中國方案、中國力量?
對于所謂的“對人權的尊重”,本人也不敢茍同。建國初期,處決劉青山、張子善二人,難道共產黨和毛主席不懂得尊重人權嗎?巨貪大鱷他們在張開血盆大口侵吞國家或社會財富與社會底層百姓形成巨大貧富差距時,他們是否同情和憐憫過底層百姓?他們是否尊重底層百姓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就以貪腐一億資金來說,就需要一個年收入10萬元的勞動者工作一千年,更何況有些巨貪大鱷竟然貪腐資金幾億甚至過10億。巨貪大鱷的貪婪欲望比資本家是有過之無不及;資本家還需投入一定的資本才能剝削工人,可說是一本萬利;而國內的巨貪大鱷卻是把黨和人民所賦予的本來應該是用來為人民服務的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非法利益,可說是無本萬利。如山西省呂梁市原副市長張中生,為他人在煤炭資源整合、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4億余元。又如陜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動、企業經營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者伙同其妻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17億余元。再如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6億余元。再如遼寧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文喜,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逃避刑事責任、辦理采礦手續,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5.46億元。再如中央巡視組原副組長董宏,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63億余元。再如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直接或伙同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4億余元……
這些貪腐分子他們的良心何在?黨性何在?人性何在?他們是背叛黨、背叛國家、背叛人民的罪大惡極的饕餮之徒,他們的存在是對黨和政府光輝形象的嚴重玷污,是對共產黨執政的政治合法性的動搖,是黨和人民的敵人,因此必須堅決肅清。對巨貪大鱷依法判處死刑能夠充分發揮刑罰的懲罰功能、威懾功能和教育功能,極大地震懾那些已經或正在走向腐化墮落的人,教育和挽救一大批黨和國家的干部,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好轉。如若對巨貪大鱷過于仁慈,一切貪腐分子將更加肆無忌憚,貪腐金額將持續“創造”新的“記錄”。
誰要是阻止對貪腐過億的巨貪大鱷判處極刑,誰就是站在最廣大人民的對立面,誰就是潛在的貪腐者或已經正在貪腐,為給自己留后路因而才極力阻止。
為了我們的黨不做李自成,為了不讓腐敗現象滋長泛濫,為了不讓千千萬萬先烈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江山改變顏色,讓我們永遠牢記毛主席的提醒和教導:大貪污犯是人民的敵人,他們已經不是我們的同志或朋友,故應堅決徹底干凈全部地將他們肅清,而不應有絲毫的留念或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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