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一位年輕女律師走出法庭后,被對方當事人持榔頭擊傷的消息,引發了輿論關注。
最早是網傳一段視頻顯示,一男子手持榔頭尾隨襲擊一過路女子。畫面血腥恐怖!
隨后,浙江桐鄉公安發布的警情通報印證了這一惡性事件。稱11月2日16時44分許,桐鄉市梧桐街道振興東路上發生一起持械傷人案,附近群眾與趕到現場的民警,迅速將嫌疑人控制……
位于杭州的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則發布緊急通報,稱受害人系該所合伙人婁律師,在桐鄉市人民法院參加一民事案件庭審代理活動結束后,遭該案對方當事人曹某某(男,36歲,河南籍)尾隨攜榔頭襲擊,造成婁律師頭部多處骨折……
六合律師事務所披露的相關信息中,有婁律師的一張照片。顯然是位年輕貌美的女子,很是符合公眾對律政佳人的想象。自然更能博得憐香惜玉的同情,以及由此引發對兇手的更大憤慨。
在這種背景下,兇手緣何行兇則很可能要被淹沒于群情激憤之中了。
我們也無從猜測,警方和該律所的通報中,到底基于什么原因,均要特意注明兇手曹某某為“河南籍”?
但盡管如此,我們仍能從他們披露的信息之外,得知行兇者疑似購買了爛尾樓房,所以才與開發商產生了購房糾紛、并由此引發了訴訟。而那年輕貌美的律政佳人,正是房地產商的代理律師。
假如情況就是這樣,我們不妨設想一下:
一位36歲的河南人,可能是一位外賣小哥,也可能是一位農民工,更可能是一個街頭擺攤的小商販……總之很可能他十幾歲就來到了浙江桐鄉,通過自己辛苦勞作,以半生積蓄買了房,卻又被爛尾、被套牢。而開發商不解決問題還避而不見,只是打發一個律師跟你虛與應付,這個律師又憑借專業知識的嫻熟、操弄法律于法庭之上,讓你眼睜睜地看著房子無望錢無望……如果是你,該怎么辦?
當然,律師在法庭上的言行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絕不能成為對方當事人暴力傷害的理由。
但是像這種官司,最基本的正義難道不應該是“要么給房,要么退錢”嗎?如果通過律師的專業操作,利用合同條款,讓購房者錢房兩空、有苦難言,那絕望中的弱勢一方尋求正義或者解脫的方法,就難免會是一把榔頭了。
所以我們在譴責任何針對律師的暴力行為、呼吁維護律師正常工作的同時,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公布這起兇案背后的詳情,了解兇手作案的誘發原因以及他經歷的維權過程。
法律,應該懲惡揚善、揚清激濁,而不能助紂為虐、幫強凌弱。法律是武器是利劍,應該讓受害者拿來自衛,而不是讓施暴者拿來殺戮。這不是道德至上、以德代法,而是因為我們認為,好的法律本應合乎民意人心,不能是冷冰冰的法理條文。好的判決,也應該是幫受害者討回公道,讓加害者付出代價;而不是幫加害者逃避制裁,把受害者逼上絕路。法律工作也要有正確的價值觀,也只有如此,才能維護公平正義,才能維護公序良俗,才能維護各方權益。在這個社會,沒有人是固定角色,規則影響每個人,維護好的規則,就是在保護自己。
最后奉勸某些律師,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中國的社會矛盾這么多,肯定有打不完的官司、掙不完的錢,以后還是要有選擇地接案子……比方說,許家印欠了老百姓那么多錢,怎么能為了掙他那份律師費就去幫他賴掉這些錢?借用著名律師王才亮曾經說過的一句話:律師,不是富豪的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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