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于生活中諸多煩惱,覺得諸事憤懣的原因到底來自于什么?有想過嗎?因為我們這個社會正在演變成為一個越來越不講公理的社會!
相信今天的很多成年人回憶起小學的時候,有一大批人會想到上學時課間活動那急不可待的興奮,然而今天的社會,已經越來越多的的學校竟然限制低年級的小孩課間到操場上活動,作為一個成年人,看到這種情景你內心第一個想法是不是,什么,限制學生的課間活動,這還有沒有天理了?你答對了,現在就是一個逐漸拋棄天理的時代!
限制學生課間活動的學校已經不是個例,而是逐漸的普遍起來,在網上搜索相關的新聞和話題,會發現在各大平臺都有類似的話題討論,多達幾千萬條的相關信息
然而,我粗略的看了一下討論,都只是說些細枝末節,根本沒有說到點上,這種討論與反對,只能是越討論越糊涂,越反對越無效,不挖根源,歪脖樹怎么會倒掉呢?
有人說,那么你講講這是什么道理?這一句話問到了根子上,因為今天的社會就是一個越來越不講道理的社會!你認真的想一想,是不是這回事?幾十年前人們發生了爭執,或者對于社會關系中比如單位的某種政策與制度不滿,往往開篇都會說,”這還講不講點道理了?“”這還有沒有天理了?“。而現在很久都沒有人聽到這么說了吧?這說明什么?說明曾經大多數人遇到事情還是愿意說點道理的,大多數人認為社會還是存在天理的,現在不這么說了,因為大多數人覺得講道理沒用了,社會也不存在什么天理了!
那么不講道理講什么呢?講所謂的法理了,這個法理,有各種指導性法條,也有各個單位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各個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也在所謂的法理范疇,比如,人們工作到一定時間就必須休息,這是天理,工作八小時就應該休息,這是符合天理的法理,而上班不得拒絕加班,這就是不講道理也不符合天理的法理,而現在這種法理很多公司在招聘的時候就會寫上,愛干不干,所以,當發生糾紛你沒資格說公司沒有天理也不講道理,只能在法理的范圍內打轉轉,而當今社會的法理,又有了一個很明顯的屬性,那就是,越有錢所能占據的法理越多,因為這個法理大多數人認識不到,需要認識多一些嗎?拿錢來!以前說,”衙門八字朝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那時是諷刺批判,而今就是現實,所以當今的社會,錢越多,法理越多,道理無用,天理沒了!
所以,一個社會法理越多,那么道理越少,至于天理,或者叫公理,已經被拋棄到爪洼國去了,這種事情在社會中越來越多,在好多年前有這么一件事情,我是刻骨銘心的,有一個農村人,開著農用車,在路上遇到的同村鄰居,好心招呼同村鄰居打車,結果出了事故,搭車的人死亡,開車的人重傷,死亡那人的家屬就把開車的告了,結果是開車的人在已經自己的醫療費已經都無力支付的情況下,還要賠付死亡的人10多萬,當時電視上開車人的妻子嚎啕大哭,嘶喊著”還有沒有天理了呀,我家某某某是好心幫他呀,如今他還在醫院呢,卻要我們賠錢,幫人還幫出錯了嗎“,這件事情,如果你覺得不講理,沒天理,那說明你內心還是有敬畏天理道德之心,可是,如今社會的法理就不講這個了!
那么回頭來說課間不讓學生出去玩這件事,起因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不講道理沒有天理了,很多人罵學校,當然也有人罵家長,其實導致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就是,出現了小學生在課間玩耍瘋鬧的磕碰到了,于是家長就把學校告了,要教師道歉要學校賠償,而且這種事情絕大多數都是學校輸,在相關的話題下,我看到來自于全國各地網友的評論中,都在列舉身邊發生的事情,有的小學生在學校里磕破了一塊皮,老師要道歉,有的小學生在學校里崴了腳脖子,學校要賠償藥費還要賠償家長看護孩子的誤工費,至于要是骨折什么的,那就更是天價賠付了。那么這些事情為什么大多數都是學校輸老師輸呢?因為符合法理呀,我家孩子到學校我是交錢了的,所以只要出現意外不管什么原因你必須要賠付,法理支持!
我們小時候在學校玩鬧,只要不是太過分或者去太危險的地方,老師是不會制止的,我學生時期在學校跑摔倒了手臂骨折,老師打個電話給家長,說幾句客套話,家長還要還禮說不怪老師是自己孩子太淘氣了,然后就是家長自顧自就帶著去醫院看病了,(為了防止大腦中已經沒有公理概念的杠精,我說的是一般情況下學生在學校中瘋玩打鬧受的傷),學校覺得學校沒錯,老師覺得老師沒錯,家長也覺得責任在自己的孩子,看到了嗎?這就是一個有天理講道理的時代,因為理由很簡單,家長知道那孩子在走路的時候有摔倒的可能,家長也知道小孩之間的玩耍有受傷的可能,只要不存在某一方的故意,那應該講道理不去找別人的麻煩,而現在思維完全變了,只想站在自己的道理上去找別人的麻煩,沒理都要攪三分的時代,因為只要能夠找到點吹毛求疵的理由,那就意味著可以賺幾個銅子了!
要知道一個校園中是存在各種不確定的因素的,小孩之間玩鬧出現沒輕沒重不是常事嗎?以前的小孩不都在在瘋鬧中逐漸長大的嗎?而現在這種不確定的東西已經被所謂的法理可以挑出毛病了,那么就不講道理找法理唄,好吧,作為學校一方,那我就為了把不確定因素照成的損失降到最小,那么就干脆一刀切,不讓小學生低年級的出去玩了不就行了嗎?這樣意外就會降到最低了,在評論中我還看到有的網友說,他們那里的學校規定小孩在校園不許跑,放學之后哪個小學生要是走得快了點老師都要批評,這簡直就是扼殺小孩的天性嘛,沒辦法,一切以錢來衡量的社會哪里需要什么天性呢?!
其實法條越多,道理越少的直接影響就是道德泯滅了,人們在社會中要想活得舒服沒有那么多糟心事情,理想的狀態是一個大多數人都有道德原則的人,這種道德原則是具有普適性的,發生了一件事情,按照道德的普適性做出一個判定,孰對孰錯很容易分辨,現在沒有了,不講天理豈有道德?!那好吧,就只有法理來規范人們日常,而法理是無法替代道德原則和規范的,所以今天有的人可以壞到極致,可以厚顏無恥,而人們甚至連評論和批評的資格都沒有了,社會的道德原則已經消失,道德敗壞但沒有違反法條,那就沒事,至于什么行為違反法條呢?法條密密麻麻猶如漁網,漁網線連接的那個小疙瘩還有縫隙呢,違法與否,只看你能不能花錢找到那個織網的,他拉大點縫隙你就沒有違法,或者僅僅是輕微違法,該不管的就不會管的嘛。這不是多次強調過了嗎?!
就像今天我們社會中的各種謠言,各種欺騙無處不在,一則謠言泛濫之后對于社會人心負面的影響深遠,可是炮制謠言以欺騙獲利的人呢,輕則批評教育,重僅僅拘留三五天,那些炮制了惡毒謠言甚至引發社會思想混亂的人不就是這種處罰嗎?炮制各種謠言還能出名獲利,多少網紅因此而誕生?編造政治謠言獲取豐厚狗糧,多少大v公知盆滿缽滿?很多法條對于一些表面上看上去輕微實際上危害巨大的行為都沒有起到約束力,比如養狗不栓導致人被咬成重傷甚至致死的事情屢見不鮮了吧,可是不栓狗還振振有詞的人不依然屢見不鮮嗎?
可見,如果不能營造一個具有普遍道德約束力的社會,那么這個社會就是一個推人向惡的社會。當社會輿論社會監督對于作惡之人已經無能為力了,甚至還在不斷的弱化這種社會輿論監督的時候,私德敗壞之人在社會中卻能呼風喚雨不就是這個社會最真實的寫照了嗎?!這幾十年來中外事實證明得還不夠深刻嗎?!
我們的社會怎么走到越來越不講公理這一步的呢?當然是鼓吹私有化造成的了!私有化不斷的加深社會脫離公理的監督,私有化加劇的社會中之人越來越蔑視公理,私有化的泛濫導致公理無以為憑,所以各吹割調各唱各曲就成為社會常態,問題在于,這永遠也不會形成人類的共鳴,那么人類社會的撕裂與墮落就會成為必然現象!
寫了這么多,真正還是只能浮皮潦草的說幾句,往深里說也不敢說,說了也沒有幾人會看下來,看完之后又能有幾人思考呢?
大概更多人看完之后想到的是,什么道理什么天理,值幾個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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