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理應包括臺灣在內
張志坤
經常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完成國家統一,二者到底是什么關系。
曾幾何時,有人提出先復興、后統一或者復興為重,統一為次的主張,提出什么為了保護與維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勢頭,可以把國家統一問題往后放一放,將二者分出主次輕重,分別、分步予以推進實施,云云。
對此,筆者在相關文章中的回答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與完成國家統一,簡單地說,這二者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關系,從來沒有國家分裂狀態下的復興,也從來沒有號稱復興但國家還未實現統一的先例。
但是,不能不承認,這樣說確實過于簡單,等于是一步就到結論,缺少中間說理論證的過程,因而在說服力上就要大打折扣了,也還難以服眾。為此,我們不妨換一個視角來談談這個問題,即民族復興要不要包括臺灣,能不能讓臺灣缺位。
從這個視角看,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必須包括臺灣在內,不能讓臺灣游離在外邊,理由如下:
其一,沒有臺灣的復興不是完整的復興
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臺灣人民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其戰略設計中就理應包括臺灣在內,就是完整版圖下的全面復興。如果因為某種外部破壞與阻擾而導致無法實現全版圖的復興,那么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就成了有所保留、有所退步和有所妥協的復興,而這樣的復興無論是其政治水平還是歷史高度都要大打折扣,都將留下千古遺恨,都不免為后人所詬病。
其二,中華文化的統一性不可分割
任何人都不能否認,從文化意義上說,臺灣也屬于中華文化,并且在繼承中華傳統文化方面有獨特的做法和獨特的價值,對此必須予以充分的肯定。也正因如此,所以臺灣地區的中華文化與大陸地區的中華文化就必須融合貫通、渾然一體,在歷史走向與文化方向上同步相向,從而保持中華民族文化的高度同一性與完整性,而不能分道揚鑣、各行其是。
民族復興首先要在經濟技術上實現現代化,奠定雄厚的物質基礎,在此基礎上還要實現有文化與精神的復興,如果僅僅是大陸地區搞民族復興,而臺灣朝著另一個方向、以另一種方式往前走,在二千年以前的中國都不能被允許,自那時起,整個中國都必須書同文、車同軌,連少數民族入主中原都要實現文化融合與歸一。
現在,海峽兩岸在政治上對立、軍事上海對峙,這樣的情形已經有較長的歷史時期了,如果這樣的情形始終得不到解決,歷史持續積淀,則將造成中華文化與文明撕裂,構成對中華民族文化與文明赤裸裸的破壞。
其三、走向復興的中國版圖不能變小
歷史經驗證明,一個國家,其版圖越來越大還是越來越小,絕大多數時候都是強弱興衰的晴雨表。中國也是這樣,強大的時候總體上疆域遼闊,積弱的時候則地域局促,幾千年以來一直都是這樣。
新中國也是這樣,為捍衛固有的領土主權,曾經毅然決然多次訴諸自衛戰爭,可以說,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國土每一寸土地都很寶貴,不能到了我們手上就缺斤短兩,在任何人手上有了缺失,都將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現在,中國的版圖在實際管轄上還缺少臺灣這一塊,走向復興的中國必須將這一缺少找補回來,也就是說,走向復興的中國絕不能版圖卻變得越來越小,直白地說,丟城失地之下,將沒有什么復興可言。
總之,失去臺灣對中國有不堪承受之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是包括臺灣在內的偉大復興,沒有國家統一,就沒有偉大復興。二者是一個統一的有機整體,任何把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對立或分割起來的議論,一概都是無稽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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