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年來,民主一直是人們追求的目標之一。可是,民主到底有哪幾種類型,理論界至今并沒有統一的認定。本文試圖就民主的類型問題進行闡述,這或許對提高人們認識世界的水平有所幫助。
一,民主的定義:治理國家由人民當家作主。
誰也不能否認,無論何時何地,人民(居民的大多數)都是國家的主人。只有人民在,國家才能存在;如果沒有了人民,國家也就不復存在。正因如此,治理國家就應該由人民當家作主。如果一個國家不實行真正的民主,那這個國家就不是正常的國家。
二,民主的類型
自從民主這一概念問世以來,至今在人類的理論寶庫里已經有很多種民主,包括西方的民主、毛主席所說的“對敵人實行專政,對人民實行民。”的人民民主。還有純粹民主、真民主、假民主,在文革時期的“四大”中所體現的民主又叫大民主。現在左派名流又主張實行的大眾民主。除此之外恐怕還有不少的民主。
本文所說的民主的類型,主要是根據民主的不同來源而將民主劃分為幾種不同的類型:
第一種民主就是恩賜型民主,這類民主就是現在的民主國家的公民一生下來就會享有這種民主。這樣的民主并不是現在享有這種民主的公民所爭取到的,而是神仙、皇帝和救世主所恩賜的。這些國家當權的資產階級在意識形態領域大力鼓吹要人民追求這種民主,但實行這種民主的先決條件就是不能動搖資產階級對勞動人民的剝削和資產階級對國家的統治。
第二類民主就是在專制國家爭取實現的民主,這類民主我們就稱它為爭取型民主、因為這樣的民主一旦實現,這個國家的專制政權就會喪失,因此,除非人民從專制統治者手中奪取政權,否則這種民主就不可能在這個國家實現。
此類民主具有祈求的性質,主張實行此類民主的人并不主張人民起來奪取自己需要的民主,而是想通過爭取讓國家的統治者給予人民要得到的這種民主。其實,專制國家的統治著是不可能給予人民這種民主的,因為專制的國家的人民一旦能在治理國家中當家作主,當權的專制統治者就走進了墳墓。
第三類民主,是人民起來自己當家作主。當年的陳勝、吳廣與幾百名前去戍邊的士卒到了大澤鄉,因大雨耽誤了行程。按當時的律條都得被處死,于是,這些人們并沒有經什么人允許,自己當家作主就殺死了押解他們的軍官,舉行了武裝起義。陳勝、吳廣所實行的民主(自己當家作主)是一種人民起來主動實行的民主,因此我們稱其為奪取的民主,或曰主動民主。
中國歷史上舉行的歷次農民起義和曾經占山為王的不計其數的山大王和他們手下的弟兄們都是實行的這種主動民主。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有多少工人、農民投身參加了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他們參加紅軍都是自己當家作主,主動投身革命。他們所實行的民主就是主動的民主。
在文化大革命中,青年學生和革命群眾戴上紅袖章加入到造反有理的戰斗行列,他們參加文革同樣也都是自己當家作主,這種民主也是主動民主。
如果本文所闡述的民主都是客觀存在的,現在中國的無產階級和廣大的人民群眾要實行什么樣的民主,這就是不言而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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