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受賄時間多,狡辯稱退賄款沒時間
福建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在該院第二審判庭公開審理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受賄一案,并通過官方微博進行圖文直播。據公訴機關指控,時小雨在擔任莆田市副市長、福州市副市長期間,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港幣30萬元。(11月20日 新浪網)
中央高強度反腐以來,落馬官員無數,有問題的官員時刻是“心驚膽戰”。而落馬的貪腐分子狡辯理由卻是五花八門,讓人聽了哭笑不得。福州市原副市長時小雨受審時,對公訴人訊問的受賄事實表示異議。對莆田德信房地產有限公司、莆田德信電子有限公司負責人的行賄和莆田立豐房地產有限公司、莆田立豐鞋業有限公司負責人的行賄表示有接受過,但因為工作繁忙沒有時間退還,所以在退休之后才予以退還,并否認了四筆受賄事實。受賄時間多,退賄款卻沒時間。如此狡辯,估計也只有他自己能相信吧。
為何在這樣的反腐之風下,部分官員仍是鋌而走險呢?其一是部分官員的權力蒙蔽了大腦,拿著權力為私利;其二是部分監督機制在某些人為干涉下形同虛設;其三是干部作風自身問題,經不起誘惑,稍不注意就墜入了貪腐深淵。
在中央高強度反腐下,如何防止貪腐之風反彈趨勢?首先,合理的分化官員權力,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里,做到權為民所賦,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然后要建立、健全監督體系,不給任何貪腐的機會。利用群眾和媒體讓干部的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最后要嚴懲貪腐,都硬執行,發現問題,嚴懲不貸。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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