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制度,如果沒有大的弊端,沒有到非得被顛覆的程度,那么,在“體制內”的一切變革,都應當是自我完善的過程,這種完善過程應該叫“改良”最為恰當,但二代、三代和四代的社會“改革”不叫“改良”,卻耐人尋味。
其實,中國改革這種以“改良”作外衣的“改革”,最后是在一面高喊體制優越性的前提下,一面在“堅持...堅持...堅持....堅持....”的情況下所進行的,其本質更像是顛覆性的變革,這也許就是三十多年,本應該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改良”稱為改革的根本原因!
這種本應以自我完善的“改良”作掩護的“改革”,就30多年的實踐看,完全背離“改良”本身的政治體制,所以才會使所謂的改革不經意間“進入深水區”,需要在“攻堅階段”攻堅才能獲得新生!人們不禁要問,“深水區”過后是什么?是柳暗花明還是昨日黃昏?“攻堅”過后將何去何從?
基于“摸著石頭過河”這種沒有明確奮斗目標和方向的改革,不設限定條件的改革和目標,更對改革過程中的方式方法“今夜不設防”,不僅造成人們思想上的混亂,使人民缺乏信仰,又造成國有經濟遭到嚴重削弱,其本質是給中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挖了一個坑,正是這個巨大的坑的存在,所以才會使改革進入“深水區”,而要從這個坑里或者“深水區”爬上來,勢必要費很大的勁,付出更大的努力,這樣,“改革進入攻堅階段”才能自圓其說。
毫無疑問,“改良”是一種社會制度的自我完善,而“改革”不是,所以,蘇聯的改革最后變成了自我毀滅!這樣的的深刻教訓不是昨日黃花,而是今日荊棘,如果對這種荊棘的強烈刺激沒有痛感,則不是麻木,就是麻醉!
回顧中國三十年的轉型接軌所走的路,實在找不出自我完善的痕跡,憲法規定的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經濟的主體,國家保證公有制經濟的鞏固與發展這些條款歷歷在目,卻視而不見。最后,在憲法賦予的國家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面前,改革使公有制經濟從改革開放初期的80%以上,下降到現在的20%左右,相反,一個個依靠特權,或坑蒙拐騙的人,以各種方式,將國有經濟的財富紛紛轉移到私人名下,還美其名曰“民營經濟”,實際就是私有制經濟,這種經濟成分,已經超出憲法所能容許的范圍,所以,三十多年的改革不是自我完善的過程,而是自我否定的過程,私有經濟壓倒公有經濟使憲法條款名存實亡其實更像一場顛覆。
一面高喊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一面卻否定社會主義的合理性,這種前矛后盾的思想,使中國改革沒有明確的目標,更使中國經濟走向迷失了方向,說是社會主義,一個“初級階段”的前置語實際把中國完全引向資本主義,但又不明目張膽是說自己是資本主義。還要堅稱自己堅定社會主義方向,但卻要西方承認自己的“市場經濟地位”,這實在是轉型接軌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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