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懲治力度,斬斷“城中村”腐敗利益鏈
10月8日~12日,山西省委書記王儒林在太原調(diào)研。在隨后座談會上的講話中,王儒林用很大的篇幅提到了“城中村”臟亂差、小產(chǎn)權房等問題,并責成太原市委、市政府要從城中村問題入手,倒查為官不為、治吏不嚴,甚至違法違紀問題。(10月23日 新華網(wǎng))
近年,城市“城中村”改造屢次爆關各種腐敗利益鏈,因其落馬的高官以及當?shù)卮骞僖膊辉谏贁?shù)。“城中村“改造歷來都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和難點。部分人在“城中村”巨大利益誘惑下,花費成百上千萬拉票賄選,甚至直接買官。而當選村干部當選后,做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在“城中村”搞開發(fā)。試問這樣的村干部能叫父母官嗎?當?shù)剡x舉村干部沒有任何監(jiān)督機制嗎?
部分“城中村”村干部,為了搞開發(fā)連專門的開發(fā)商都不找,自己直接上陣,沒有任何審批手續(xù),而建成的房屋沒有手續(xù),更存在安全隱患,這必須高度重視。或許他們作為村干部不知道必要的手續(xù)吧,但當?shù)刈〗ā⒁?guī)劃部門明顯存在失職行為,或許有更深層次的權錢交易吧。筆者認為,借此機會順藤摸瓜,必定會揪出無數(shù)貪腐分子。
“城中村”本來就是巨大的利益商機,但不能為了利益就去買官搞開發(fā),這一性質(zhì)影響惡劣。中央早就明確指出過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嚴懲,絕不姑息。筆者認為,“城中村不僅僅是需要開發(fā),更需要當?shù)卣块T長期的規(guī)劃、建設,要有相應的制度,并不是誰都能來開發(fā)。而當?shù)卣块T明顯知道“城中村”的利益問題,應在當?shù)剡x舉村干部時,加強監(jiān)督力度,一律按選舉辦法執(zhí)行,杜絕任何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的現(xiàn)象發(fā)生。要從根本上斬斷“城中村”的腐敗利益鏈。
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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