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性言辭:
1. 別有用心的人 不明真相的群眾
2. 有組織 有預謀
3 對在現場維持秩序、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執勤民警大打出手
4 真相是什么不說
5,要通過合法渠道反映訴求 事實是上訪兩年沒人理睬
聲明原文:
9月26日上午,我市金平區蓮塘街道少數通過不斷制造謠言,裹脅不明真相群眾,有組織、有預謀到市委鬧事。市委組織市、區兩級黨政干部深入群眾進行對話,要求群眾遵守國家法律規定,理性表達訴求,但事件挑頭分子置若罔聞,繼續挑動聚集群眾制造事端、無理取鬧,先后沖擊市委大門,闖進市委大院,打砸市委辦公大樓,劫持毆打在現場做勸說工作的金平區干部;對在現場維持秩序、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的執勤民警大打出手,致多名黨政干部和民警不同程度受傷。
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對鬧事人員進行勸說清離,對現場繼續大打出手、擾亂秩序的挑頭分子實行強制帶離。通過現場勸說,了解真相的群眾逐漸離去,事態得到平息。
公安機關希望廣大人民群眾不要為少數人所蒙蔽,要通過合法渠道反映訴求;同時正告違法犯罪分子懸崖勒馬,立即停止違法犯罪活動,主動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對繼續煽動、參與打砸搶等犯罪的,公安機關將堅決抓捕歸案,依法嚴厲打擊。
汕頭警方依法刑拘林某榮等26名涉嫌擾亂國家機關違法犯罪人員
9月26日上午,我市公安機關依法處置聚眾沖擊市委機關的群體性事件,及時妥善勸退、清離被不法分子裹脅、不明真相的群眾。但是,現場仍有一小撮挑頭分子不聽市、區兩黨政干部勸說,目無法紀,肆無忌憚,大打出手,劫持毆打黨政干部和執勤民警,打砸市委機關辦公樓,嚴重擾亂國家機關秩序。為維護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保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公安機關及時行動,現場強制帶離林某榮等涉嫌違法犯罪人員。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林某榮等人對其煽動村民、沖擊國家機關、擾亂交通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悔過認罪,勸告鄉親不要重走他們老路,要通過合法渠道反映訴求。目前,林某榮等人已被警方依法實行刑事拘留。
汕頭市公安局關于嚴厲打擊蓮塘片區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犯罪活動的通告
近年來,少數別有用心的人以種種借口,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多次組織、煽動金平區鮀蓮街道蓮塘片區部分不明真相群眾,沖擊國家機關、劫持人質、圍堵企業、堵塞公路、阻撓公安機關正常執法活動,砸壞警車、打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執勤干警,嚴重擾亂黨政機關工作秩序、社會秩序和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社會影響惡劣。近日,市公安機關對聚眾鬧事人員予以清查打擊,多名涉案人員現已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為進一步維護蓮塘片區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維護國家法律權威和尊嚴,確保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對聚眾沖擊國家機關、堵塞公路、圍堵企業、打砸搶等非法活動,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嚴厲打擊,絕不姑息遷就,絕不手軟。
二、凡參與組織、策劃、煽動鬧事的人員,必須立即無條件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并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三日內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負案潛逃或繼續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緝捕歸案,依法嚴懲。
三、任何公民都有權利和義務檢舉揭發違法犯罪活動,對提供有效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抓獲違法犯罪人員的,公安機關將視情況予以獎勵并為舉報人保守秘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窩藏、包庇、縱容違法犯罪人員,對為涉案在逃人員提供便利條件協助其潛逃的,一經查獲,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懲。
四、到案的違法犯罪人員有揭發他人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抓獲其他犯罪人員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維護良好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發展是公民的共同義務。公安機關呼吁廣大人民群眾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不起哄鬧事,自覺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共建安居樂業、和諧穩定的社會發展環境。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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