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篇文章叫做《胡長清臨死前談新聞自由》。胡長清何許人也?此人1948年8月生于湖南常德市,1968年參軍,1969年入黨,1979年轉業,先后在中國保險公司、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宗教事務局工作,1995年8月擔任江西省省長助理。1998年擔任江西省副長。1999年8月17日,時任江西省副省長的胡長清率江西團參加昆明“世博會”期間,違反組織紀律,不與任何人打招呼,一人出走到廣州,并以“陳風齊”的假身份證入住中國大酒店。
有關部門遍尋無著后,出動警力,才在中國大酒店內的一間客房里,找到換了姓名的胡長清。在他的皮包里,還有一沓剛收受尚未啟封的2萬元人民幣。
胡長清的反常舉動,引起了中紀委、中組部的注意。于是,胡長清被帶往北京接受審查。審查期間,胡妻及胡的情婦均被納入審查組的視線。在其后的監控中,發現胡妻倉皇轉移銀行存款,扣押后得知竟有300多萬元之巨。一起震驚全國的經濟大案浮出水面!1999年9月29日,經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許可,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北京市公安局對胡長清執行刑事拘留。10月13日,胡長清被依法逮捕。2000年3月8日上午8是46分被處以死刑,成為改革開放以來因經濟犯罪被處死刑的省部級高官第一人。
胡長清在獄中曾說:如果江西省和全國的報紙,都像美國記者揭露美國總統克林頓丑聞那樣揭露我的話,我何至于落到今天這樣的下場啊?何至于面對死刑?我痛苦啊。你們知道在這個國家里,是前倨而后恭,那些現在的省委書記,他們一點錯誤都沒有嗎?報紙每天都在報道他們又在會議上號召廣大干部群眾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要牢記“八榮八恥”,天天說那些冠冕堂皇的話,但是,只有到了被打倒的時候我們才知道,天啦,這個人這么腐敗啊!你可以發現,這樣的媒體環境對于官員來說是何等的殘酷,這讓一個人只有成了神仙以后才能抵御這種誘惑,一般人哪有錢還不得拿著啊?
這篇文章的真實性暫且不談,從出發點可以看出,輿論監督的重要性,讓問題和錯誤在萌芽狀態就被揭露出來,就被狠狠的扼殺,那么,問題就不會發展,錯誤就不會繼續,就會減少損失,挽救一個人的生命,而我們的媒體和輿論工具天天唱贊歌,時時是喜歌和頌揚,我們的官員是高高在上、沾沾自喜,沒有使命感,沒有危機感,沒有羞恥感,沒有壓力,沒有后怕,自以為是,忘乎所以,自己想要的都是應該的,他們會不犯錯誤嗎?
失去了監督我們就會放任自己,新聞的不自由,新聞的不自主,新聞的不公正,新聞的不及時,新聞的不仗義,新聞的不真實,讓人民對輿論失去了信任,失去了信心,也讓我們的官員心存僥幸,變得毫無顧忌的為所欲為。
媒體應該公平公正、善良正義,不主持公道,不歌頌真善美,我們就沒有了良心,就失去了人心,貽害了社會和人民,所以,讓新聞自由,給新聞以自主,給新聞以強大的監督權,我們的人民才會享受到溫暖,我們的社會才會由興旺走向更大的興旺。。。。。。
------寫于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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