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官場成了“批發市場”?
10年受賄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賄金額達500余萬元,其中接受下屬請托“賣官”近百次,所得300余萬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書長、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9月16日 鳳凰資訊)
在中央重拳出擊反腐以來,“老虎蒼蠅”頻落馬,但能像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書長、泗縣原縣委書記晏金星這樣經營著“官帽批發市場”的還是鮮有的。晏金星歷任縣委組織部長、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的十年間,批發“官帽”無數。據法院查明,賣出的“帽子”不僅包括副縣長、縣委常委、“兩辦”主任等要職,還覆蓋全縣20余個部門和10多個鄉鎮,晏金星更被一些干部稱為“帽子書記”。中央三令五申嚴懲買官賣官,“帽子書記” 晏金星卻只顧斂財,不管提拔制度,只要送錢,基本都能達成心愿,最終他將面臨紀委的嚴懲。
晏金星為何能“批發”管帽長達十年之久?其一,恐怕也是最重要的,與其任縣委書記有關。官至“一把手”,權力之大,對人事任免有絕對的話語權,甚至能直接拍板決定,誰最會“孝敬”就重用誰,不聽話的就降至或者調離;其二,相關監督部門完全沒有發揮監督機制作用,不然官場“批發市場”怎么能盛行許久;其三,干部選拔全權由“帽子書記”做主,相應的制度形同虛設。
要徹底清除住官場“批發管帽”這一惡疾,筆者認為,首先要對官場人事任免“一把手”權力嚴控,制度相應的監管制度,把過度集中的權力分散化;其次要嚴格按照干部選撥制度進行人事任免,且要在透明化、陽光下運行;最后監督部門要發揮監督的作用,一旦發現有貓膩,嚴懲不貸,從根本上抹殺買官賣官這一不正之風。
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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