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鎮官員境外賞櫻花緣何用公款
郭揚
北京市延慶縣舊縣鎮財政科長孫造順同兩名村黨支部書記等人一起去日本看櫻花,之后公款報銷旅游費用。昨天記者獲悉,孫造順因犯貪污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其他涉案人員均獲刑或另案處理。(9月11日《京華時報》)
筆者認為,官員出境賞櫻花,為何要出境?出境前是否經過程序報批?既然是賞櫻花又為何要用公款報銷?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各地“三公”消費大幅度下降,黨風政風有了進一步好轉,社會風氣整體得到有效凈化,然而,卻仍然還有人心存僥幸心理,鋌而走險花公家的錢出境賞櫻花。
共產黨員的宗旨信念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領導干部必須要懂得,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要用好權力為人民辦事,權力絕不能成為自己中飽私囊的工具,這樣就會脫離人民群眾。本來群眾對這些腐敗現象就是深惡痛絕的,因此,官員自己一定要清楚明白,管住自己的心和手,教育好身邊人,時刻注意好自己的一言一行,始終把艱苦樸素的生活作風銘記在心,時刻把艱苦奮斗的工作作風牢記在心。
公款是國家的財政資金,本應花在與百姓利益切實相關的地方去,因為國家的錢就是人民的錢,花錢也要花對地方,用錢的時候先想一想,錢到底該不該花?多捫心自問一下。
其次是監督公款使用光靠自覺還不夠,還需要靠有關部門監管的到位,要將責任落實到人,加強日常監督才是可靠的方法。
官員送畫給開發商收5萬元“潤筆費”折射出什么
郭揚
幾年前,江蘇睢寧高級中學要修新校區,開發商張某找到校長想承包工程,因實力問題,遭到校長拒絕??蓭滋旌?,校長卻得到指示,不但工程必須給張某,而且工程款還得及時支付。這一切,都是因時任縣委書記的蔣國星拍了板。曾先后任句容市委書記,徐州市委常委、睢寧縣委書記,江蘇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的蔣國星,先后收受他人所送的財物折合人民幣185萬余元。昨日,江蘇淮安中院一審判處蔣國星有期徒刑12年6個月,沒收財產40萬元。(9月11日《現代快報》)
幫開發商接工程和催款,他收了近80萬元。為了感謝蔣國星的幫助,2006年到2007年中秋節期間,王某先后分5次到睢寧縣委蔣國星的辦公室,送去了共計21萬元現金和5萬元購物卡。值得一提的是,其中5萬元,是愛好書畫的蔣國星送了王某一張他的畫作后,王某以“潤筆費”的名義給他的。
筆者認為,開發商送給蔣國星的錢,雖稱作是“潤筆費”卻是一個借口,其實質是為了感謝他在插手工程項目對其的關照。本質上還是屬于權錢交易。
要根除這些現象,關鍵是要限制和制約“一把手”的權力,分散其權限,防止對其他領域的干預,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清楚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公權力不能成為一己之私利的工具。
要解決好權錢交易的腐敗現象,一方面需要黨員干部從自身做起,提高自身思想意識,管住自己的心和手,管好教育好身邊人。另一方面是要相關部門加強監管,構建預防腐敗的懲防體系,將監管關口前移,唯有多管齊下才能有效防止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損失。(郭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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