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紀委網站發布消息,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余剛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公安部警衛局原正師職參謀談紅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這三人均曾任職政法系統,并在此期間擔任領導人的秘書或警衛工作。
領導干部“家里人”、“身邊人”參與作案,已經成為當前腐敗犯罪的一個突出特點。除了“夫人腐敗”、“子女腐敗”外,一些領導干部的秘書參與腐敗犯罪的現象也格外引人注目。一些領導秘書憑借其為領導服務的特殊身份,逐漸分享部分權力資源,開始參與甚至主導某些腐敗犯罪,秘書腐敗群體正在滋生。
秘書,按辭書上解釋,其主要職責是協助領導人綜合情況,調查研究,聯系接待,辦理文書和交辦事項。它是領導的助手、參謀和事務處理者,本身并不具有官的權力。在一般人的眼里,他們跟著領導,拎著皮包,鞍前馬后,唯唯諾諾,似乎無足輕重。實際上,由于他們最接近領導,與領導有一種特殊的親密關系,雖然手中沒有實權,卻可以“狐假虎威”,憑借領導的權力為所欲為。
秘書,由于不像領導干部那樣,擁有規定的權力,相對說來,他們也就不像領導干部那樣,受到多方面的監督制約。現在考核干部,多考核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人,少有考核秘書的。這樣,秘書在權力的運作中,就具有隱蔽性的特點。一些鼠竊狗偷的領導干部,為了掩飾自已的腐敗,其罪惡勾當正好假秘書之手去做。秘書也正好利用自已的特殊優勢,諂上驕下,為領導者的腐敗活動作經紀人,出謀劃策,牽線搭橋,并從中為自已分一杯羹。可以說,高官的腐敗,必然會要求秘書腐敗,而秘書腐敗的背后,也往往伴之以高官腐敗。他們是一種互動互用的“連鎖式腐敗”。因此,在反腐敗斗爭中,不能忽視秘書這一環節,要對這個權位不高但能量很大的職位,加強監督和管理,切不可使“秘書失控”,任“秘書弄權”。
要根除領導秘書的“特殊化”,應該首先問責領導干部。從法律角度來說,“秘書腐敗”并不成立,因為秘書本身并沒有掌握公權力。然而,在中國社會,“秘書腐敗”的現象確實比較突出。如何才能遏制“秘書腐敗”的現象呢?除了領導干部對自己的秘書嚴加管教,做好榜樣外,更要從制度上入手解決領導秘書介入腐敗犯罪的現象。
秘書是官場上的一個特殊群體,“秘書腐敗”與官長腐敗相輔相承,息息相通,正視和解決“秘書腐敗”問題,是全面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的一個重要環節。
作者:蜀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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