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完《中紀委突然為反腐“設區劃線”讓人不解》一文后,很為中紀委鳴不平。該文源自中紀委副書記楊曉渡的一席話: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加大案件查處力度,重點查處十八大后還不收斂不收手的、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的、群眾反映強烈的、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黨員干部,形成有力震懾,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而作者認為“反腐無特區”、“應一視同仁”,因此,頗感憂慮。
其實,中紀委“設區劃線”也是無奈之舉,因為貪官太多,如果每案必查,肯定忙不過來。某反貪局長的話或許能說明中紀委的困境,他曾直言:“如果反貪,1年收到的舉報線索5年都查不完,因為案子太多,而反貪局的人太少,因此,只能查大案要案和領導交辦的案件。不過,收到的舉報材料一般也不會銷毀,而是歸類存檔,以備不時之需。”中紀委也許已遇到類似難題,因此,只能集中火力,搞選擇性反腐,以“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之所以選擇“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貪官,源于他們在高壓之下,仍然膽大妄為、頂風作案,影響極壞,不抓就很難遏制貪腐的蔓延勢頭;之所以選擇“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的貪官,源于案件事實清楚,容易查處;之所以選擇“群眾反映強烈”的貪官,是想平息民憤,讓民眾看到希望;之所以選擇“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貪官,是想斷絕貪官的升遷之路,避免“大貪提小貪”、“大貪護小貪”的局面。
可見,中紀委的反腐策略符合實情、值得期許,即便中紀委不說,事實上也是這么干的。當然,看廣告不如看療效,無論中紀委說什么,關鍵看結果,因為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選擇性反腐很可能淪為庇護貪官的借口,這是我最擔心的。(201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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