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種中對農民的思考
“谷雨前后,種瓜種豆”,臨近五.一,本人同老伴兒一起,從城里回到農村的老家,在自家的院子里種花生。
今春旱情很重,到家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為要種的地澆水,村里擁有充足的自來水,澆地既方便又不花錢。而種子、化肥農藥和薄膜都得花錢買,院內的3分地種下來以上開支總得上百元。種完了這三分地,我們倆整整干了4天。由于常年脫離體力勞動,4天里汗水一直未斷。
種完了地,自己在心里算了一筆賬:到了秋天,估計能收150到200斤花生果。按每斤3元計算,最多也就是600元。除去成本再加上春種秋收的勞動用工,真正的收入就所剩無幾了。何況這是自的院子,并沒有土地費用的支出,而卻用水還不花錢。
由此,我很自然就想到了農民的處境。我國的農民,世世代代總是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一直陪伴著他們的就只有貧困和辛苦。為什么他們總是付出的勞動最多而得到的回報卻最少呢?難道是因為他們的勞動成果不具有社會所需要的價值嗎?當然不是,無論在何時何地,人們生活最需要的就是農產品。既然農產品是人類生活最需要的,那為什么農產品的價格卻總是很低?要回答這一問題,各時期的經濟學家肯定有很多長篇大論,而我想到的答案,就是在這個到處都是競爭的社會上,農民都是競爭的失敗者。不信你好好看看社會上那些地位高的人們,他們有的有權有勢,有的財大氣粗,還有的有知識有本事,除了這三種人,其余就是與這三種人具有各種關系的人,這些人都是社會上競爭中的勝利者,因此,他們就要用各種方法從農民這一在競爭中失敗的群體身上掠奪他們的勞動成果,而壓低農產品的價格,就是他們對農民進行掠奪的主要手段。
從去年開始,家鄉農民的土地就已經承包給種糧大戶了。承包商出價很高,每畝承包費1050元。往年農民自己種,一年下來純收入也就是5.6百元,,這回什么也不用干一年就能頂兩年,誰還不高興?可是,農民沒地種了,他們以后都要去干什么?它們中的大多數,都要給資本家當農民工,讓資本家從他們的身上榨取剩余價值。當然,農民種也會產生一批通過自己創業撐一片天的人,但這樣的人不竟是少數。
種完了花生,今天早上就要回城。剛出家門,正好碰上遠方的一個經商的侄子去城里辦事。他知道我們要回城就主動帶著我們。我們跟他的車先到了他所經營的門市。門市好大,足有上千平米。門市坐落在公路的北面,后面就是集市的市場。他說這門市是他自己建的,占用的土地手從農民手里租的。工商部門建集市從農村租賃了土地,村里就將集市占地相連的地塊分給了農民。有的農民將自己分得的這塊土地建成門市搞商業經營,有的干脆就把這塊土地包給他人建門市。包給他人的每年每畝地的承包費是5000元。這與種糧相比較,一年承包的收入竟是種糧的10年,而且還不付出任何勞動。
不用說,現在凡是有條件的地方,土地能做商業使用的,誰都不會再種糧食。這樣一來,中國的糧食種植又如何保障?
農業,農民,目前的狀況實在是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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