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網絡上有些不知身份、未名男女者,在宣揚“(鼓動)暴力抗法,就是顏色革命”。
顏色革命就是政權更迭,言下之意他們是說:
那些暴力抗法的暴民,目的在于想要改朝換代、推翻共產黨的領導。
這個看起來似乎非常維護共產黨地位的表演,其實是掛羊頭賣狗肉。
倘若真像他想表演的那樣、維護共產黨,就要在發言前先補一下黨史。
學過黨史的都就知道:
毛主席1928年提出土地革命和武裝斗爭,按照他們的定義,那是不折不扣的暴力抗法、百分之百的顏色革命。
可是時間一直到了抗戰勝利,主席在1945年還親去重慶和常公談判。
至少可以說,一直到那時,毛公尚無推翻常某人政權的計劃。
NO ZUO NO DIE!
當初常公如果不作死、拿出誠意來執行雙十協議,至于被趕到島上去嗎?
換一個說法,當初常公不把毛公等一干共產黨人當做敵人,拋卻前嫌、真心與毛公攜手、共圖中華之大計,堂堂中華民國的大總統會淪為一小小臺灣之島主?!
我想:任何一個有智慧的中國人,都能想明白。
讓我們再看毛公:
且不說延安時期,那個眾所周知、發毒咒要劈死毛澤東的婦女,毛公和政府沒進行任何處罰;
就連那個叫囂著“毛澤東,你算個什么東西?老子要是有槍,非斃了你不可!”的許世友,拳打了毛澤東;那是明顯的作亂犯上、暴力抗法啊。毛公怎么對待他的?
一反一正,天壤之別;毛公怎么贏得的萬民擁戴,常公怎么淪為萬民口中的蔣該死;
歷史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擺在這里。
相信你們不會視而不見吧?
百姓不會無緣無故地擁戴毛公,也沒有人逼百姓稱常公為蔣該死。
諸位看官,莫怪我愛講古;其實這個問題,真的該深思了:
一旦出現群體事件,馬上“穩定壓倒一切”,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出動武警抓暴民;
我不禁要問:
哪一個良民天生愿意做暴民?是什么把良民生生地逼成暴民?!
習總已經給出了答案,他說的很明白了:維穩的實質是維權。
中華全國總工會,更是明文指出:“維權是維穩的前提和基礎”,“工會應把握【先維權再維穩】的原則”。
內在的含義就是:在解決暴力抗法前,必須先解決暴力執法。
這其實是共產黨優良傳統之一:
黨員干部和群眾發生糾紛,干部要忍讓、先退一步,而不應該先把群眾當暴民抓起來。
這的干部才是真正的共產黨。
他們還有種說法是:有人鼓動百姓暴力抗法,就是別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亂。
這種說法更是不靠譜了。
65歲以下的老百姓都是在共產黨領導下成長的,經過前三十年、也經過后三年,他們明善惡知好歹辨忠奸懂是非識良莠;遭受暴力執法時,如果干部及時出面化解矛盾,那會給“唯恐天下不亂的人”表演的機會呢!?
前些年一旦出現群體事件,媒體上往往會說是因為“不明真相的群眾”被壞人利用了。
我當時就想:群眾不明真相是誰的錯呢?
政府的干部為什么當時不主動說明真相,非要等群眾被“壞人”鼓動起來、出現群體事件了,才出動人馬去控制?
“鼓動暴力抗法”的說法和“不明真相的群眾”說法如出一轍。
我就納悶了,難道你們真的會認為:
政府的公信力,還不如那些別有用心的壞人?!
回過話題來吧;說到底,與暴力抗法相比,暴力執法才是顏色革命的真正隱患。
那些夸大之詞、危言聳聽地渲染暴力抗法,不是別有用心,就是諱疾忌醫、轉移視線;將要造成的后果就是讓黨和群眾的關系越走越遠,讓黨領導的政府走上當初蔣該死一樣的不歸路。
要警醒啊,我的同胞!
要警惕啊,我的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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