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營商和銀行為何“放任”電信詐騙?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提供了答案,這是因為電信運營商和商業銀行分享了電信詐騙13%收益。可是,迄今為止,運營商和銀行我行我素,沒有承擔任何責任。誰看了誰急,法治之下,是可忍孰不可忍。
眾所周知,實施電信詐騙必須依靠兩方面的技術支持,即電信運營商和銀行,因為詐騙分子一是要打電話,二是要通過銀行卡轉賬和支取現金。但實際上由于二者忽視安全監管,給詐騙團伙實施犯罪、逃避打擊提供了可乘之機。據公安部統計,2013年全國電信詐騙發案30多萬起,群眾被騙金額達100億元以上。其中相當大的比例已經難于追回,電信詐騙造成的惡劣影響不容忽視。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個人申領銀行卡實行實名制,發卡銀行負有審查責任。但事實不是這樣,幾乎所有電信詐騙案中,詐騙分子都是持他人身份證開設銀行卡,以及轉賬、取款,破獲一起案件通常能繳獲成百上千銀行卡,有時一張身份證就開設了數百張銀行卡。這些年,銀行部門發售了大量非實名銀行卡,給詐騙分子轉賬、取款并逃避打擊提供了便利。很明顯,銀行故意成了電信詐騙的“一條腿”,銀行疏于監管,給詐騙分子制造了詐騙通道,難辭其咎。
要問銀行如何這樣敞開大門開卡,答案竟然是,銀行可以從中漁利。以詐騙100萬元為例,詐騙分子是通過ATM機取現,而ATM機每天最多只能取款2萬元,為了快速取款,詐騙分子必須將這100萬元拆分轉賬至50個以上的異地甚至境外賬戶,再分別取現,每張銀行卡開卡費用是5至10元,每次轉賬和取款都有相應的手續費。另外,一些詐騙分子賬戶被公安機關凍結后,賬戶上還有不少資金,由于沒有抓到犯罪嫌疑人,這些資金實際上是由銀行在無償使用。這是多么叫人大跌眼鏡的事情啊。打個比方,銀行在為詐騙分子“熱心服務”,收取服務費,而且不亦樂乎,這能說到桌面上來嗎?
而電信運營商之所以成為電信詐騙的“另一條腿”,蓋因獲取的詐騙收益主要是通信費用。據說,網絡改號電話每分鐘通話收費是1.5至2元,詐騙團伙在境外通過網絡改號電話群撥境內用戶,產生大量通信費用分別由運營商以及二三級話務商分享。海量的手機卡、無線上網卡產生的通信費用,以及廢卡剩余的話費,均成為運營商分享的詐騙收益。運營商一邊助紂為虐,一邊偷著樂,這是讓人無法容忍的事情。
顯然,電信詐騙暴露的電信運營商和銀行安全管理漏洞并沒有受到遏制的跡象。應該明確,利益驅動是其一,問責機制的缺失才是關鍵。今后,監管部門如何履行監管職責,對不履行發卡實名制的銀行、通信運營商進行問責,以及追究違規開通網絡電話改號業務、不對境外網絡改號電話進行攔截的運營商法律責任就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
運營商和銀行已成為電信詐騙的“兩條腿”,這種共識沒有疑問。如何杜絕電信詐騙?一要加大對運營商和銀行違規行為的問責力度;二要呼吁更多的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依法進行訴訟,只有追究法律責任,才能促進運營商和銀行規范自身行為,才能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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