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義斌權大于天、黨策國法全靠邊
給王國生省長是第182封信
合法房屋遭非法強拆后維權實錄(續編78)
一、呂義斌在十八后、黨的群眾路線中兩次強拆安置房
習近平2012年12月4日的重要講話:“一些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失職瀆職、執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嚴重損害國家法制權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保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帶頭守法。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八項規定。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研究問題、解決困難、多解剖典型。
1、呂義斌2013年12月3日上午非法砸開吳官海安置樓房門鎖,強拆了吳官海的安置房,不履行協議、更不履行諾言,不辦證,變本加厲拆走吳官海安置房八層所有鋁合金窗,盜走八層10#照明銅芯線,砸壞八層所有防盜門;又非法強拆了第八層樓127.7個平方,將框架主柱的混凝土錘破,主筋外露;預制板下面產生明顯的豎向裂縫,雪雨已全灌進屋。將吳官海新建的安置房,破壞成危房、損失百余萬元(圖1、2、3、4、5、6、7)。非法強拆之后換了門鎖,鑰匙還留在手還繼續強拆。掇刀區2013年12月4日在荊門晚報第A6刊登:“針對該違法工地,掇刀區控違辦執法人員將分兩批進行強制拆除,第一批先拆頂上一層違建部分建筑,剩下3層將在第二批進行拆除(圖8)”。
習近平同志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維權是維穩基礎 維穩實質是維權明確指出維權是維穩的基礎,維穩的實質是維權,要求完善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明確指出法治不僅要求完備的法律體系、完善的執法機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義得到維護和實現,要求政法機關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實際行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說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不能把紀律作為一個軟約束或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黨的各級組織要加強對黨員、干部遵守政治紀律的教育,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把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放在首位,確保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李克強:八項規定和“約法三章”誰碰就處理誰。人民政府的權力,本質是責任、本色是為民。要始終堅持讓人民群眾在改革中受益。要始終保持奮發向上的精神狀態,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多為群眾做實事、辦好事、謀利益,樹立政府廉潔、勤政、為民的良好形象。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貪必懲。
2、2014年3月7日上午又吳官海安置樓房繼續強拆(圖9),吳官海在湖南得知消息后。打電話問區書記呂義斌,吳官海打電話數呂義斌不接掛了電話。吳官海又打電話問掇刀區政法委書記劉克雄,劉克雄回短信:“老吳您好!政府一定保障您的合法權益,也支持您依法維權(圖9-2)”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29條 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2011年7月28日《荊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查處違法建設的通告》“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違法建設必須立即停止施工或自行拆除;凡不自行拆除的,由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相關執法部門依法強制拆除”(見荊門晚報2011年8月2日第07版)。
①、(掇城執拆字【2013】0049)作出時,吳官海安置房2011年3月28日建起(圖10),至2013年11月21日已是兩年零八個月。
②、《荊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查處違法建設的通告》,通告發布之日吳官海安置房已建起整4個月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4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第68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①、吳官海安置房建起至今沒收到一沒收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鄉規劃主管部門的責令停止建設通知”;二沒收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
②、吳官海不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荊門市掇刀雙泉漁場”;原告依協議催辦證,于2012年4月13日10:07分雙泉漁場見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相機拍照,見照片上的年月日(圖11)。
③、國辦發〔2010〕15號“征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后拆拆遷”,原告是被拆遷農民。
④、(吳官海、金健、吳夢瑤、杜加秀、胡堂林)五戶都是安置用房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五戶有八層、有九層(圖1)。
二、呂義斌踐踏國法、對抗中央決定調動公安突擊拆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5條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64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65條 私人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私人的繼承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第66條 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國務院辦公廳 國辦發明電〔2010〕15號【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因暴力拆遷和征地造成人員傷亡或嚴重財產損失的,公安機關要加大辦案力度,盡快查清事實,依法嚴厲懲處犯罪分子。對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大規模群體性上訪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嚴厲追究刑事責任。對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強制征地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征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后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好被征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1、呂義斌凌晨三點親臨強拆現場指揮
①、呂義斌2010年9月15日調公安(音頻1)等1000多人,凌晨三點親臨強拆現場指揮(音頻2),交警封鎖交通(音頻3)砸門(音頻4)強行將吳官海赤身裸體綁架(音頻5)到渣滓洞,搶光財物、不補償、不安置59年房屋夷為平地。
② 、呂義斌55小時不準吳官海睡覺、不準小便、鋼針扎空調吹裸體、輪班折磨逼簽協議。
③、呂義斌女兒吳娟娟在醫院引產強行將她綁架到渣滓洞,毆打大出血;搶光財物、不補償、不安置,強行拆了經原區委賀書記批建房屋,一家三口 5年無家可歸。
三、呂義斌藐視、輕視、渺視中央、踐踏國法,用紅頭文件顯威
1、掇刀區政府辦公室文件《關于吳官海反映征地拆遷安置等信訪問題的答復意見書》“2010年9月15日上午,掇刀區政府組織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掇刀石街道等單位將你約出后,依法將你房屋全部拆除;9月17日,掇刀區政府拆遷專班(區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與你簽定了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
①、呂義斌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64條、第65條、第66條。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明電〔2010〕15號【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征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后拆遷】。
②、呂義斌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條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第4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③、呂義斌踐踏《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0條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以委托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實施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托。第6條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第4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④ 、呂義斌藐視、輕視、渺視《建住房【2007】153號》“凡拆遷程序不完善、補償安置方案不合理、補償安置資金不到位和房源不落實、未按規定組織聽證的,一律不得強制拆遷”。
2、《關于吳官海反映征地拆遷安置等信訪問題的答復意見書》“同意你出資139500元低價購買該三層樓房,實際作為對你女兒的安置(目前該安置房實際居住人為你女兒及女婿)”。
①、呂義斌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1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7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64條、第65條、第66條。
②、呂義斌藐視、輕視、渺視{國務院辦公廳 國辦發明電〔2010〕15號}“征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后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好被征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③、呂義斌藐視、輕視、渺視《建住房【2007】153號》“凡拆遷程序不完善、補償安置方案不合理、補償安置資金不到位和房源不落實、未按規定組織聽證的,一律不得強制拆遷”。
3、《關于吳官海反映征地拆遷安置等信訪問題的答復意見書》“2013年11月29日,掇刀區城管局執法人員會同掇刀石街道雙泉村村干部赴你居住的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圣華名城,將《限期拆除通知書》(掇城執拆字[2013]0049號)送達至你的愛人(劉金華)本人手中。2013年12月3日上午,掇刀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依法對你違建房屋實施強制拆除” 。
①、呂義斌踐踏《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9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②、呂義斌藐視、渺視《荊門市城市管理執法行政處罰程序(試行)》“第41條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荊門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呂義斌藐視、輕視、渺視中央、對抗約法三章
2013年3月1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以李克強總理為首的新一屆國家政府領導班子向全國人民約法三章。首當其沖的就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政府性的樓堂館所一律不得新建。
2013年7月23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全面停止新建黨政機關樓堂館所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樓堂館所”。
李克強:八項規定和“約法三章”誰碰就處理誰。
呂義斌不公開拆遷戶房補償及安置房信息,暗箱操作、各個擊破榨取民脂民膏;吳娟娟無家可歸、吳官海有家變無家,掇刀區2013年10月又用(非法占數萬畝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失地農民未得分文)50多個億血和淚正在建第二更奢侈的辦公大樓(圖)。
象呂義斌這樣專制腐敗的政府、專橫的政府、法西斯政府、好大喜功的政府、橫征暴斂揮霍無度的政府、強奸民意的政府、強奸國法、流氓政府和無賴的政府這更可怕。當手無寸鐵的人民面對有槍炮的呂義斌統治者時,會象綿羊面對窮兇極惡的豺狼一樣。呂義斌非法拆了吳官海安置房,就要派明、暗來追殺,今天下就有一陌生人來要吳官海出去。黨策國法、習主席、李總理都在呂義斌眼里算不了什么,吳官海及家人的命在呂義斌眼里一粧沙子都算不上,所以再三肯求請求兩會代表討論批準老百姓擁槍支彈藥的權利。
視頻: 錄像呂義斌非法破壞強拆安置房、建樓堂館所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gyMzEwNDAw.html
圖: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67d0a90101esks.html
圖、音頻:http://www.xici.net/d200101845.htm
中國湖北荊門市掇刀區掇刀石街道辦事處雙泉村三組吳官海
有家不能回,現居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區圣華名城1棟905
身份證號:420800195210210917電話:18073312269
QQ:[email protected] 郵政編碼:448124
2014年3月10日
發給王國生省長是第182封信查詢碼:無法提交
收信單位湖北省紀委查詢碼:4Pv5vta2WigaNDk8
收信單位中紀委查詢碼:(1D944DJ1BJ4E8Z96N5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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