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的這兩部“憲法”,分別指197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因為,這兩部憲法制定的年代有著鮮明的特色,所以,我把1975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稱作“文革憲法”,把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成長做“特別是”憲法。
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文革憲法”與“特別是憲法”在某些條文上有著本質的不同,也就是這個本質不同,使的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毛時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幾成截然不同之“兩國”!
先看“文革憲法”第二十八條:“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罷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傳無神論的自由。”
在 這個法條中,我特別注意到:“公民有…………罷工的自由”。那么,這就意味著,工人對于企業管理者發出的管理指令、措施有不同意見,是可以用罷工這種高等 級的方式予以反對、抵制的。那么,循著這個思路想下去,倘若工廠是個“血汗工廠”,殘酷壓榨、剝削、虐待、凌辱工人,工人是完全有理由用罷工這個權利、權 力予以斗爭,保障自身的權益!那么,富士康的“十一連跳”不會有!“黑煤窯”不會有!數百萬甚至于上千萬的紡織行業職工被迫下崗更不會有!因為有憲法這個 國家的根本大法賦予工人罷工的合法權利/權力與斗爭武器保障工人的基本權益不被侵害!
再看“特別是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這 個法條里,大略看上去,似乎與“文革憲法”第二十八條貌似,但是,請仔細注意:其中刪去了“罷工”這個最要緊的基本權利/權力。那么,循著這個法條的思路 來看,對于“血汗工廠”對工人的殘酷壓榨、剝削、虐待、凌辱,工人是無法用有效的手段進行斗爭、打擊、阻遏的!工人對企業對自己權益的不法侵害,是不可能 有任何的合法手段予以制止的!那么,富士康的“十一連跳”、“黑煤窯”等等悲劇多多,不難想見。1990年代末,紡織行業工人大下崗也勢所必然!
國家根本大法中,某些具體法條的大更改,必然意味著中國國情的大更改。現在50歲以上的國人,有幾個覺得現在的中國還和早先的中國一樣???
還看“文革憲法”第二十八條:“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傳無神論的自由。”
這個法條說的清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那是你的事情,旁人不能干涉;但是不信仰宗教,宣傳無神論的自由也是有的!
但是,在“特別是憲法”中的第三十六條卻這樣說:“ 中 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 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其中,宣揚無神論的自由沒有了!
沒有了這個宣傳無神論的自由會怎樣???我有親眼所見:
有 個年紀一把的老人家,靠著和我母親是熟人的借口,連著兩天,到我家來宣傳什么“耶穌教”!在我家里又唱又跳::“哈利路亞………………”。開初,只當聽放 屁的響動忍著就算了,但是,這個老人家來的第一天,見我家有個白瓷的觀音像工藝品,伸手就搶要砸碎,說什么這是邪神,留不得!這可讓人有些忍無可忍了,瓷 像護著倒是沒砸,但是,那人安營扎寨,非要宣傳什么“瑪利亞”,轟都轟不走!
看,沒有了宣傳無神論的自由,卻來了宣傳宗教的“自由”!
其實呢,這小事一樁過去算了,但是放眼全國,這路惡心事肯定多多!這導致一個惡果:“法輪功”的猖獗!“法輪功”可就是打著宗教的旗號起家的!任何干預非議“法輪功”的正義行為,非但會遭到攻擊,就是上升到法律層面,也沒有國家根本大法——憲法的保護!
“抵制邪教”“抵制法輪功”,這是官媒聲嘶力竭嚎叫不止的,但是,抵制邪教的根本手段,就是大力宣傳無神論!但是,“特別是”憲法保護公民宣傳無神論的權利/權力么???說什么抵制邪教,“特別是”憲法里有相應的條文保護公民抵制邪教的權利/權力么???
這個“特別是憲法”算個什么憲法???
在電視上,常見外國人在罷工示威游行。網絡上的“帶路黨”說,這是民主。
真的?
不是!因為它們無論如何不能解釋,為什么工人得罪了資本家,就一定要被解雇砸了飯碗!這個現象不只是在外國,在現在的中國,這個現象也成了鐵律!更細致地講,不要說得罪資本家老板,就是得罪了資本家雇來的經理、工頭,也是會被砸了飯碗的。這個現象在當下的中國,更常見。
一 個國家是專制還是民主,其實是不單要看它的頭頭腦腦們的上臺是否遵循了什么“民主選舉投票”,更要看的是,勞動者會不會被資方輕易地解雇砸了飯碗!因為飯 碗問題涉及勞動者的生存問題,一個飯碗輕易被砸的勞動者,是沒法子生存的。反過來說,在一個飯碗會被輕易砸碎的國家、社會,勞動者為了生存,為了飯碗不被 輕易砸碎,也許他會說出他不愿說的話,做出他不愿意做的事情。這樣的勞動者算人?當然不算,這樣的勞動者只能算生物意義上的人,論到精神層面,他只能算個 奴才,或者奴隸!
“特別是”時代的中國不就是這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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