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是一種更為陰險的 殺的方式!
自古以來,“殺” 的方式多種多樣。有:槍殺、刀殺、棒殺等等,魯迅筆下還有一種稱為 “捧殺”!
槍殺、刀殺、棒殺都是一種暴力行為, 除執法部門依法對罪犯行刑外,人們都會警惕、反對。何況刀殺、棒作為執法手段,早已成了過去詞。
槍殺、刀殺都能理解,棒殺是用棍棒把對方砸死,但“捧殺”則不同。它既不戳及皮肉、也不傷筋動骨, 但同樣可置對方一敗涂地。
棒殺與“捧殺”只半字差。“棒”是木字旁;木字劈納向下;“捧”是提手旁,提手則向上。邊旁不同 ,方向相反,目的相同。
棒殺與“捧殺”都是一種 “殺” 的手段。只不過“ 捧殺”更是一種陰險的殺手,或者說是一種更為隱蔽的方式。
它是一種“安魂藥”!可以使人昏昏欲睡、飄飄似仙,甚至騰云駕霧......
它是一種“強激素” !可以捧一部人、壓一部人,挑撥族群矛盾,制造社會分裂......
它是一種“烈性酒”!喝過后即使對方不動刀槍,自己也許會 止步行軍、甚至 御除武裝......
它是一種“興奮劑”!人們可能不知不覺地在酒香、花叢中;在偉大...萬歲!萬萬歲!!等一片掌聲、歡呼聲中 從天墜落......
敵人的棒殺比較容易察覺,所以可能及早防制。
但是面對 “捧殺”這種 “裹著花衣的糖彈” 往往容易失去警惕。俗話說:明槍易躲 、暗劍難防嘛!
因此對于那些明顕具有“捧殺”目的的 言行 更要格外警惕!警惕!!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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