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商品經濟造成農村這么窮!
——給老同學的信 老同學:你好!中國農業問題專家李昌平問:中國農村為什么這么窮?我的回答是,因為商品經濟造成中國農村這么窮!李昌平同志列舉了十一條原因其實就是商品經濟的范疇! 勞動者2013年9月15日 李昌平:中國的農村為什么這么窮? 農業問題學者李昌平在走訪了數個西部農村后,深刻剖析了農村貧窮的原因:資源少、農民素質差、扶持力度弱都是借口!以下是李昌平數年前在中國農業大學的演講稿節選。
我先從一個故事開始。我到了某地區的一個鄉,那個鄉有14000人,有錫礦、鉛礦、煤礦,每天從這個鄉拉出去的礦產值約40萬。開礦的是浙江、四川、云南的"大老板",他們每年給鄉政府提供的稅收不足50萬,但來來往往的運礦車輛,每年損壞路面用以維修的資金不少于150萬。礦開了,環境破壞了、資源沒有了,并且礦是有毒的,礦工沒有任何勞動保護,每個礦工在礦里只能工作三個月就不能再工作了,時間長了有生命危險。這樣的勞動,每個礦工的工資不到300元/月。如果你到礦上看到那些礦工,你的第一感覺是這些礦工和牲口沒多大的差別。不生活在那樣的環境中的人是很難理解"寧可累死,不可餓死"的現實選擇的。
第二個故事:我去的一個貧困縣,那里的原始森林是九十年代以來砍伐的,砍樹的時候沒有任何補償,因為主流社會的人說森林是國家的,砍伐森林自然不關當地人的事了。沒有砍伐森林的時候,當地人主要以狩獵為生,輔以簡單的農作,生活還是比較舒坦的。樹砍了之后,當地人不得不從狩獵生活轉向農耕生活,千辛萬苦地造了梯田。最近幾年,說要保護環境,防止水土流失,政府強制當地人退耕還林。森林砍了,沒有補償;辛辛苦苦開的梯田,一個文件下來,說補給你每年三百斤糧食,給5—8年就了事。我身臨其境的時候,無比地羞愧。很多人講保護環境的時候表現得無比善良和慈悲,而面對弱勢的同胞卻是如此的不道義! 當我走進貧困的深處面對貧困的時候,我實在沒有理由指責在貧困中掙扎的人們。經過長時間的思考,我對貧困有了更清晰的理解。至少有十幾種主要的限制窮人權利、導致貧困的不合理制度,需要我們重新檢討:
1、產權制度
上面的兩個故事都與產權制度有關。礦產資源屬于國有,國有是誰有呢?誰有權審批礦產資源開發,誰就代表國家了。有人會說,國民分享稅收啊,誰代表國家征稅呢?當然是幾個人的事。一噸煤35元—50元的稅收,可是一車裝10噸卻只算5噸,白天運10車計稅,晚上100車不計稅。就是征了稅,當地的老百姓又如何實現分享稅收收益的權利呢? 如果說森林、礦產資源是國家的,窮人分享不到收益也就罷了,但本來是窮人的財產,少數人代表"國家"也要占有。比如說,農民集資辦的公路、橋梁、水利設施等等,產權都不屬于農民。既然是農民集資辦起來的,為什么農民沒有產權收益呢?如果把農民投資的電力、交通、能源、通訊等等基礎設施,都讓農民分享產權和收益,農民也不至于這么苦、這么窮。不僅如此,到八十年代后期,國家鼓勵農民辦糧食加工廠,一個加工廠要投資幾十萬、幾百萬。到了九十年代,國家一個文件下來,不允許農民經營糧食了,農民損失慘重!國家不承擔任何責任;八十年代政府鼓勵農民販豬、宰豬,九十年代,要"定點屠宰",農民辦起來的生豬"一條龍"全垮了,誰也不賠啊;八十年代后期,允許農民經營種子、農藥、化肥,九十年代,供銷社重新專營,把農民害的可苦了。農民由此所負的債是一代人、兩代人都還不清的。城里的企業破產了就破產了,農民的企業被逼得破產了,錢還是要還的。農民怎么不窮啊!
2、財政制度
農村電、電話是農民自己集資建起來的,城里電、電話是國家投資的,城里人用的電和電話比鄉村便宜;農村的學校是農民自己集資建的,農村老師的工資是農民自己開的。城市里的學校是國家建的,城市里老師的工資是國家財政開的;城市里的公路是國家修的,一公里就是好幾百萬甚至千萬,農村里的公路主要是農民自己修的。農村幾乎所有的基礎設施建設都是農民自己集資的,當然國家也有財政支持,但那是杯水車薪。都是中國的公民,在占有財政資源方面,標準是不一樣的。
3、社會保障制度
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不覆蓋農民的,談社會保障制度,對農民來說,還太奢侈。這個極大的不平等說也是白說,不說也就罷了。但不能破壞農民自己的保障制度,即不能剝奪農民擁有土地的權利。那些生活在貧困地區的農民,一旦失去土地,他們怎么生活?我們為這些失去土地的人提供了什么樣的社會保障呢?
4、金融制度
城里人可以用身份證從銀行貸款買房,鄉下人不可以;城里人可以用房作抵押貸款,農民的房子也是房子,為什么不能用他們的房子、土地去抵押貸款呢?農民的財富也是國民財富的一部分,也是人民幣的基礎,為什么中國的銀行不承認呢?如果我們農民的山、農民的地、農民的房,也能在銀行里抵押,那農村也不缺投資,農民也有錢發展。現在,農民貸款生產農產品供城市人享用,貸款也是那么難,利息還高于城里幾倍。外國銀行不下鄉,中國的銀行也進了城,國家又不允許鄉村民間金融存在,難道農村指望太空人提供金融服務不成!
5、稅收制度
農民的人均收入是(每年)兩千多塊錢,不是可支配收入,這些收入中還含著種子、自己和牲口吃的糧食。國家按農戶農產品產量的百分之八點四來收取農業稅,但如果把農民自己消費和投入生產的這一塊除開,那肯定是百分之二十幾或更高的稅率了。再如果把糧食加工流通環節的稅率考慮進去,農業的稅率可能就在百分之三十幾以上。一個農民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就只有幾百塊錢,要交稅;城里人一個月有幾百塊錢的社會保障。城里人做生意虧本,可以不做;農民種地虧本,可不可以不種?不種(的話)可不可以不納稅?不可以,不種地照樣納稅。農業是最弱質的產業,農民是最弱勢的群體,卻面對最不優惠的稅收政策。農民怎么不貧困呢?
6、資源的配置制度
就說說扶貧的資源配置制度吧。國家的扶貧資源是屬于窮人的錢,這個資源是由誰來配置的?是干部來配置的。誰跑步"錢"進、誰跑得勤就給誰。跑到扶貧資源是要成本的,資源通過一級一級的下撥是要雁過拔毛的。這些資源到了項目點、到了社區該怎么使用,還是沒有窮人的發言權,還是國家干部說了算。不少貧困地區搞工程招標,誰主持,是干部,誰有權參加投標,極少數有錢的人,窮人在哪里呢?占99%的窮人被排斥在外了。如果法律制度來配置扶貧資源,肯定會比干部權力配置更有效力;如果資源到了社區,由老百姓主導資源的使用,就可以用很少的錢辦很大的事,因為中國農村有的是過剩的勞動力。但在不少地方,扶貧資源和公共資源配置成了權力和權力、權力和資本的交易游戲。
7、教育制度,醫療制度
這兩個制度差不多,只說教育。人們似乎公認:"教育改變命運"。中西部的教育能改變中西部人民的命運嗎?我看不能,反而使它們越來越苦難。我在我的《扶貧日記》里寫過一個高中生,他的父母親為了培養他,借了一身的債,他高中畢業到城里打工,每月的工資400元,要用十幾年的時間打工來還債。他說只要還清債攢夠2000元錢,他就準備回到他的那個小山村去結婚,再不來打工了。那時候他大概也有40歲了,不回山里城里人也不會要他打工了。現在的農村教育是什么?貧窮的父母親,負了一身的債,支付了巨額的教育成本,好不容易培養一個高中生。高中生給了父母什么回報?沒有!他把20—40歲黃金的時間給了城里,他得到了什么?沒有!到了40歲,快要老了,城市和發達地區不要他了,把養老的包袱又甩給了中西部,甩給了窮人。教育是不是抽水機?教育不斷地把中西部的資源向發達地區抽,不斷地把窮人的資源往富人抽啊! 我讀小學時,幾毛或一塊錢讀一年;初中時,一年兩塊錢;高中時,三塊五塊讀一年;大學時,國家一個月補貼20多塊錢,35斤糧票。現在我的孩子讀書呢?小學100多,中學1000多,中考把錄取分數線提得高高的,缺一分100元、幾百元不等。現在我們讀大學,國家給一點錢甚至不給,更多的是學校收錢。我計算了一下,從1985年到目前為止,農產品的價格漲了不到7倍,相當于農民的收入(在價格上)長了7倍。但現在農民教育支出漲了幾百倍甚至幾千倍,你說農民怎么不窮!農民能夠賣的一點錢,就被我們的教育吸得一干二凈,農民是要負債來培養自己的孩子,并且是給發達地方培養人才。
8、就業制度
很長時期,政府談就業、失業問題,只談城里人,農民不在這個話語里。直到今天,勞動法能保護的還是城里的職工,失業保障與農民工沒有關系。北京上海這樣的城市依然還存在嚴重的就業歧視。更為嚴重的是在財政稅收資源解決就業問題時,農民依然是極少考慮的,常說的再就業工程根本與農民無關。國家的金融資源也偏向解決城市居民和國有企業職工的就業,每年有數百億的貸款給了國有企業;證券市場也有更多的資源被輸入國有企業。重要的職能就是保障就業。誰給了農民這樣的政策資源呢? 解決農民的就業是不是沒有辦法呢?不是的。國家有很多機會可以為農民提供就業。例如,1998年大洪水后,國家拿出數百億元治理大江大河,長江大堤每方土12元,這樣的好事給了大企業家做了,大企業家轉包給農村的拖拉機施工,每方土3.6元承包出去,一方土坐地凈賺8元多。如果從農民就業的角度去考慮,幾百億可以解決多少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數百億收入。再如,農村還有很多的水利工程待建,有的是要恢復原有功能。假如國家一時拿不出錢來,可不可以讓農民先干上,發給農民勞動工積累券,農民可以憑券購買教育、醫療等服務或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主流社會,面對農民就業難的時候,總是指責農民文化水平低,素質差,不適應城市社會,不適應市場經濟等等,全是歧視性的語言。根本的問題是我們沒有把農民的就業問題當成是"國民的基本權利",沒有把創造農民就業崗位當成政府的基本職責。中國的農村什么最多,勞動力最多。每天有幾億農民沒有活干,能掙錢的活專給有錢的人干,你說農民能不窮嗎?
9、工資制度
工資制度是一個最大的抽水機。城里人的工資里面包含有結婚、生兒育女、孝敬父母的部分,還有再教育和養老部分。農民工的工資呢?它包含這些嗎?不包含。農民工一個月就500元錢左右,他們不可能完成勞動力再生產、承擔不了贍養老人的義務,自己養老的問題也無法解決。根據陸學藝、郭書田等先生的計算,每個農民工在城里創造的價值是25000元,但每個農民工得到的平均工資只有6000—8000元(這是高估了)。城市和發達地區每年從農民工身上得到16000元以上的剩余價值。如果進城的農民工是1億人,那么農民每年被剝奪的就有1.6萬多個億。工資制度對農民工嚴重的不人道,會導致一系列嚴重的后果。據統計,全國現在有千萬以上的娶不起媳婦的農民和農民工。鄉下的女孩子都嫁到城里去了,她們不愿意在鄉下找一個養不起孩子和老人的老公,有的女孩子做二奶也不愿嫁給"足馬"為妻。社會學家樊平呼吁,農村"美女"的流失將導致農村社會"荒漠化"!我們追求的城市化難道要以農村社會"荒漠化"為代價嗎?
10、土地制度
土地制度可能是第二大抽水機了。憲法規定,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所謂集體所有,就是村民共同共有。但農民的土地不能自主地進入市場交易,只能先給國家征用,再由國家出賣,國家征用1畝地幾千、幾萬不等,轉手就賣幾萬、幾十萬、幾百萬不等;農民自己在自己的地里蓋廠子可不可以?不可以,還得先給國家征用了再買回來;農民在自己的地里挖魚塘可以嗎?不可以,要挖也得出錢給國家。據統計"國家"每年從農民的土地上拿走數百億甚至更多的錢。
11、干部制度
但我說的是另外一個問題——干部制度也是一個抽水機。干部是上面提拔的,要當干部就只有找上面。想當干部就要跑步"錢"進,不跑步"錢"進想提拔,難!所以每年用于跑官的錢不是個小數目。這些錢從哪里來呢?當然是公款消費了。我提拔了,付出了很高的成本,怎么辦?有權不用,過期作廢,趕緊用權力從老百姓身上尋回來。提拔的干部越多,干部換的越勤,老百姓的負擔就越重,所以干部制度也是個抽水機。如果干部選拔權在人民,公布干部的權力在人民代表大會,當官就要給老百姓送禮了——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要是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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