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應及時調整立法, 否則國家尊嚴屢受侵犯!
南京市政法委書記 — 堂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高官, 卻置民族尊嚴于不顧, 見利而忘義, 在日本人公然背叛歷史、侮辱中華民族的尊嚴時竟然叫都不會叫一聲, 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只在南京一官員身上嗎? 絕對不止!
這種人為什么會一時犯糊涂呢?因為國務院的一些人在搞私有化方面的法制忙過頭了,以至于對民族文化與國家尊嚴正不斷受侵犯的社會問題或故意疏忽,或置之不理!
因此, 當前最重要的立法, 應當是立法保護國家尊嚴與民族文化, 將孔子、孫中山與毛澤東共同確認為東方文明的象征, 明確界定象征民族尊嚴的英雄榮譽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做到這一點后, 國務院才不是在瀆職!
假如在這方面故意拖延, 甚至輕重緩急倒置, 并進而公然對民族文化與國家尊嚴屢受侵犯這一嚴重問題置之不理, 那么國務院是在故意瀆職!
假如這方面被故意忽視, 而另一方面卻在加緊私有化的法制游戲, 那么這種作法就是對法制公正所需要的健康土壤 – 民族文化與國家尊嚴的客觀基礎被不斷破壞而麻木不仁, 那么, 這到底是共和國的國務院, 還是某些人的宅院?
這方面如拖延得越久, 改革被扭曲的后果就越嚴重.
作者: 共同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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