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的“烏紗帽”是誰給的?
理直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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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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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烏有之鄉
貪官的“烏紗帽”是誰給的?(原創)
據人民網盤點:回首2010年中國反腐路,一大批旨在肅貪倡廉的新規不斷出爐,劍指各類腐敗現象。同時,對于貪腐官員,以毫不手軟的態度查辦懲治。據媒體報道,這一年共有4名省部級高官落馬,分別是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家盟,國家藥監局副局長張敬禮,江西省政協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宋晨光,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劉卓志。此外,黃松有、陳紹基、王華元等12名省部級官員也在今年領刑。 這些省部級高官的落馬,無疑是證明了中共中央反腐的態度和中紀委查辦大案要案的力度,同時,也看到了中國官員腐敗現象的嚴重程度和反腐工作任重道遠。
與此同時,人們也在思考:這些貪官為什么像“割韭菜”一樣,割了一發又一發?有些貪官又為什么要等到“長”大了“長”老了才割?從一般官員升到省部級高官,這不是十年八年的“道行”能“修練”成功的,難道他們在升到省部級高官之前就不是貪官嗎?難道這些人都是一天之內變成貪官的嗎?如果不是,又為什么事先不但“沒有發現”?“沒有查處”?反而讓這些貪官的“烏紗帽”越戴越大?人們不禁要追問:這些貪官的“烏紗帽”又是誰給的呢?,
舉例說明吧:
例1、周光全擔任巢湖市委書記期間,跑官要官、花錢買官幾乎成了眾人心照不宣、習以為常的潛規則,不遠千里去送錢,不惜重金買提名。起訴書顯示,2001年6月,時任巢湖市秘書三科科長姚雪風得知周光全在中央黨校學習,遂趕往北京,送給周光全1萬美元,請求周幫忙調整崗位。2002年6月,周光全安排組織部將姚雪風作為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人選予以考察。同年7月5日,周光全主持市委常委會,任命姚雪風為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吳某原是巢湖市下轄某縣的縣長,2003年7月的一天,吳向周光全匯報工作時,提出了當縣委書記的想法,周答應考慮。周光全后來安排組織部門將吳某作為無為縣委書記人選進行考察。同年10月,在周光全的主持下,吳某被任命為無為縣委書記。為感謝周光全,吳某前后6次送錢。
例 2、賣官書記”處于一地權力金字塔頂端,必然禍害一方黨風政風。吉林省白山市政協原副主席李鐵成在擔任靖宇縣委書記期間,6年里將全縣500余名干部調整了840余人次,收受賄賂114萬余元,將200多名科級干部的命運完全掌控在自己手里。安徽定遠原縣委書記陳兆豐任職期間,定遠縣流傳著這樣一句話:“不跑不送,降職使用;光跑不送,原地不動;又跑又送,提拔重用。”涉嫌向陳兆豐買官并如愿以償者達100多人。
例 3、2004年2月12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濟南被注射執行死刑。王懷忠是建國以來第三個被執行死刑的省部級高官。王懷忠任阜陽市委書記期間,阜陽市委市政府正副秘書長最多時配23人。 對于王懷忠涉嫌腐敗的問題,上級組織曾做過多次調查,但由于種種原因一時沒能深入下去。這使得王懷忠的氣焰更加囂張,他曾在大會上狂稱:“感謝紀委,查我一次提拔我一次,查我十八次提拔我十八次”。宣稱“阜陽是王家的天下”。他違背黨的干部路線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濫用職權,獨斷專行,任人唯親,賣官鬻爵。甚至把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書記和組織部長找來,當場口述干部任命名單,并安排作為組織部意見提交書記辦公會。1998年12月,王懷忠一次提出了75名干部任命意見,讓組織部長作為組織部的意見向書記辦公會匯報,對有不同意見或考察明顯不合格的干部,仍強行安排。阜陽市原來兩個干部因和王懷忠個人關系密切,王一手安排他們任副市長,后來兩人均因受賄被立案查處。
例 4、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杰受賄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成克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成克杰死刑。至此,成克杰長達10年、涉及百余人的違紀違法事實全部曝光,他也因此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因腐敗被判處死刑的國家領導 。
1994年初至1998年初,成克杰分別接受合浦縣原副縣長甘維仁、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原局長周貽勝、自治區計委服務中心原主任李一洪的請托,利用職權,使甘維仁先后晉升為北海市鐵山港區區長、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向有關部門推薦周貽勝擔任北海市公安局局長,推薦并批準同意李一洪擔任自治區政府駐京辦事處副主任。成克杰單獨或與其情婦李平接受賄賂合計人民幣28.8萬元、美元3000元。
看了以上的一些案例完全得出這樣的結論:貪官的“烏紗帽”有可能是貪官給的;有可能是庸官給的;有可能是昏官給的;有可能是······給的。
反正不是毛主席給的!!也不是人民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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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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