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行政強拆后仍有憂慮
看到電視上披露國家將立法廢止行政強拆,老小孩雖然世故,還是激動了好一陣.強拆那個東西,我一見到就沒有好感.人家的房屋和宅基,不是偷來搶來的,住得好好的,又有法律罩著,你要發(fā)展你的什么,要動人家的私產(chǎn),跟人家好好商量不行?自定一個框,去把別人裝,幾下沒談攏,就搞強拆,美其名曰愛你沒商量,這是什么狗屁邏輯?
國家因公益需要或其他需要,列個規(guī)劃作些拆遷,也是情理中的事.辦好了利國利民,皆大歡喜.老小孩見過九十年代以前的許多拆遷,都拆得當事人眉開眼笑的.城郊有的居民甚至盼望政府來拆遷,被拆遷是一件喜事,好多人上門祝賀.奧妙其實簡單,真正的互利雙贏.即使國家暫時虧點錢,那是為以后的大利而投入.說什么拆遷人(注意不是被拆遷人)要虧得怎么怎么的,一樣是屁話.說這種話的人往往是那些名聲很臭的開發(fā)商,一邊叫苦一邊削尖腦袋鉆項目,行賄的東西生怕送不出去,他們是在獻愛心找苦吃?鬼才相信.
老小孩當過被拆遷戶的,時間是在2001年.那年的情況如何,讀讀當時中國法制報的文章<<中國房地產(chǎn)黑幕令人心寒>>就知道了.開發(fā)商們手中都有國家旗號,都說自己是政府行為.幾乎每一個工程都會出現(xiàn)強拆的.那時的強拆還有一種方式:先予執(zhí)行!老小孩給開發(fā)商接觸沒兩天就挨上那個東西了.官員們聰明得很,那個時候就沒有搞行政強拆了,都是由法院出面,法院里有指定的法官!開發(fā)商只需走走"程序"的樣子,保證后來法官的裁定跟開發(fā)商先前講的東西沒有區(qū)別!老小孩天真,就去找人大監(jiān)督,除了讓人大那位老主任氣得跺了幾次腳外,什么作用也不起.這時就有好心人出面相勸了:不要這里那里跑,公檢法也要受黨委政府領導的嘛.識時務者為俊杰,你是知識分子不懂這個?苦撐了一陣終于敗陣,好不窩囊!
所以,我那個激動很快就消逝了.我國現(xiàn)今的法不可謂不多,條款也細,為何就是管不住人,管不住事?于是,腦海里那個常談又出來了:監(jiān)督機制在哪里?過去的機制被否定了,新的東西該出來呀!
我們呼喚這個機制!
但愿我們盼出的新法是完備的新法,讓拆遷平安和諧,利國利民.
但愿盼出的新法是完備的新法,讓拆遷平安和諧,利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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