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堅定支持《國防動員法》!
盼望已久的《國防動員法》終于出臺了,我發自內心的完全表示支持,其意義無須我去詳細解釋,一個國家不管在什么時代,可以做到盡量回避戰爭,但是決不能漠視戰爭的存在,決不能認為戰爭會永遠消失,不管國家處在強盛時期還是處在貧弱時期,國防意識永遠都要有的,作為一個公民,支持國家的《國防動員法》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沒有人能夠以任何理由進行反對,除非你不擁有中國國籍。
部分人士對新的《國防動員法》持消極態度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有些人以腐敗為理由回避自身的國民義務是一種典型的假愛國行為,任何國家都有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只不過存在問題的方面不同而已,但是,任何國民對自己國家的保護都不能因內部存的問題而抵制國家抗擊外敵的意志,把國內問題與國家安全混淆起來的作法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晚清政府腐敗嗎?當然腐敗,但是,面對外敵入侵,中國人民毫不遲疑地挺身而出,堅決的、勇敢地走上愛國、救國、抗敵的英勇斗爭中,誰能否定幾千萬為國犧牲同胞對中華民族所作出的偉大貢獻?沒有人會因為痛恨清政府腐敗而否定他們的歷史功勛,政府在努力解決自身問題的同時對長遠利益做出規劃是完全正確的,保衛祖國就是保衛自己,在戰爭到來之前,服從國防動員就是保護全民族利益。
中國政府從過去到現在,從來都沒有放棄對強權的反對,從來都不會在強權面前低頭,我相信以后更加不會,《國防動員法》的頒布更加進一步表明了黨和政府勇于面對未來新霸權主義的正確態度,是國家對未來可能出現的任何局面的一種提前準備,是中國國防建設的一種正確部署,她有效規范了政府和人民在面臨戰爭時所承擔的義務,為打贏任何可能的戰爭做出了必要的配合軍方的準備,是打贏一場戰爭最重要的構件之一,這部法律在我看來,是近幾年來少有的具有歷史意義的一部好法律。
作為一個公民,我除了支持《國防動員法》規定的義務以外,愿意作出更多的承諾:一,只要戰爭需要,只要得到機會,本人愿意任何時候聽從國家召喚;二,如果不夠資格上戰場,本人愿意戰時以志愿者身份走上任何需要我的地方;三,如果面臨戰爭,我愿意上交所有的個人財產。
孫錫良(轉載須署名)2010年2月27日星期六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