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時評“打擊暴力與傾聽民意”這篇關于“通鋼事件“的評論從標題上看,既主張打擊暴力又主張傾聽民意,似乎立場不偏不倚,非常公允。但細讀全文后就可以發現,該評論實際上是在拉偏架。
文章一開始就提出了一個觀點:“各方不同的利益訴求是一種客觀存在,但如果恣意把一己意愿變成一種暴力表達,社會就不能在正常的軌道上運行。”
各方不同的利益訴求確實是一種客觀存在,但是不同的利益訴求在性質上有很大的不同。例如,有民營企業家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訴求,有政府官員追求政績的訴求,還有工人階級爭取生存權的訴求。,有強勢群體的訴求,有弱勢群體的訴求等等。這些訴求中有合理的,有不合理的,有正義的,有非正義的。文章無視各種利益訴求的具體不同情況,統統視為一種客觀存在,一視同仁,本身立場就已經站偏了。
任何一個利益群體,如果能從正常合法渠道得到自己的利益訴求,誰也不會用暴力的方式去追求、維護自己的利益。因為用暴力方式表達利益訴求成本是最高的,它往往要以流血甚至生命為代價的。人們之所以使用暴力,往往都是迫不得已。“官逼民反“這句成語就說明了這個道理。
就拿“通鋼事件”來說,就是一件典型的官逼民反的事件。建龍重組通鋼,通鋼上至董事長與多數高管,下至普通職工,全部堅決反對。這充分說明:重組極大地損害了通鋼企業和廣大職工的利益。面對董事長與多數高管集體辭職的抵制,吉林國資委不思悔改,反而霸王硬上弓,讓建龍直接接管通鋼,這才釀成流血事件。
所以,不能一味指責工人群眾“恣意把一己意愿變成一種暴力表達”,而應深入反思:工人群眾為什么不依靠正常合法渠道追求、維護自己的利益,而要用代價極高的暴力方式解決問題?原因很簡單,就是前一條道路已經走不通了,工人群眾是被逼無奈才走上暴力抗爭的道路的。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沒有通鋼工人群眾的7.24抗爭,吉林當局和建龍集團能夠宣布永不重組通鋼嗎?
文章提出了解決利益各方沖突的方法:“政府需要切實保障各方利益主體的相對均衡。如果基層民眾能夠通過工會、職工代表大會、居委會,以及各種社會中介組織,特別是司法、信訪等渠道,自由而充分地表達自己的利益和呼聲”。這個方案我看沒有什么價值。資本家要追求利潤最大化,工人要得到自己的全部勞動成果,這二者是水火不相容的,不可能達到什么相對均衡。至于” 自由而充分地表達自己的利益和呼聲”,也是一句空話,因為工人階級要求的不僅僅是表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實現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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