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鄧玉嬌事件之后,俺就老是在想這個問題:罪與無罪怎么來判定,尤其在一個階級社會里。
在無階級社會,比如原始社會啊,未來的共產主義社會啊,罪與無罪可能很容易判定的。但是在有階級的社會里,有時候就頗為犯難。
象家喻戶曉的黃世仁與楊白勞這兩個典型人物,誰有罪呢?右派網友不是就在網絡上叫嚷,要為大地主黃世仁翻案嗎?他們說:剝削有理,黃世仁雇傭并養活了楊白勞,楊白勞欠賬不還,還阻攔讓喜兒去黃世仁家陪老爺“娛樂”抵債。欠債還債,天經地義。楊白勞有罪。后來共產黨解放軍還鎮壓了黃世仁,更是有罪,要平反啊。
俺有個朋友是某學院副院長,爺爺、外公家都是大地主。他也曾經很感嘆地對俺說:當年咱家是良田千頃、騾馬成群、金銀成箱、下人無數啊,可惜那時候不實行現在的好政策。他眼里,他爺爺外公和現在的中外老板們一樣是無罪的,是共產黨的政策搞錯了。
前些時,咱們一些同學給俺尊敬的一位老知識分子做壽。那老先生夫婦都出身于大地主家庭。聽得大家紛紛批評時政,他也一時興起,脫口而出,語驚四座。他說什么呢?說“共產黨的政策從一解放就是錯誤的”。他看俺瞪住他了,自覺失口,后來就一言不發了。
俺說這些做什么呢?是想說明,就是眼下,要判定誰有罪、誰沒罪,也是各人說各人的,要搞準有點難。難在各人的立場不一樣。階級社會里,有個階級立場問題。
還拿鄧玉嬌事件做例子。站在勞動人民的立場看,明明是兩個流氓官員企圖強奸少女,被正當防衛刺死刺傷,怎么后來判下來還是少女“防衛過當”有罪,被優惠釋放,而那強奸犯官員和容留賣淫的老板倒沒罪,沒判刑呢?叫人看不懂。是不是站在走資右派立場上看,“娛樂”窮人家女兒是正當的合法的應當產業化陽光化的,而窮人家女兒有錢不賺還要反抗被“娛樂”則是神經不正常的有罪的?
推而廣之,私企違憲侵吞公有資產迫害工人階級是正當的合法的,而工人階級憤怒反抗保衛公有資產則是憤青暴民是有罪的?私企老板用低薪高負荷超【八小時工作制】迫害工人以致累死病死被迫自殺是抓經濟有功無罪,工人群眾因此反抗群毆老板就是有罪需用無產階級專政工具侍候?
據說指導咱們思想的理論基礎還是馬克思主義的。馬克思同志怎么看這些社會問題,領導干部和專政機關的同志們應該比俺清楚。階級斗爭,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階級社會里,判斷有罪無罪有個階級立場問題。紅軍殺惡霸地主是階級斗爭,白軍殺根據地人民也是階級斗爭,不能用一般刑法來判斷。判斷階級斗爭中的有罪無罪,要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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