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周市長被原諒,那劉青山、張子善就不該殺!
劉青山,1914年生人,被捕前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
張子善,1914年生人,被捕前任天津地委書記。
二人案發時37歲。
二人都做過很多有益的工作,有功績。
1951年12月14日 ,河北省委向華北局提出了對劉、張二人的處理意見:“我們一致意見處以死刑。” 12月20日 ,華北局經研究后向中央提出了對劉、張的處理意見:“為了維護國家法紀,教育黨和人民,我們原則上同意將劉青山、張子善二貪污犯處以死刑(或緩期兩年執行),由省人民政府請示政務院批準后執行。”當時之所以加“或緩期兩年執行”,是考慮到中央決策時有回旋的余地。
當時擔任天津市委書記的黃敬,曾在冀中擔任過區黨委書記,是看著劉、張成長起來的。在公審大會召開之前,他找到當時還兼華北局第一書記的薄一波,說:劉、張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干部中影響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薄一波如實地向毛澤東轉達了黃敬的意見,毛澤東聽后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二百個,二千個,二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黃敬同志應該懂得這個道理。
“傷痛,萬分傷痛!現在已經來不及說別的了,只有接受這血的教訓一條!”這是張子善的遺言。
“拿我作個典型吧,處理我算了,在歷史上說也有用。”這是劉青山遺言。
哈哈哈
如果小周市長被原諒,那官員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品行惡劣!
如果小周市長被原諒,那官員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帶有官僚習氣!
如果小周市長被原諒,人民就要受氣,人民就要倒霉!
如果小周市長被原諒,清華、北大的論文就會抄襲得更嚴重!
如果小周市長被原諒,這個世界就真得是非不分,黑白顛倒了!!!
一句話,小周市長該殺!
當然,這里的殺,不是殺人。
應當給出路。
在大是大非問題上犯糊涂,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因行小仁,而對人民犯罪,這些年我們見得太多了。
但愿這一次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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