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地方行政當局近幾年干的無數蠢事中,最愚蠢、最白癡的一件莫過于各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建立以及對城管人員野蠻執法行為的姑息縱容。
翻開各地的都市類報紙,你就會發現,有“城管打人”、“城管行兇”、“商販暴力抗法”等內容的新聞屢見不鮮,城管局的“尊容”隔三差五地總要在各大報紙的本埠新聞版上露一露,而無論在事發現場的圍觀者中還是通過媒體得知此事的讀者中,這類事件引起的情緒幾乎都是一樣的,那就是對被執法者的同情和對城管部門一邊倒的憤怒與指責,人們把這些城管隊員叫作土匪,稱他們為流氓。
掀車搶秤、砸攤收貨,稍有不滿便拳腳相加、大打出手,通過城管人員的胡作非為,人們看到了地方當局莊嚴威儀的外表后那一副令人吃驚的流氓相,這副流氓相本來是應該在深宮和密室中才露出的,如今卻生怕人們不知道似的,公開暴露于城市的光天化日之下。
這種自曝其丑的行為無疑對地方當局的執政形象造成了嚴重的損害。不幸的是,地方當局對這一點似乎仍渾然不知,或者根本就抱一種無所謂的態度。面對千夫所指,他們振振有詞:
加強城市管理不對嗎?維護市容市貌有錯嗎?至于野蠻執法,現在刁民太多,不強硬一點,行嗎?
很多身臨第一線的城管執法隊員也對輿論的指責憤憤不平。上海市普陀區城管大隊第八分隊副隊長陳銘在一篇被許多網站廣為轉載的文章中認為:執法中往往碰到兩種情景,一種是當事人作出可憐狀,以博得過路群眾的同情,造成很多百姓對城管誤生“不文明”的印象;另一種是當事人抗拒執法,毆打城管隊員。他抱怨說,一些媒體接到投訴僅到現場問幾個人就報道“城管打人”,這是失實報道,誤導讀者,使城管聲譽嚴重受損,也使眾多執法隊員深感委屈。
公平的說,陳銘的抱怨確有幾分道理。一方面要按上級命令維護市容,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對普遍的抵制和排斥,這些城管隊員確實也很不容易。
但是,我們要問的是,明明知道不得人心、明明知道在實踐中必然會挑起甚至激化矛盾,為什么地方當局仍然視而不見、仍然要執意推行?
是為了搞好環境衛生、改善市容市貌嗎?
是為了建設花園城市、提高城市品位嗎?
是為了創造投資環境、促進城市發展嗎?
也許,這些都是正大光明的理由,是值得力排眾議、強力為之的做法,是以小惡為代價,求取大善的上策。和這些冠冕堂皇的理由相比,城管與市民小小的街頭沖突有什么關系呢?拉扯推搡了幾下,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掀了幾個水果攤、沒收了幾輛三輪車,又能造成多大的損失呢?
的確,比起腐敗官員動輒成百上千萬的貪污受賄,比起刁官酷吏的玩忽職守、欺上瞞下、草菅人命,城管的行為只能算是“小惡“。然而,這“小惡”卻有著最致命的效應,足以造成最嚴重的惡果!因為它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街頭巷尾之間,它直接刺激著人民的眼睛,它把公權的蠻橫、地方當局的兇殘赤裸裸的展現在人民面前!它毫不掩飾地把大棒砸向我們社會最弱小、最無助、最引起同情的一群――下崗的工人、進城的農民,它無情地踐踏著他們的尊嚴、剝奪著他們賴以謀生的手段!
在我們這個基尼系數已接近0.5、貧富差距已排名世界前列的國家,在我們這個階級和階層的分裂和對立已經到了劍拔弩張地步的時代,一顆小小的火星就足以引起一場熊熊大火。震驚全國的2004年“萬州事件”起因于冒充公務員的臨時工與一個人力挑夫的幾句口角,為什么地方當局的當權者還不吸取教訓、在眼下官民對立已到如此嚴重程度的情況下仍然到處為這種對立創造條件,撒下不和的種子,火上澆油,唯恐天下不亂呢!
古人云:禍患常積于忽微。城管的野蠻執法或許只是小惡,然而,它卻是足以引發社會動亂的危險的導火索。小惡不除,必至大禍!地方當局諸公其三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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