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評論城管副隊長犧牲一事,何妨多了解一些后再下定義?
刀鋒
從北大出來,向南走至中關村一橋向左拐上北四環路,就是在這個地點,上周一名無照商販刺死了一名正在執法的城管監察隊副隊長。
提起這個地方,我是深有印象的,這里每天聚集著無數販賣哈密瓜、賣烤腸、賣盜版、賣假發票、賣黃色物品、賣假證件、刻假圖章一些人等。就是那名被報道傷人的小販,我也頗有印象,一次是因堵車在這里,正好目睹了一對青年男女購買了他的烤腸,女子不知為何因對腸產生懷疑要退掉,小販即不依不饒了起來,揮刀恫嚇砍砍殺殺的,嚇得青年男女慌忙跑上公交車連錢也不敢要回;另一次則是最近,因近期雨水較多,路上積水嚴重,行人紛紛擁擠在便道上,這些小販卻占據著道口給行車交通帶來十分的不便,悶熱潮濕的天氣加上這烤腸、烤毛蛋的肉臭味彌漫,給我留下足夠深刻的印象。
為了維護良好的地區治安狀況,保一方水土的人民安全,我曾多次向市公安機關、區委區政府以及區人大和政協提倡建議,就在七月份仍有材料遞交,要求加強對地區社會治安的維護,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對“兩懷人員”進行疏導,因為一些放假的孩子們居然能夠從“兩懷人員”那里購買到黃色光盤,這些“兩懷人員”利用國家對懷孕和哺乳期婦女的照顧逃避法律制裁,肆無忌憚的販賣違法物品。
從道理上講,社會對于無照商販的處理無外乎是規勸、處理、疏導的方法,可是在公安機關根本無法可依的情況下怎么處理呢?曾有記者蹲點觀察該地區社會狀況,發現一些頭目專門尋找懷孕婦女販賣違禁物品,為了逃避管理甚至要讓剛脫離哺乳期的婦女再立即懷孕,所以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不得不采取城管的“趕走”方式。我也曾認為政府應該疏導這些商販到附近的合法經營地區,可是有一些人就是做違法違禁商品的,怎么能夠讓他們合法經營呢?
再有,即使是經營貌似合法商品的商販們,理應讓他們辦理合法的經營執照,可是他們在商品合法的情況下,衛生質量能夠過關嗎?而且辦理經營執照需要提供身份證件,而中關村地區的無照商販中藏污納垢是眾所周知的,如果對有不良記錄的人去要求他們辦理經營執照,無異于是叫他們投案自首,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這次因為一名城管副隊長犧牲在彪捍的小販刀下,中關村地區的非法經營情況才得以曝光,此前多少群眾的呼聲都沒有產生效果,群眾受到多少傷害都沒有見到政府采取措施,只有政府執法部門官員的生命犧牲掉了,才見到有所反應,是不是太遲鈍一些了?我們一些政府職能部門對社會上一些現象采取睜一眼閉一眼的態度,恰恰是從客觀上是對非法行為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如果我們的政府把一些不良現象消滅在萌芽階段,還會如此助長這些歪風邪氣嗎?
雖然目前我們社會是在追求高經濟增長,但是政府卻不能被經濟高增長蒙蔽了雙眼,在高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要注意控制社會不良現象的發生,首先是要讓人民生活在一個安全的高經濟發展環境下。以往社會上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只局限發生在老百姓身上,這一次不安全因素體現在了政府執行部門干部身上,是政府相關部門的不作為產生的后果,用老百姓的話講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從這件事情上我們可以看到,群眾的要求并不過分,政府部門的干部必須要以滿足群眾的要求為目標,如果忽略了群眾的呼聲,那么這些引起群眾強烈不滿的現象終有一天會反作用到執法者身上,哪怕他是更高級的國家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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