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此文能使那些患敏感癥者羞死
一點前言
如果你是一位正義感很強的人,且患有高血壓或心臟病,那么,我請你先調整一下你的情緒,喝口水后,再慢慢閱讀下文,以保障你的安全。
讓我們先來看看一些法院系統的現狀:
【1991年8月,屈冬娥因魚苗池被沖與對方斗毆受輕傷,當年底提起訴訟。1994年,法院經辦人告訴其子伍云,沒有見到材料;后法院說被告不見了,而實際被告就在鎮上居住。2000年1月,衡陽市委書記梅克保批示要求迅速辦理此案;市委副書記李湘沅、黃忠彩等領導相應作出批示;衡陽市政法委、中院分別致函衡陽縣,要求迅速處理該案;衡陽縣政法委書記親自督辦;伍云弟弟的部隊也發函地方要求速辦此案;伍云一家不斷在人大、政府、法院上訪。在這樣的背景下,縣法院向市委匯報,收屈冬娥起訴費已用于車費。 2000年3月28日 ,案件首次開庭審理;2007年5月衡陽縣法院判被告犯故意傷害罪并賠償3000元。這場馬拉松官司硬是把屈冬娥逼瘋,患上精神分裂癥;屈冬娥在衡陽某中學當管理員的工作被辭退,索賠被駁回,治療費用讓這個家庭瀕于崩潰。那一紙判決距市委書記批示7年;距提起訴訟17年。
1994年11月,衡陽縣西渡二校初一學生小雨被12歲小圓打了一拳,右眼玻璃體機化、視網膜脫離。1995年小雨父母提起訴訟,2006年11月,法院才送達第三次開庭傳票。此時,被告小圓完婚兩月,當年案件代理律師,已變成蹣跚老人;老師大多已不在這個學校,有的承辦法官已經過世;根本無法了解案件情況。
1993年12月,凌能生等十余人毆打王澤平一家及親友,法院判決:凌能生等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兩年,但事發15年,終審判決七年,兇手仍沒有入獄。
衡陽二建公司職工劉華勉,1983年6月在工地裝卸石灰被撞傷提起訴訟; 1986年6月9日 立案;一審程序在石鼓區法院走了22年。該公司已破產,官司依然遙遙無期。】
以上黑括號中所述的四個案件,均發生在湖南省衡陽法院系統。(見 2008年10月20日 新華網)
以上只是幾個普通的刑事案件,下面再看幾個人命大案:
【 1988年3月8日 的中午,河南汝州市臨汝鎮彥張村兩個張姓家族因為宅基地上的樹木歸屬發生毆斗,造成一人輕傷、一人死亡,而兇手遲遲未歸案。從那時起,死者家屬走上了四處申訴之路……
當年,毆斗事件發生后,汝州警方在事發現場將張某及其兒子張現有抓獲,張某的另一個兒子張三有外逃。事隔5天后,張某被釋放。15天后,張現有也被放了出來。5年后,張三有回到彥張村。
張現有釋放回來后,死者家人曾問當時的汝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為什么把兇手放了,他說警方認為畏罪潛逃的張三有是兇手。但張三有回到彥張村后,警方一直也沒有抓他。
……
20年中,死者的妻子在各級司法機關和政府之間奔走,希望抓獲兇手;20年中,死者的大兒子張靈飛從一個8歲的兒童成長為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博士生。2005年8月起,博士生張靈飛加入了為父申冤的行列,他不斷向各級機關、人大代表寫信反映案情,先后寄出100多封特快專遞、500多封掛號信、800多封平信。張靈飛給近600位全國人大代表寫過信,光見過面的全國人大代表就有幾十位。哈爾濱工業大學校長王樹國也是全國人大代表,張靈飛的家庭情況以及他為父親申冤的事情引起了他的同情和重視。 2007年4月5日 ,王樹國寫信給河南省有關領導說:“茲有我校學生因父親被殺案件向我反映情況,本人對此事非常關注,特以哈爾濱工業大學校長、全國人大代表的身份懇請您關注此案,督促相關部門人員盡快查處。”半個月后,王樹國收到了河南省有關領導的回函。
2007年4月23日 ,汝州公安局長成立了兩個專案組……。同年,作為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張三有被警方抓獲。 2008年3月7日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張現有在洛陽被汝州公安民警抓獲。】(摘自2008.9.5《貴州都市報》轉載的《大河報》的一篇題為《20年 殺父兇手終于歸案——博士寫千余封信為被刺死父親申冤》的文章)
【10年前,安徽省濉溪縣農民張老漢女兒因醫院輸錯血而死。最近,張老漢的這場馬拉松官司“贏了”,獲得7萬多元的賠償,可他沒有絲毫的喜悅。張老漢對此案的“心得”令記者震驚:“你不知道一個農民辦事有多難,受到的精神蔑視有多深。我常對人說,‘你即使有天大的冤枉,寧可屈死,也不要告狀啊!’”
老漢眼中“黑白分明”的鐵案,但為了討要一個“說法”,他在醫院、政府、司法部門間跑了整整10年,跑了幾百趟;借了8種高利貸,花費15萬元;老母因悲傷過度而猝逝,兒子因無錢交學費而輟學。其間,他找縣醫院,院長叫老人“滾”,“要告就告去”。去縣衛生局,干部把老人攆出門;去縣檢察院,案件一“擱”就是兩年多;去公安局,辦案人員不僅違規收取了老人用高利貸借來的檢驗費用,而且三年間公安局居然檢驗不出死者的血型。他見過上百個干部,許多干部卻斥責他無理取鬧,“只有一個干部起身給我倒了一杯水”。而最終結果呢?“蒼天不負有心人”,他遇到了濉溪縣政法委付書記張敬民這位“青天大老爺”,才使10年沉冤大白于天下,最終才“贏了”得到7萬多元的賠償。】摘自(《大河報》 2005年5月20日 的一篇題為《一句“屈死不告狀”應震醒誰?》的報道)
如果要問類似于這種政法系統視法律如兒戲、視民眾如草芥的事件究竟還有多少?老漢我只能告訴你:如果你還關注民生,那么,請上網去查,此類事件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政法系統是干什么的?是用來維護國民最低道德底線的。
黨政部門是干什么的?是強令法院工作人員依據最高道德標準行施其職責的。
如果有人超越了國民的最低道德底線——觸犯了法律,而政法系統卻置之不理,甚至為壞人開脫,這無疑將嚴重傷害我們社會賴以正常運轉的公理與正氣。如果有些政法系統長期(這里所指的長期的慨念,總不該使其超過半年吧?)出現了這種瀆職和執法犯法的情況,那么,這一定是與其相關的黨政部門的失職。
我還想在這里特別指出的是:
每當我們看到這些方面的報道的時候,總是只有諸如“辦案人員素質低下,視民眾為任意宰割的羔羊”、“法律應真正回歸本位”、“必須堅持人大對兩院的監督權”、“必須有對執法者嚴厲約束的鐵律”等等這些冠冕堂皇而無關痛癢的批評,卻根本沒有人能從中國共產黨的宗旨、社會主義的性質、工農主人翁的地位等高度去分析原因,更沒有人能從階級斗爭、路線斗爭的高度去認識問題。
更為嚴重的是,每當有網友們貼出從中國共產黨的宗旨、社會主義的性質、工農主人翁的地位、從階級斗爭、路線斗爭的高度去認識問題的帖文,一些網站總是要以“含有敏感字樣”為由,將這些帖文打入十八層地獄。試問,如果我們不從這些高度去認識以上問題,我們還有什么方法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已經成為社會毒瘤的問題?
如果我的這篇文章能使那些患敏感癥者羞死,則老漢我情愿為之死一萬次!
秦川牛
200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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