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及北歐影響社會物質分配的因素分析 淺談社會物質分配規律四 (上)
北歐國家指瑞典、挪威、丹麥、芬蘭四個國家。他們地理位置、歷史、傳統、文化等方面都很接近。近幾年來,“北歐模式”被人們熱議。“北歐模式”一般是指北歐四個國家一個歷史階段內的有利于工人階級的物質分配政策和方式。
為消除企業競爭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抑制兩極分化,追求分配公平,北歐國家通過稅收建立、體系,使低層窮人得到救助,達到縮小貧富差距收入相對平等的目的。社會福利支出占到這些國家國內生產總值的30-60%。“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公布的《2002人類發展指數》,北歐諸國的基尼系數排在工業化國家的前列,如挪威為0.258,瑞典為0.250,芬蘭為0.256。”(《芬蘭、瑞典、挪威三國考察報告》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 2002年8月27日 )(中國改革開放前為0.16目前為0.48,美國為0.47)均屬于世界上收入差距相對較小的國家。
“根據從芬蘭銀行(中央銀行)了解到的數據,央行行長的月收入大約在15000歐元,需繳所得稅50%;部門負責人的月收入約7000歐元,剛畢業進入銀行從事研究工作的職員月收入2500歐元,銀行內的清潔工、保安人員的月收入大致2000歐元。比較起來,最高收入與最低收入的差距在稅前為7倍多,稅后只有3倍左右。在瑞典如果將中等收入指數定為100,則最高收入指數為175,最低收入指數是65,相差2.7倍。在強有力的收入再分配政策下,北歐各國均形成以中等收入者為主體的社會結構,中等收入者占到總人口的80-85%。根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公布的《2002人類發展報告》,北歐諸國的人類發展指數均排在前列。如挪威為0.942,在公布數字的173個國家中排名第一;瑞典0.941,列第二;芬蘭為0.930,排名第十。這些指標高于0.722的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經合國家0.905的平均水平”。 (《芬蘭、瑞典、挪威三國考察報告》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 2002年8月27日 )
有人認為巨額的公共開支對經濟增長和競爭力會造成一定的負擔,但北歐各國的競爭力在工業化國家中并不落后。“從瑞士國際管理學院(IMD)每年公布的全球競爭力排名看,從經濟表現、政府效率、商業效率和制度結構等幾方面進行評價,從1998年到2002年,北歐諸國在79個工業化國家中的排名均在前列,并不斷提升。如芬蘭排名從1998年的第6位上升到2002年的第2位,瑞典從第16位上升到第11位,挪威從2001年的第20位上升到第16位”。 (《芬蘭、瑞典、挪威三國考察報告》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 2002年8月27日 )
北歐模式有力地促進了這些國家的社會發展和政治穩定。
瑞典被認為是北歐模式中的代表或者說是典型。
“瑞典沒有真正的窮人,表面上很難看出明顯的階層分化。”(《民主社會主義在瑞典》丁剛著南方周末 2007-6-14 )
“瑞典的城市里既找不到破爛不堪的貧民窟,也見不到豪華的住宅。全國各地既看不到食不果腹的窮人,也難得一見一擲千金的富豪。”。( 2010年05月04日 經濟參考報)
在瑞典,“教育免費,醫療有保險和補貼,老人住院費用全部由國家支付。產婦甚至還可以在享受長達390天的產假期間領取80%的薪水。妻子生產丈夫有‘育子假’。” (《瑞典與福利國家漸行漸遠》 2007年04月09日 CCTV《經濟信息聯播》)“醫生為了讓一個輕度抑郁癥患者多曬太陽,居然開出讓其出國度假兩周,費用全報銷的藥方”。( 2009年04月03日 中國青年報)
由于“瑞典對全體國民實行普遍、全面的福利保障。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家庭給予特別資助”。(《公平收入分配 構建和諧社會2006》中國財政部網站 2010年8月28日 )因此,在瑞典收入少“也不用擔心自己會窮困潦倒”。人們會“平穩而豐裕地過完一段人生” 瑞典“是一個美麗新世界,它是向往富足和寧靜生活的絕大多數普通人的天堂”( 2009年04月03日 中國青年報)
在那里有“活得長久一些的自由,免于生病無著的恐懼,免于匱乏的恐懼,獲得有適當報酬的就業機會,在和平的、無犯罪的社區生活……這些,就是瑞典式的‘社會主義’。 許多到過瑞典的中國人大多感覺瑞典的社會形態真得很接近社會主義。勝過福利政策出色的法國、德國”。《人人有房無窮人——瑞典的社會主義》丁剛著南方周末2007-6,百度搜索
瑞典又是個綠色國家。自上個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以來,瑞典特別重視可再生能源技術的開發和利用,在生物、水利、太陽能、地熱、廢棄物利用方面進行了大量投資,把木屑、居民垃圾、餐館垃圾等都制成了清潔能源。“全國60%的地區供熱用生物能源,燃油僅占2%。全國有汽車用乙醇加油站600多個,法國僅有10個”。(中國循環經濟網 2009年12月31日 《瑞典循環經濟發展之路》)“世界上第一列用牛內臟、牛油等有機物質生產的生物燃料推動的火車今年5月開始試運營。除了使用清潔能源,這列火車還非常環保,不會向空氣中釋放那么多二氧化碳,噪聲也比柴油機車低很多,可以節能降耗60%。”(《除了哥德堡號,瑞典還有什么》解放日報新財經周刊)
瑞典還是個公民相對自由、官員相對親民廉政、政務透明的國家。早在封建社會的1766年,瑞典議會就制定了《新聞出版自由法》。這項法規是世界上最早的給予公民相對言論自由、政府政務公開、官員實行申報制的法律。美國國會直到1966年才通過政府政務公開、官員實行申報原則的《信息披露法》。要比瑞典晚200年!
瑞典歷來被譽為“和平之國”,已有200多年風平浪靜。由此“法律規定:除國王以外,任何人包括首相在內,外出時不能配帶警衛”。“只有議長、首相、外交部長、國防部長等少數幾位領導人,國家才配紿公務專車” (《一篇遲到的考察紀要》摘自《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2年第3期,吳 江 著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副院長)
“瑞典政府的領導人大多住在普通住宅區內,國家不提供公勤人員,家務自持”。 (《論瑞典三位一體的政務公開制度》《經濟學消息報》 2006年5月12日 。傅光明,湖北省財政廳紀檢監察室主任。)瑞典政府被稱為平民內閣,辦公大樓不設警衛。首相在其居住的普通居民區公寓洗襪子的場景曾被記者抓拍過。他們步行、騎自行車、乘公共車或自己駕車上下班。沒有隨身警衛人員。 1986年2月28日 。帕爾梅首相夫婦排隊買了兩張電影票,電影散場后已是深夜,帕爾梅夫婦乘地鐵回家,步行途中被暗殺。
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每天早上自己駕車從郊外的住所開到皇宮上班,幾十年如一日。他同國人一樣照章納稅。孩子在普通幼兒園和一般學校接受教育。
瑞典人向往一種比較傳統、平常、從容的生活,最喜歡的度假方式是徒步遠行。瑞典全國遍設健行步道網,全長 500公里 ,遠離都市鄉鎮、不見人煙。人們休息時間帶上吃的喝的長途跋涉去親近大自然。
瑞典人對我們中國人自豪地說:我們才是社會主義國家呢!
事物在對比中才能鑒別,瑞典人的話,說明了對自己國家的滿意和對我們的譏諷。
北歐人基本是日爾曼民族和移民的后裔。九至十一世紀時,以海盜、掠奪、貿易為業。當時被稱為海盜國家,瑞典首都建有規模宏大的海盜博物館。
8-12世紀的瑞典仍停留在古代的氏族社會里,部落實行議事制。據可靠文字記載,瑞典各地從9世紀起就建立了三級公民大會制度:村民大會、教區大會和省級大會。各級公民大會按期召開,討論和決定各自范圍之內的事,如訂立村約民規、解決糾紛,決定何時播種、何時收割、海盜船何時出海等。省級公民大會的一個重要任務是選舉或廢黜國王。
瑞典人認為王權是神圣的,國王只能由王族里的人擔任,但王權不是世襲的,王位空缺后,要由省級公民大會在數個合法的王位繼承人中選舉產生。國王不能獨斷專行,而必須服從公民大會決議。
作為名副其實的國家,瑞典形成于12世紀。瑞典形成之初是個松散的王國,各地區分別有自己的法律和行政管理,而國王只負責各地區之間的協調和組織對外戰爭等事務。由此,國王與各地貴族以及貴族之間進行了長期的權利爭奪。在爭奪中,為了各自的利益,各地貴族、教士們必然要聚集商討,這就自然形成了與國王對立的,能充分表達、爭取各自利益的政權形式------現代議會的雛形。
1397年前瑞典還沒有形成現代國家。之后,瑞典、挪威、丹麥組成卡爾瑪聯盟。由丹麥統治。15世紀末,瑞典的下層貴族多次召集四階層會議,(貴族、教會、城市自由民、農民)商談和舉行獨立起義。1521年,議會推選貴族古斯塔夫為瑞典攝政。1523年瑞典獨立。古斯塔夫成為國王,并建立了王位可世襲的君主專制國家。
國王古斯塔夫與議會隨之產生了長期的權利爭奪。
1617年,議會確定了"四等級"的制度,即貴族、教士、城市自由民、農民。這說明貴族、教士加強了自己與國王斗爭的力量。
1632年,議會趁6歲女孩繼位之機增大了自己的權利。1718年,議會趁國王無子推舉其妹為國王之機,逼迫新國王改革政府體制又進一步增大了議會權利。
1723年瑞典議會通過法令廢除君主專制,行政權力又轉移到由大貴族操縱的議會手中。導致了1766年政府信息公開、公民享有言論自由的“新聞出版自由法”的出臺。這也說明了議會對國王斗爭的一個勝利。
但國王并不認可,古斯塔夫三世又發動軍事政變,一度恢復君主專制制度。在不斷、激烈的權利爭奪中, 1772年古斯塔夫三世被殺,貴族重新操縱實權。1809年,瑞典通過了憲法,確立了議會民主制度,對君主權力作了明確限制。王權從此沒有崛起。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新興強大的資產階級要求打破封建制度,發展資本主義制度,要求社會各階層都能參加議會。1830年后,工業資產階級和自耕農等階層的代表進入議會。1866年的“議會改革”是瑞典歷史的分水嶺,隨著上下兩院的建立,貴族階級統治的封建社會讓位于新興資產階級統治的資本主義社會。
從瑞典歷史可看出,1 民主在14世紀前的瑞典就已有基礎。2 現代瑞典的建立,又是受壓制的下層人利用議會首先發起的,即以民主手段為開端。3 在進入資本主義社會前的歷史中,民主思想深入民心,導致議會方面力量基本占據主導地位。因此瑞典的民主有堅實的根基。這對瑞典人后來民主意識的影響是極大而深刻的。
羅馬天主教在10世紀從丹麥傳入瑞典,宣傳“愛你的鄰居”的觀念,教育人們扶貧濟窮。近千年的宗教宣傳影響極大,不能不在人們的大腦里牢固地刻上“愛心”和“責任”意識。1523年瑞典國王古斯塔夫一世打擊羅馬天主教反動勢力,改奉路德新教。又沉重打擊了天主教的封建特權思想和等級觀念,增加了人們思想中的民主、平等意識。
再加上英國濟貧法、法國大革命的影響,促使瑞典尚處在新興的資產階級與沒落的貴族勢力共存的封建社會,就建立了一些有利于民主、有利于窮人的法律制度。
“1766年,瑞典議會制定了《新聞出版自由法》。是世界上第一個確立公民言論自由、政府政務公開原則的法律。該法是權利激烈斗爭勢均力敵雙方妥協的結果,規定了瑞典未來社會政治發展方向。對瑞典后來政治進步社會發展影響巨大。
“1842年通過了創立公立初級學校制度的法令,法令要求國家教會的每個教區(瑞典95%是基督教徒)至少有一所永久性的學校,教區應當為所有兒童免費提供教育”。(《關于瑞典模式》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研究員潘培新著2004年12月百度網)
1847年,產生了《窮人法案》和《濟貧法》。
1853年,瑞典政府又修改《濟貧法》,確定“使每個貧民吃飽飯是每個教區和城市義不容辭的責任”。
進入資本主義社會后,1901年,瑞典有了第一部《工傷賠償法》;1910年,瑞典又通過了《病假保險法》;1913年,瑞典通過全民享受的《養老金法案》。這三個法案后來被視為社會保障體制的基石。
一個民族數百年海盜史形成的團結互助精神無遺會影響后代人。一千多年的宗教道德理念宣傳,定會對人們的扶困濟貧思想及政府應負的責任產生重要影響。封建社會議會民主制度的確立,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不僅從制度上確立了瑞典的民主根基,更重要的是在人們的大腦里刻上了民主的烙印,使先進的生產力代表——資產階級較早、順利的進入了政權。為后來封建社會以和平方式進入資本主義社會起到了巨大作用。1866年新興資產階級革命的勝利又為民主進步準備了新的社會制度條件。這些都為后來社民黨進行“公正、”、“平等”的分配改革預備了前提條件。
18——19世紀,法、英等各國經濟的發展對木材和鐵礦石的需求不斷增長,推動了瑞典以木材加工和采礦業為主體的工業起步。隨著煉鋼、木才、造紙等工業的發展, 到19世紀末,瑞典陸續建立了銀行、鐵路、電報和郵政等產業部門,航運業也有了相當的規模。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瑞典的工業已經很發達了。
在兩次世界大戰中,由于地理位置和戰爭物資需要的原因,使瑞典所奉行的中立政策得到戰爭國家的認可。瑞典不但避免了兩次大戰的破壞,而且成為了戰爭物資的供應國,使之大發戰爭財經濟迅猛發展。兩次大戰后,瑞典經濟實力已經躍居世界前列。戰后,尤其是二戰結束后,各國重建所需要的巨額物資訂貨,又如同雪片似的涌向瑞典,造成瑞典企業瘋狂生產。至50——60年代,瑞典的人均gdp、生產率、失業率都居歐洲第二位,僅次于瑞士,整體實力超過瑞士。除傳統的采礦、冶金、金屬加工業、造紙、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業外,水電、火電、造船、汽車、飛機、以及新興的電子、宇航、核能等工業都非常先進。瑞典已成為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雄厚的經濟實力成為了后來社民黨分配改革必須的物質基礎。
瑞典資本主義生產發展的初期,資本家血腥的、赤裸裸的剝削,激起了勞動人民的強烈反抗。瑞典著名作家斯特林堡在其名著《紅房子》一書中,描述當時一位木匠的心里話:“太太們啊,老實告訴你們吧,日子已經苦透了,而且以后還會更苦,但是到了那一天——那一天,我們要像瀑布似的吼叫著從貧民窟中洶涌而出,我們將要回到我們的床上,是要回嗎?不,是奪回!”(《人人有房無窮人——瑞典的社會主義》丁剛著南方周末2007-6,百度搜索)和許多資本主義國家一樣,惡劣的生存狀況和低廉的收入必然促使工人運動興起。馬克思主義也由此必然在瑞典迅速傳播。1884年《共產黨宣言》發表當年就在瑞典翻譯出版了。
1889年4月19日 ,瑞典社會民主主義工人黨(簡稱社民黨)宣告成立。
自19世紀中期,歐洲的革命陣營內部尤其德國,圍繞社會主義革命理論和實踐展開了激烈斗爭。以恩格斯為代表的馬克思主義者主張:無產階級要對資產階級展開以暴力推翻資產階級統治而進行的政治斗爭。而以拉薩爾為代表的機會主義分子則主張走爭取選舉權進行合法斗爭的改良道路。他們引誘工人放棄政治斗爭,只局限于提出局部的經濟要求。
瑞典社會民主主義工人黨則站在了以拉薩爾為代表的機會主義分子一邊。社民黨綱領的基本思想是:“要始終代表勞方的利益。永遠是反對資本主義的政黨。最終消滅資產階級。加強國家干預通過政策、立法對私人所有權進行限制。盡可能地擴大公共部門和其它形式的集體生產。通過稅收和財政政策對地租和資本利潤進行再分配。利用社會政策提升工人階級的地位。通過教育和其它措施增加高級職業機會,減少低級工作崗位。實現經濟平等。這就是被后人概括為“功能社會主義”的理論。1928年,該黨又提出了建立“人民之家”理論。即把國家比作一個家庭,沒有剝削和特權,只有平等、互助和合作;不分性別、階級和社會出身,人人享有同樣的權利,承擔同樣的責任,獲得必需的各種生活保障。1944年,社民黨又在修改后的黨綱中增加了“福利國家”的內容。
瑞典社會民主主義工人黨黨部至今還懸掛著馬克思、恩格斯、拉薩爾的畫像。可就是不按馬克思主義而是按拉薩爾的機會主義思想辦事。
社民黨自誕生起就積極投入并領導了瑞典工人階級爭取政治權利和改善經濟條件的斗爭。在其領導下,1909年30多萬工人舉行了長達一個多月的全國總罷工,規模之大超過了當時歐洲歷史上任何一次工潮。1914年社民黨成為議會第一大黨;1917年社民黨與右翼的自由黨合作組成聯合政府。二十年代該黨曾三次單獨組閣,但都由于在議會中都沒有占據多數,面對遍布全國的失業、疾病、饑餓和社會不公,社民黨政府無能為力,就連對失業保險做些小調整都做不到。
哪里有壓迫和剝削哪里就必然有反抗,有反抗就必然首先組織起來。
1898年瑞典工人階級成立了總工會。勞工運動進一步蓬勃發展起來了。
瑞典的資本家為了對付總工會,1902年也建立了全國聯盟———雇主協會。每當工會罷工時,雇主協會就會聯合全國的雇主,相互支持。如果工會搞全國性的大罷工,雇主協會就搞全國性的閉廠停工;如果某個城市交通系統的工人罷工,雇主協會就從其他地方調來公交車輛。
這種階級斗爭經過了幾十年的反反復復,說明了工會力量不夠強大。
1932年,社民黨大選獲勝后立即與農民協會談判,并以對農產品進行補貼的許諾換取了它在議會中的支持。從而使社民黨在議會中占多數的條件下,開始了瑞典現代史上大規模的、影響深遠的分配改革。
社民黨首先在凱恩斯之前就提出了政府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干預理論。在全國成立了勞動力市場委員會。它是政府、工會和資本家共同管理市場的機構。負責組織、指導全國勞動力計劃、職業培訓計劃、就業服務、失業救濟等工作。
接下來,政府通過發行公債和提高稅收等措施興建基礎設施。使半數以上失業者得到了工作。這一擴張性經濟政策西方國家直到二次大戰之后才開始執行。第三,支持工人組織起來維護自身合法權利和支持總工會與雇主協會進行談判。第四,政府在1934年資助工會建立了失業基金之后,又通過了人民養老金法案,實行產婦補貼、兒童補貼和建房貸款制度等,使大多數社會弱者的經濟條件開始有所改善。1938年瑞典開始實行休假兩周制度。
社民黨聯合農民協會支持工人階級的政策和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勞動人民生活不斷有所改善,政治覺悟迅速提高,組織化程度越來越強。
在1940年,瑞典總工會下屬就有45個行業工會,會員已經接近100多萬,大約為全國工人總數的70%。到了80年代,全國有422萬勞動力,占總人口的一半,產業工人有300萬,其中90%參加了工會聯合會。白領人員另外組織"中央職員組織",有70萬人。瑞典的中央工會聯合會是最大工會組織,有25個分會,250萬會員。每次大選,70%的產業工人是投社會民主黨人的票的。社會民主黨領導人中,多數是在工人運動當中涌現出來的,二分之一的社會民主黨議員是出身于產業工人家庭,三分之一的議員本身過去就是產業工人,這個比例比西歐各國社會民主黨的比例都大。(數據摘自《關于瑞典模式》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研究員潘培新著百度網搜索)
社民黨實行工會會員集體入黨制, 1984年有黨員123萬多人,其中工會會員約占85%。占瑞典840萬人口中的15%,占成人當中的20%。除黨員之外,社會民主黨的追隨者在不斷的大量的增加,而其它右翼黨派的追隨者反而在不斷的大量的減少。 (數據摘自《關于瑞典模式》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研究員潘培新著百度網搜索)
社民黨成了工人階級的引路人,工人階級是社民黨的堅強后盾和基礎。社民黨是與工人階級在相互依存、榮辱與共中成長壯大起來的。
可能也有歷史的原因,瑞典人關心政治參加政黨的比率高。70年代末80年代初,只有10%的選民是“無黨派人士”,90%的選民都有政治傾向。瑞典是一個各種社會團體眾多的國家,幾乎每個人都參加了不同的協會、俱樂部、學習班等等,這些團體經常舉行聚會、郊游或其它活動。
除了工會之外,社會民主黨還建立了自己的青年組織、婦女組織及其它組織,有“勞工與人民運動”,“全國領取撫恤金者組織”,“全國房客協會”、“人民之家”以及規模巨大的“工人教育協會”等等。社民黨通過這些自己的組織與廣大關心政治的人們密切聯系起來。
社會民主黨與積極參與政治的工會,與關心政治喜歡參加組織的廣大人民的交融關系的結果是什么呢?如果社會民主黨與工會的工作是符合廣大人民的利益的,那他們必然是強大到幾乎無所不能,使資本家萬分恐懼和無奈,如此才確保了后來“瑞典模式”的實現。至使一些法律的出臺讓所有人為之震驚:“這哪里是資本主義國家應該有的法律”?其實很簡單,“ 20世紀70年代中后期,工會憑借社民黨控制著議會,已經不屑于再同雇主在談判桌上討價還價了,而是直接在議會通過有利于工會的一系列立法”。(《瑞典學界對瑞典模式的爭論與思考》中國社會科學報 2009-10-27 )
比如,在社民黨的支持下,議會于1972年通過了《股份公司和經濟組織中職工代表權法案》,使雇有25人以上的企業理事會中都有職工代表。之后又通過《就業保護法》和《勞動環境法》,對企業主解雇職工的權力進行了重要限制,并加強了工會在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等問題上的發言權。
1976年瑞典議會通過的《勞動生活共決法》。規定工會有權參與決定投資、生產戰略等過去由資方單獨決定的問題。其主要點:①企業主在決定對企業經營做出重大改變以前要和工會進行談判。②企業主將經濟技術情報以及人事政策的指導原則,經常向工會通報,③工會有權查詢帳目和企業經營管理的有關文件。
1983年,瑞典議會通過了“雇員投資基金”法案。基金的資金來源是每年從各股份公司中征收稅后超額利潤的20%,將公共附加養老金費用提高0.2—0.5%(工資總額稅)。該基金由工會直接掌握,用于在各類股份公司中購買企業股票,也就是用來投資。目的是使工人擁有集體掌握資本的權利,實現經濟管理民主化,加強對私人資本所有制的限制。可是在長達十年的激烈斗爭中,瑞典企業家們百般向議會施加壓力,曾組織了數達7萬多人的反對建立此項基金的進軍議會的游行。這在歷史上也是罕見的資本家及其家屬大游行。1983年,該基金計劃在社民黨控制的議會被通過了,但面對資方的堅決、強烈的反對,帕爾梅首相不得不在原先計劃上一再向資方讓步,最后規定,基金在同一企業中所購股權不得超過40%,而工會只能代表其中的一半。即使這種對工人階級和社會進步已沒有實質意義的“經濟民主”計劃,在試行了7年后的1991年被迫停止了。
后來帕爾梅首 相偕 夫人深夜步行回家途中被槍殺。事實雄辯地證明,瑞典階級“合作”中的殘酷的階級斗爭。
自社民黨1932年執政以來,工人階級獲得了一定經濟利益也提高了政治地位,結果是必然促進經濟的高速發展。
自1932年至1970年,瑞典經濟蓬勃發展。尤其60年代是瑞典經濟發展的“黃金時代”。到1970年,瑞典以其占世界總數約0.2%的人口,創造出占世界經濟總產值1.4%的產品,出口量達世界總出口的2.2%。據估計,自1870年到1970年的一百年間,瑞典人均國民產值每年以平均2.5%的速度遞增,遠遠超過美國、聯邦德國等發達國家,僅次于日本(2.7%)。1978年瑞典人均產值10,210美元,在經合組織中(由美、英、法、德、日等34個國家組成)名列第二。就業率60年代即躍居西方國家首位,1982年又上升到81.2%,遠遠超過了經合組織平均水平(69.3%),而其失業率長期保持在2%上下。(數據摘自《瑞典經濟》高鋒著原中國駐瑞典使館參贊,外交部檔案館干部)
據1982年8月世界銀行公布的報告稱,瑞典的人均國民收入是13,520美元(當時美國的人均國民收入是12,950元),比美國還高,在美國、西德之上,在瑞士之下,位居第二。
由于工會與控制了議會的社民黨的配合強大到了幾乎無所不能,使經濟出現了高速發展并為高稅收準備了物質條件,社民黨才能以政治和經濟實力為后盾進行實現福利國家的第一步——高稅收制度。
瑞典稅負從50年代開始增長到80年代頂峰后轉為下降。
1950年,瑞典稅收僅占GDP的21%。到70年代占GDP的比重達到50%。新稅種的開征是稅收收入比重提高的主要原因。如1960年開征社保稅,從開征時占GDP的4%增長到1970年的8%。1969年1月開征增值稅為稅前價格的11%。同時,直接稅從1950年占GDP的12%,提高到1970年的20%。
1980年個人所得稅最高稅負達85%,占總稅收一半以上。
1985年,政府將個人所得稅的最高稅負85%,調整到70% 。將原來的公司同時繳納國家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改為只征收28%的國家所得稅。(數據摘自《瑞典稅收制度考察報告》浙江省國家稅務局赴瑞典稅收征管培訓考察團2005.07.08百度網)
其實,瑞典是個人所得稅的稅負重,公司所得稅稅率輕的國家。
社民黨通過實行多賺錢者就多繳稅辦法,使稅收由1920年以低收入者為主過渡到1970年以高收入者為主。窮人單從少繳稅也增加了些收入。
以1920年價格計算,1920年、1945年和1970年瑞典年收入總額處于同一收入段上的民眾占納稅人總數的比例:
單位:克朗 1920年 1945年 1970年
1000-3000 64% 45% 16%
3000-6000 28.7% 41.6% 25.4%
6000-10000 4.4% 9.2% 23.3%
10000-15000 1.4% 2.3% 24.7%
>15000 1.5% 1.8% 10.3%
(《瑞典社民黨的理論、政策創新與瑞典歷史變遷二》原駐瑞典參贊,外交部檔案館干部高 鋒著 2005-05-22 烏有之鄉網)
2005年,瑞典的稅收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0.9%,遠遠高于歐盟(40%)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36%)的平均水平。(美國稅收收入占GDP的比例為29.6%,日本為27.1%。)2003年瑞典的稅收占GDP高達55%。2001年占51.9%,高于丹麥的49.5%和芬蘭的46.5%。西歐平均為40%-50%。”
社會黨收取了巨額的稅款后,通過再分配手段建立起了高度發達的教育制度、一流的公共醫療體系、養老保險制度、幼兒保育體系,以及其他各種社會福利和保險措施。成為世界上其他國家的楷模。使“職工無論干什么工作或居住在什么地方都可享受到大體相同的社會保障”。 (《瑞典社民黨的理論、政策創新與瑞典歷史變遷二》原駐瑞典參贊,外交部檔案館干部高 鋒著 2005-05-22 烏有之鄉網)
在教育方面。瑞典對7—16歲兒童實行9年制義務教育,其中90%以上升入高中學習。大學教育的費用則通過提供贈款、貸款等途徑來解決。瑞典擁有公立、免收學費的高等學府30多所。對25歲以上有一定實際工作經驗者,高校放寬入學條件。至80年代,瑞典已基本普及高等教育。所有中小學都由政府經辦,學費、課本和在校午餐一律免費,還有適當的交通補貼。1985—1990年,教育支出占公共總支出的9.2%,教育投入位居世界各國前列。1990—1995年,教育投入占公共總支出的7.3%,僅低于丹麥、芬蘭等。(數據摘自《公平促進效率的增長》《求是》 2008-11期)
“瑞典不僅中小學教育免費,連大學一般也不收學費,”(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12日 )
大學畢業后,“法律規定,大學已畢業的學生只要認為找不到比較合適的工作,不愿離校,就可以繼續免費讀下去”。 (《一篇遲到的考察紀要》摘自《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2年第3期,吳 江 著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副院長)
“一個瑞典籍的孩子,從出生到16歲,每年可以獲得 3000克 郎的補貼。從16歲開始,可以連續4年領取助學金。”( 2009-8-19 網易歷史)
“瑞典國民識字率為100%。自2001年起,失業人員的小孩也有資格進入學前教育。 2002年1月1日 ,對有兒童的家庭支出進行教育補貼,2004年的補貼額是:對第一個孩子每月為1260克朗,對第二個孩子每月為840克朗,第三個孩子為420克朗,再有小孩則不用付費。大量擁有學齡前兒童的家庭在孩子支出上大大減少”。(《國際問題研究》,1985年1月高鋒著,原駐瑞典參贊,外交部檔案館干部)
在醫療方面。“瑞典實行醫療保險制度,參保者交納個人工資的近10%作為保險金,雇主為雇員交納相當于雇員工資的32.82%作為保險金,參保者據此可享受如診斷、治療、手術、康復、住院等,并可享受病假津貼、工傷補助及有關治療的車費補貼等。患者去公立醫院看病,只需支付25克朗,到私人醫院看病,只需支付30克朗。這些錢不僅包括就診費,還包括X線診斷、化驗檢查、放射治療及其他治療等費用。首次看病則不用付費。病人的輔助醫療(如精神療法、職業療法、理療等)一次支付10克朗。懷孕、分娩、絕育保健咨詢等均不用付費。公民去醫院以及陪同不滿10周歲兒童就診還可以享受車旅費補貼。不滿10周歲的兒童住院,其中一位家屬每周一次探訪孩子的車旅費若超過30克朗,其超過部分可獲得補貼。病人生病期間或婦女生育休息的6個月內,可享受到90%的工資津貼。”(瑞典醫療服務體系研究,《國外醫學》衛生經濟分冊,2006年第2期,李國鴻著,江蘇職工醫科大學)
“在瑞典,一個是收入較少的工人,一個是收入較多的教授,另一個是社會地位較高的官員,他們假如患有同樣的疾病,將享受完全同樣的醫療服務,花同樣的錢買藥,住同樣的病房,做同樣的檢查和手術”。(《民主社會主義在瑞典》丁剛著南方周末 2007-6-14 )
在住房方面。“1965年,國家拿出巨額補貼,用了8年時間,為低收入者建造住房300萬套。(《瑞典實施保障措施加快住房建設》中國建設報網站2002,12,11)
對于900萬人口來說,相當于平均每戶增加一套。可見房屋的寬裕程度。考慮到工資和福利保障狀況,可以說,在瑞典只要想要房就一定能得到!
“瑞典人民的居住條件是世界一流的,早在1990年,瑞典人均住房面積就達到了 40平方米 以上,熱水和暖氣供應充足。瑞典更可貴是住房分配的公平性也是世界領先的。在政府的住房保障體系中,住房津貼使低收入家庭能夠住進居住空間足夠大的住房。住房津貼的最多獲益者是有孩子的單親家庭。2002年,全瑞典家庭中有15.3%獲得了不同程度的住房津貼,其中有孩子的有23%獲得了住房津貼,單身母親/父親更有高達60%獲得了住房津貼。另外,18-29歲的年輕人,如果收入夠低,即使沒有孩子也可以獲得住房津貼。擁有較低養老金或資產較少的老年人口、殘疾人士則可以享受到更進一步的特殊住房補助,以確保他們住進合理標準的住房。按規定,家庭年收入在30萬克朗左右都能得到不同數量的住房津貼(還要看家庭財產數量)。1996年瑞典男性全時工作人士的中位數年工資為23萬克朗,女性年工資中位數為19萬克朗。這說明瑞典住房津貼的可覆蓋面是相當大的。”(http://blog.10jqka.com.cn/陳杰的博客,《瑞典的住房保障制度經驗與教訓》瑞典烏普薩拉大學經濟學博士,現任復旦大學管理學院產業經濟系副教授,北歐中心研究員。瑞典烏普薩拉大學房地產與城市研究所兼職研究員。)
社民黨自1932年上臺執政至1976年連續執政44年。44年來,瑞典發展成為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在世界占第二位的國家(第一位為瑞士)。其全部國民財富的社會化分配部分,達到57一58%。成為世界上社會福利項目最多的國家。
由于“瑞典社會保障體制逐步建立,幾乎人人有份的全民就業、全民養老金、全民醫療保險、全民免費教育等。提高住房水平,減少住房擁擠;進行定期體檢,首先是對兒童與母親;對兒童實行免費牙科保健等等。瑞典不僅成為發達國家之一,而且在上世紀90年代初聯合國的社會發展排名中名列第四。”(《瑞典通過再分配達到公平》《同舟共進》 2009年第6期)
瑞典完善的福利是丗人皆知的,瑞典的勞動與工資同樣名列前茅。
“瑞典公民每周工作5天,全年累計工作1,500小時;每年享受5周的法定有薪假期,工人請病假可以拿90%的工資,在家照管生病的子女,可拿80%的工資。在瑞典即便不工作,一個月也可領到6000克朗的社會救濟金”(《環球時報》 2001年11月02日 第十二版)
瑞典的工資狀況,(以下為人民幣1瑞典克朗=1.15元人民幣)
2008年,瑞典全國平均月工資為29100元,
一些行業的平均月工資如下:高等教育30500元,科研、房地產30400元,建筑工業29400元,政府機關和軍警28900元,金融保險27100元,管理服務26300元,文化娛樂26100元,醫療保健25200元,中低等教育24400元。
一些職業的月平均工資如下:國企老總48200元,法官38900元,其他司法官員34900元,醫生32700元,商務人員32600元,大學教授32300元,政府公務員32200元,軍人32000元,會計31500元,程序設計師31100元,作家記者30600元,職員29900元,工程技術人員28800元,除大學教授以外的教師28800,警官和偵探28300元,海關人員27100元,鐵路建筑工人26200元,一般司法人員25400元,社會服務人員25300元,職業介紹服務人員24400元,政府公共服務人員(如公園管理人員)23700元,政府稅務官23600元,統計員23400元,社會服務人員助理23300元,司法助理21700元,監獄看守21400元,門衛20500元,室內清潔工18600元。
瑞典的工資特點是差別相對小,領取最高工資的高等教育比領取最低工資的基礎教育工資高出25%;瑞典職級工資差別甚小,國企老總的工資比室內清潔工工資高出156%;瑞典年齡對工資的影響不大,60—64歲年齡段的工資最高,高出18—24歲年齡段45%;瑞典學歷對工資高低影響有限,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工資比初中畢業生工資高出52%;瑞典各地區的工資比較公平,工資的地區差僅為11%。(數據摘自著名工資學者劉植榮博客《飛翔的鐵塔》)
“到80年代初期,瑞典的工資級差已大大低于其他經合(OECD)國家。產業工人工資級差最高值和最低值之差估計為34%,它比英國的210%和美國的490%要小得多。后來,由于‘集中商討制度’的削弱,瑞典的工資級差到1990年又上升到45%”。(《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1994年6月號)
在這里我們可看出貢獻和對社會作用大小的作用。腦力勞動、年齡大經驗多工齡長的工資高。責任大的工資高。政府普通業務員工資并不高。而且“公務員除工資以外,并沒有其他級別津貼和職務消費。”(《一篇遲到的考察紀要》摘自《馬克思主義與現實》2002年第3期,吳 江 著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原副院長)
“瑞典不同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較小,收入的均等化程度較高。如果將中等收入指數定為100,則瑞典最高收入指數為175,最低收入指數是65,將最富的10%人群的收入下限與最窮的10%人群上限相比較,差距為3:1。瑞典的貧困發生率很低,貧困人口僅占3.5%”。 (《公平收入分配 構建和諧社會2006》中國財政部網站 2010年8月28日 )
瑞典收入分配特點來自于社民黨、工會的“統一工資”,“工資均等化”,“同工同酬”的理念與“集中商討制度”執行的結果。
“在企業內部,雇主協會和雇員協會是在相互協商的基礎上按照合同工資的形式確定工資水平。政府不直接介入企業內部的工資水平確定。在企業外部,確定不同行業和企業的相對工資水平時,政府發揮著重要的影響和管理作用。不同行業和企業的工資水平由政府、雇主協會和雇員協會三方共同談判確定每年的企業和行業工資水平。政府具有較強的最后裁定權力,甚至可以對談判的雙方給予相應的處罰”。 (《公平收入分配 構建和諧社會2006》中國財政部網站 2010年8月28日 )
“據1972年官方的統計,收入最高的10%的人和收入最低的60%人的稅后收入的絕對平均差距是3倍。所以,有人說,瑞典是西歐國家通過收入再分配后的一個最平等的國家。” (《關于瑞典模式》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研究員潘培新著2004年12月百度網)
“1977年瑞典全國收入最高的10%的人和最低的10%的人的收入差距經稅收和福利相平衡后由10比1降到大約4比1。這一政策使國民收入分配產生了有利于勞方的變化,勞動所得(工資加雇主為其支付的相當工資總額約40%的社會保險金)與資方所得(利潤加折舊費)相比已由戰后初期的1比1,上升為六十年代的2比1和七十年代的3比1,有些年頭甚至達到4比1。這種發展使財產占有的差距在縮小”。 ( 2006-08-27 溫網博客康新貴轉載原外交部檔案館干部,原駐瑞典參贊,多年從事社民黨問題研究的高峰文章)
“1930年至1970年間占家庭總數1%的最富有者的財產占家庭總財產的比例由47%降到23%。”( 2006-08-27 溫網博客康新貴轉載原外交部檔案館干部,原駐瑞典參贊,多年從事社民黨問題研究的高峰文章)社民黨的"收入均等化"理念與實施,在一定程度上縮小了社會兩極分化。
全面的福利與相對公平的工資組成了“瑞典模式”。所謂“瑞典模式”就是在私有制的前提下,左翼黨派與工會連合起來控制議會,國家干預經濟管理,實行 “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相結合,在經濟高增長的條件下,通過“工資集中商討制度”和保險盡量提高工人工資。通過社會福利措施再為窮人增加一些收入。最終達到縮小收入差距的目的。
社民黨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分配的相對公平合理提高了工人階級的生活水平,減少了貧困人口。促進了人際關系的相對和諧,緩和了勞資矛盾。
由于“國民健康方面開支大,超過了西德、法國、荷蘭、英國、美國,在幾乎所有要素上都優于其它福利國家。”(“關于瑞典模式”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研究員潘培新 2004年12月6日 百度網)“瑞典嬰兒死亡率為3.4‰,居世界前列”。(李國鴻,江蘇職工醫科大學:瑞典醫療服務體系研究,《國外醫學》衛生經濟分冊,2006年第2期薛鈁文摘) “英國的新生兒死亡率處于歐洲高水平5.3‰”( 2005年7月19日 廣州日報)。瑞典女性平均壽命為82.78歲,男性平均壽命為77.31歲,僅次于冰島和日本。瑞典是目前世界最富裕的20個國家之一,85%的家庭擁有小轎車,75%的家庭有電腦,50%的家庭有郊外私人別墅,人均住房面積 80平方米 ,70%的家庭每年出國度假和旅游。在瑞典,由于工資水平和社會福利水平高,家里只要有一人正式就業(擁有全日制工作)就可以達到中產階級的水平即中等收入,而這部分家庭所占比例高達70%。除了律師、主治醫生、教授、企事業單位的中層負責人外,瑞典中產階層還包括教師、護士、警察和一部分受過職業教育的藍領工人。國際上的一些社會學家把瑞典形容為一個完全中產階級化的社會,都不用為生老病死和天災人禍而操心,人人安居樂業。(數據摘自 2010年05月04日 經濟參考報))
上世紀30年代以后,瑞典罷工的次數逐漸減少。據統計,“在1955~1964年之間,瑞典全國因勞資糾紛損失的時間每人每年為0.3至0.6個工作日,而同期在美國是80至100個工作日”。(《中國社會科學報》 2009-10-27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歷史研究所)
分配的相對公平合理提高了人們的生活水平。人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又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1945年至1951年和上世紀60年代這兩個時期,是瑞典經濟發展最快的階段,平均經濟增長率分別達到4 .8%和5.3%。”( 2010年05月04日 經濟參考報)
工人階級在社民黨的分配政策中是得到了些實惠,難道資本家吃虧了嗎?資本家仁慈了嗎?資本家悔悟了嗎?實際上資本家得到了更大實惠!
“1937年至1984年間,瑞典股價實際年增2.33%,據世界第一位,而占第二位的美國僅增1.17%。到1978年僅8%的瑞典家庭直接持有股票,其中1%的最富家庭占有82%的私人股票,從而控制著大多數大中企業”。( 2006-08-27 溫網博客康新貴轉載原外交部檔案館干部,曾駐瑞典參贊,多年從事社民黨問題研究的高峰文章。)
數據充分說明最大的受益者是8%的資本家,尤其是1%最富有的資本家。他們不但是社會民主黨政策的最大受益者,而且由于資本財富的高度集中而控制了國家經濟終究將至政治,是國家的真正統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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