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階級能夠集體行動嗎?這似乎是一個不言而喻的問題,但在堅持理性人假設的學者看來,這構成了一個極端重要的研究主題。喬恩·埃爾斯特就曾經說過,在社會科學中,再沒有比解釋人們為什么會合作——比如參加集體行動——更重要的問題了。這個問題的形式表述源于曼瑟爾·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的邏輯》,該書與詹姆斯·布坎南等人的著作一道,奠定了公共選擇理論、新政治經濟分析的理論基石。奧爾森在該書中對馬克思的理論提出了質疑,認為馬克思在這個問題上的邏輯存在著內在的悖謬。奧爾森的詰難隨后在馬克思主義研究界引發了一場你來我往辯駁的學術公案。“理性選擇馬克思主義”(Rational Choice Marxism)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回應,總體上維護了馬克思的理論邏輯。
一、奧爾森的詰難
奧爾森在《集體行動的邏輯》中指出,許多理論認為,有共同利益的個人所組成的集團必然會為其共同利益而行事,而這其中自然包括了馬克思主義階級斗爭理論。奧爾森認為,這些理論想當然地以為集團會采取行動,但事實卻相反。“除非一個集團中人數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強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個人按照他們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不會采取行動以實現他們共同的或集團的利益。”[1]在這里,奧爾森提出了集體行動分析的一個核心概念:搭便車。大集團所以比小集團更難以實現集體行動,是因為許多人存在著搭便車的動機。正是搭便車,使得共同利益與集體行動之間產生了鴻溝。
奧爾森所批評的對象非常廣泛,包括社會學和政治學眾多學者所使用的集團理論。而這其中,馬克思作為被批評的對象尤其突出。奧爾森引用了《共產黨宣言》中的一段話“資產階級使人和人之間除了赤裸裸的利害關系,除了冷酷無情的‘現金交易’,就再也沒有任何別的聯系了。它把宗教的虔誠、騎士的熱忱、小市民的傷感這些情感的神圣激發,淹沒在利己主義打算的冰水之中”來說明馬克思認為“階級是自私的,個人也是自私的”。[2]有些學者以沒有出現馬克思所預期的階級斗爭來批評馬克思高估了理性行為的力量,而奧爾森不這么看,原因恰恰就在于這種理性主義動機。可想而知,既然工人是理性的,那么憑什么工人會參加階級斗爭這樣的集體行動呢?因為,對于一個理性的工人來說,階級斗爭固然于他有利,但最有利的莫過于是別人去斗爭,而他卻坐享斗爭成果。而一旦有工人這么想,就不難推斷,大多數工人都會這么想。于是理性的工人階級雖然渴望階級斗爭成功,但卻不會參加這一集體行動。而馬克思卻斷言,工人階級的階級斗爭會導致“工人的越來越擴大的聯合”。至此,在奧爾森看來,馬克思陷入了一個兩難境地:如果堅持理性人的假定,那么邏輯上就不會有越來越擴大的階級斗爭;而如果堅信一定會發生大規模的階級斗爭,就必須在這個問題上改變理性人的假定。因此,問題的癥結就是,馬克思關于社會階級的理論與其假設的追求個人利益的理性、自私的行為不相一致。
當然,奧爾森并不否認,在集體行動方面,非理性因素也能夠發揮作用。但具體到馬克思的理論而言,他似乎很少留意非理性的、沖動的階級覺悟對于工人階級集體行動的影響。而且,如果馬克思真的強調非理性因素在集體行動中的作用,那么,他就得強調個人為了整個階級的集體利益而作出犧牲,實現個人利益的升華。問題是,一旦工人愿意這樣做,在邏輯上,我們不能避免資本家也有同樣的放棄個人私利而為整個階級利益服務的可能。于是,“他將不得不說,個體資本家為了增進階級利益可以無私地放棄個人利益。但是正如前面解釋的,這不是馬克思的立場”。最后,奧爾森斷定:許多證據都表明,馬克思提出的理論是建立在理性、功利主義的個人行為之上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這一理論就是自相矛盾的。但即使馬克思考慮的真是非理性的感情行為,他的理論仍然不完善,因為很難相信非理性行為能夠為人類歷史中的所有社會變革提供動力。
奧爾森的詰難大抵如此,而其中最核心的概念就是搭便車問題。在其論著出版之初,其影響主要限于公共選擇理論。公共選擇理論早期的主要學者都不是信奉或研究馬克思的,有些甚至時不時批評馬克思主義或社會主義,比如詹姆斯·布坎南。因此,在一段時間內,這一詰難并未引發討論。只是到了20世紀80年代,隨著艾倫·布坎南《馬克思與正義》的出版,才引發了關于集體行動與理性問題的熱議。不少馬克思主義者或馬克思的研究者對奧爾森的詰難作出回應。大抵來說,存在著兩種思想:一種是從理性與集體行動的理論分析,探討什么情況下工人階級會參加集體行動直至革命,這以喬恩·埃爾斯特的《理解馬克思》最具有代表性;另一種思路則偏重對馬克思的文本解讀,澄清奧爾森以及其他分析馬克思主義者的誤解,這以丹尼爾·薩比亞為代表。下面本文分別介紹埃爾斯特和薩比亞的觀點,來探討理性選擇馬克思主義的得失。
二、埃爾斯特的機制分析
埃爾斯特認為,階級意識往往采取“團結”的形式。比如集體談判就是階級意識的表現。他還利用搭便車這一概念來界定階級意識。“階級意識是克服搭便車問題實現階級利益的能力。”[3]在什么情況下,工人階級具備這種能力呢?埃爾斯特從兩個方面來著手分析:集體行動的認識條件以及影響參與集體行動動機的變量。其中前者是直接因素,后者是間接因素。
認識條件的因素有:(1)階級成員認識到自身在因果關系中的位置以及對立階級是誰?要工人階級的普通成員認識到自身受剝削的根本原因,這里需要知識分子的教育以及工人階級領袖的領導。(2)個人參與集體行動的得失計算,從預期效用角度來衡量,這里存在三個變量:合作收益,“所有人參與集體行動帶來的收益與沒有人參加的情況下的收益之差”;搭便車收益,指“別人參與集體行動而我不參與情形下的收益與所有人包含我在內參與時的收益之差”;單邊行動損失,指 “我參與集體行動而其他人不參與集體行動情況下的成本與損失與沒有人(包括我在內)參加的成本與損失之差”。[4]在通常情況下,集體行動具有搭便車收益大或單邊行動損失大的特征,這就帶來了如何克服它們的問題。(3)貧窮或苦難是集體行動的源泉。苦難的作用在于減少單邊行動損失。(4)相對福利水平。相對福利水平容易導致對另一個階級的憎恨,并且在改善福利的期望下參加行動。
影響動機的變量有群體規模、群體成員的距離、群體成員的出席率、群體同質程度、集體行動的技術。(1)奧爾森認為群體規模越大,搭便車的收益也越大,但埃爾斯特指出,群體規模同時也影響懲罰風險,一般來說,群體規模越大,單邊行動損失也降低,兩相權衡,相對中型群體規模采取集體行動的概率最高。(2)群體成員之間越接近,就越有利于集體行動。(3)交通技術有兩個方面的作用。它一方面將群體成員拉近,從而有利于階級意識的形成;另一方面它促進人員的流動,從而削弱了階級意識。因此,交通技術中等程度的發展能最大限度地促進工人的團結。(4)階級成員的文化異質程度也是集體行動的障礙。(5)集體行動技術指集體行動總投入與總產出的函數關系。這里存在幾種可能:階梯函數,在沒有達到臨界值前,邊際產出為零,而超過臨界值,邊際投入又是多余,艾倫·布坎南認為這是概括集體行動的恰當模型;凹函數,初始貢獻小,而后來的貢獻愈來愈有效;凸函數,早期貢獻大于后期貢獻,比如第一次絕食罷工可能影響很大,但第二次媒體的關注度就降低了。而埃爾斯特則認為這幾種關系都存在,并不限于布坎南的階梯函數。
集體行動的組織問題是一個典型的囚徒困境:當別人合作,而我不合作時,搭便車收益是正的;而當別人不合作,我參與時將帶來較大的單邊行動損失。因此,不管其他人如何選擇,我選擇不參與對自己都是有利的。將這一邏輯運用到所有人,集體行動將是不可能的。埃爾斯特指出,這種囚徒困境只有在如下前提下才是成立的:(1)博弈只進行一次就結束;(2)參與人僅僅依據矩陣中的支付而行動;(3)他們完全理性。但是,現實存在著各種突破這些前提的情形,因此就有可能出現集體行動。這些情況至少包括:
重復博弈。行業協會中的資本家或企業中的工人將長期互動,因此有可能選擇針鋒相對的策略。在這種情況下,搭便車收益將不會誘致參與人背離集體行動。當然這也存在著局限性,比如最后一次,大家就沒有合作的必要,而以此倒推,有些人有可能最開始就拒絕合作。因此,單單重復博弈還不夠,還有其他因素。
行動者彼此聯系,容易觀察別人并且知道自己也被人觀察,這就產生了行動的外部性。這種外部性的表現有:如果行動者背棄的話,他將自責,這樣他減少了搭便車收益,但仍然未減輕單邊行動損失;行動者為他人爭取利益而獲得一些正效用;行動者認同平等……所有這些,都減少了搭便車收益,但并不影響他的單邊行動損失。在這種情況下,將容易形成這樣的策略,即我不主動發起集體行動,但當所有人或絕大多數人都參與的時候,我才參與。
但仍然存在著集體行動失敗的因素:比如信息條件未得到滿足,或者說行動者動機不是如此;不是所有階級成員都會關心階級內部的其他人。一般來說,剝削階級相比被剝削階級對本階級成員更少有同情心。另外,過多的互動有時會導致彼此的敵意而不是團結,也就是說負外部性。埃爾斯特認為,資本家之間的集體行動主要是依賴于重復博弈,而工人階級的集體行動則更賴于效用函數的外部性。但無論如何,到目前為止,對于個人來說,參與集體行動并不是一個占優的策略。大家都是有條件的合作者。那么在什么情況下,人們會出現即使別人沒有行動自己也樂意主動發起集體行動的動機呢?也就是說,出現無條件的合作者。這里有兩個因素:(1)該人依據倫理觀念而不是收益計算而行動;(2)個人從參與行動的本身而獲益,也就是說“過程收益”。[5]
這種無條件合作的作用在于激勵其他人參與進來,比如存在5%的無條件合作者,他們最先采取行動,然后吸引了另外10%的參與者,后者只要有 5%的參與率就會參加行動,如此就有了15%的參與者。隨后又吸引了30%的行動者,這批人看到15%的參與率就會參與行動。如此類推下去,這種滾雪球的效應將導致大規模的集體行動。這里,只要對于最初的少部分人來說,他們的單邊行動損失為零,那么他們的主動參與就會將其他觀望者的單邊行動損失降低。
至此,埃爾斯特根據理性選擇理論而細致地解釋了集體行動的內在邏輯,并且解釋了工人階級的集體行動往往比資產階級的集體行動更容易達成的原因。至少從集體行動內在機制的角度來看,這種機制是合情合理的。根據這一機制,埃爾斯特對奧爾森的選擇性激勵提出了批評。他認為,選擇性激勵是對背棄者的懲罰和跟從者的獎賞,這對于既有集體行動的維持是有意義的,但不足以解釋集體行動的發生。相比之下,領導比選擇性激勵更有價值,因為它具有協調行動、傳播信息和引導民眾態度的作用。
總之,埃爾斯特從理論上對奧爾森給予了有力的回擊,闡明工人階級的集體行動何以可能,而這種可能并不像奧爾森所說的需要一種非理性,也不是奧爾森所強調的選擇性激勵,從而證明,總體上而言,馬克思的理論邏輯存在著一致性,或者基本一致的理論內核。但是,埃爾斯特對馬克思的論述也不乏微詞。馬克思認為工會是工人團結的工具,埃氏認為這是一種邏輯上的“副產品謬誤”;馬克思強調工會的最終目標是推動政治革命,埃氏認為馬克思犯了“目的論謬誤”。[6]當然,歸根結底,這是因為馬克思并不重視集體行動的微觀基礎的緣故。
三、薩比亞的文本解讀
至少從理性選擇的理論來看,埃爾斯特綜合了分析馬克思主義在這個問題上的研究成果,并從機制的理論分析層面上解決了工人階級的集體行動如何可能的問題。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它符合馬克思本人的看法。雖然埃爾斯特在論述過程中,也曾不時引用馬克思的論斷,但這與其說深得馬克思的本義,勿寧說是一種“六經注我”的做法。薩比亞認為,即使是埃爾斯特,對馬克思的工人階級集體行動的微觀機制問題的看法也充滿了誤解。因此,有必要重新梳理和還原馬克思在這個問題上的真實學說。
在許多地方,馬克思區分了自在的階級與自為的階級,認為兩者的差別在于工人階級是否意識到自身的整體利益。奧爾森的批評在于,即使工人階級意識到了自身的利益,也不足以形成集體行動,因為這里存在著搭便車問題。所以,奧爾森認為馬克思的理論存在著自身的矛盾。薩比亞指出,馬克思對這個問題雖然沒有予以理論上的深入探討,但并不意味著馬克思對此沒有認識到。事實上,馬克思認為工人階級的斗爭是發展的,有階段性的。《共產黨宣言》在這個問題上的論述是明確的。“首先是單個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工廠的工人,然后是某一地方的某一勞動部門的工人,同直接剝削他們的單個資產者做斗爭。”“但是隨著工業的發展,無產階級不僅人數增加了,而且它結合成更大的集體……工人開始成立反對資產者的同盟。”工人的斗爭導致“工人的越來越大的聯合”并“把許多性質相同的地方性的斗爭匯合成全國性的斗爭,匯合成階級斗爭”。這樣,“無產階級組織成為階級,從而組織成為政黨”[7]。薩比亞根據《共產黨宣言》有關工人階級形成的基本邏輯,并綜合馬克思在其他地方的論述,將工人階級集體行動的形成過程區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地方工人群體的出現。形成地方工人群體的因素有三種:工人階級的集中化、同質化和啟蒙。城市和工廠的集中讓無產階級加強了力量;同質化,表現為“越來越均等化”;而啟蒙則部分源于資產階級的教育,部分源于工人階級領袖對于團結必要性的強調。這樣,無產階級群體以及無產階級共識就順理成章地出現了。[8]這里,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像奧爾森所誤解的那樣,因為有共識就自然會導致大規模集體行動,因為地方工會還需要有賴于改善了的交通工具而聯合起來,并最終發展為一個政黨。這里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各地方工人群體之間的互動。
第二階段:亦即階級行動的第一階段。在這一時期,同一階級的共識發展到這一地步,即工人階級具有共同利益和共同的問題,并面臨著只能通過集體行動來解決這一共同問題的局面。這里存在著兩個重要變量:(1)小規模的工人群體中存在多重穩定而長期的聯系。這里工人群體首先意識到集體行動的必要(比如罷工或組成工會),而他們所面臨的共同問題是持久的,并且因為小規模群體內的工人之間的聯系非常緊密,這樣,他們就能夠組織起來。(2)從小規模的工人群體發展到大規模的階級組織,這一過程中的關鍵變量是小規模群體通過長期的斗爭而學到了“傳統”。“傳統所以得到尊重,因為遵從它符合我們的利益。有了傳統,我們就可以預期其他人的行為,而有了這樣的預期,如果我們不遵守傳統,我們將付出不遵從而帶來的代價。”[9]
第三階段:即階級斗爭的第二階段,這時工人階級不僅僅停留在前面這一階段的自利行動,而且發展成一種團結意識。在馬克思的語境中,團結意識意味著對個人身份的自我認同,它構成了大規模集體行動成敗的關鍵變量。在資本主義世界中,所有人都淹留在“利己主義打算的冰水”之中,工人也不例外。但這并不表明馬克思認為利己主義是普遍的——或者是自然的——傾向,這只是資產階級傾向的虛幻意識。人是有社會性的,這種社會性在資本主義社會就誕生于工人的聯合之中。勞動者在有計劃地同別人的共同工作中,擺脫了他的個人局限,并發揮出他的種屬能力。顯然,馬克思決不會認為,革命將由那些原子式的自利個人來執行,而是由聯合起來的工人組織為應付共同的問題并改變共同命運而實施行動。可見,階級的團結感將為階級革命提供動機,這種團結意識將出現于階級斗爭、階級共同文化和意識形態的灌輸。馬克思在《哲學的貧困》中指出:“同盟總是具有雙重目的:消滅工人之間的競爭,以便同心協力地同資本家為了壓制工人而逐漸聯合起來,原來孤立的同盟就組成為集團,而且在經常聯合的資本面前,對于工人來說,維護自己的聯盟,就比維護工資更為重要。”[10]此外,馬克思還贊揚過工會是社會主義的學校,工人在其中受教育并成為社會主義者。而一旦工人獲得了團結意識,集體行動所存在的囚徒困境就轉變成確信博弈,集體行動的發生也就順理成章了。
這里,薩比亞對埃爾斯特的理論提出了部分批評。他認為埃爾斯特雖然正確地強調了領導的作用,但對于工人領袖的動機卻置之不問;另外,對于工人群體規模擴大所導致的階級斗爭問題也沒有考慮。薩比亞認為,工人領袖為團結意識所驅動,在小規模群體里發動工人運動,但他本人是一個理性的風險承擔者,因此將小規模群體內的工人運動發展成大規模的革命運動。馬克思雖然并沒有用現代的理性選擇的術語來表達這個問題,但其散見各處的論述基本上是符合這一邏輯的。[11]
薩比亞的結論是,即使工人個體是自利的,在地方層次的階級行動仍然是可能的,而階級斗爭的發展將誕生出工人階級強烈的團結感和工人運動的傳統,并最終引發大規模的革命運動。因此,馬克思的階級理論在邏輯上是一致的,不存在奧爾森所謂的內在悖謬。盡管歐美的工業化歷史存在著不利階級行動的因素,比如工廠的分散化,地位、工資和種族的差異化,但都不足以削弱無產階級大規模集體行動的一般可能性。歷史上多次出現的大規模罷工和革命就是馬克思主義理論的最好注腳。
四、理性選擇給馬克思主義帶來了什么
就奧爾森的詰難來說,埃爾斯特與薩比亞在其他作者的基礎上而作出的貢獻至少完成了這樣的任務,即完成了對馬克思的辯護,證明奧爾森的解讀是錯誤的,馬克思在工人階級的集體行動方面的論述是成立的。而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辯護者和奧爾森使用的概念工具是基本一致的,他們都是在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這一共同理論基礎上進行辯論的。
在20世紀后半葉,理性選擇理論堪稱是最流行的社會科學理論之一,到80年代,它的影響也滲透到馬克思主義或者馬克思研究界中。工人階級的集體行動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我們可以從中看出這一滲透給馬克思主義所帶來的新東西。
第一,機制分析。在社會科學的層面上,機制分析處于中觀層面,既有別于社會理論中一般化的理論,比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設,但也不滿足于常識性的直覺判斷,比如人是自私的,而是試圖描述介于兩者之間的某種穩定性的事物。好的機制分析并不排斥理論與直覺,而是有機地將它們結合在一起,構成一個彼此密切嚙合的解釋模式。
第二,為階級分析乃至歷史唯物主義提供了新的內容。分析馬克思主義在許多問題方面未必認可馬克思,但在階級分析與歷史唯物主義這些理論方面存在著大體上一致的認同。理性選擇馬克思主義在工人階級的集體行動問題上強調了交通工具、組織等技術因素,而在行動者動機方面的考量也往往是基于利益的分析,因此在基本的解釋方向上是與歷史唯物主義相符合的。而將階級作為一個核心概念來研究,雖然與傳統的歷史唯物主義將階級作為一個整體來分析的做法略有差異,但這并不必然構成對階級整體的否定,而應當視為對整體分析的補充,并且深化和豐富了唯物主義的階級分析。因此,可以認為,階級集體行動的研究對于歷史唯物主義的發展是有助益的。在這方面,理性選擇馬克思主義與其他分析馬克思主義一道,為歷史唯物主義在英美馬克思主義和馬克思學界的重新確立作出了貢獻。
第三,為馬克思主義與當代西方主流社會科學對話構建了對話與批評的渠道。當代西方主流社會科學在許多問題上已經改換了術語,盡管使用這些術語的作者往往具有這樣或那樣的意識形態傾向與錯誤的理論基礎,但不能否認的是,這些術語在闡明社會生活的一些具體現象方面作用頗大。以奧爾森所概括的搭便車而論,雖然該理論的方法論和前提并不能做到堅不可摧,但在這些既定前提下得出的結論卻不容忽視:它雖然不能推導出所有的現象并對所有的情況作出預測,但確實能夠說明現實生活中的一些情況,尤其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利己主義動機所驅使下的人類互動。而在當代西方社會科學中,理性選擇理論已經構成了主流。馬克思主義必須認真對待理性選擇,吸取理性選擇理論的合理之處,批判其中的錯誤傾向。在這方面,埃爾斯特等人所作的努力是應當加以肯定的。盡管他們的論述未必都符合馬克思主義精神,但正面與理性選擇理論進行交流,并不會有損于馬克思主義。
承認理性選擇馬克思主義給馬克思主義政治學帶來了一些新東西,絕不意味著我們應當完全認同理性選擇馬克思主義。事實恰恰相反,我們尤其應當對理性選擇的局限性有著清醒的認識。這些局限性表現在:理性選擇馬克思主義企圖用形式分析代替實質分析,事實上并未真正理解革命者的動機,忽略了無產階級政黨的作用;對辯證法有意無意地否定或誤解;基本上失去了實踐的沖動,而滿足于做一位共產主義運動的旁觀者。
注釋:
[1][2] 奧爾森《集體行動的邏輯》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頁,第126頁。
[3][4][5][6] Jon Elster, Making Sense of Marx,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5, p.347,pp.351-352, p,364, pp.368-369.
[7][1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1卷第280—281頁,第193頁。
[8][11] Daniel R. Sabia, “Rationality, Collective Action, and Karl Marx”, in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1988, Vol.32.
[9] Russell Hardin, Collective Action, Urbana: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82, p.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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