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通鋼事件”看國企改革制度設計的誤區
——海派經濟學南京研究所第13次理論研討會(筆談)
趙光瑞
內容提要:通鋼事件折射出國企改革已經陷入誤區:國企改革方向迷信私有化,單純強調政府與資本的博弈而忽視勞動者的利益訴求,重視國企的效率而忽視其對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政府既迷信市場又違背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
關鍵詞:通鋼事件 國企改革 制度困境
通鋼事件至今已百日有余,一個入主國企的私企總經理的被毆至死,為多年來的國有企業改革進程立下一個血淋淋的標志碑。關于這一事件的爭論與反思遠遠沒有結束,它足以引起我們對國企的改革目標、制度設計和手段進行反省,更迫使我們必須對下一步的深化改革進行全方位的調整。
誤區之一:拯救國企的唯一途徑就是私有化
通鋼事件作為國企改革問題的總爆發,首先折射出來的就是國企改革方向出現嚴重偏差。對于通鋼事件,媒體和專家學者給出了各種解釋:如地方政府“拉郎配”式的企改運作方式導致選擇合作對象的失誤、企業改革的程序不公平不公開與急功近利,等等。但我們認為根本的問題在于近年來的國企改革陷入了一個可拍的誤區:把私有化作為拯救國有企業的唯一靈丹妙藥。國有企業的改革作為改革開放偉大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制度設計的主要一環。自從一九七八年以來,國企改革相繼經歷了擴權讓利、“利改稅”、承包經營責任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等幾個階段。而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大力引進非公有制資本(外資、民營資本)的所謂“國退民進”成為各個地方政府的主要選擇。關于為什么要“國退民進”,有關學者給出的理由無非是公有制企業產權不清,無法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銜接、引進其他資本可以提高效率、政府的主要職能應該是營造良好的經濟生態防止不當競爭,等等。2005年12月30日,建龍集團以8億元資金,加上吉林建龍的6億元凈資產,擁有新通鋼36.19%的股份,吉林省國資委則擁有46.64%的股份,新通鋼成為一個國有控股的多元投資主體股份制企業。這一重組被作為一個國企成功改制的典型,頻繁出現在吉林省的媒體報道和經驗交流材料上,被認為是在國企和民企重組中探索出一個成功的新模式。但建龍第一次的退出、退出通鋼經營的反彈,告訴我們兩個基本道理:
第一,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與企業的所有制性質沒有必然聯系,它并不是西方所有制企業的專利,公有制企業內部也可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國內幸免于私有化的國有企業大都建立起了現代企業制度,并且取得了績效就說明了這一點。
第二,私有制企業也并都是高效率的,公有制企業更不是低效率的代名詞。過去國有企業飽受詬病的最重要原因就是效率低下。的確,在改革開放之前以及多種所有制開始并存的時代起,國有企業普遍面臨的困境似乎已經證實了這一點。但不能忽視的一個因素是:國企的困境除了其本身的確存在的問題外,還與其承擔的社會職能造成的成本居高不下、以及承擔政府職能轉型困難、市場需求不振等因素密切相關。同時,私有企業也不都是高效率的。資料顯示,作為沿海發達省份的浙江省的民營企業平均存續時間為7年,全國的民營企業存續時間僅為2.7年。資料也顯示,2009年3 月,建龍集團與通鋼正式股權分立,4月通鋼就大幅減虧,5月份微虧,6月贏利6000萬元,7月前20天粗鋼產量創歷史新高。股權未分離時通鋼巨虧損,一旦股權分立就會立竿見影。對通鋼來說,究竟是怎樣的運營形式好,這幾乎已構不成問題。
誤區之二:國企改革是政府與資本的博弈,與工人無關
在這次通鋼改革過程中,我們看到是吉林省地方政府與資本的博弈,理應作為“主人翁”的工人地位淪落為“主人空”。在此次事件中,受到廣泛質疑的是股權調整決定的突然性。這種突然性不光讓很多普通職工沒有思想準備,即使是通鋼集團的一些高層,也覺得事發突然。
因此改制的結果必然是構成企業主要組成部分的工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企業改制變成政府與資本的單獨盛宴,工人只能是“不明真相”。通鋼工人的遭遇讓我們又一次看到了國企改革的慣用思維和運作模式:官商談判——工人減薪——裁員,工人一直成為很多國企改革的犧牲品。自從2005年通鋼改制后,通鋼職工的工資“就沒有上漲過,反而一降再降”,“廠里越改制越吃不上飯”。2008年企業虧損,一再限產,職工工資從2000元減到每月人均300元,而作為總經理的陳國君,年薪高達300萬元。在國有企業中,政府、工人、資本是基本的三方,缺一不可。國企改革不僅關系到作為國有資本的運行效率,更關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任何涉及到股權改制等重大問題的改革必須有工人的代表參與,使各方的利益訴求都得到滿足。在美國通用汽車重組談判過程中,美國聯合汽車工人工會同意降低工資,但拒絕接受公司方面提出的退休人員醫療基金償付方案;在另一汽車巨頭——克萊斯勒未來的股權結構中,作為員工代表的志愿員工受益人協會(VEBA,管理退休工人醫保基金的組織)甚至持有新公司55%的股份。侵害工人權益的結果必然使改革走入誤區而失敗。
對于習慣于廉價勞動力成本優勢的中國資本而言,其參股或控股公有制企業的慣用手段,自然是首先削減工資甚至大規模裁員,而不是專注于提高管理效率和技術革新(此前評出的中國500強就被認為是“大老粗”,其中的“粗”指不少企業的業績靠的是行業紅利、資源紅利和政策紅利,而非技術紅利、管理紅利。)。特別是在目前勞動力市場處于買方市場的情況下,當工人的力量不足以與資本平等抗衡時,政府應該責無旁貸首先維護勞動者的利益。而從通鋼的改制過程中我們看到的只是官商的愉快合作,絲毫沒有顧及廣大勞動者的利益,引起工人群眾的強烈反對就不足為奇了。
誤區之三:國企改革只是微觀的企業效率問題
近年來關于國有企業改革一直存在一個錯誤的認識就是:國有企業改革只是微觀領域企業自身的發展問題,不影響社會的穩定。但通鋼事件血淋淋的事實告訴我們,國有企業的改革同樣關系到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特別是對于像東北老工業基地來說,地方國有企業的發展與當地的民生、和諧直接相關。通鋼工人的福祉不僅關系到自身的生存,還關系到其家庭甚至幾代人的生活,形成了個人對企業的一種“公有制”情節。單純把其歸結為吃“大鍋飯”的心理顯然有失公平,更多地體現出一種勞動者個人對國企的信賴。目前關于平等與效率孰先孰后的爭論已經塵埃落定,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即從“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向“效率與公平并重”過渡。通鋼事件不應該成為國企改革停滯不前的借口,但今后深化國企改革也必須“效率與公平并重”,貫徹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原則,既考慮投資方的利益,更要考慮勞動者的利益。
誤區之四:國企改革是減少政府干預的市場化過程,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
國企改革被理解為“國退民進”,認為可以防止與民爭利或個別企業依靠政府進行不正當競爭,更好地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但通鋼事件恰恰折射出政府的嚴重失職和職能錯位。
第一,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建龍集團第一次參股時,本應由通鋼的出資人——吉林省國資委決定聘請資產評估事務所對通鋼進行資產評估,事實上卻是建龍集團聘請了北京六合正旭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通鋼進行了資產評估。 “評估結果讓通鋼人感到非常吃驚,通鋼總資產被估價為38.81億元,其中生產設備價值僅900萬元,無形資產與土地價值則均為零。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有企業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等必須納入評估范圍。單單幾個高爐加起來價值也不止900萬,就連最普通的鋼鐵工人都知曉。而且,通鋼已在國際上申請了‘長白山’等13個類別39件商標,50年積累的無形資產怎么為零了?通鋼多年來一直注重科技創新,大力開發新產品,文化和科技積淀深厚,單單根據賬面就評估,目的就是低估國有資產。”而且更嚴重的是,在缺乏監管的環境下,民企對國企的破壞力要遠遠高于國企內部的內耗和低效。很多國企改制一次,就是被形形色色的投資者洗劫一次。在東北老工業基地,這樣的例子屢見不鮮。比如《投資者報》所報道過的吉林制藥(000545),兩次改制,遇到的都是資本大鱷,留下的都是巨額債務窟窿。(上海《每日經濟新聞》)。
第二,沒有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市場經濟體制強調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殘酷法則,因而會導致弱勢群體被邊緣化,利益受到侵害,社會走向兩極分化,這就是“市場失靈”。特別是勞動者在與資本的博弈中,資本以其獨特的優勢始終占據支配地位,勞動者則處于從屬和被剝削地位,這就是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剩余價值論的核心所在。因為在一個以資本為中心的社會里,資本以外的其他階層的利益訴求必須符合資本的要求。在此情形下,就需要政府對弱勢群體提供保護。而在通鋼的兩次改制過程中,我們沒有看到政府為勞動者的利益維護哪怕是一些常識性的安撫,反而處處維護資本的利益,建龍的去而又返就是證明。
第三,執政缺乏透明性,嚴重違背市場經濟理念。通鋼事件后政府反復被提及的一個詞就是“不明真相”。這也恰恰說明政府在決策過程中嚴重缺乏透明度,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改制是事關職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職工有權利知道改制的過程、改制的方案、改制的辦法、改制的措施,以及戰略投資者的情況、企業的發展目標、職工利益的維護等。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信息公開,它不僅適用于經濟領域的交易,同樣也適用于政府的執政過程。而通鋼的改制不但普通勞動者無從知曉,即便是高管層也被蒙在鼓里,社會上更是一無所知。暗箱操作的結果只能是:要么為滿足資本的需要而侵害勞動者的利益,要么一些好的政策被扭曲。
有關通鋼事件的反思還應該深入進行下去,它關系到今后國企改革乃至整個改革大業的方向選擇,關系到國計民生與和諧社會的建立。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