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溫新政的政治經濟學思考
——北京經濟學博士論壇暨中國政治經濟學教育科研網學術研討會綜述
楊思遠
5月14日上午,北京經濟學博士論壇及中國政治經濟學教育科研網在中國人民大學聯合舉辦主題為“胡溫新政的政治經濟學思考”學術研討會,來自北京高校百余名經濟學博士聽取了國防大學盧周來博士和中央民族大學楊思遠博士關于“窮人經濟學”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政治經濟學思考”學術報告。中國人民大學程永宏博士和中央黨校王天義博士對兩個報告分別做了評論。
盧周來博士認為,新政的經濟學就是窮人經濟學。他從窮人經濟學視角對新政出臺的時機、新政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以及如何落實新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談到新政出臺時機時,他認為漸進式中國改革進入“拐點”。漸進式改革是以增量帶動存量,增量改革需要足夠的利益激勵,而存量則更多地承擔了改革成本。漸進式改革道路可追溯到鄧小平關于地區經濟發展“兩個大局”的思想,這也符合主流經濟學對改革的設計。改革必然造成受益不均,按照卡爾多或希克斯標準,對改革成本承擔者進行利益補償是與改革一致的?!皼]有補償就沒有改革”。問題是中國改革所增加的利益并未流到成本付出者手里。主張改革的利益激勵效應開始下降,成本付出者反對改革的呼聲上升,中國改革到了“拐點”。新政就是以利益補償推進改革,把公平樹為改革的原則。過去的改革越來越傾向強勢群體,現在應轉向弱勢群體。當前,弱勢群體把教育、醫療、住房稱為“三座大山”,政府應承擔起公共產品的供給。
盧周來博士認為,如果需要新政,新政的關鍵問題是效率與公平的關系。從新古典模型到劉易斯二元結構模型,經濟發展必然出現收入差距拉大。國際上對收入差距的測量過去一直以貨幣收入為指標,認為收入差距越大,效率越高;但蓋拉等人以財富為指標進行測量,結果是把傳統經濟學關于效率與公平的關系顛倒過來,財富均等有利于效率提高。此論一出,羅德里克與阿爾辛納以土地分配越均等,收益越高檢驗了這個結論;林德勒用教育越普及,效率越高也做了檢驗。羅德里克與阿爾辛納認為:不公平分配既不利于消費需求的提高,抑制經濟增長;又使階級沖突增加,造成再分配努力取代了生產性努力。新政要避免這個局面,必須使政策偏向窮人。
在如何落實窮人經濟政策時,盧周來博士認為,建立社會保障網,實現政府從追求增長到追求公平的歸位,打擊既得利益集團,解決“三農”問題是當前的重點。盧周來認為,以公平為新政目標標志著政治經濟學時代的回歸。
楊思遠博士在發言中指出,自2004年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以及自主創新等新理念,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形成一攬子新政策,可稱之為“胡溫新政”。胡溫新政同歷史上羅斯福新政相比較,后者是在1929—1933年資本主義大危機背景下出臺的,新政一改傳統經濟學自由放任舊理念,通過國家干預經濟,以財政政策為核心,擴大需求,實施反危機政策,從而拯救了岌岌可危的資本主義制度,并且為戰后20年資本主義黃金發展創造了條件。羅斯福新政還對經濟學產生了理論影響,為凱恩斯主張國家干預的經濟思想提供了實踐基礎,開辟了西方經濟學的宏觀經濟學新領域。胡溫新政則產生于東歐劇變和蘇聯解體,世界社會主義運動進入低潮時期,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進入新世紀新階段和改革進入關鍵階段,“戰略機遇期”和“矛盾突顯期”相互交織的背景下出臺的。從政治經濟學視角思考新政的產生的條件、內容、效果及意義是當前經濟學的一項急迫任務,也是推進中國政治經濟學創新的難得機遇。
楊思遠博士就胡溫新政的一個重要內容,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主體、基礎、任務與目標,從政治經濟學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觀點。
楊思遠博士認為,新農村建設的主體是農民,而不是政府和開發商。農民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主體地位的確立關乎新農村建設目標的設定、動力的形成、建設方式的選擇和建設成果的鞏固,是解決新農村建設的首要問題。他回顧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農村歷次重大社會變革,土地改革、合作化、集體化、大躍進、人民公社化、四清、文化革命、農業學大寨、家庭承包,只有那些以農民為農村變革內在動力,以農民利益和愿望為內在根據的變革才真正是富有成果的,如土改、合作化運動、貧困地區的家庭承包和鄉鎮企業的發展;而離開農民主體,單純仰賴外部力量的集體化、公社化和農業學大寨運動,都不能長久。當前的問題是,關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所確立的主體,恰恰不是農民,而是政府。不僅“三農”問題是作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來的,主體是政府;而且新農村建設的一系列舉措都有一個假設,就是農民是被動的“取”、“予”或“放”的對象。稅費的免除、財政對“三農”的增支、義務教育集資的取消、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地方財政的配套支出、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農村公共產品的增加、鄉鎮機構的改革等,無不以政府為主體。但是楊思遠博士也不同意那種把農民主體地位和政府作用對立起來的觀點。他認為,農民是新農村建設和進步的內因,政府則是新農村建設的外因,外因要通過內因起作用。政府制定的關于新農村建設的諸項政策對于農民極為重要,但是如果沒有農民主體地位的確立,政府政策在農村的推行就失掉了內在根據,不是貫徹不下去,就是貫徹了也會走形。而農民主體地位一經確立,政府政策的優惠就會轉變成農民實際的建設行為。割裂內因外因的辯證關系,否定外部政策的積極作用是錯誤的;但沒有農民主體地位的確立,試圖通過外來力量的“支援”、“反哺”、“補貼”農業,于農村長久建設也是極為有害的。關于農民主體地位如何確立,當前流行的說法是“放活”。而所謂“放活”正說明農民是受另外的主體束縛的,楊思遠博士認為,勞動者的解放和農民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主體地位的確立,不是靠別的主體“放活”的,而是其通過自身在農村民主化進程的實際斗爭中爭取來的。農村民主化運動和民主制度的形成是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邏輯和歷史的起點。
關于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經濟基礎,楊思遠博士認為不是小農經濟,也不是集體經濟,而是合作經濟。小農經濟在中國可謂歷史久遠。家庭承包重建了小農經濟,在特定歷史時期發揮了增產效應。但他認為:“小農經濟的重建只能導致中國經濟古代化,而不能導致中國經濟現代化?!苯鉀Q農民問題的出路在于發展社會主義合作經濟。合作經濟與集體經濟有本質不同。集體制權利體系的特點是不承認農民個人的勞動力所有權和對生產資料的個人所有權,人民公社作為勞動力和生產資料占有權行使機構代行了農民個人所有權。這種集體制褫奪了“重建個人所有制”中的個人所有權。集體制的衰敗,究其根由在于勞動者因失掉個人所有權而斫傷了勞動積極性。從勞動者權利看來,合作化后建立的集體化不是農村變革的進步,而是退步。集體經濟演化存在兩種可能性:“私有化”與合作化。這兩種可能性都源于集體經濟的內在權利體系中社員喪失勞動力所有權和對生產資料的所有權。集體制中農民喪失所有權,在邏輯上既可以通過犧牲公共占有而推行個體私有化來解決,也可以在保留公共占有的條件下通過還給農民個人所有權以復興合作經濟來解決。當今天建設新農村選擇社會主義道路時,復興合作經濟不僅有邏輯的可能,而且有現實的條件。
在談到新農村建設的主要任務時,楊思遠博士認為不是單純發展農業,而是發展工業,并且以工業改造農業,在合作經濟基礎上建立社會主義農場經濟;關于新農村建設目標,他認為不是建設鄉村文明,而是建設城市文明,工業化與城市化是互相促進的,割裂二者關系不是產生“城市病”,就是產生“鄉村病”,他以鄉鎮企業的衰落分析了建設城鎮文明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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