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樣的股份制才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
一,“所有制”改革的本質就是政治體制改革
二,“以資為本”的股份制不是社會主義公有制
三,“資本”拒絕“勞動”入股的根本原因
四,究竟誰才是國有企業的“老板”?
五,本文到此,就有必要清理一下我們的思路。這就是,長期以來,勞動者為了反對“資本”的“剝削”和“壓迫”,追求自已的“自由”、“平等”和“解放”,從砸機器開始,到建立政黨,搞革命奪取政權,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消滅“私有資本”,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我們的“革命”和“建設”究竟追求的是什么?如果說,我們所希望的是消滅“剝削”和“壓迫”,追求人的平等、解放和全面發展,那么,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就并不是我們的目的,僅僅只是實現消滅“剝削”和“壓迫”的一種手段。因此,我們有必要對所謂的“生產資料公有制”進行重新認識。
首先,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有一個很重要的內在矛盾,這就是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生產資料”同時又是“生活資料”,二者密不可分?!凹Z食”在食品工業中是屬于“生產資料”,但顯然也是“生活資料”?!安剂稀笔欠b工業的“生產資料”也是人們的“生活資料”?!捌嚒币部梢允恰吧a資料”也可以是“生活資料”。所以,簡單化地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往往就會限制或侵害人們的“生活資料”。而“生活資料”是無法“公有”只能“私有”的。這就給我們制定和執行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帶來了困難。
其次,我們發現,僅僅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并不能消滅“剝削”和“壓迫”。 如果不能讓勞動者真正成為企業的“所有者”,即使是實行全部生產資料屬“國家所有”的企業,只要勞動者還處于“被雇用”的狀態,就不可能成為企業的“所有者”,也就不可能具有企業“所有者”的任何權利,就依然存在“國有資本”對“勞動”的剝削。這就是所謂的“國家資本主義”。
再次,一刀切地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制”實際上限制了許多涉及人民日常生活,至今未能以社會化大生產方式,而是仍以小生產方式進行加工、運輸、零售或服務的行業的生存和發展。如日用雜貨、飲食、服裝、家政、維修和運輸等等,它們實際上以個體或私營方式存在更加合適,也更加方便群眾。
還有,實行單一的“生產資料公有制”勢必需要實行所謂的“計劃經濟”,以此來供應或分配“生產資料”和“產品”,這就人為地割裂了企業與市場的聯系,難以滿足市場需求,也無法適應瞬息萬變的市場競爭。所以,允許成立私營企業,以及實行多種經濟成份的股份制企業,讓這些企業直接成為市場競爭的主體,實行多種經濟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經濟制度是符合實際的。
在這種情況下,那種以個體或家庭方式為主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型企業,其所有者與勞動者是一體的,就當然不存在所謂“剝削”與“被剝削”的問題。但在多種經濟成份并存的企業,以及在以國有資本控股或參股的企業中,如何減少或逐步消滅“剝削”而不是擴大或強化“剝削”是一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家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這也是關系到我國是否還堅持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重大原則問題。這就需要我們進一步認識到,真正實現社會主義的公有制,僅僅實現“生產資料公有制”是不夠的,還必須實現“人力資本”的“個人所有制”。
我國憲法所規定實行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兩種形式,實際上就是承認了勞動者因為投入了自已的“人力資本”而擁有了企業的“所有權”。雖然在名義上明確了“國家所有”就是“全民所有”,勞動者也就是企業的“所有者”,是“主人”,似乎這就消滅了“剝削”和“壓迫”。但由于實際上未能具體明確每個勞動者“個人”在企業中的具體“所有權”,同樣存在企業中的“國有資本”或“集體資本”,以及企業的經營管理者利用職權對勞動者進行變相的“剝削”和“壓迫”。勞動者反而被束縛成“單位所有”,甚至喪失了支配自已“勞動”的自由。顯然,這與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標是相背離的。
所以,要讓勞動者真正成為企業的“主人”,首先就必須承認勞動者投入企業的“人力資本”,只有這樣才能明確每個勞動者在企業中所擁有的具體的“所有權”,從而享有“所有者”應當具有的一切權利,也就是勞動者對自已投入“人力資本”的占有、使用、處分和收益權。正是在這一點上,股份制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實現形式。這就是在承認“人力資本”的前提下,實行“產權明晰”的“以人為本”的股份制。也就是將勞動者在企業中所投入的“人力資本”與國家、集體或個人所投入的其它各種生產要素一樣,進行明確的界定,從而使企業的產權明晰起來。只有這樣建立起來的企業,才是一種消滅了“剝削”和“壓迫”、由勞動者與其它“投資者”共同所有的“新公有制企業”。而不是那種將勞動者排除在外,維護“資本”對“勞動”的“剝削”,僅僅只是屬于投資者共同擁有的“假公有制企業”——即“以資為本”的股份制企業。堅持實行“以人為本”的股份制改革,才是在堅持“公有制”基礎上的社會主義制度的一種自我完善,也才能真正體現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思想,從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打下堅實的經濟基礎。
很可惜,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在厲以寧等一些所謂主流經濟學家的誤導下,在“以資為本”的錯誤理念指導下,以實行“產權制度改革”為幌子,從根本上否認“人力資本”的存在,否認“資本”對“勞動”剝削的存在,有意識地將絕大多數勞動者完全排除在外,實際走上了一條以“私有化”為取向,以犧牲絕大多數勞動者利益為代價,而有利于少數權貴利有職權謀取私利的“權貴資本主義”的邪路。也正因為如此,從改革開放以來,盡管一再提出“體制創新”和“理論創新”,但主流經濟學家們提出的各種歪理邪說卻總是自相矛盾,不斷受到公眾的質疑和批評,受到普通勞動者的抵制和反對。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們提出的“理論”不是創新而是復舊,他們所想達到的目的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目的南轅北轍,他們的歪理邪說與馬克思主義背道而馳,與執政黨的執政理念完全相背離,難道不是嗎?
200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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