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邏輯
[摘 要]群眾觀是馬克思唯物史觀的核心內容,不僅需在《神圣家族》單篇著作中把握,更需將馬克思早期作品貫穿起來,在思想形成過程中把握群眾觀的文本邏輯,掌握馬克思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在馬克思的《博士論文》《關于林木盜竊法的辯論》《<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等早期文本中可見其群眾觀清晰的發展邏輯。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邏輯體現為從關注抽象的人的命運出發充分認識人的主體意義,轉向深刻洞察現實社會,關注群眾的權利,繼而認識群眾獲得自身權利必須采取改變現實的行動,即群眾的社會革命。社會革命使群眾現實地生成主體性,自為地鍛造成創造歷史的主體。這一主體不是個人,而是聯合主體。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邏輯,彰顯了無產階級為代表的群眾的社會革命,根本變革群眾的世界,從而使人的解放成為馬克思的基本理論旨趣。
群眾觀是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刻理解馬克思主義群眾觀的內涵必須深入考察馬克思的文本。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原原本本學習和研讀經典著作,努力把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學到手,作為自己的看家本領。”學習理論最有效的方法是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馬克思的群眾觀不僅需在《神圣家族》單篇著作中把握它,更需將馬克思早期作品貫穿起來,在思想形成過程中把握其文本邏輯。基于此,本研究選擇馬克思1841—1844年寫作的《博士論文》《關于林木盜竊法的辯論》《<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和《神圣家族》等早期文本來深刻領悟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思想內涵。
一、問題提出和群眾概念分析
(一)問題提出
馬克思在1844年和恩格斯首次合作完成的《神圣家族》中,第一次將被西方哲學家普遍貶低的“群眾”擺到了歷史發展的正位,從根本上顛覆了以前哲學家的觀點,提出了群眾史觀,標志著馬克思早期群眾觀輪廓的基本形成。在這部經典著作中,“群眾”首次成為了馬克思集中論述的思想主體,圍繞“群眾”,馬克思展開了非常豐富和深刻的論述。馬克思認為,人類社會的歷史是一部生產和生產者本身的發展史,是勞動群眾創造的歷史。“歷史活動”并不排斥群眾,相反,群眾是“迄今為止的全部歷史”,“歷史的活動和思想就是‘群眾’的思想和活動”。在此之前,“群眾”散落在馬克思早期的各個文本中,沒有章節集中論述。那么,馬克思早期思想中的“群眾”是如何顯現為思想主體的?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邏輯是怎樣的?本文通過分析馬克思1841—1844年寫作的早期文本來梳理和概括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邏輯,以利于加深對馬克思主義群眾觀的理解。
(二)群眾概念分析
考察“群眾”概念,認識它在馬克思早期文本中出場的主要節點,有助于清晰把握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發展的脈絡,也有利于對“群眾”概念的具體理解。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傳統中,群眾往往是群氓,在理論論述中總是呈現暴力的形象。如圍毆基督致死的群眾、給教皇制造麻煩的群眾、宗教戰爭里野蠻的群眾、封建社會中造反的農民,法國革命里的群眾武裝,等等。在哲學領域,黑格爾否定群眾,認為“群眾”只是“精神的空虛”,把“群眾”規定為精神的“對立物”,代表思想懶惰、膚淺、自滿等抽象品質,否定了群眾的主體性和能動性。鮑威爾及其伙伴繼承并發展了黑格爾的觀點,認為群眾是“卑賤”的,是歷史上消極的、精神空虛的、沒有創造性的、物質的因素,且極力貶低人民群眾的作用,認為群眾是歷史發展的阻力。這些關于群眾的論述,顯示了他們主觀“居高臨下”地用群氓來看待群眾的歷史視角。馬克思在經典文本中并沒有給群眾下一個明確的定義,中文版著作中最早使用“群眾”一詞是在《博士論文》中。他說:“其余的東西則是為了引起群眾的信仰,當作有利于法律和生活的東西而被披上神話的外衣添加進去的。”這里表述群眾是一群人,是個體人的集合。理解馬克思在各文本中使用的群眾概念,需要根據文本的不同語境具體分析。
我們閱讀馬克思早期著作,看到大量“貧民”“人民”“公民”和“群眾”的概念,它們含義接近且有時難以區分,有時甚至代表相同的對象。例如,馬克思在《關于林木盜竊法的辯論》中講到要為受壓迫的貧苦群眾的利益揭露所謂的歷史學家捏造的東西,要為不是一地而是一切國家的窮人爭取習慣法,并且認為習慣法本質上是“這些最底層的、一無所有的基本群眾的法”。在這篇文章中,馬克思同時使用“群眾”和“窮人”的概念,認為窮人是群眾的一部分,代表群眾中社會等級最低、被強制的、財產上赤貧的一部分人。馬克思在《關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級會議記錄的辯論》中使用的“人民”概念也與“群眾”概念相結合,指社會的絕大多數,與管理國家的社會精英相區別,沒有明顯地突出人民的政治性和組織性從而與群眾概念緊密聯系在一起。人民群眾是馬克思所處年代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勞苦大眾,理想的“人民”是具有政治屬性,參與國家生活同時兼顧私人生活的有組織的一群人。但現實社會里,“人民”對政治容易過于積極或消極,國家生活與私人生活通常難以平衡,此時他關注的人民仍是與普通群眾相同的存在。在《論猶太人問題》中,馬克思關涉了與群眾概念接近的“公民”,他認為公民是具體化的個人,在現代社會,它強調公民個體的自由和自主的權利意識。盧梭認為人民是結合者,以集體的方式存在,強調集體性;而公民是個別的人,作為國家主權權威的參與者,突出個體權利。馬克思早期文本中吸收了盧梭對這兩個概念的認識,在《神圣家族》里關注底層群眾的組織——工人聯合會,認為工人階級的力量以聯合的方式存在。
二、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主體邏輯
馬克思早期群眾觀肯定人民群眾在社會歷史活動中的決定作用,是勞動群眾創造歷史的思想觀。結合馬克思早期文本的具體語境和寫作時馬克思身處的社會環境,我們可以分析出馬克思對群眾問題的關注日趨強烈。下面從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主體邏輯方面進行分析。主體指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中的人。在早期文本中,馬克思群眾觀的主體有變化的形態,顯現出生動的變化邏輯。
(一)從抽象的人到現實的人的萌發
首先,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主體始于“抽象的人”,并在哲學層面探討人的自我意識,開始脫離純粹的抽象性。馬克思于1841年寫成了《博士論文》,討論的主體是受黑格爾深刻影響的“抽象的人”。他肯定伊壁鳩魯的“原子偏斜論”,并以原子象征“抽象的人”。在《博士論文》第二章充分論證原子脫離直線而偏斜的合理性后立即強調“所以一個人,只有當他與之發生關系的他物不是一個不同于他的存在,相反,這個他物本身即使還不是精神,也是一個個別的人時,這個人才不再是自然的產物”。這表達了他對抽象的人的思考,一方面,人應該是與他人發生關系的社會的現實的人,另一方面,他自身應該生長出代表個體存在的自我意識和主體性。“但是,要使作為人的人成為他自己的唯一現實的客體,他就必須在他自身中打破他的相對的定在,即欲望的力量和純粹自然的力量。”作為博士生的馬克思在思考抽象的人時已意識到人應該超越動物的個體性存在,必須打破自身的動物局限性和本能存在,克服無限的欲望和自然的束縛。馬克思強調人不僅是自然的產物也是社會的產物,人要真正成為人必須在社會的現實之中與他人產生關系,不是絕對孤獨的單子而應是社會大眾中的一員。從此,馬克思在思想上對人的認識開始脫離單純的抽象性,往現實性的方向轉化。
其次,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主體在《萊茵報》時期實現現實的轉化,開始關注現實的人即底層貧困的群眾。馬克思于1842年10月擔任《萊茵報》編輯,期間他發現在現實社會中有大量違反理性、損害群眾利益的社會現象,底層群眾的現實生活與他們所應獲得的社會地位、物質利益嚴重不相稱。他在《關于新聞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級會議辯論情況的辯論》中說:“如果生命的普遍力量是壞的,并且我們剛才聽說過,壞的東西是全能的,而且它影響著群眾,那么試問:什么人、什么東西還有權宣稱自己是好的呢?”馬克思這一來自靈魂深處的發問充分體現了他的群眾價值觀取向,同時開始關注窮苦群眾在社會生活中的實際遭遇。他通過搜集材料、撰寫文章為底層群眾要求習慣法:“我們為窮人要求習慣法,而且要求的不是地方性的習慣法,而是一切國家的窮人的習慣法。我們還要進一步說明,這種習慣法按其本質來說只能是這些最底層的、一無所有的基本群眾的法”。從一開始,馬克思就不局限于某一地、某一國,他以世界眼光關懷一切國家里的窮人群眾。這一“哲學世界化”思想源于他創作《博士論文》時就形成的理論傾向。馬克思在這一階段認為窮人就是處于社會最底層、一無所有的群眾。他把事實客觀性與對底層群眾的同情結合在了一起,努力捍衛底層群眾的利益。馬克思觀察了摩澤爾河沿岸地區群眾的貧困狀況,在《摩澤爾記者的辯護》中深刻地指出農民的貧困不是“一種簡單的狀況”,其中至少包括“私人狀況和國家狀況”。相較于精英論者將農民的貧困總單一地歸于私人方面,馬克思看到了“上帝之手”——國家的重要作用,并認為普魯士政府的政策與農民的貧困有密切的聯系。他關注從撿拾枯枝的貧民到窮苦的葡萄酒釀造者,這些底層的勞動群眾除了饑餓、寒冷、罪過、屈辱、愚鈍和一切不合人道、違反自然的現象外一無所有。為什么會這樣?原因之一是“窮苦的葡萄種植者沒有能力進行表述,而有能力進行表述的葡萄種植業經營者又不是那么顯著地貧困,因而他們的表述就被認為是沒有什么根據的了”。一方面從私人角度看,窮苦的農民群眾不善于說話,難以合情合理地表達自身訴求,而善于說話即有文化的農民又不十分貧困,他們很少為貧窮的農民群眾說話。另一方面從代表國家的政府來看,窮苦農民群眾的訴求被認為是沒有根據的,無法被承認。無法被承認意味著沒有可能被認可為平等的存在。國家制定法律,對既沒有發聲能力又沒有話語權的貧苦農民群眾來說,無法依靠自身力量獲得法律保護的生存權,其生存空間被擠壓而日益狹窄。所以馬克思問道:“一旦維護特殊利益的等級代表會議真的被賦予立法的使命,究竟能從它那里期待什么。”馬克思認為參與立法的等級代表只代表自身等級的利益,其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代表整個社會,整個國家。這體現了社會現實中應有和現有之間的矛盾,讓農民群眾深陷貧困之中。這是一個充滿沖突與對立的過程,那么底層農民群眾的利益怎樣才能獲得承認呢?只有通過政治斗爭才能促進承認。
最后,這一時期,馬克思閱讀了大量歷史書籍,在對英國歷史的研究中看到了來自底層群眾的偉大、磅礴力量。他指出:“英國歷史非常清楚地表明……查理一世就是由于來自下面的神的靈感才走上斷頭臺的。”“下面的神”指的是底層群眾。受西方傳統的影響,馬克思早期思考的原點是個人,在“抽象的人”到“現實的人”這一階段以個人為主,但改寫英國歷史的底層貧困群眾使馬克思看到了群眾聯合的力量,后面他沿著這條“下面的神的靈感”之路尋找創造歷史的行動者。
(二)從現實的人到創造歷史的主體
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主體在萊茵報時期是現實的人,此后開始從現實的人轉變為創造歷史的主體。首先,馬克思認為現實的人要成為批判的物質力量必須要掌握徹底的理論,群眾必須有理論武器。群眾承擔現實苦難,使馬克思認識到必須幫助群眾找到改變現實的力量。那么改變現實的力量在哪里呢?為了解決這苦惱的疑問,馬克思根據對歷史和現實的研究選擇,首先從思想上對黑格爾法哲學進行批判。在1843年撰寫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里,馬克思強調理論思想的重要性,認為要從理論上武裝群眾,使群眾獲得思想“批判的武器”,認為“理論一經掌握群眾,也會變成物質力量。理論只要說服人[ad hominem],就能掌握群眾;而理論只要徹底,就能夠說服人[ad hominem]”。在這里,馬克思將“人”和“群眾”的概念同用,都指向人數眾多的群體,認為群眾能夠成為批判的物質力量,其基礎是要有徹底的理論。
其次,馬克思認為革命由人民群眾擔任解放者,社會等級解體形成革命的主體——無產階級。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首先高度贊揚法國人民群眾,認為它并不是代表私人利益的特殊階級,它代表了整個法國社會的需要,法國革命由人民群眾擔任解放者。接著,馬克思分析德國革命的力量時深刻指出德國解放“就在于形成一個被戴上徹底的鎖鏈的階級……形成一個表明一切等級解體的等級,形成一個由于自己遭受普遍苦難而具有普遍性質的領域”。這里清晰地表明革命的主體是各個上層等級解體形成的階級,這個階級中的每個人都遭受了普遍的苦難,這個階級就是無產階級。馬克思在這里首次提出了無產階級的概念,指出“社會解體的這個結果,就是無產階級這個特殊等級”。無產階級的革命具有徹底性,因為“只有通過人的完全恢復才能恢復自己”。其他階級有眾多利益需要現存制度保護,只有無產階級因為是社會解體的結果,除了勞動力外一無所有,表現了人的完全喪失。由于無產階級沒有特殊利益需要保護,因而最具革命性。無產階級是人類解放的“心臟”,即革命主體。無產階級的解放,需要建立在其他一切社會領域里的人獲得恢復和解放的基礎之上。
再次,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闡述了群眾主體與無產階級的關系,認為群眾是中間等級解體向下分化出來的那群人,是無產階級的一部分。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指出:“組成無產階級的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為造成的貧民……特別是由于中間等級的解體而產生的群眾,雖然不言而喻,自然形成的貧民和基督教日耳曼的農奴也正在逐漸跨入無產階級的行列。”馬克思所說的無產階級不僅包括人工制造和自發產生的貧民,還包括農奴。歐洲農奴與中國小農不同,他們大多沒有自己的土地,在封建領主的強力控制下其自由受到很大限制。由于農村存在村社經濟組織,農民反抗運動能夠興起。馬克思認為被壓迫階級并不是自然產生的,而是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下被人為不斷制造的。無產階級是建構無壓迫和無剝削社會的歷史主體,因為他們除了鎖鏈以外,一無所有。在馬克思的論述中,無產階級包括人為制造的貧民,即中間等級解體的群眾、自發產生的貧民和農奴。馬克思強調群眾的主體是從市民社會中間等級向下分化出來的那群人,無產階級并不等同于群眾,中間等級解體的群眾是無產階級的一部分。在這里,群眾的主體是因資本主義發展無法避免地從市民社會的中間等級里急劇解體出來的大眾,其特征是人與人的分離,是原子式的個人組成的群體。
最后,在《神圣家族》里,馬克思關注的群眾主體再次發生轉變,這一主體已不是個人,而是創造歷史的聯合主體。他批判鮑威爾的伙伴埃德加認為工人自私自利、沒有合作思維的觀點時,提出工人事實上已成立了各種聯合會。在這個組織中,工人對聯合行動產生的巨大力量已有了深刻的認知。馬克思說:“這些群眾的共產主義的工人,例如在曼徹斯特和里昂的工場中做工的人,……他們知道,……必須用實際的和具體的方式來消滅它們,……而且也能在群眾的存在中、在生活中真正成其為人。”在這里,馬克思已將關注的群眾主體聚于資本主義工場中的工人,這一主體不是個人,而是聯合主體。大工業使工人聚集在工廠,工資成為工人群眾的共同利益。為了維護共同利益,工人群眾組織了聯合會,在聯合會中降低工人彼此的競爭、發揮聯合的力量形成工人群眾的社會關系,進而共同行動和罷工。工人意識到要擺脫自己實際受控制和受屈辱的困境,不能依靠鮑威爾主張的“純粹的思維”,而是要行動。馬克思強調無產階級的社會性,即工人群眾,工人在生活中的狀態,并不是概念的產物,而是現實的產物,工人在存在和生活中需享有人之為人的社會關系。馬克思指出:“批判的批判所主張的社會主義同群眾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區別也就在這里。”他認為批判的批判主張的社會主義脫離群眾,而群眾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一定要獲得群眾的支持。同時,馬克思指出:“因此,歷史活動是群眾的活動,隨著歷史活動的深入,必將是群眾隊伍的擴大。”歷史由群眾來創造,這是現實的、活生生的。馬克思認為群眾創造歷史的活動應該指向實踐、經驗活動和群眾利益,這樣的歷史活動會真正創造歷史。他批判了青年黑格派認為在歷史活動中重要的僅是“一種思想”而否定群眾實踐和利益的觀點。
通過對馬克思早期文本進行邏輯分析可以看出,青年馬克思思想里的群眾主體不是絕對不變的,在不同的文本里存在差別,隨著馬克思思想的發展而變化。這是馬克思對現實世界、現實問題的思考反映,體現了其思想理論的迅速成長和轉變。若是認為群眾主體是絕對的和抽象不變的,則必然把實際的群眾主體作為批判的群眾主體了。它的邏輯變化路線是從抽象的人—現實的人(貧民、大眾)—歷史的創造者,而在從現實的人上升為歷史的創造者的過程中,群眾的主體不是個人,而是聯合主體,并且呈現出嵌套的結構,不是簡單地剝離為一個階級或完全等同于無產階級,它有一個變化的過程,其變化在馬克思研究問題的文本中已有清晰的體現。
三、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客體邏輯
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生成貫穿在他不懈追求人類解放的研究和實踐過程中,在它早期形成的邏輯中顯現出明顯的客體變化。客體指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中的認識對象。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展現的客體邏輯是從人的命運到現實社會里群眾的權利再到群眾的社會革命。
(一)從人的命運到群眾的權利
第一,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客體始于“人的命運”,即人能夠為改變命運做抗爭。青年馬克思的這一思想源于他在中學時代樹立的為人類幸福而工作的偉大志向。大學時期他創作了《幽靈》《轉變》等詩歌表達了對腐朽舊勢力的反抗。沿著這條思想道路,馬克思的《博士論文》選擇了關注人的命運。馬克思在其1841年的《博士論文》中講到:“偏斜打破了‘命運的束縛’……偏斜正是它胸中能進行斗爭和對抗的某種東西。”馬克思認同偏斜被應用到意識當中去,并且認為偏斜正是原子胸中能進行斗爭和對抗的某種東西,這就是人的主體性的萌發,為改變命運做抗爭。馬克思說:“正像原子由于脫離直線,偏離直線,從而從自己的相對存在中,即從直線中解放出來那樣,整個伊壁鳩魯哲學……應該在它的存在中予以表述的地方,到處都脫離了限制性的定在。”馬克思充分肯定伊壁鳩魯哲學關于人擺脫命運束縛及其局限性的思想,人是改造客觀世界的創造主體,而不是神。人能夠通過張揚主體性而釋放蘊含在人體中的巨大能量,與舊社會抗爭,創造新世界。
第二,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客體從“人的命運”轉變到群眾的權利,因群眾權利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得不到保障。馬克思大學畢業的第一份工作是為《萊茵報》寫稿并擔任主編。工作中,他接觸到大量的社會現實問題,其關注的主體轉向了現實中的人,關注的客體隨之轉向了現實中的人的物質利益——群眾的權利。馬克思撰寫了《關于新聞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級會議辯論情況的辯論》,公開維護群眾出版自由的權利。他說:“每個人都在學習寫作和閱讀,同樣,每個人也應當有權利寫作和閱讀。”權利使人成其為人,每個現實的人都有基本的權利,包括自由寫作、閱讀和出版。這些基本權利創造主體的精神力量,為人類社會貢獻不竭的精神財富。但當時的現實是省議會出臺法律反對出版自由,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受到極大限制。不久馬克思又為底層窮苦群眾維護習慣權利。在《關于林木盜竊法的辯論》中,他指出:“貧民的習慣法的內容并不反對法律形式,它反對的倒是自己本身的不定形狀態。”馬克思認為,貴族的習慣權利并不合理,貧民的習慣權利是合法的,它的不足是還沒有被法律從形式上確定下來。進一步,馬克思更深刻地看到占社會大多數的底層群眾僅僅是市民社會的一種習慣,他們被統治階級完全忽略,甚至在國家里找不到他們應有的社會地位。
第三,馬克思揭示了群眾權利得不到保障的原因是,資本主義社會的人權不是把人和人相互聯結,而是將人與人分離。馬克思認為,國家制度是造成窮苦群眾悲慘生活的重要因素,封建專制制度里的群眾被壓迫、被輕視,“不成其為人”。那么資本主義社會的群眾有地位嗎?群眾的權利是否得到充分尊重?馬克思對此作了深刻揭示。他說:“所謂的人權,不同于droits du citoyen[公民權]的droits de l'homme[人權],無非是市民社會的成員的權利,就是說,無非是利己的人的權利、同其他人并同共同體分離開來的人的權利。”在資本主義社會里,馬克思認為市民是居于社會中上層的資產階級,他們強調利己的權利,群眾是處于社會下層的公民,這一群體的權利與資產階級的權利相分離。資本主義社會的權利由法律來維護,法律是各階級博弈的結果,不窮盡所有對人有害的邊界,更不會損害資產階級的利益而將無產者群眾作為平等的對象來對待。馬克思認為資本主義社會里的每個人都只強調私人利益,是被看作狹隘的、孤立的、封閉在自身之中的單子。這一社會講的人權不是把人和人相互聯結,而是將人相互分離。雖然資產階級強調人的獨立性,但這是建立在物的基礎上,因對物的占有而實現人的價值,人的價值以物的占有為前提,不占有某物則不成其為人。馬克思深邃地洞察到資本主義社會里人的本質,認為資本主義社會的政治解放并不是人的真實解放,仍存在物對人的控制,遠沒有達到人是人的最高本質的高度。現代資本主義國家實現的解放只是群眾在形式上的平等,實際上仍不平等。國家、法律、宗教等上層建筑為資產階級的壓迫服務,而不是為被壓迫的底層群眾服務。資本主義社會里,雖然資產階級消滅了封建等級和特權,但是并沒有消滅壓迫階級和被壓迫階級。
(二)從群眾的權利到群眾的社會革命
馬克思通過對現存所有社會制度里群眾權利的分析,發現受苦難的勞動群眾無論在封建社會還是在資本主義社會,都沒有實現人之為人的本質,沒有擺脫受屈辱、被奴役、被遺棄和被蔑視的命運。資本主義的快速發展導致社會底層的勞動群眾數量越來越多,資本主義并沒有解決群眾的問題,相反,剝削、壓迫程度卻加深了。所以,馬克思要給受苦難的群眾建立一個新世界,這個世界不是按叢林法則運行的“動物世界”,而是使人成為“類存在物”的人類世界。資本主義社會的剝削和壓迫是非常現實的存在,財產、資本、金錢、雇傭勞動均是工人群眾具體而實際的異化產物。馬克思認為,在精神和肉體上如此貧困的群眾,必然能夠參與社會革命,因為社會革命是他們唯一的出路,只有社會革命才能徹底變革資本主義社會,實現經濟制度上的革命,消除財產私有制。因而,《萊茵報》時期以后,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客體又發生了轉變,從群眾的權利轉變到群眾的社會革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首先,馬克思關注群眾的批判力量。他認為進行社會革命需要現實的物質力量,需要將思想武器轉變為批判的物質力量。馬克思進而思考群眾的批判力量從何而來。他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深刻指出“批判的武器當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質力量只能用物質力量來摧毀”,同時反對鮑威爾的“批判的批判”,因為后者認為所有的問題是在觀念上,只要觀念上的革命能夠展開,現實的問題也會發生變革。馬克思批判鮑威爾,認為批判的武器雖在觀念上展開批判,但它不能代替現實中由武器的批判展開的社會革命,前者為理論,后者為實踐,二者并不割裂而是相互聯系的一體兩面。僅做書齋學術上的批判而不服務現實中群眾進行的武器批判不能解決問題。馬克思指出代表精神力量的理論被群眾掌握后也能轉變為物質力量。為什么能轉化呢?因為群眾是革命物質力量的承擔者,群眾掌握革命理論能生成群眾的革命主體性,“這個解放的頭腦是哲學,它的心臟是無產階級”。革命過程中群眾需要掌握革命的方法去徹底發揮革命力量,而無產階級是群眾社會革命的核心力量。
其次,馬克思認為群眾的社會革命不僅需要掌握思想武器,還需具備革命的現實條件。他在《神圣家族》里進一步分析群眾社會革命能否成功的現實條件。“如果說這場革命是不合時宜的,那么,并不是因為群眾對革命‘懷有熱情’和表示‘關注’,而是因為人數眾多的、與資產階級不同的那部分群眾認為,在革命的原則中并沒有體現他們的現實利益,并沒有體現他們自己的革命原則。”第一,馬克思認為群眾的社會革命必須由多數人參加,不能是“有限的群眾”。代表偉大歷史的活動都必須合乎社會的發展,必須由多數人參加,那些僅由少數人組成,不包括全體民眾在內的活動是“不合時宜的”。第二,馬克思揭示了群眾的社會革命必須體現群眾的利益和革命原則這一客觀規律。群眾的社會革命能否成功決定于革命的訴求是否代表大多數群眾的實際利益,能否把無產階級的無壓迫和無剝削的原則提升為社會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喚起群眾關注革命,產生對革命的熱情,發揮出群眾的主體性。而一旦喚醒了群眾就需要聯合群眾的力量,促使革命取得成功。在這里馬克思提倡將批判和實際斗爭結合起來,并將二者看作同一件事情,反對空論家的姿態,倡導我們的工作是“聯合起來力量的事業”。但具體怎樣聯合?聯合群眾的方法是什么?馬克思在這里并沒有給出具體答案。
最后,馬克思分析了群眾的社會革命的敵人以及如何反對敵人。他認為可以通過革命不斷地鍛造群眾的主體性,消除產生敵人的主體原因從而達到消滅敵人的目標。在資本主義社會,人民群眾發動的社會革命有它的敵人,這個敵人在馬克思看來并不是他人或他物,而是群眾自身的產物,即由群眾的自輕自賤、自暴自棄和自我外化造成的。馬克思認為:“在群眾以外的進步之敵恰恰是獨立存在的、具有自己的生命的,群眾的自輕自賤、自暴自棄和自我外化的產物。”他傾向于從革命主體自身出發研究敵人產生的原因,而不是就敵人研究敵人,這充分體現了馬克思研究問題的方法和視角。正如他在《論猶太人問題》中研究猶太教時說:“我們不是到猶太人的宗教里去尋找猶太人的秘密,而是到現實的猶太人里去尋找他的宗教的秘密。這為群眾認識社會革命的敵人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論。在群眾自我意識的內化世界中,克服自卑、建立自信是革命必須具備的非物質因素,如果缺乏就會外化為物質因素而產生敵人。那如何去反對革命的敵人呢?馬克思認為:“因為群眾的這些實際的自我外化以外在的方式存在于現實世界中,所以群眾必須同時以外在的方式同它們進行斗爭。群眾決不會把自己的自我外化的這些產物僅僅看做觀念的幻影。”群眾不會把他們的自輕自賤、自暴自棄以及貧困、低賤僅僅看作抽象的意識的反映,因為它確實存在于現實世界中,所以不能通過純粹的思辨活動達到現實的批判,而是要實踐、斗爭。在實踐過程中,通過革命的不斷鍛造,群眾的主體性得以建立,群眾認識到自身具有強大的社會力量,只有建立自信,消除產生敵人的主體原因才能實現消滅敵人的目標。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的客體邏輯是從人的命運生發出對群眾的現實權利的關注,進而為實現群眾的現實權利而進行群眾的社會革命。而在群眾的社會革命這一語境客體中,馬克思主要圍繞群眾革命的物質力量、群眾革命成功的條件及群眾革命的抽象敵人進行了理論探討。
四、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邏輯的認識價值
馬克思早期的群眾觀是逐漸生成的,體現了馬克思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的思想認識路徑,是他親身考察社會生活實踐,并結合歷史研究,批判黑格爾、鮑威爾等哲學家的思想所形成的理論。馬克思早期群眾觀文本主體邏輯是從抽象的人到現實的人(貧民、大眾)再到歷史的創造者,客體邏輯是從人的命運到現實社會里群眾的權利再到群眾的社會革命。綜合主體邏輯和客體邏輯,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邏輯體現為馬克思從關注抽象的人的命運出發,充分認識人的主體意義,轉向深刻洞察現實社會,關注群眾的權利,繼而認識群眾獲得自身權利必須采取改變現實的行動即群眾的社會革命。社會革命使群眾現實地生成主體性,自為地鍛造成創造歷史的主體,這一主體不是個人,而是聯合主體。正因為有了這一早期群眾觀的邏輯,通過無產階級為代表的群眾的社會革命根本變革群眾的世界,最終實現人的解放就成為了馬克思理論的初心追求和基本理論旨趣。但是,這一時期關于群眾社會革命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展開,其中純粹抽象的邏輯思辨較重,對現實社會的生產關系和階級關系的探討還需要深入、系統地科學論證和分析。所以,在完成《神圣家族》之后,馬克思和恩格斯分別在哲學和經濟領域繼續研究,并于第二年秋兩人再度合作撰寫了《德意志意識形態》,為群眾的社會革命提供必要的科學理論武器和思想指引。因此,認識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邏輯,對我們深入理解馬克思主義理論具有以下重要價值。
(一)深刻理解馬克思主義方法論
這一邏輯體現了馬克思“由上而下”,再“由下而上”的認識轉變過程,體現了馬克思的方法論。從馬克思早期群眾觀的文本邏輯可以看到,馬克思的群眾觀誕生于他所處的西歐社會,在對德國古典哲學的批判中產生,它的批判力量來源于對現實社會的深刻洞察。列寧的革命理論繼承了馬克思的方法論和窮人關懷旨向。列寧早期曾堅持認為恐怖手段是有效的政治斗爭方法。后來他對伏爾加河農民進行問卷調查后撰寫了《農民生活中新的經濟變動》,對波斯特尼柯夫關于南俄農民經濟的觀點進行分析和批判,指出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俄國農民內部已形成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中農是中間不穩定的階層。列寧在農民問題上與社會革命黨的民粹主義者發生分歧,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中批判民粹派,并在文中否定了用暗殺等恐怖手段來解決社會問題的方法,認為革命斗爭需要無產階級。大量的實踐活動使列寧逐漸深刻認識到僅靠俄國無產階級的力量很難進行革命,無產階級革命成功的條件是必須把群眾動員起來。所以在《怎么辦》中,列寧強調布爾什維克要成為組織群眾的政黨。
毛澤東早期也有類似的思想轉變。他放棄魯迅等人主張的傳統社會道德批判,從這種有些空洞的論調轉到社會現實中的群眾大聯合。毛澤東在他主編的《湘江評論》創刊號的宣言里認為:“什么力量最強?民眾聯合的力量最強。”在《民眾的大聯合》一文中主張用群眾聯合的方法去改造國家和社會。他批判當時的思想“多是空空洞洞,很少踏著人生社會的實際說話”。有了思想觀念上的調整,毛澤東從道德理論批判轉向批判現實中的群眾,認為必須在革命過程中改造群眾的思想,通過革命實踐去推進社會改造。他批評群眾迷信鬼神、命運和強權,“全然不認有個人,不認有自己,不認有真理”。在《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中,他提出“革命黨是群眾的向導”,對無產階級的“敵”和“友”作了細致、清晰的分析,結合中國社會的實際深化了民眾大聯合的思想。隨后,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毛澤東提出“組織起來”,號召農民群眾造成農村大革命。在《關于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中,毛澤東創造性地認為,革命根據地的紅軍不是單純的軍事組織,而是集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武裝群眾,并幫助群眾建設政權于一體的新型革命組織。實質上,這都是遵循馬克思主義群眾觀思想邏輯的產物,是沿著馬克思主義群眾社會革命思想脈絡發展的實踐哲學。
(二)深入闡釋馬克思主義群眾觀
馬克思提出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用群眾的社會革命去解放人類,創造無壓迫、無剝削的新世界,強調群眾的主體性和社會性力量。經過早期艱難的思想探索,馬克思和恩格斯在標志著歷史唯物主義哲學思想形成的《德意志意識形態》中深刻指出,“現實的人”不是離群索居和固定不變的人,而是“處在現實的、可以通過經驗觀察到的、在一定條件下進行的發展過程中的人”。這說明人民群眾的主體不是一個固化的概念,而是伴隨社會經濟條件變化而不斷發展。“現實的人”在資本主義社會由于勞動分工,有“一種必然的聯合”,面對資本殘酷剝削,他們不能僅作為個人而需要作為無產階級的成員處于共同體中。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群眾的物質利益“只有通過聯合才能實現,由于無產階級本身固有的本性,這種聯合又只能是普遍性的,而且占有也只有通過革命才能得到實現”。這深刻指出了以無產階級為代表的人民群眾的聯合是建立共產主義的必備前提條件。
在聯合的邏輯下,列寧發展了馬克思的群眾觀思想,強調群眾主導的社會革命的組織性,而不是自發性。他回答群眾怎樣才能組織起來的問題時認為,要有強有力的黨組織,特別注重黨的集中領導。毛澤東結合中國實際,在馬克思、列寧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群眾觀。他將群眾社會革命的組織性和主體性結合起來,創造性地提出了共產黨領導人民群眾建設的國家政權實行民主集中制,強調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對人民群眾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組織人民群眾發揮主體性,這些是群眾社會革命取得勝利的必要保證。1947年,毛澤東在《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中指出:“只要我們能夠掌握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科學,信任群眾,緊緊地和群眾一道,并領導他們前進,我們是完全能夠超越任何障礙和戰勝任何困難的,我們的力量是無敵的。”新中國成立后,毛澤東將群眾觀與經濟發展相聯系,領導教育農民群眾改變分散的農業經濟,將農民群眾組織起來,實現農業集體化,走農業社會化道路,鞏固社會主義。毛澤東同時注重群眾觀與領導干部培養緊密結合,主張領導干部在基層實踐中與人民群眾建立深厚的情感聯結,為人民服務,培養“從群眾中走出來的群眾領袖”。在思想領域,將“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作為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反對主觀主義和官僚主義。
進入新時代,馬克思主義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中國共產黨不斷創新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的理論和實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一定要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馬克思主義中國化要求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群眾觀與我國實際情況不斷結合與創新。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把黨的群眾路線貫穿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依靠人民創造歷史偉業”,并根據新時代發展需要創造性地提出建構“人類命運共同體”,聯合世界各國人民群眾共創美好未來。這充分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群眾觀在實踐中的不斷傳承與創新。
作者:呂娟萍
文章來源:《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4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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