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選》《江選》學習(五十)私營企業主入黨《江選》第三卷《科學對待馬克思主義》(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如果黨不在這些新的社會階層中吸收那些符合黨員條件的優秀分子入黨,并通過他們去做工作,怎么能夠有效團結和引導這些階層為實現黨和國家的發展目標一道前進呢?一九三五年,中央政治局通過的瓦窯堡決議(此時是新民主主義時期,不是社會主義時期——井岡山觀心注),十分明確地提出了這個思想。
......
有人說,七一講話專門為私營企業主入黨敞開了大門,要把他們大量拉到黨內來。這是錯誤的片面的理解。當然,私營企業主中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優秀分子,也可以加入黨的隊伍。
上文所提地七一講話收錄在《江選》第三卷《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八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二○○一年七月一日):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階層構成發生了新的變化,出現了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于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他們也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能否自覺地為實現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是否符合黨員條件,是吸收新黨員的主要標準。......也應該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奮斗、經過長期考驗、符合黨員條件的社會其他方面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
《鄧選》第一卷《關于修改黨的章程的報告》(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六日):
黨章草案首先要求,黨員必須是從事勞動而不剝削他人勞動的人。在我們的時代里,一切光榮都是勞動的產物,不勞動而剝削他人的勞動,對于人民群眾說來,乃是最大的恥辱。隨著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的發展,依靠剝削他人勞動為生的現象,在我國正在走向消滅。但是,剝削分子、剝削行為、變相的剝削行為和剝削思想,在我國目前的社會中,還是存在著的。我們必須不讓這種分子,這種行為和這種思想,侵入到黨的隊伍里來,并且必須使每一個黨員在勞動和剝削之間,堅決地劃清界限。
《鄧選》第三卷《一靠理想二靠紀律才能團結起來》(一九八五年三月七日):
......現在有人擔心中國會不會變成資本主義。這個擔心不能說沒有一點道理。我們不能拿空話而是要拿事實來解除他們的這個憂慮,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們變成資本主義的人。
......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如果產生了什么新的資產階級,那我們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鄧選》第三卷《改革是中國發展生產力的必由之路》(一九八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如果導致兩極分化,改革就算失敗了。會不會產生新的資產階級?個別資產階級分子可能會出現,但不會形成一個資產階級。
筆者之前文章《鄧選》(四十六)先富,共富,兩極分化:
根據數據,中國的基尼系數超過了歐洲所有國家。歐洲的基尼系數只有極個別國家大于0.4。
根據數據,亞洲國家只有菲律賓、馬來西亞、所羅門群島的基尼系數在2010年以前超過中國,從2010年開始,中國的基尼系數超過了亞洲所有國家。
中國的基尼系數超過所有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
1952年6月9日,毛主席為中央起草《關于處理農村中富農成份的黨員的黨籍問題的新規定》:
二、在處理農村中富農成份(不論是舊富農或新式富農)黨員的黨籍時,首先應說明:目前黨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是允許社會上富農經濟的存在和發展的,但共產黨員則不準許剝削他人(不論是封建剝削或資本主義剝削),不準許黨員去作富農,也不準許黨員去作資本家、地主或高利貸者,今后農村發展生產的方向是逐漸走向農業集體化。所以要作一個共產黨員就必須取消他的剝削他人的生產方式,積極地參加互助合作運動,如果他接受黨的這種意見,他的其他方面,亦未喪失黨員條件,自應保留其黨籍,黨辦不應當以富農來看待他。如果他不愿意放棄他的剝削行為,繼續進行富農的或其他方式的剝削,則應無條件地開除其黨籍。
三、對于富農家庭出身、不直接參與剝削行為的黨員,只要他能堅持黨的立場,劃清他與剝削者家庭的界限,則其本人的黨籍不應受家庭成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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