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發生了一件本是熱點卻沒有熱度的事件,一個律師在大街上被人用錘子追打。
剛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想象中這件事情又將引爆網絡熱點了,可是過去幾天了,微博上的那些公知們都仿佛瞎了一樣沒有看到,媒體也沒有大肆報道,沒有去挖掘其背后的原因。
按說這件事情在網絡輿論場中,那就是巨大的流量漩渦啊,因為這件事情對于那些喜歡煽動網絡輿情的人來說,是再好不過的題材了,可是,為什么網絡輿情關于這件事情卻如死水一般沉寂呢?
首先奇怪的在于,被打的是一個女律師,而打人的是一個男的,這對于女權分子來說,簡直就是如忍受毋寧死的事件嘛,想一想當年唐山那件事,一件普通的治安案件,就幾乎導致了網絡中國的滅亡,以至于這件事情吵吵到外國之后,外國人都覺得中國某些人在故意“高級紅”。這點事情就證明了中國暗無天日,那外國滿大街的兇殺搶劫早就該亡國幾千次了,為了防杠,我不得不聲明一下,對于兇徒我是堅決支持嚴刑峻法的,我做如此比較,僅僅就是就涉及女生的刑事案件相對于外國的概率而言,中國已經是很低的了,然而我看到絕大多數的女權卻根本不認這個事實,中國幾乎任何涉及到女性的案件都會天塌一遍,而外國則閉口裝傻,裝傻還算是有點良知的,大部分的女權分子還非要說外國女性地位比中國高,這就是不要臉的胡說八道了。可是這件女律師被捶打事件出來之后,我沒有看到女權分子有幾個站出來喊天塌了的,如此靜悄悄的背后,說明這件事情女權分子不好下口,所以不簡單。
再次奇怪的是,熟悉所謂的網絡意見領袖的都知道,在網絡上,公知和所謂的律師往往都是能夠攪動網絡熱點的關鍵人物。這群人幾乎就可以說是一個圈子里的,微博上三觀正的律師不會比死海中的魚更多,而這一次,他們的同道遭受了如此暴行,這些人借機嚷嚷中國法治不彰,也沒有為此死磕捍衛律師權益,這完全不應該呀,千年的老娼怎么會突然就從良了呢?如此沉默絕不是那些以賣嘴為生的人的性格,這說明這件事不那么簡單。
最后說說這件事情最令我奇怪的地方在于,如此能夠引爆流量的事件,為什么媒體都不愿意追根溯源詳細報道呢?想一想以前南方系一眾媒體,無論如何都要挖一下犯罪嫌疑人老實的一面、可憐的一面、讓人痛惜理解的一面,為什么這次不出現《是誰讓他高舉錘子》的深度報道呢?就這樣的一個標題,那還不輕輕松松賺幾十億的點擊量嗎?如此巨大的流量擺在眼前,而一向以不擇手段賺取流量的媒體卻出乎異常的不聞不問,如此反差,說明這件事情的背后一定不會簡單!
在網友的議論中,我終于大概了解了這件事情的背后,受傷害的律師是為了房地產開發商作辯護的律師,而犯罪嫌疑人是因為對房產質量不滿而向法院起訴退還房款與房貸,然而在律師巧舌如簧的辯護下,這個男子的官司輸掉了,于是,這名男子生恨,對律師下了手。
這件事情當網友們得知一個大概的來龍去脈的時候,有很多人這一次真正的同情了施害者,因為他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悲傷共鳴,這不用細說都知道,這些年有多少人被房地產商人坑得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的?明明我們已經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明明所有的痛都已經被我們默默承受了,為什么還要我們承受罪責?這個世界的公理去哪了?
說到公理,這就不得不說一下在我心目中的律師這個職業,如果現在的人類社會中還有一個完全不講公理的職業,那就非律師莫屬了,尤其是私營律師,他們完全和公理二字毫不沾邊,錯,應該這么表述,他們的存在就是為了合法的踐踏一般人心目中的公理,他們的職業目的就是為了把一般人心目中的公理殺死!所以,我對律師這個職業向來敬而遠之。
在微博中的老網友都知道一個基本現象,那就是微博上律師絕絕大多數都是一些洋奴貨色,這很好理解,他們不可能“數典忘祖”的,因為他們接受的就是西方那一套理念,而這個職業具有如此之高的話語權也是拜西方所賜,所以他們維護西方法理幾乎是一種天然的本能!然而不能細究,如果細究的話,西方法理首先維護的是誰呢?當然是資本家和有錢人了!這一點我也有過切身體會,曾經在微博上看到某兩個律師三觀很正,但時間一久就露出馬腳了,只要是話題涉及到普通勞動者的權益,涉及曾經全民資產的流失問題,涉及到勞工的薪資福利問題,涉及到下崗職工的補償問題,總之了,涉及到真正的人民大眾的話語權與政治權利問題,那兩名看上去三觀挺正的都齊刷刷的站在了強勢的資方!
這就導致幾乎所有的律師有一個本性,那就是為錢說話,誰給的錢越多就說得越賣力,這就是律師的職業特性所在,那么這樣的一種特性本身就與一般人心目中的公理定義所沖突了,所以別看律師在當今社會好像是一個很體面的職業,但是在我心中卻不以為然,記得有一次有一個人看我說話很有邏輯,就說我是律師,當時我下意識的就急了,我大喊道,你是律師,你全家都是律師,那個人懵了,我也沒有做過多解釋,對人來說,你去吃糞便,那是侮辱,對狗來說,你去吃糞便,那狗子就會滿心歡喜了!
我一直認為律師不應該具有私營的屬性,對于普通人的法律幫助,就應該有專門的一個法律部門,把律師歸于公務員的范疇之內,與原告被告雙方不發生利益上的糾葛,這才會使得律師能夠最大可能真正的站在公平的角度去評判是非,而且,這本就是符合法理的行為,為什么這么說,我們都知道在法律上有一個回避制度,無論是公安還是法院,當犯罪嫌疑人與相關部門人士有親戚或者朋友的關系時,都會被調離相關案件的調查和判罰,這是因為擔心這些相關職責部門的人士與案件嫌疑人有利益相關,所以可能會出現徇私枉法的行為,這一點都毫無爭議,誰都認為沒錯對吧?!
可是,為什么卻又要出現與相關案件嫌疑人有直接的利益關系的律師呢?這從法理上難道不是漏洞嗎?職責部門的人士與案件相關人有利益關系會徇私枉法,難道有直接利益關系的律師就不會徇私枉法嗎?還是就是想證明這個社會誰錢多誰就可能享受法律保護多一些呢?!
當然,有人說徇私枉法律師沒有這個權利,那是法官的權利,呵呵,這只是一種小白的想當然而已,當一個律師有了足夠大的影響力,當一個律師對于所謂法律漏洞足夠掌握,那么就可以很輕松的左右法律的公平性,比如,對于教自己的雇主如何去回避法律,這是律師的基本功吧,明明雇主就是因恨殺人,律師就教他說是激情迸發,這一個惡棍就洗成了一個可憐人了,問題在于,律師很清楚的知道這名雇主就是一名惡棍,但為了錢就要調教出一名僅僅在法庭上的可憐人出來,這不是踐踏公理是什么呢?!
算了,不說律師了,回到律師被錘的熱點事件本身,熱點事件之所以沒有熱度,就在于其實所謂的熱度,如果沒有媒體和所謂的網絡意見領袖扇風添柴,那當然就沒有熱度,由此我們應該想到,當我們激烈的參與到某種熱點事件的討論并且因此而與不同意見者爭執到割裂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已經成為了扇風之人手中那條枯柴呢?不想當枯柴,就要時刻保持清醒!
說到底,現在的所謂輿論熱度,依然擺脫不了被資本所左右的命運,于資本運營不利,再是天大的事情也是靜悄悄,于資本運營有利,資本就會雇傭媒體公知水軍等等一眾吹鼓手,再是蒼蠅腿大小的事情也是人聲鼎沸,我們如果總是看不清楚總是被牽著鼻子走,那就注定一生只能活在砧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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