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有個幼兒園的老師,在午飯后逼迫一個孩子把嘔吐的南瓜吃下去。家長得知后異常憤怒,立刻報警。最終警方查明情況屬實,教育局要求幼兒園園長道歉,將涉事教師辭退并整改。
重點是道歉,辭退和整改。
涉事的教師受到什么處罰了嗎?沒有,甚至不能說她的利益受損。利益是對等勞動之后獲得,她被辭退就沒有對應勞動,也不存在利益。只能說,涉事教師需要換一家幼兒園去工作了。
這算什么懲罰?我就是工作完不成、讓老板不滿意了也會被辭退。但顯然,我們并沒有做該女教師做得那些離譜且變態的事,可我們卻會在工作完不成的時候,擁有跟她行使變態行為后相同的待遇。
如果是各位的小孩遇到這種事,你憤怒嗎?
你盡管憤怒,但無能為力,就算不承認,這也是一個現實。女孩可能因為穿了和服到日本風情街而被定為尋釁滋事,幼兒園老師卻不會因為逼孩子吃嘔吐物被這么認定。
這就是我對昨天好幾位讓我談“北極鯰魚之老鯰魚后續看法”的微信好友的回應。我們可能覺得那通報并不能達到讓群眾滿意的程度,甚至可以說避開了大量的問題,含糊其辭,罰酒三杯……但是,我們盡管憤怒,卻無能為力,這就是現實。
當然,這種事必然會長遠的存在其影響。這么說吧,中紀委一直也在反貪腐,動不動就通報哪里的小貪被抓,大虎落馬。但是在老鯰魚這種事情發生后,就會導致部分人認為或者更加相信反貪是存在選擇性的,落馬的只是背景還不夠硬的。
換言之,一次老鯰魚事件的沒處理好,可能會損失中紀委一年時間所收獲的掌聲,所建立起來的信任。
文明,是整個社會都文明,否則就存在黑點。公平,是每件事都盡可能盡全力的處理到即便存在瑕疵也能回應自如的程度,否則就是在破壞公平。
個人而言,我特別討厭那種“我們也沒有辦法”、“我們要考慮這考慮那”的說辭,正是那些所謂要考慮的東西,在一點點蠶食破壞公正性。哪有那么多兩相為難,說穿了要不是做起來沒那么輕而易舉,要不是利益、權力穿插。
比如上面提到的那個幼兒園老師,真的沒辦法處理、沒理由讓她承擔法律責任嗎?
恰好,此時此刻微博熱搜上還有一個這樣的新聞:一名女子在新加坡被代駕蹭傷,連紅腫都沒有的情況下跑去醫院掛了個急診,向代駕索賠。結果醫院讓她等了近3個小時,該女子直接發潑,侮辱醫護,醫護報警后還搶奪警方證件。或許她覺得自己在醫院就屬于顧客,侮辱幾句醫護怎么了,打兩下都是應該的……最終,被控6項控狀。見撒潑打諢已經無用,她當場表示認罪、道歉。
這種巨嬰如果在國內,我們拿她有辦法嗎?顯然是沒有的,說不定還得反過來醫院通報,護士道歉。
有人覺得這樣好,尊重普通人的利益。可事實上恰恰相反,因為醫護也是普通人,之前被這名女子撕扯侮辱的保安同樣是普通人。當你覺得可以無視公平而放棄一些人的利益之時,那你憑什么認為下次自己不會成為被放棄的那一個?
更關鍵的在于,在這樣的事情上處理的不清不楚,便會給后續的問題留下尋租空間,你根本無法分辨哪件事處理的對,哪件事又處理的不對。
等類似的情況發生到北極鯰魚那樣有權有勢的人身上,就更不可能說得清了。
簡而言之還是老生常談的話題,當幼兒園老師逼迫孩子吃嘔吐物卻無法讓她承擔責任,只能罵兩句變態的時候,我們會逐漸看到更多的變態。
當明知道一個官員存在大量問題,還一而再再而三的延長調查通報,給出罰酒三杯的處理時,我們會看到更多類似的官員。
因為別人明明可以讓自己的利益更大化,巨大化,他憑什么要猶豫,要考慮那若隱若現的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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