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上熱議,中國供銷社重出江湖,又紅火起來了。許多同志為此很興奮。大約三四年前,我寫過強調供銷社重要性的文章。供銷社相當于古代的“常平倉”。不過,新中國的糧食購銷體系對應于古代的常平倉,供銷社是常平倉的擴張版。供銷社、糧站、百貨公司、肉聯廠等國營商業體系,構成中國商業系統,各系統既相對獨立又相互配合。在國營全民所有制經濟和公有制性質的集體所有制經濟占國民經濟主導地位地條件下,龐大健全的國營商業體系,確保了人民政權控制了食、衣、住、行、藥、醫、學、文藝等諸多領域的大宗商品的定價權,保證了人民群眾的生活,保障了國家工農業各行業生產和科技、教育、醫療、基建、交通、衛生、文化等事業按比例生產、建設和發展,支撐了人民政權動員人力物力、突出重點建設、軍事準備、軍事行動的能力,讓人民政權有幾乎無限的能力從事抗美援朝、平息暴亂、援越抗法、援越抗美、支援第三世界民族獨立和解放運動、打破新舊殖民主義主導的世界舊秩序,同時,國內還有足夠的人力物力進行工業化、掃盲、水利、交通、衛生、科技、教育等建設。
從貨幣角度看,供銷社為代表的國營商業體系,有如下具體功能:
一是確保了人民幣在國內經濟領域的支付權、結算權,也和其他公有制經濟一起確保了人民幣的發行權,防止了其他貨幣、黃金白銀的商業流通,確保了人民政權可以依靠貨幣發行和流通控制為手段,來動員人力物力,科學分配行業勞動力,平衡各行業的利益分配,確保社會建設和人民群眾的基本福利都共同發展和提高,保證社會主義制度的落實。
二是龐大健全的國營商業體系,確保了人民政權的定價權,這個極其重要。定價權,讓人民政權可以以調節物價為手段,調節經濟運行,突出重點發展的領域、工程、技術。
三是國營的強大的商業體系,抑制了私有資本商業體系的形成,防止了大資本的形成,也抑制了大資本對政權動員能力的潛在侵害。如果供銷社體系一如既往地強大,并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發展壯大,則中國根本不會形成京東、淘寶、阿里、拼多多、滴滴這類私有商業大鱷,外來的沃爾瑪、嘉樂福等商業大鱷在中國也無法立足,當然也無法控制中國物價,因為,它們有強大的供銷社體系這個競爭對手,而供銷社體系所提供的物美價廉的豐富的商品,讓這些商業大鱷無利可圖。
四是政權因為控制了大部分商品的定價權,就可以憑借定價權,通過抬高和壓低不同商品的價格,確保相應行業勞動者利益基本平等,抑制貧富分化,現實共同富裕,消除貧困,消除行業利益、地域利益不平衡。
五是國營公有制商業體系,從信用角度看,是保證貨幣信用的關鍵手段;從貨幣循環的角度看,也是政權回收所發行貨幣的關鍵手段。
六為爭取人民幣在對外貿易上的結算、支付權,提供了前提。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中國特價極其穩定,這超出了西方經濟學理解能力,他們搞不明白,為什么會這樣,但顯然,卻讓他們不得不相信,人民幣的信用是極其穩固的,從而愿意接受人民幣結算、支付,愿意把他們手上的人民幣儲存在中國銀行的賬戶上。二是統一的商業體系,便于政權領導,防止個體企業在定價、結算問題上被外國大型商業體系各個擊破,進而確保了在對外貿易中人民幣的計價、結算、支付權,保證了中國企業討價還價的優勢。
七是請注意,政權通過壟斷性商業體系調控物價,有一個前提,即大部分的商品必須是公有制或者集體所有制生產的。如果私有經濟規模達到一定程度,由于私有資本的謀利性,自然會抗拒政權的定價權。如果私有商業體系強大到一定程度,會排斥人民幣的結算和支付權,損害人民幣的流通。但盡管如此,商業體系掌握在政權手中,就可以憑借其定價權,抑制私有資本操控物價。
以上是供銷社商業體系的好處。
據此,我們應該看到,商業體系,也有很強的政權性質,是政權動員能力的重要支柱,是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非只有經濟性質。
但,今天的供銷社,恐怕和大家印象中的傳統的供銷社不一樣。原因在于,我注意到,這個供銷社體系是由所謂五大國有銀行投資,才發展起來的。正是五大銀行的這個投資,讓我對這個新興的供銷社產生了懷疑。
五大國有銀行,前段時間勾結華爾街金融資本(法國金融資本,我認為并不獨立,很可能也屬于華爾街金融資本。如果法國在金融上獨立自主,法國的實力不會是今天這個樣子。),建立了五個超級大型理財產品公司,再聯想到這五大國有銀行曾經被馬粑子以極小的誘餌收編。這充分說明,它們已經具備了很強的買辦性。它們不再是維護中國人民利益的銀行,他們也以贏利為目標,并且由于已經股份化、外資參股,甚至在金融市場化、開放金融、取消在華外資金融機構業務范圍限制、投資額度限制、持股比例限制這些政策之下,這五大銀行很可能被外資控股。那么,為了確保利益,為了給外資分紅,這樣的銀行,必然以贏利為主要目標。
甚至,這個供銷社體系,有可能掌握在外資手中。這就破壞了供銷社體系的初衷。由于龐大的、壟斷性的商業體系,掌握著相當程度的定價權,尤其在國營工業體系破碎的情況下,分散的工業企業、農業生產,在定價權上均無法與這個商業體系對抗。在逐利的情況下,這個商業大鱷必然抬高進入這個商業體系的門檻,壓低采購價、抬高出售價,既壓榨工農業企業和小生產者,又壓榨消費者。自然不會發揮調節物價、確保行業利益、確保群眾基本生活福利的作用,自然不會支撐國家動員能力,相反,還會起反作用。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由財政扶植國營公有制商業體系,排隊銀行的參與,發展壯大供銷社體系,并且,供銷社體系也不必追逐利潤,不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相關開支由財政撥款,“虧損”由財政補貼。因為其贏利所得,無非是減少了工農業企業和農民的收入,或者增加了普通消費者的開支,未必就利于社會利益分配的合理化。
但是,現實情況是,這個供銷社體系是由帶買辦性質的、股份化、外資化了的五大銀行投資發展起來的,而并非是由財政扶持發展起來的。這性質就不同了,問題可能很嚴重。我很擔心,這個供銷社體系可能會演變成中國工農業企業和農民的一場商業災難!但愿我的擔憂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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