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言之,要就是調查通報里講的這么一個結果,你們“調查”耗時未免太長了,處理得也太輕了,或許沒有充分考慮到該事件對黨和政府形象及公信力產生的惡劣影響。如果,網民看到這結果,心里生出某種不解,不一定是老百姓的過錯。
截圖來自人民日報,新聞源、新聞主體應該是靠得住的。“鄭州通報部分村鎮銀行儲戶被賦紅碼問題調查問責情況”, 千呼萬喚始出來,我不過生日你們就憋著不出聲。
就此,我來做一點胡同水平的、退休老頭兒的、非專業的、簡單的分析:
(1)實錘了,原來你們真這么干了,原來真是你們干的,原來你們真敢這么干。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工作差錯問題,這叫冒天下之大不韙。
(2)一桿人等“對儲戶在鄭掃碼人員賦紅碼”,什么意思么?為什么要對儲戶在鄭掃碼人員賦紅碼?這個調查沒講原因啊,連一句話的解釋都沒有,這能叫調查報告嗎?
(3)1317名村鎮銀行儲戶被賦紅碼,他們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他們到銀行取錢或辦理其他的銀行業務,有什么過錯嗎?難道不是正當的權利嗎?你們用賦紅碼的方式阻止他們,或是嚇唬他們,或是限制他們,欲達什么目的?
(4)446人系入鄭掃場所碼被賦紅碼,871人系未在鄭,但通過掃他人發送的鄭州場所碼被賦紅碼。這句話請再解釋一下,搞得這么復雜,有什么隱情?目的是什么?靡有隱情,善否陳前,竹筒倒豆子何不說個明白?
(5)一個“法治意識、規矩意識淡薄”就完了?法治意識規矩意識淡薄,就要拿健康碼開這么大玩笑?這話即使不叫搪塞,也只丟了一個小帽兒,只說了上半句,那下半句呢?原因不肯講,問題的實質也沒有講啊?到底有什么難言之隱?
(6)擅自對不符合賦碼條件的人員賦紅碼,當然是典型的亂作為,可這么一群公務員,他要真閑著沒事夜里去擼串喝啤酒不好嗎?為什么要亂作為呢?亂作為能得到什么好處呢?民怨沸騰,雞飛狗跳,對這個結果事先沒有進行研判么?或問:第1次這么干嗎?
(7)說的是“從嚴從重問責追責”,細看這個處分:1、撤銷黨內職務;2、政務撤職;3、黨內嚴重警告;4、政務降級;5、政務記大過;6、政務記過……哪一個像是從重從嚴?法律上不應該追究責任嗎?法律上找不到對應條款嗎?
(8)這里不涉嫌瀆職么?沒有人濫用權力么?公權力被濫用到這種程度,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只給上述彈腦瓜崩似的處分,合法合規么?
(9)當事人之一馮獻彬曾榮獲過“河南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干警”稱號,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還是“全國見義勇為先進分子”,公正無私,咸稱神明,什么原因促使他公開違法亂紀?是利令智昏嗎?利從何來?
(10)保密工作當然是非常重要的,除此之外沒有什么不能公之于眾么?就跟唐山火鍋店案情及那幾個被打的女子的情況遲遲不予公布一樣,不是什么保密的內容,拖了那么多天不也得公布,不是越拖越被動嗎?
(11)假如一個老百姓偽造健康碼造成嚴重后果,造成嚴重惡劣影響,在法律上應該怎么處理?
可不可以比照著這個處理結果,來思考一下,網友為什么對你們的這個處理結果不太理解甚至不滿意?
質言之,要就是調查通報里講的這么一個結果,你們“調查”耗時未免太長了,處理得也太輕了,或許沒有充分考慮到該事件對黨和政府形象及公信力產生的惡劣影響。如果,網民看到這結果,心里生出某種不解,不一定是老百姓的過錯。
我不懂,為什么只說一半話,另一半話藏在肚子里干嘛呢?你們肚子里不窩得慌、不憋得慌、不痛嗎?
“對儲戶在鄭掃碼人員賦紅碼”,總得有個動機吧?總得有個理由吧?總得有個原因吧?總得有有個受益人吧?總得有個利益相關方吧?
知道老百姓那點錢存在銀行里,急著取錢卻取不到,他們有多慌、多難、多絕望、多么悲催嗎?
你們到底有什么樣難言之隱,事到如今還抱著琵琶半遮面?
2022年6月22日生日晚餐后,
寫于北京東城區南鑼鼓巷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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