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改革要在“很少用到”上下工夫
昨天看了一則關于日本東京治理交通擁堵的報道,感觸良多。
給中國公眾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可能不是東京以“疏”為主導的治堵之策,而是“1萬公務員只有10輛公車”且“很少用到”。
因為,若是中國地方政府官員去東京考察,最感興趣的可能是“市區停車費高得嚇人”,帶回來的可能是東京治堵30年已一一放棄的提高停車費、收汽油附加稅、收環境稅、限購等提高收費、加大限止的舉措,而對“1萬公務員只有10輛公車”則可能是噤如塞蟬。
東京人車比為1300∶523,每2~3人就擁有一輛汽車,人、車數都遠超我國很多大城市。
30年治堵前后車速比為8∶17,30年間城市急劇膨脹,交通卻提速了一倍有余。能取得這樣的成效,與東京的政府機關官員在治理交通擁堵問題上以身作則、治堵不添堵關系很大。
據報道,“在東京,造成堵車的主要是私家車,政府提倡公務員不用公務車。”湯川雅史說,東京的政府公車數量極少。“以東京都廳為例,只有都知事這樣的級別才可以配車。”(注:日本的都知事相當于中國的市長。)
“絕大部分公務員如果辦公需要開車,一般是先坐地鐵到單位,再去申請開車辦事。公事辦完后將車子開回單位,然后再乘地鐵回家。”整個東京都廳有1萬多名公務員,但是公務車的數量卻僅有10輛左右,因為“很少用到”。
反觀中國,無論是治理公車私用,還是治理交通擁堵,都頻繁激起要求限止、減少公車改革的呼聲。一些地方政府是作出了回應,但結果都是無果而終,反而是公車的數量越來越多,公車私用現象愈演烈,不僅給百姓心里添堵,而且給本已不堪負重的城市交通添了堵。
當然,這并不說明中國對公車問題不重視。去年底,這個問題都上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被列入黨中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頭戲,研究部署進行專項治理,這充分說明黨中央對治理公務車問題的決心和信心。
但從中央紀委常委、秘書長吳玉良去年12月29日在國務院新聞新聞發布會上,回答媒體相關問題的情形看,治理的力度與百姓的期望值相遠甚遠。吳玉良說,公車問題是明年中央紀委監察部要作為專項清理的一項重點工作。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最近要出臺有關公車配備使用的新規定,這個規定比過去更加嚴格,比如對省部級干部公車配備的標準排氣量和購置稅都比過去嚴格了,對黨政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的編制也比過去嚴格了。也就是說,公車配備的標準和公車的總數量是要下降的。
也就說,如同面對百姓降房價的要求,卻執著于維持房價的“穩定”,中國的公車改革依然糾結于公車的配備標準和配備數量上,依然是在做著“穩定”公車數量的大文章。
全國“兩會”將召開,這里吁請代表委員能代為多提建議,公車改革不能止步于此,應學一學東京,在“很少用到”公車上多下一點功夫。如此才能真正減少、杜絕公車私有、特權車現象,并讓擁擠的城市交通里少一點腐敗因素。
201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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