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長安公司等國防系統部分退休老職工的公開信
強烈要求黨和政府對國有企業退休職工 實行公正合理的退休養老政策 ——重慶長安公司等國防系統部分退休老職工第三次訴求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改革在“利益再調整”思想指導下,國有企業單位職工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開始實行不同的退休養老政策:機關事業單位仍然保持傳統的退休養老政策;國有企業則被強制實行低水平保障的社會統籌互濟養老政策。這種被稱為“雙軌制”的養老政策一直延續至今:一個是機關事業單位高薪養廉,另一個是低水平保障國企退休職工個人基本生活。這個人為制造的一高一低巨大差距,帶來了今天的群情激憤、民怨沸騰。問題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我們國企退休老職工期盼黨和政府主持公道,辦事公正,對國企退休職工實行公正合理的退休養老政策,使之能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和諧地在一起生活。 一、 過去所實行的國企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際上是在想方設法壓低國企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至今沒有施行養老制度改革,其職工退休時,基本上仍然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計算退休金的辦法計發退休金:即20年工齡拿退休前一個月月基本工資的75%,增加一年工齡即增發一個百分點退休金,直到35年以上工齡計發90%封頂。另外,獨生子女者,高原補貼者等,分別優惠加5%—15%,到100%封頂。同時,在崗時的生活補貼,退休時全部作為退休金帶走。醫療補貼、住房補貼尚不在生活補貼之內。 2、國企職工退休時,在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前,實行的退休金計算辦法與機關事業單位完全相同。在改革后,即從實行國發[1991]33號文件起,重慶的重府發[1993]10號文件實施辦法,就改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度養老金+補貼養老金 問題在于按這個辦法計發的月基本養老金只有上年度當地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左右。男職工工齡長一點,可達60%多一點,女職工工齡較短,則低于60%。改革就改掉了30%左右。而且,不再另外帶走在崗時工資構成中的生活補貼部分。因為所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之內已經有了相當于生活補貼的補貼養老金。在重慶,直到2010年,改革后退休的人員,其生活補貼只有70元/月的一部分。 3、政府要國企實行“減員增效”,關停并轉賣,不但強行剝奪職工勞動謀生權利,迫使職工不到法定退休年齡即提前退休,而且還實行雪上加霜的“缺一扣二”養老金計算辦法:即距法定退休年齡少一年就減扣2%的基本養老金,有的男職工不到50歲即被強制退休,就被減扣掉了20%以上基本養老金。60%左右又降到40%左右。 而機關在精簡機構時,減下來的人員除大部分待崗按原工資待遇養起外,還用增加退休金的辦法鼓勵提前退休:距法定退休年齡提前1年即增加1級工資的退休金,有的提前了8-9年即增加了8-9級工資的退休金。 4、在工資構成中的生活補貼項目方面,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多種物價補貼,菜籃子補貼,名目繁多,應有盡有。2006年起工改、規范工作人員津補貼,又普遍大大提高了生活補貼標準。重慶市級機關公務員中的辦事員,工勤人員中的普通工、技術初級工,這些最低職級人員的生活補貼(還不含醫療補貼、住房補貼)就規范為1417元/月。其余人員就逐級增高。同時,同職級退休人員與相應在崗人員生活補貼標準完全一樣(見附表)。 而對國企職工,一是政府文件規定的補貼,有的企業借口效益不好而不發給職工,政府部門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實為縱容支持;二是在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時起,除基本養老金外,不讓退休職工帶走在崗時的生活補貼。重慶即以平均每月70元生活補貼的一部分計發在基本養老金之內;三是國發[2005]38號文件,“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重慶貫徹其文件的渝府發[2006]77號文件,則從2006年1月起,把基本養老金中70元/月之一部分的補貼養老金改作“調節金”。并從2006年以70元/月的90%,此后逐年以20%的幅度減少,到2011年即減少到零。可憐的一丁點生活補貼就被“調節”得一丁點都沒得了。 我們的政府,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生活補貼進行規范,標準大大提高(重慶的事業單位工改未到位,在原來的基礎上增發500元/月,待工改到位時再“對接”)。而對國企職工,則把生活補貼逐步“完善”、“調節”到2011年的退休職工,整得一點都沒得了。 5、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增長,市場物價上漲,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等情況,每年調整一次適當增加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是自然而然理所應當的事情。可是政府總是想著如何把國企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穩定在低水平。并且大造輿論,什么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上調空間壓力增大,什么兩個在崗職工養活一個退休職工,什么社保基金以收定支,什么國家財力困難,拿不出錢補貼社保基金缺口等等圈圈套套,就是想把國企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維持在低水平。 在實際操作層面上,政府又采取慢慢來,一拖再拖,敷衍應付的作法。在改革初期承諾的,對企業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要實行《調整辦法》。改革已近20年,可供按程序操作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在哪里?如今,調整基本養老金,地方政府年年等中央政府臨時下達《通知》。 在基本養老金的調控水平上,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的量的適當比例給國企退休職工增加基本養老金是比較科學合理、恰當陽光的辦法。可是,政府卻偏要采取養老保險專家、精英設計出的,“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以上年度退休職工平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歷年來為45%—70%)來控制”這個深奧難懂、計算復雜的辦法,其用意就是把國企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鎖定在低水平。 二、廣大國企職工要求,政府應該負責任地確保國企退休老職工基本養老金和生活補貼要達到并保持在公正合理的水平,即與當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老職工大致相當的水平。 1、基本養老金達到并保持合理水平,可分步進行: 第一步,國企退休老職工的基本養老金達到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75%—90%的水平。實際工齡20年為75%,增加一年工齡,增加一個百分點,直到35年以上工齡為90%封頂。享受到國發[2005]38號文件“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成果的2006年以后退休的國企職工許多都達到并超過了這個水平。 第二步,每年實施《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保持合理水平。原則上在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加量為基數按75%—90%的比例確定調控水平的基礎上,按《調整辦法》落實到人頭。 2、生活補貼標準,與當地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完全一樣,分步逐步達到規范后的標準: 第一步,可參照工改還未到位的事業單位退休職工每月先發放生活補貼500元。 第二步,待工改到位時再與規范后的標準“對接”。 3、國企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和生活補貼達到合理水平,是因為現在的不合理的低水平,是改革后的養老保險制度還不完善,政策還有缺失造成的。 我們社會主義中國的國企退休老職工,在企業工作期間,正值國家實行“高積累,低消費”的經濟建設方針政策,艱苦創業,發奮圖強的年代,為國家繁榮富強,忘我勞動,奉獻了自己一生大量的剩余勞動價值,為國家創造、積聚財富作出了巨大犧牲和貢獻。退休后,國家理所當然應該從積聚的財富中,切割出一小部分以每月發放較充裕的養老金的方式繼續支付勞動報酬,以讓退休后能安度晚年。而且,享受社會發展成果,提高基本養老金到合理水平所需資金,也完全應該由政府積聚的財富中切割一小部分,從財政支付。因為我們是社會主義、消滅剝削的國家,特色社會主義中國的政府,絕不能采用“卸磨棄驢”的辦法來對付有功于國家的國企退休老職工。所以,政府應該繼續抓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彌補缺失,達到公正合理。 政府應該盡快出臺政策,對國企進行工資制度改革完善,規范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標準,達到與當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較為協調,大改相當的水平。 專此訴求,并致 敬禮! 附件:重慶市《市級機關津補貼發放水平控制標準表》 重慶市國防工業系統部分企業退休老職工 二O一O年元月二十四日 匯報單位 聯系人 電 話 重慶長安公司 徐懷福、汪啟信 13272857220、13883716946 重慶長風公司 周永發、張宜福 13368340114、13996153394 重慶望江公司 胡耀才、姚國華 023-67105191、15922789631 重慶建設公司 周必偉、王進才 023-86110059、023-86110074 重慶鐵馬集團公司 李代福、向科祿 13018394335、023-66798913 重慶大江集團公司 唐光萬、李忠志 13206121219、13996360067 重慶江陵機械廠 況榮隆、杜伯剛 023-67667683、023-67076170 重慶前衛儀表廠 張長元、王雨林 13896086717、023-67075652 附件:重慶市市級機關津補貼發放水平控制標準表(在職職工的補貼略) 單元:元/月 序號 職級 離休補貼 退休補貼 1 正局級 2475 1942 2 副局級 2322 1842 3 正處級 2150 1750 4 副處級 2000 1667 高級技師 5 正科級 1858 1592 技 師 6 副科級 1738 1525 高級工 7 科員級 1627 1467 中級工 8 辦事員 1550 1417 初級工 普通工人 備注:在職職工工作性津貼不含市政府目標獎,年終統一考核后一次性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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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