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騰訊上看到這則新聞,做為一個平民百姓,筆者有四個疑問:
一是這個煤礦老板到底有多少錢?
從新聞中我們知道,李克偉共行賄1000+2900+83+90(10萬歐元)=4073萬元,而這僅僅是這一次只向這三個人行賄的數字!大同市管煤礦的各級官員有多少?李克偉的煤礦出了事故,決不可能只向這三個人行賄,那么他向其他官員行賄的數目是多少?其平時逢年過節對各級官員們的例貢有多少?另外他還應該向13名遇難礦工家屬支付了一筆相當的費用,把這些都加起來,少說也上億了,而這可能只是這個煤老板所有資產的冰山一角。李克偉能拿出上億元去行賄,那他的利潤空間一定比一億元多得多,所以他個人的財產也一定相當可觀。我們知道,在山西,這樣的暴富者應該不在少數,這都是國家的煤炭資源成就了他們,或者說是而今的特色制度成就了他們!
二是受賄的官員們有多少錢?
從新聞中我們得知,副市長王雁峰受賄1000萬元,而這只是一個煤老板一次給他的數目。大同有多少個煤老板?每個煤老板每年行賄幾次?他當了多少年的副市長?當副市長以前肯定還當過其它的官,干了多長時間?還受過賄沒有、受了多少賄?公安局長申公元就更厲害了,一次就受賄2900萬元,外加一部83萬的車,北京的那部房產是不是也是煤老板贈送的?要不煤老板出事后仍那么心安理得地住在那里?相比之下,山西省安監局局長鞏安庫此次受賄只有10萬歐元,看似有些令人惋惜,但實際上也不是那回事,他可是一省的安監局長啊,全山西有多少大老板、大廠礦啊?山西一年的大小事故有多少啊?他當局長多少年了?局長以前還當過什么?他敢收李克偉10萬歐元,也一定敢收其他人10萬歐元,所以他這個局長也決不簡單,一定是個大老虎!
三是煤老板對礦難家屬支付的賠償款有多少?
看到煤老板李克偉對官員們這么大方,大家一定想當然的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慷慨的人,對那些為他挖煤的礦工們,特別是對那些已遇難的礦工兄弟,他一定是大方得很了。但事實恰恰相反,這則新聞中是這么說的:“2008年下半年以來,不斷有死者家屬舉報浙江平陽縣商人李克偉在山西大同市左云縣、大同市南郊區一帶經營的煤礦中存在礦難隱瞞不報的問題,引起了國務院、監察部領導的高度重視。”由此可見,死者家屬并沒有得到足夠的賠償或者叫封口費用,要不也不會與財大氣粗的李老板一定要論個輸贏。現在有些人說中國只有企業家而沒有資本家,其實完全是在偷換概念,現在的中國到處都是資本家!誰是資本家?李克偉就是!在資本家的眼里只有利潤,只有金錢,對工人除了剝削還是剝削,而對那些能給他帶來巨大財富的官老爺,卻是舍得花大價錢的。
四是為什么這些人錢越多越貪得無厭?
煤老板李克偉的錢夠多的吧?但他還嫌不夠,還要擴大規模,違法經營,在大同市各縣、區,他一個人竟然經營有7個煤礦。貪官們的錢也夠多了吧?官做到這么大,其手中的錢一般與權力成正比,會越來越多,按照常規手里怎么也有幾千萬甚至上億元了吧?那么多的錢完全可以安度晚年,但他們還是得隴望蜀、賊心不死,還要一次就受賄1000萬、2900萬!如此貪得無厭,你說這不是找死嗎?曾經聽到過這么一句話,說是“如果錢的來路不正,錢越多禍害就越大”,今天看來,的確如此!
二0一一年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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