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一兵時評
山東襲警案歹徒28年前持槍殺人被判無期 5年后即出獄
(據南方都市報)
作者:王志 陳尚營
言語糾紛引發槍案
7日,德州軍分區第一干休所一位姓李的原所長稱,他已經記不起殺人者的名字,只記得他在劉家兄弟中排行老三,故稱“小三”。受害者的妹妹曹某則證實,“小三”就是劉建軍。
據曹某回憶,1983年,她在某工程局醫院任團委書記,劉建軍在該局一個分局做工人。在一次團生活會上,有人指責劉建軍喜歡偷東西,她附和了幾句。自此以后,她和男朋友經常被人在路邊投擲磚塊,最后一次,她在現場發現了劉建軍,“正指揮別人砸我們”。
1983年8月3日晚,曹某的男朋友劉某和三哥曹希明去找劉討說法。在干休所,劉建軍的父親告訴他們,劉住在單位宿舍,并稱不可能是他扔的磚塊。晚10點多,他們找到劉建軍宿舍。
“剛進門,啥都沒看見呢,就看見火光一閃,‘咚’的一聲。”劉某說,走在前邊的曹希明被擊倒在地,他彎腰去扶,馬上又是一聲巨響,子彈正從他頭頂打過。
劉某說,他和曹希明倒地之后,劉建軍奪門而走。曹希明腹部中槍,當場死亡。劉某的右眼角被劉建軍獵槍子彈里的鐵砂掠出一道口子,血流滿面。
“當時根本不知道劉建軍正子彈上膛,等我們進門呢。”劉某說,甚至在進屋之后,也沒發現劉建軍手里的槍。“這次泰安警察上門調查,被劉建軍隔著門打倒,真跟當年一模一樣。”
謀殺還是正當防衛?
曹某說,劉建軍非法持槍,有殺人動機,又致人死亡,“一看就是故意殺人”,但1984年,劉建軍被判處了無期徒刑。“我們不服判決,我父親在世的時候,連續幾年到省里和中央去上訪,都沒什么用。”
曹家將此歸咎于劉家“有勢力”,干涉了司法辦案。而德州軍分區第一干休所一位原負責人稱,劉建軍槍殺人后,一開始被警方認為“正當防衛”,“聽說曹家找了好幾個人準備打劉建軍,要是‘小三’沒開槍,他就是不被打死也差不多”。后來曹家上告,才重新收監。
曹希明的大哥說,當年曹家一直沒有機會看到該案卷宗,只是聽說卷宗中對槍案的描述,與事實不符。
家屬要求徹查舊案
在泰安襲警案發生后,曹家兄妹一直在關注網上消息。曹某還在博客上發文,對劉建軍28年前所涉槍案提出質疑。
曹某說,她很清楚地記得,在劉建軍被判處無期徒刑“不到五年”,有一天,她聽單位同事說,“劉建軍出來了”,還到工程局黨委書記那里告狀,要求開除曹某。
“我很驚訝。”曹某說,她查詢法律得知,被判處無期徒刑者至少要服刑十幾年,才可以出獄,“不知道劉建軍怎么出來的?”
“1·04”案發后,山東警方曾公布劉建軍的前科,“從1985年到2000年,劉建軍曾因故意傷害罪、盜竊罪兩次被判刑,2000年4月被法院裁定假釋。”曹家兄妹認為,這條信息很含糊,“為啥不把罪名和服刑時間單列出來呢?”
就此疑問,記者曾詢問德州和泰安兩地警方,都沒有得到答復。
曹家兄妹呼吁有關部門,在調查“1·04”襲警案的同時,也應對曹希明被槍殺一案展開復查。
因為,“要是劉建軍當年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就不會再有泰安的槍擊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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