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烈慶祝司徒華暴死——兼論海外民運分子之前途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前立法會議員司徒華于2011年1月2日在香港因癌癥去世。另據(jù)維基百科,司徒華“于1931年2月28日生于香港,祖籍廣東開平,自香港殖民地時期七十年代參加社運,1985年進身香港立法會議員代表教育界,同年,獲北京政府委任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89年,因中共在“六四事件”期間血腥鎮(zhèn)壓民運,司徒華與李柱銘同時退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組織成立支聯(lián)會,并積極參與支持大陸民運及香港民主改革,在香港人的心目中,普遍認同他和李柱銘是香港最早爭取民主的人。”“六四事件”歷史已有定論,是西方反華勢力聯(lián)合中國國內、中共黨內一部分漢奸,在特定的國際局勢下,要進行的遏制中國發(fā)展的行為,但這不是本文討論的重點。
在人們的印象中,但凡姓司徒的人,一是很少見,二是基本好人不多。前有司徒雷登,后有司徒華。司徒華的暴死,是上蒼對他的懲罰,也是對那些投靠西方陣營,甘愿自當漢奸的眾多海外民運分子的最好的警示:每個人的人生是短暫的,選擇怎樣的人生道路,對一人的影響很大;如果選擇了錯誤的道路,自己的個人追求和抱負與民族和國家的利益背道而馳,從事?lián)p害國家和民族利益活動,甘當漢奸,這樣的人最后的下場注定會很凄慘;司徒華就是很好的例子,希望能成為這些民運分子能引以為戒,懸崖勒馬,做一些有利于中華民族利益的善事。為此,以下幾點需要澄清。
第一,反對民運分子是否是在為中共說話,是否在維護中共的利益?反對民運分子,絕非是簡單地為中共說話的問題,而是反對那些投靠洋主子,受洋人資助,將西方的做法當圣旨的做法,與是否支持中共沒有任何關系。即使是中共黨員,只要他/她損害了民族的整體利益,都要反對。在華人世界,任何人、任何政黨,只要出賣或犧牲了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都是漢奸,都會受到歷史的譴責,都會被永久性地釘在恥辱柱上。
第二,海外民運分子的真實面目和意圖是什么?
中國的確需要向世界各國學習,學習包括西方民主制度在內的各種制度的優(yōu)點和長處。也就是說,中國的確需要有自己特色的民主制度。海外民運分子表面上是在主張推行西方的民主制度,實際上是在配合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中國的包圍和遏制,阻止中國的崛起,以挑戰(zhàn)美國在國際體系中的霸權,維護美國的國家利益?! ?/p>
缺乏獨立思考和冷靜觀察的這批民運分子,不幸中了西方的奸計,掉進了陷阱,不擇手段地摸黑中國,損害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主張在中國全盤實施西方式的民主,支持臺獨、藏獨、疆獨和國際反華勢力,防止中國做大做強,希望中國成為第二個蘇聯(lián),自行解體,陷入內亂,無法形成獨立的整體力量,開挑戰(zhàn)美國的霸權。
筆者在多種場合曾指出,不管中國國內的執(zhí)政黨是誰,只要中國還是一個整體,只要國際體系中未出現(xiàn)另一個超過中國能挑戰(zhàn)美國霸權的行為體,美國對中國的遏止就不會改變。可以大膽的預測,即使是這些海外民運分子有機會上臺執(zhí)政,完全按照美國的要求去做,也同樣會遭到美國的遏制。蘇聯(lián)的悲慘命運,還歷歷在目。即使是被美國推翻的薩達姆政權,也一度是美國支持的對象。美國不僅是在反共,更是在反華,而這一點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會改變。
第三,海外民運分子應該做什么,才能避免司徒華的命運?
首先,海外民運分子,應該截斷所接受來自西方反華勢力的資金援助,停止繼續(xù)充當其代理人,停止繼續(xù)損害和出賣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維護中華民族和華人世界的團結?! ?/p>
其次,這些海外民運分子,應該立即回國去,與中共協(xié)商解決所存在的分歧,向民眾宣傳自己的主張,即使會遭到可能的不公正待遇。誰才是歷史的真正創(chuàng)造者?是人民。只要人民支持,任何政黨都無法反對的。同樣,這些海外民運分子,如果不跑到國外去,不接受海外敵對勢力的資助,即使他們坐牢,人民也會記住他們的。曼德拉先生之所以受人尊敬,是因為他是一個民族主義者,自始至終都留在南非,宣傳他認為正確的主張,即使是在監(jiān)獄里呆了20年,也決不向滯留在海外的中國民運分子那樣,為自己的利益算計,成了膽小鬼和縮頭烏龜?! ?/p>
總之,古今中外,任何政黨、任何個人,其價值和主張必須同民族的整體利益相結合,才能得到民眾的支持和認可。任何損害中華民族利益的政治力量和個人,都應該歸入漢奸,受到法律的、道德的、良心的和歷史的審判。希望分布在海外的中國民運分子,多學習點國際關系理論知識,多具備點國際關系常識,把握好時代脈搏,做出正確選擇,做驕傲和自豪的炎黃子孫,做中華民族利益的堅定的維護者,做真正的民族主義者?!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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